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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G642.0 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1)08-0240-02
任何改革都需要付出大量的時間和精力,稅法的教學改革也不例外。對于教師來說,課堂教學改革并不意味著一定就是探究從來沒有用過的新方法,也可以通過對傳統教學方法的繼承的基礎上進行創新,進而突破傳統教育框架,去獲得理想的教學效果。
一、高校稅法課程教學方法繼承和創新的兩個探討
(一)“案例式教學法”的創新――“判例教學法”
“案例式教學法”已經倡導多年,并且在稅法的教學實踐中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但稅法課程的案例教學中也存在一些問題,例如案例選面太寬、案例沒有代表性、案例的實際意義不大等等問題。因此,經典案例的選取,就成為稅法案例教學能否成功的關鍵。由于我國稅法體系不完善,所以每每社會上出現新的比較復雜的涉稅問題,各地的稅務機關便對稅收征納中遇到的這些新情況、新案件加以總結,形成書面文件向國家稅務總局進行報告。國家稅務總局針對稅收實踐中出現的新問題,出臺相關的政策文件。因此,很多稅收規定的出臺都是和這些經典的案例密不可分的。這些經典的案例的作用和英美法系的判例非常類似。我們把這些經典案例進行總結,推出了判例教學法。判例教學法的優點在于它既集中了案例教學法的所有優點,又能夠使學生對稅收規定出臺的背景、條件深入了解,全面扎實地了解稅收政策的精神實質,進而深刻把握課程內容。例如,在講授金銀首飾消費稅的納稅環節的知識點時,我們就可以把財稅字[1994]95號《關于調整金銀首飾消費稅環節的通知》的出臺,結合相關的案例進行講解。當時的國家稅務總局曾經做過測算,當年按規定繳納消費稅的黃金首飾的交易量不到全國實際黃金首飾交易量的一半,換言之,市場上約有一半交易量的黃金飾品是沒有交過消費稅的。這是什么原因呢?20世紀90年代中期,正是我國沿海走私活動最猖獗的一段時期,大量的黃金飾品走私入境。幾個走私黃金飾品的大案給了我們答案,走私者正是避開了海關環節,逃稅進入了內地的黃金交易市場。因此《關于調整金銀首飾消費稅環節的通知》的出臺,目的在于把金銀首飾消費稅的納稅環節后移到零售環節,這樣不管是國內生產的黃金,還是走私進口的黃金,都要在零售環節繳納消費稅款,堵住了稅款流失的漏洞。
判例教學法的優點比較突出,但是如果真正應用到教學中,我們還需要注意很多問題。首先,判例庫的建立很重要。案例易選,判例難求。教師不是工作在第一線的稅務人員,對判例的收集和整理也不夠專業。這就要求我們和財稅部門,尤其是稅務總局的政策法規部門建立緊密的聯系,不僅了解出臺的新規定,還要收集引發該規定出臺的經典判例。其次,教師對判例涉及的環境背景要深入了解,必要時要向當地稅務機關及時求證。同時對案例涉及的知識領域也要系統掌握,對案例涉及的問題也要有嚴密的分析論證過程,這樣才能在教學中有的放矢地引發學生思考,取得好的教學效果。最后,在判例的講授中,應該把判例教學和課堂教學、網絡教學和多媒體教學等幾個平臺結合起來。在講授知識點時,可以先做個鏈接,鏈接到相關案件報道的網頁,引發學生關注,再詳細闡述判例案件的前因后果,背景過程,最終分析推理出知識點。
(二)傳統邏輯教學法的創新――“歸謬教學法”
傳統邏輯演繹教學法主要是運用教科書,教師講,學生聽,從正面進行演繹推理。就財經類院校的稅法課程來說,大多也是這種正面的邏輯推演,即從應用經濟學的角度,只要求學生掌握具體的稅務概念、稅務理論、稅務處理方法即可,而缺乏從法學的角度對其具體的原因和實質缺乏系統的講授。稅法課程是一門經濟學、法學、管理學等多學科交叉的一門課程。如果從法學的角度看稅法的相關規定,我們就會得到不同的教學思路。法律的主要目的不是揚善,而是防惡,稅法也不例外,它僅僅是為行為人的涉稅行為規定了道德的底線。根據這一思路,我們總結出了歸謬教學法。歸謬教學法的核心就是“逆推”和“歸謬”相結合。“逆推”就是在講授課程時,首先思路就要和一般的邏輯推演相逆,從反面也就是行為人不按稅法規定作為的前提下進行思考。即在稅法教學中,如果發現學生對某一稅收規定存在片面或錯誤的認識,教師可以巧設“誤區”,引導學生按原有思路進行思考。“歸謬”即讓學生進入“誤區”后,自己進行歸納推理,而推理得出的結論并不是社會想要的結果,進而暴露謬誤,引發學生的思維沖突,從而辨別真偽,從反面角度得出稅法之所以這樣規定的真實原因。例如在講授增值稅“視同銷售行為”這個知識點時,很多同學都無法把握視同銷售行為繳納增值稅款的真實原因。但我們如果從稅法防惡的本質出發進行逆推,即如果稅法對于“將自產、委托加工和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給他人”等視同銷售行為,不看做是銷售,不繳納增值稅,市場上相關的涉稅行為人將如何作為?市場上的企業和個人都不會再選擇真實的經濟交易,而交易雙方都會聲稱自己是在捐贈,那就會出現很多偷漏稅少繳稅的境況。而這種局面顯然不是我們想要的結果。歸謬教學法可以培養學生養成獨立思考,善于求新求異的批判性思維習慣,尤其是在稅法這種要求經濟+法學交叉思維的課程中,更應該在教學實踐中重點應用歸謬教學法。
二、稅法課程教學方法在繼承和創新中應注意的兩個問題
(一)緊跟稅收政策的變化,把握稅法課程的時效性
由于我國幅員遼闊,經濟發展參差不齊,稅源狀況也千差萬別,這就導致了我國經常出現調整與補充有關稅收法律的情況。這些變化進一步導致稅法課程知識更新頻繁,具有很強的時效性,這就要求主講教師必須不斷地更新教學內容,保證教學內容新穎和正確。尤其是對于學術性和實務性兼備的稅法課程來說,如何在課堂教學中同時體現稅法學術理論的時效性和實務知識的時效性,就成為稅法課堂教學質量保證的關鍵因素之一。例如“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外資企業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03號在最近剛剛出臺,對于這個新規定的出臺,主講教師要及時地在課堂上反映給學生,這樣學生學習的實務操作才能夠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而且主講教師不僅要履行簡單的告知義務,而且還要系統的分析:這個規定的出臺,意味著中外企業的城建稅制統一了,連同中外企業的所得稅法合并、房產稅法合并、車船稅法合并,真正完成了內外稅制的統一,完成了全民的國民待遇。這樣講解的話,那就不僅是在講實務,也是在講理論,講經濟,使學生不僅掌握了稅法現行的規定,也能掌握一種稅收思維。形成這種稅收思維以后,學生在步入工作崗位后,不管政策如何變,我們都可以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當然,稅法課程的時效性確實重要,但操作起來有一定的難度。首先,要給與主講教師一定的教學決策權。一般一個學期的教學計劃都是學期前就已經確定的,但稅法的教學計劃應該有一定的調整余地。例如在稅法教學過程中,可能會有新的重大稅收政策出臺,教師應有權微調教學計劃,插入臨時性專題或教學內容,及時對這些熱門的財稅熱點進行說明和講解。其次,稅法課程的時效性還要求教師要隨時注意自己知識的更新,隨時關注網絡、報刊和電視等媒體關于稅收政策的最新動態,并把信息及時傳遞給學生。最后,在教材的選用上,由于稅法課程的應用性和實務性,教材應該選用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指定教材,并在教案里中及時補充最新稅法知識與政策動向,隨時安插新的政策專題,確保教學內容的科學性和連貫性。
(二) 稅法教學方法改革必須彈性化
稅法教學方法的改革切忌程式化,避免一刀切,要保持一定的彈性。稅法教學改革的彈性化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要保持稅法教學方法的繼承和創新之間的彈性。繼承和創新都是相對的,同一教學方法的繼承和創新是相輔相承的,繼承是基礎,創新是關鍵。既不能一味照搬原有方法,也不能完全搬倒重來,而應以學生為主體,以教學效果為標準有區別的進行改革。例如判例教學法本質上仍舊是案例教學法的一種,是在對案例教學法繼承的基礎上進行的創新。在稅法的教學實踐中,就要科學設置兩者各自的教學適用空間。在講授單個的稅法重要規定時,可以優先考慮判例教學法,這樣能使知識點的講授更全面、具體和深刻。但如果進行專題式綜合教學,判例法就不太適用了。如在進行計算生產性企業所涉及的增值稅、消費稅、城建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等多稅種綜合練習的時候,需要選用的是經典的自編案例,進行案例式教學。
2.要保持不同教學方法的橫向彈性。稅法的教學改革一直在推進,新的教學方法不斷涌現,這就要求我們在教學實踐中正確處理各種教學方法之間的相互關系。每一種教學方法都有自己的適用范圍,超出了這個范圍,它就可能無效,甚至產生不少困難。面對多種多樣的教學方法,除了強調選擇的標準之外還有一個優選的程序問題,應該根據教學目標、學生特征、學科特點、教師特點、教學環境、教學時間、教學技術條件等因素選擇教學方法和教學方法的適用程序。
中圖分類號:G64文獻標識碼:A
一、會計本科稅法課程教學現狀
稅法課程是在我國注冊會計師和注冊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開考后開設的,近二十年來,稅法教學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直接影響稅法課程教學效果。
(一)現有教材缺乏時效性,無法滿足教學要求。稅法具有很強的政策性和時效性,國家為了實現特定的目的,會不斷出臺新的稅收法規,而教材往往跟不上稅法的這種變化,造成教材中經常存在一些已經失效或無用的內容。注冊會計師稅法教材更新快、權威性強,許多高校將它作為教材用書。但是考試用書有個最大的缺點,就是知識點的介紹不夠系統全面。
(二)教學方法比較單一,沒能充分調動學生的主觀能動性。稅法是一門理論性和實踐性都很強的學科,然而“填鴨式”教學仍然是目前大多數高校稅法教學采用的主要方法。在學時有限的情況下,授課教師為完成教材內容不得不用大量時間來講解稅收政策法規,而沒有足夠的時間給學生安排豐富的案例,也無法采用啟發式教學、情景教學等費時較多的教學方法,使得原本抽象的理論更加枯燥。
(三)實踐性教學匱乏,不利于培養學生的實務操作能力。實踐性教學環節是提高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的重要途徑,但目前多數本科院校稅法教學恰恰缺少這一環節。對于絕大多數學生來說,稅法與自己的生活經驗基本上沒有什么關聯,也就無法通過已往的經驗來形成或加深對稅法知識的經驗結構。如果能在傳統講授知識的過程中增添實踐性教學的內容,就可以將直觀的經驗直接傳遞給學生,并使學生通過實踐與理論的結合,不斷地對特定的知識經驗進行調整和修正,從而能夠更好地培養學生的實務操作能力。
二、會計本科稅法課程教學改革思路
(一)注意稅改動態,更新教學內容。稅法涉及社會經濟活動的各個方面,與國家的整體利益及企業、單位、個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國家和地方政府不斷頒布新的稅收法律、法規,從而使稅法這門課程具有較強的政策性和時效性。為此,在稅法教學中,要求教師密切關注經濟發展的趨勢和稅收政策的動態,通過訂閱權威性雜志、登陸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等方法,隨時收集時事稅收政策信息。通過了解稅收改革的動向,時刻保持對經濟、稅收、高新技術方面政策變動的敏感性,不斷更新教學內容,使課堂教學與稅務實踐保持高度一致。
(二)教學方法的改革。稅法的理論性和實務性都比較強,如果采用傳統的教學方法,就極易造成內容空洞、枯燥,激發不起學生的學習興趣,更調動不起學生主動學習的積極性。因此,在傳統教學法的基礎上,我們可注入啟發式教學法、情景教學法、對比教學法以及案例教學法等多種現代化的教學方法,以豐富稅法教學課堂,提高其教學效果。
1、啟發式教學法。啟發式教學法就是指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根據教學任務和學習的客觀規律,采用多種方式,以啟發學生的思維為核心,調動學生的學習主動性和積極性,促使他們生動活潑地學習的一種教學方法。啟發式教學的實質在于正確處理教與學的相互關系,它反映了教學的客觀規律。
在稅法教學中,教師應注重結合現實啟發學生挖掘稅收法律、法規更深層次的含義,引導他們理解稅法的立法精神。如為什么要取消農業稅?為什么要將生產型增值稅改為消費型增值稅?為什么要將企業所得稅法與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兩稅合一”?為什么近年來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一再上調?為什么應稅消費稅的稅目由原來的11種發展成為目前的14種?另外,可結合生活經驗和有關常識啟發學生理解性地記憶消費稅的相關稅目。例如,過度消費會危害人體健康的煙和酒,過度使用會破壞生態環境的成品油、鞭炮以及焰火,非生活必需品的化妝品、小汽車,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等奢侈品,浪費資源的汽車輪胎、木制一次性筷子等,這些都屬于消費稅的稅目。通過啟發式教學,學生很容易從根本上將消費稅的稅目記得非常清楚。
2、情景教學法。情景教學法是指在課堂教學過程中盡量為學生提供與專業相關的學習環境與氛圍的一種教學活動形式。與傳統教學法相比,情景教學方法仍以現行教材為基本研究內容,但以學生周圍世界和生活實際為參照對象,為學生提供與課堂教學內容相關的教學背景,使學生產生身臨其境的感覺,從而使稅法教學中的各個瑣碎的知識點融會到該情景中,使學生身體力行,從而使他們牢牢掌握稅法各知識點的內容。例如,在講授《增值稅法》內容時,通過提供真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來講解增值稅的開具和價外稅特征;在講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時結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表》來講解一般納稅人應納增值稅額的計算方法和程序,從而使抽象而枯燥的內容變得具體而生動。又如,在講授《個人所得稅法》內容時,可將聽課的學生現場分成若干組,每組設定金額相同但發放方式不同的獎金,以此來解釋在同樣的收入條件下,不同發放方式對于稅收負擔的影響,從而有助于吸引學生的注意力,激發他們研究《稅法》的熱情,使課堂教學充滿勃勃生機,也使學生在輕松的環境中掌握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及應納稅額計算方法的相關知識點。
3、對比教學法。所謂對比教學法,是指將同一事物的兩個方面或兩個不同事物對立面進行比較的一種教學方法。稅法中各項法律規定內容多,知識點瑣碎,極易混淆。如果不能準確掌握這些知識點,就可能導致稅款計算繳納錯誤。如果通過把稅法中兩個對立的知識點進行比較,兩者之間的聯系和區別就自然會比較明顯地反映出來,從而有利于學生理解和準確掌握相關知識點。如增值稅法和營業稅法的征稅范圍具有一定的對立性,因此在講授這部分內容時,可以采用對比的方法。增值稅的征稅范圍是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而營業稅的征稅范圍是在我國境內有償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增值稅銷售的是貨物,而營業稅銷售的是不動產;增值稅提供的是修理修配勞務,而營業稅提供的是修理修配勞務以外的勞務,二者征稅范圍無交叉,相互補充。
4、案例教學法。案例教學法是一種以案例為基礎的教學法,在案例教學中,教師主要扮演著設計者和激勵者的角色而非傳授知識者角色,學生則是案例教學的主體。在這種教學方法里,學生可以自由討論,提出不同的觀點,教師最后綜合不同的觀點進行點評。
由于稅法課程知識點多,而且政策變化特別快,每年都有新的稅法條款出現,很多條款都是經濟生活中的“熱點”問題,因此特別適合選用案例教學的方法。通過案例教學,讓學生討論稅法課程內容中目前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并進一步誘導學生充分感知教材中的稅法理論,使獲得的概念更加清楚、結論更加準確、記憶更加深刻。需要注意的是,在實施案例教學時,為了達到預期的效果,教師應該在正式開始集中討論前一周左右將案例材料發給學生,讓學生提前閱讀案例材料,查閱相關資料,搜集有關信息,并積極地思考,初步形成案例問題的解決方案,為小組集中討論做好必要的準備。在小組集中討論完成之后,教師應該留出一定的時間讓學生自行思考和總結,這樣學生對案例以及案例所反映出來的各種問題就會有一個更加深刻的認識。
(三)實踐教學的改革
1、積極創造實習機會。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企業對稅務會計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多,但與此同時,許多用人單位反映畢業生缺乏實際操作能力,不熟悉稅務工作的基本流程。由此可見,高校教育中學生實習的力度還應進一步增加。
對于多數高校而言,一般要求學生在大四的后半年進行實習。與龐大的會計專業學生數量相比,會計部門和崗位是非常有限的,因此很多會計專業的學生在實習時找不到對口的財務部門,很多學生被安排在其他部門進行實習,使很重要的實習機會基本流于形式。為此,各院系及專業課老師應當積極主動地聯系企業、稅務機關及其他事業單位,與相關單位進行協調,與他們建立長期的合作關系,保證學生在畢業前都有到財務部實習的機會。另外,由于學生數量多,學生實習沒必要都安排在大四后半年。多數會計本科學生大三上學期就學習了稅法課程,大二學習了財務會計,因此實習可以從大三的下半學期就開始安排,實習的時間也可以靈活些,比如利用沒課的時間或是寒暑假。通過分批實習的方式,大大提高會計專業學生實習的機會。
2、建立稅務模擬實驗室。稅務會計作為一門融稅收法律和會計核算為一體的特殊會計,它不僅要求會計人員具備良好的稅法理論知識,還要求會計人員具有較強的實務操作能力,以及綜合應用稅法和會計知識的能力。因此,為了滿足稅務會計的素質要求,教師在教學中應當培養學生掌握各個稅種的計算、熟悉納稅申報的基本流程和各個稅種納稅申報表的填列。
基于以上考慮,建立稅務模擬實驗室是提高高校稅法教學質量的有效途徑。在模擬的過程中,學生可自由組合或由教師分配為若干小組,每個小組各成員再按崗位分別扮演稅務人員、稅務會計,由他們來輪流演示稅務登記、納稅鑒定、發票領購、發票認證、納稅申報、稅款繳納等具體的涉稅業務。
三、結語
總之,會計本科稅法課程教學應適應經濟環境及社會實踐的需求,進行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實踐等系列環節的改革,提高稅法課程的教學質量,使培養的學生具有扎實的理論功底和較強的實務操作能力,成為能夠真正滿足社會需求的高素質綜合型人才。
(作者單位:河南科技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
主要參考文獻:
高職財稅法學科建設的內涵包括:教材建設和教學水平、教學隊伍人才建設、教學氣氛與學術環境、學術研究內容及大學生財稅實訓建設等等。其中的“項目導向”教學改革法是把實踐工作過程作為教學基礎的探究式教學方法,該方法要求由教師組織一個或幾個實踐工作項目,并以之為導向,將所要學習的多、散、碎的新知識隱含在這些項目之中,通過學生的認真分析、在老師的指導和幫助下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法。
總結烏蘭察布職業學院的財稅法學科建設,理論基礎是我們的強項,但實踐工作的能力卻少之又少,僅僅表現在一些課堂案例的學習上。所以目前教學改革的首要任務是使實踐教學方法發揮其作用,將這一項目列為教學的重點,以此來帶動財稅法教學改革的開展,進而促進財稅法課程教學水平的提高,使財稅法成為我們學院的品牌課程,從而進一步促進財稅法整體教學水平和科研水平的提升。
二、“項目導向”教學改革法在財稅法中的設計
“項目導向”教學改革法在財稅法教學中應設計為:一是確定一個或幾個目標;二是提出財稅法教學任務;三是分析實踐工作任務;四是解決提出的任務;五是總結評價項目執行過程。
在進行項目設計的同時具體需要作以下事情:
1、轉變思想觀念,重視財稅法教學;
2、開拓創新,編寫優秀財稅法教材;
3、與時俱進,提高財稅法教師素質;
4、優化整合,改革財稅法教學方法。
通過對以上項目的實施,可以有效的培養學生通過法律尺度來評價社會現實的思維模式,還可以使學生對前面講授過的財稅法及相關知識掌握的更加牢固。
三、應用項目導向教學改革方法時需要注意的問題
1、以點帶面全面提高財稅法項目教學質量
從學院目前情況看,財稅法項目教學的師資力量、年齡結構、學術梯隊這幾項都比較合理,符合最基本的軟件要求。但是在實訓條件上卻還有不足之處,需要對實訓場所、實訓輔助器材進行加強,并應增加科研經費的投入。在進行財稅法項目教學中不僅要進行理論課和多媒體的教學,同時還應該成立活動小組或俱樂部等,通過各種渠道宣傳財稅法、普及財稅法。只有這樣才能全面的提高財稅法的教學質量。
2、設計有針對性和適用性的項目導向教學實訓項目
財稅法教學中每個項目的提出,要求任課教師按照財稅工作崗位所需要的理論知識、綜合素質、實踐能力來設計具體的項目。提出的項目一定要做到另辟蹊徑,有吸引力、有針對性,既能準確地說明要研究的問題,又能涵蓋所學的基礎知識。
3、關于財稅法課程設置
我們進行項目導向式的教學改革,目的就是要進行創造性教育。既然要進行創新,就應該全方位的進行改革,財稅法教學應該實施“減少理論基礎課,加大實訓實踐課”的教學模式,這樣就有助于激發學生學習財稅法的積極性?,F在我們天天講要進行實踐性教學,但某種程度上財稅課仍然是基礎理論課,那么我們就很難將實實在在的本領傳授給即將從學校畢業走向社會的大學生。因此在課程的設置上,也一定要進行改革。對高職院校的學生來說,不可能過多地探討財稅法理論并取得較深的造詣,因為學時數是有限的。財稅法學習難度大而實際意義有限,它研究的是財稅法的產生、發展及其在法律體系中的地位等問題,涉及諸多較深的法學原理和理論爭鳴等學術問題,所以,一味地要求會對學生的學習熱情會產生負面影響。因此,當前高職院校經濟法課程教學內容改革的方向和重點應輕理論體系。財稅法課程基礎理論部分更需要注重實用性。高職院校經濟管理類專業的學生在課程安排上,一般不學習基本法理常識,因為他們將來主要從事經濟和管理方面的實務工作。他們在學習財稅法時需要了解和掌握財稅法的概念、調整對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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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體系等與后續學習內容相關的簡要知識點。為學生構建一個結構清晰的財稅法理論體系,這比較符合市場經濟運行的內在邏輯,然后按照這一體系深入地去學習具體的部門法,這樣一來,學生的思路就會非常清晰,會更加深刻地認識財稅立法的現實意義。
4、對“項目導向”教學法的實施應給予充分的支持,應當改革現有的教學評價體系
以前,烏蘭察布職業學院進行教學評價時,首要的一點是看教師在課堂上是否嚴格按照課本的要求來教授學生,其次在進行期中或期末考試時要看試卷內容是否符合規定的格式要求等,最后再看課堂的教學秩序,這些舊的教學評價方式顯然不利于新的教學改革模式的展開。因此,為了鼓勵“項目導向”教學改革模式的實施,必須重新建立起一套切實可行的教學評價體系,支持教師在教學模式創新上作大膽的嘗試、使其能夠對采用新教學模式的教師和學生產生激勵作用。
四、高校財稅法教學改革的意義
(一)對《稅法》課程實踐教學重視不足
目前,大多數應用型本科院校稅法課程教學均以理論教學為主,學生該課程成績的考核也主要取決于期末考試的成績,但是對實踐教學部分沒有給予充分的重視,一般學校只是在期末最后一周安排《稅法》實訓課程,在執行中由于實踐條件的限制往往被壓縮。
(二)實踐教學條件難以滿足《稅法》課程實踐要求
在開設《稅法》課程的經濟管理類專業,一般均沒有配備適合《稅法》實踐教學標準的實驗室,有很多院校甚至于都沒有財稅教學軟件。教學方式上仍然采用傳統的板書教學與多媒體相結合的形式,在理論教學中側重于各稅種應納稅額的計算,而對各大重要稅種如流轉稅和所得稅的整個辦稅流程根本無法在教學中做全面展示,或者只講解簡單的納稅申報表的填寫方法,對于企業在實務中可能會出現的涉稅業務缺乏理論與實踐的銜接。
(三)教師隊伍水平參差不齊
在一些應用型院校,很多教師都是剛從學校畢業的研究生,自身完全沒有到企業或者會計師事務所工作的經驗,在實踐教學中難以根據企業實際發生的業務進行切合實際的實踐應用操作,使得即使學校配備了相應的財務軟件或實驗室,由于教師自身水平的局限,也難以充分發揮財稅軟件的作用,造成教學資源的浪費。
二、完善《稅法》課程實踐教學對策建議
(一)“翻轉課堂”教學法在《稅法》課程實踐教學中的應用
“翻轉課堂”教學法是指重新調整課堂內外的時間安排,改變傳統教學中老師在課堂講授,學生課后練習的模式,變為學生根據教師要求先進行課下學習,在課堂中再進行答疑解惑和知識的鞏固提高。將“翻轉課堂”教學法引入到稅法課程教學中完全契合應用型本科院校培養應用型技術技能型人才的目標,有利于增強學生就業能力。
在“翻轉課堂”教學中,首先,教師應結合教學目標,把分散的各稅種內容進行整合,合并成五部分,第一部分是稅法總論,介紹稅法基本理論;第二部分是流轉稅類,應以增值稅和消費稅為教學重點內容;第三部分是財產行為稅類,第四部分是所得稅類,包括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第五部分是稅收征收管理法部分。其次,教師應對重點內容預先錄制相應的微課視頻,比如,我國現行稅法中最大的一個稅種即增值稅的理論教學中,教師可以錄制關于企業在實際工作中如何根據不同情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的視頻,學生在課下先進行視頻預習,課上教師再針對疑難問題進行專項解答,同時,教師還可以結合學生在該知識點中存在的疑難問題布置專項訓練,讓學生協作完成,不但使學生對非常抽象的銷項稅額計算和進項稅額抵扣問題有了感性的認識,又提高了學習效率。
(二)項目教學法在《稅法》課程實踐教學中的應用
在項目教學法下,《稅法》課程教師改變以前以教師為主的模式,分配并引導學生進入教學任務,充分發揮學生的主觀能動性,將《稅法》課程中的枯燥的稅收理論知識轉化為實務操作過程中各項流轉稅和所得稅的申報任務工作流程。下面以稅法課程中的“增值稅應納稅額計算與納稅申報”項目為例,來說明項目教學法在稅法課程中的應用。第一,收集與增值稅應納稅額計算與納稅申報相關的信息。在各項目組中,可要求每組學生選擇一家當地的企業作為案例企業,企業類型應涉及工業企業、商業企業、“營改增”試點納稅人等不同類型,并利用各種途徑獲得企業生產經營以及納稅相關的信息。第二,項目實施。首先進行學生角色的分配,學生根據業務需要和角色安排,進行相應的涉稅業務處理,教師應鼓勵學生將實踐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進行反饋,對于一些疑難問題,可以采用小組討論并與教師溝通等方式進行解決。第三,教師要對項目實施進行過程監督和結果評價。
(三)加強校企業合作,創建實踐教學新平臺
校企合作,是把學校和企業聯合起來進行人才培養的一種模式,它的特點是注重在校學習與企業實踐,直接與市場接軌,有針對性地為企業培養人才,這種辦學模式為在校大學生打開了一扇從學校通往企業實際的大門,可以使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就提前進入到崗位工作的狀態,能使學生結合企業實際和自身實際查漏補缺,自學提高學習熱情和學習效率。
一方面,校企合作要建立完善的培養目標和教學目標,校企合作要提高學生的實踐操作能力,并在實習中學習處理企業實際復雜涉稅業務的操作技能,學校要指定專門的老師到企業中進行深入調查,取得企業辦稅業務的第一手資料;另一方面,在校企合作中要避免短期行為,對合作企業進行充分的調研,找到雙方合作的共同利益切入點,建立長效合作機制。
參考文獻:
經過改革開放以來三十年的發展,我國法學教育已經進入一個關鍵時期。如何培養符合社會主義法制建設需要的高層次實踐性人才,一直是法學專業人才培養過程中備受關注的問題。近年來,以診所法律教育和模擬審判為代表的多種實踐教學方式在各高校得以推廣,對于提高法學專業學生的實踐能力發揮了很好的作用。
但是,受條件的限制,目前法學專業實踐教學主要集中在民法、刑法、行政法以及訴訟法等領域,《稅法》課程的實踐教學尚未受到重視,絕大多數高?!抖惙ā氛n程的教學還停留在對理論化的法律條文的講解和對一些假定數據的演繹上,目的在于引導學生掌握系統的知識體系,對實踐問題涉及甚少。學生即使在考試中取得很好的成績,也不具備實際操作的能力。
一、重視《稅法》課程實踐教學的必要性
強化《稅法》課程的實踐教學,必須充分認識其必要性。與其他部門法相比,稅法有自身的特點,這些特點決定了《稅法》課程的教與學應該更加重視理論聯系實踐。
(一)稅法規范的技術性
雖然《稅法》并不屬于教育部要求法學專業本科階段必須開設的14門主干課程,但是將《稅法》設置為專業選修課的學校越來越多,根據筆者對部分高校開設《稅法》課程情況的調查,近幾年選修《稅法》課程的學生數量也呈上升趨勢。不過,不管是主講教師還是選修《稅法》的學生,都普遍認為《稅法》比其他課程難,其中的原因主要在于稅法規范的技術性。由于稅法規范既要確保稅收收入,又要與私法秩序保持協調;既要盡量減少對經濟的不良影響,又要體現出適度的調控,使得稅法具有較強的技術性。
稅法的技術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表現在稅收實體法中,稅法根據稅收經濟學的研究成果進行稅種法律制度的具體設計;二是表現在稅收程序法中,從純粹技術的角度分析稅收征管的各個環節,進而設計相應的法律制度。稅法的技術性特征不僅導致稅收訴訟有很強的專業性,而且也增加了學習稅法的難度。如果單純通過課堂講授,描述技術性規范中所涉及的一些會計核算材料就有一定的困難,但如果把稅法中的技術性規范與經濟活動中的具體現象結合起來,通過解決具體的問題來加深對規范的理解,讓學生在感性認識的基礎上建立理性認識,將會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稅法規范的技術性要求學習稅法要重視實踐。
(二)稅法內容的綜合性
從內容看,稅法是由實體法、程序法、爭訟法等構成的綜合法律體系。稅收法律關系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不僅由實體性規范規定,而且也離不開程序性規范。稅法中的程序性規范所起的作用與其他程序性規范不同,稅法中的程序性規范是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基礎,離開了程序性規范,實體性規范所規定的權利義務就無法實現。而程序性規范中包含很多操作性的內容,通過稅務實踐更容易直觀地理解和掌握,納稅申報、稅收征收、稽查及籌劃過程中的一些技術性問題甚至無法完全通過課堂教學的方式來完成,必須借助于實踐教學來完成。
(三)稅法與其他學科的交叉性
與法學體系中的其他部門法相比,稅法具有較強的開放性。稅法本來就是與嚴密的會計核算融合在一起的,稅法的條文尤其是稅收實體法的條文主要就是關于應納稅額的會計核算的規定。稅法不同于刑法、民法等傳統部門法之處就在于,傳統部門法主要規范的是法律事件的質的規定性,而稅法主要規范的是應納稅金的量的確定。質的規定性依賴于對事件本質特征的判段,屬于定性分析,量的確定則依賴于對事物數量方面的會計核算,屬于定量分析,分析的基礎包括各種經濟業務、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其他納稅資料。因此,稅法的教學離開會計核算就是空中樓閣,《稅法》課程的設計,應將應納稅金的確定建立在會計核算的基礎上。但是,法學專業的學生缺乏會計方面的基礎知識,如果僅僅按照傳統的課堂講授方式,解釋稅法的具體條文,然后要求學生以會計核算材料和數據為基礎確定應納稅額,學生通常不具備正確處理相關數據的能力,必須通過實際操作讓學生掌握如何處理會計信息,然后再根據稅法規范確定納稅義務。
(四)稅法較強的應用性
稅法是一門應用性很強的學科。稅法是以我國稅收法律制度為中心,以流轉稅法、資源稅法、所得和收益稅法、財產和行為稅法、特定目的稅法為主要內容的完整的知識體系。隨著我國經濟體制及稅收體制改革的深入,無論企業還是個人,在經濟生活中都不可避免地要履行納稅義務。企業的經營管理者和財務人員必須掌握稅法的基礎理論與具體知識,依照稅法的規定做出涉稅安排,并同時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才能避免稅法風險。所以,稅法規范已經成為企業和個人日常經營決策的重要影響因素,而不僅僅是處理糾紛的依據。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各種非訟業務需求迅速增加,為法學專業畢業生提供了一個廣闊的就業領域。但是,要當好企業的納稅顧問,防范企業的涉稅風險,必須經過實踐操作方面的訓練,才具備用稅法規范指導日常經營活動的能力。所以,稅法較強的應用性也對實踐教學提出了較高的要求。
二、強化《稅法》課程實踐教學的途徑
隨著稅收法治的推進和納稅人權利意識的不斷增強,涉稅訴訟案件數量將大幅攀升,稅法規范對經濟活動的影響也越來越直接,稅法的重要性日益顯現出來。在實踐中,不管是涉稅案件還是涉稅非訟業務都大幅增加,客觀上需要更多熟悉稅法、能夠處理涉稅事務的法律人才。因此,各高校法學專業應重視《稅法》課程的實踐教學,培養出更多能從事實際操作的實踐性人才,滿足社會的需要。結合多年《稅法》課程的教學經驗,以下幾種途徑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一)例題模擬實踐教學
所謂例題模擬實踐教學,就是把具體的納稅申報材料由老師通過例題和作業的形式呈現給學生,通過講解例題和完成作業兩個環節,讓學生了解和掌握納稅信息的處理、應納稅額的計算以及納稅申報等環節的具體問題。
例題模擬實踐教學的優點在于成本低,主講教師可以根據課程內容的需要靈活地選擇例題和材料,具有較強的針對性。但是,受課時的限制,課堂講授一般只能選擇揭示稅法理論某些知識點的典型例題,不可能太復雜,而反映稅務處理實務的綜合性題目只能作為作業留給學生課外完成。
采用例題模擬教學,關鍵是要選擇適當的模擬材料,既不能將某個納稅人某個時期的實際經營情況和納稅資料不加處理、簡單地照抄照搬,也不能脫離實際憑空想象。主講教師必須精心準備材料,一方面要突出稅法理論上的重點內容,另一方面又要具有操作性,能夠鍛煉和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只有這樣,才能達到預期的教學效果。
(二)與會計相關課程配套教學
目前,很多高校都在全校范圍內開設了跨專業的公共選修課,如果法學專業學生有條件選修會計相關課程,可以要求選修《稅法》課程的學生先選修會計相關課程,在具備一定的會計知識基礎上,再學習《稅法》。
將《稅法》課程與會計相關課程的教學結合起來,可以讓學生在會計相關課程中,初步認識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主要稅種納稅申報表的構成和增值稅專用發票、運輸發票抵扣聯、關稅完稅憑證等稅收憑證,讓學生獲得一些稅收活動方面的感性知識,并能將稅務處理與會計信息處理聯系起來,對《稅法》課程的學習很有幫助。
(三)協助經營單位進行申報納稅
在老師指導下的實踐活動,基本上就是要求學生完成從應納稅額計算到稅務處理再到納稅申報整個過程,即根據老師提供的經營業務情況計算應納稅額,根據計算的應納稅額進行稅務處理,根據賬簿記錄填寫納稅申報表。雖然這樣的過程也能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但是,與到經營單位協助申報納稅相比,就有很大的局限性。
在企業的具體經營活動中,會出現各種各樣的細節問題,其中有些問題不同于老師為了強化稅法中的某些知識點而做出的有針對性設計,很容易在稅法中找到解決的依據。要解決實踐中的某些問題,學生必須學會查找一些專門的文件,尤其是要關注最新的規定,可以提高學生查找稅法規范性文件的能力。更為重要的是,通過協助經營單位完成納稅申報,學生可以直觀地接觸從經營活動到納稅申報的全過程,既強化了實體規范的運用,又實際履行了程序性的義務,有助于學生實踐能力的全面提升。
(四)到專業機構實習
除了經營單位之外,有條件的學校還可以和稅務機關、稅務師事務所和會計師事務所緊密合作,為學生提供實習機會。這些專業機構不僅可以為學生提供實際操作的機會,而且還可以為學生提供專業的指導,彌補老師實務經驗不足的缺陷。不僅如此,在這些專業機構中,學生除了完成應納稅額的核算,還有機會接觸到稅收領域的一些疑難問題,如假票據和稅收籌劃等,可以提高學生的審核、監督能力和稅收籌劃能力,這些都是在其他實踐環節無法達到的效果。
(五)將專業人員請進課堂
將有豐富實踐經驗的稅收實務人員、稅法官員請進課堂,通過專題講座和完成部分章節的課堂講授等形式,提出并幫助學生解決問題,與學生分享實踐經驗,也可以提高學生的操作能力。但是,這種方式主要的優點在于可以幫助學生認識稅法在社會生活中的重要性,激發學生學習稅法的興趣。
三、結束語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完善,稅收法治建設的推進,稅務實踐對法律專業人才培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高校《稅法》課程的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已經不能滿足稅務實踐的需要,必須通過強化《稅法》課程的實踐教學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
上述幾種途徑各有優勢,也都存在一些限制性的條件,如協助經營單位進行申報納稅和到專業機構實習兩種途徑必須借助于相關機構的配合,能夠參與其中的學生數量也會受到限制,在教學過程中可以結合實際情況有選擇地嘗試。
參考文獻:
我國高職教育倡導的培養高素質技能型人才,以培養學生技能和職業崗位應用能力為主,具體體現為培養“基礎理論知識必需與夠用、專業技能應用能力強、知識面較寬、素質高”的專門人才。要達到此目的,高職校就要建立高素質技能型教學體系,通過“精簡、融合、重組、增設”等途徑,促進課程結構體系整體優化,更新教學內容,以增強學生社會適應性。改變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是實現這一目標的重要途徑。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法制建設也日趨完善,有稅必有法,無法不成稅。作為其組成部分的稅法體制,也得到了迅速的發展。普及稅收理論,培養公民良好的納稅意識,對于稅收工作的開展,對于我國經濟的繁榮富強,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稅法課程不僅是財稅專業學生的必修課,也是會計專業的學生,乃至整個高職院校經濟類專業學生的必修課。因此,對高職院?!抖惙ā氛n程建設與教學方法的探討就具有極為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稅法課程教學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現有的教材與高職院校的培養目標相脫節
目前大部分高職院校所使用的稅法教材是由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的注冊會計師教材。由于理論性過強,內容又很繁雜,同時納稅申報表的編寫方法又忽略不計,導致內容乏味,學生學習的興趣不高,而且很多學生只會計算各個稅種的應納稅額,不會進行納稅申報等實務性操作。
(二)稅法課程的實訓教學與理論教學相割裂,導致實訓教學有名無實
主要表現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在課程安排上實訓教學大都安排在理論授課之后,沒有將模擬實訓與課堂教學作為一個有機整體并貫穿于其中,實訓的效果就大打折扣;第二,實訓軟件中所使用的資料缺乏可操作性,與實際情況大相徑庭?,F行稅法體制修訂的速度非常之快,而實訓軟件更新的速度遠落后于現行稅法的變化,這就影響了實訓的教學效果;第三,在實訓教學模塊中又過分強調了應納稅額的計算,忽視了會計憑證的審核、監督以及稅務籌劃能力的培訓。
(三)教學方法僵化死板
通過調查河南十余所高職院校得出結論:目前,部分高職財經類專業稅法課程的教學中,采取的是大致相同的教學模式:固定的教材、固定的授課地點、“填鴨式”的教學方法等。因此,造成教學方法僵化,教學手段落后,學生動手操作能力弱,學生的學習興趣不高,教學效果就無法提高。
(四)考核方式單一,有待進一步改進
稅法課程在高職院校財經類專業中一般都屬于考試課程,期末采取閉卷考試的方法。由于稅法課程知識點更新比較快,加之稅法的實際操作性又很強,所以單憑期末“一考定終身”的考核方式,很難全面公正地評價學生的學習效果。
二、高職院校稅法課程建設改革的對策
(一)加快稅法教材的一體化建設
學生課程學習的主要依據來源于所選用的教材,而學生學習的直接目標就是學以致用。因此,稅法教材的編寫既要體現該學科內容的系統和完整性,又要體現啟發聯想式教學方法的層次性。學生的學習過程大致分為以下幾個階段:引發學習興趣的前導階段;融入學習內容的感知階段;理解知識的深化階段;鞏固知識并加以熟練運用的升華階段。那么好的教材也應當遵循這個規律來編排內容。如在每章內容開篇設置導入案例,調動起學生學習的興趣和主動性,讓學生帶著疑問去學習本章內容;在重要的知識模塊可結合實際設置思考專欄,推進學生對知識理解的深度;每一章節結束后,課后練習題的設計也應遵循由淺入深的漸進思路設置,讓學生通過實際案例演練,在大腦中構筑一個完整的知識體系,在體例編排上也可增加一些幽默風趣的內容,為枯燥的稅法教學增添一些趣味。
(二)把握最新的稅收法律動向
稅法這門課程具有極強的實效性和政策性,國家為了實現其特定的經濟、社會目的,會不斷地根據新的經濟形勢制定新的稅收政策、法規,原有的稅收法律、規章等隨之作廢。這就要求從事稅法教學的一線教師,應經常登陸中國稅務總局的網站,關注最前沿的稅收政策,并訂閱《稅務研究》、《中國稅務報》等期刊,隨時收集各種有關稅收法律的信息,不斷更新稅法教案和稅法課件,以擴展學生的視野。如在增值稅法章節的講解中,關于增值稅類型的轉型等內容就先于稅法教材及時地給學生講授。
(三)塑造高素質的專業課教師
教師作為課堂教學的引導者和實施者,教師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著教學效果的好與壞。教師應具備的素質主要有:高尚的師德、淵博的學識、較強的科研能力等。結合高職教育、稅法課程的特點,可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看:
1.作為一名高職院校的教師,應該具有愛崗敬業的奉獻精神。一個優秀的教師不是僅愛學習好、能力強的學生,更應該愛那些沒有進取心、基礎薄弱、沒有良好學習習慣、缺乏學習興趣的學生,怎樣用愛和責任心去改變他們,這才是優秀教師的魅力所在;
2.作為一名高職院校的教師,應該是具備教育教學、科研等方面能力的“技能型”教師。作為專業課教師,不僅要遵循教學規律,根據學生的實際,因人而異、因材施教,使教學活動達到理想的效果,還應該使學生有較強的動手操作能力。稅法課程也一樣,具有扎實的理論功底,熟悉最新的稅收法律法規,精通各大稅種的稅額計算并具備綜合處理問題的能力,并帶領學生進入到稅務籌劃的較高境界,這樣的稅務專業教師,能使學生學到終身受益的方法。這樣的課堂才是鮮活的、有生命力的課堂。
三、教學方法改革的對策
(一)一對一教學法-以人為本
在稅法課程的講授過程中,我把握的原則是教師不應該是課堂的主導者,而應該是引導者、指導者。從生命的層次、用動態生成的觀念認識課堂教學。把每一節課都當成師生生命成長的一段歷程,把每一個學生都當成嶄新的、獨特的、與眾不同的生命個體,根據稅法課程的特點,明確每節課的教學內容、教學目標、教學重難點,認真思考完成教學目標、突破重難點的方法與策略,圍繞教學目標去研討教材、研讀學生,確定適合學生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態度情感和價值觀充分發展的教學方式方法,使每一節課、每一個學生都有不同程度、實實在在的認知收獲、科學感悟、能力發展。
(二)實踐教學法-學習致用
稅法作為一門操作性、實用性較強的課程,只學理論不做習題是無法達到理想的教學效果的。教師可搜集最新CPA、CTA考試實戰習題,每一個獨立的稅種結束后,給學生布置一些案例題,達到知識的鞏固和靈活運用。并針對學生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的講解。同時,為了避免學生只學不練,只聽不練,每學期都組織學生到縣級地稅部門一些企業觀摩、實習,能把學到的理論熟練運用于實踐。還可帶領學生利用業課余時間(下轉第217頁)(上接第215頁)對周邊的企業如宇通公司進行實地考察,與校外的實習基地進行校企合作,在課堂上討論該企業應納哪些稅?征稅范圍是什么?適用的稅率是多少?都能享受到哪些稅收優惠?這種寓教于樂的教學方法不僅大大提高了學生學習稅法的積極性,而且能把課本中的知識加以靈活運用,獲得第一手的教學資料,為以后從事財稅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
(三)探究教學法-動起來的課堂
學生全員參與,通過學習互助探究小組的組內搶答等形式,營造讓學生敢于質疑、敢于發表意見和看法、能主動思考探究問題、積極合作討論的課堂氣氛。這種課堂模式也使學生在課堂上充滿了激情,真正把教師的“講堂”變成學生的“學堂”。課堂作為提高教學質量的主陣地之一,教師應把課堂還給學生,把思維空間留給學生,把學習方法教給學生,把自主實踐還給學生。
(四)情景教學法-設置相關的學習環境
在課堂教學的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為學生提供與教學內容有關的情境。如在講解《個人所得稅法》章節的內容時,可讓學生分組討論,我國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方式采取哪種較為合理?在取得相同收入的條件下,家庭贍養狀況等條件的不同對不同納稅人的稅收負擔有什么不同的影響?個人所得稅的費用扣除提高至3500元的利弊是什么?極大地調動了學生學習稅法的積極性,使學生懂得如何用學到的書本知識解決實際問題。
(五)考核方式的改革
考試改革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是平時成績和卷面成績相結合。即平時作業、考勤、發言等成績占40%,期末卷面成績占60%。部分課程為平時作業、考勤、發言等成績占60%,期末卷面成績占40%。大大調動了學生平時學習的積極性。
2.是開卷與閉卷相結合。部分課程采用期末考試開卷部分和閉卷部分的分值各占60%和40%,其中閉卷部分主要考查學生掌握基本理論知識的能力,開卷部分主要考查學生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3.是增加實踐考核的內容。部分課程實行了理論考核與實踐考核相結合,由于平時也要進行實踐考核,學生學習的目的性更強,實驗及平時的實驗模塊內容的練習更加認真,受到了較好的效果。
4.是把學生的平時操行納入考核的范圍。對平時表現突出的優秀學生,給予加分;對品行不端者,酌情減分;對嚴重違紀受到行政處分的學生,其最終成績評定為不合格,要求其重修。
課程建設和教學方法的研究是一個永恒的話題,在今后的稅法教學過程中,授課教師應不斷探索如啟發式教學法、結構式教學法等新的方法,,提高稅法課程的教學質量,使學生在認知上,從不懂到懂,從少知到多知,從不會到會;
在情感上,從不喜歡到喜歡,從不熱愛到熱愛,從不感興趣到感興趣;在學業上,達到收獲的最大化,并能把學到的理論熟練運用于實踐,為培養出更多的創新型、應用型人才做出不懈的努力。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G6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3089(2015)15-00-02
稅收作為一國公共財政最主要也是最直接的收入來源和形式,在我國市場經濟愈加完善的背景下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稅收籌劃(tax-planning)的相關概念自上世紀90年代從西方引入中國后發展迅速并不斷完善,涌現出大量諸如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等在內的專業咨詢機構。隨著各類企事業單位對合理避稅需求的不斷高漲,目前《稅收籌劃》在我國已逐漸成為普通本科院校財稅類專業的必修課程。
一、本科階段《稅收籌劃》課程教學目標
在高校教學中,《稅收籌劃》課程通常出現于經管類專業的培養方案之內。一般說來各高校雖然會依據院校不同以及各專業類別的差異,課程教學目標設置會出現細微差別,但就宏觀層面來說卻大同小異。在我國,現行稅制內可分為十七個稅種,一方面,因為稅種多而繁雜,要求學生對每個稅種的相關知識都爛熟于胸并熟練運用,要求顯得過高;另一方面,由于稅法對于每個稅種的規定都較為詳備,實際的稅收籌劃空間較為有限,并非所有情形下都適用,所以對于該課程教學目標的確定顯得尤為重要。
鑒于《稅收籌劃》課程兼具培養綜合能力與實踐運用的特殊性,在制定教學目標時便更需分清重點、劃清主次,要充分考慮到教學目標的實際可行性,進而才能合理安排課程內容,有序推進教學活動。首先,需要正確樹立稅收籌劃的概念,明確稅收籌劃與避稅、偷稅等概念的區別。有些學生對于上述概念存在理解不清、把握不準的現象,實際上稅收籌劃作為合理避稅,是在符合國家法律及稅法法規的前提下,在企業生產經營與投資理財之前為使得稅收利益最大化而進行的合理安排,這與避稅、偷稅等概念截然不同。然后,需要正確認識稅收籌劃的目標。現實中,對于稅收籌劃的目標部分學生只是停留在稅負最低的層面,其實稅收籌劃的“稅收利益最大化”不僅包括“實際稅負最低”,還有“稅后利潤最大化”、“企業價值最大化”等內容,只有明晰這點,才能在日后的教學活動中加深理解,靈活運用。其次,需要引導學生正確認識稅收籌劃的作用與風險。現實中不少學生由于初次接觸該課程,憑借之前學到的《國家稅收》、《國際稅收》等稅法知識,片面而又主觀的認為任何情況下都可以進行稅收籌劃。其實不然,稅收籌劃的市場在于它所依據的主要是稅法中的稅收優惠政策以及一些稅收的選擇性條款,在實際生產經營中某些條款由于條件苛刻能實際運用的并不很多,加上一般稅收籌劃還受到企業自身的經營狀況和財務核算能力等因素的制約,因此稅收籌劃的空間其實非常有限,片面的追求稅收籌劃有可能陷于稅務風險的泥潭之中。最后才是稅收籌劃教學的實際運用,可以通過列舉典型案例的形式以加深學生理解掌握,同時開展課外實踐活動以提高實際生活中的感性認識。
二、當前《稅收籌劃》課程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一)教材建設落后
教材的選擇是否合理得當,對課程教學質量能否提升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一本框架清晰、內容完備的教材不僅可以幫助學生加深理解,鞏固知識,還是教師的得力助手。而令人遺憾的是,一方面由于《稅收籌劃》課程不同于傳統的《會計學》、《西方經濟學》等科目,它雖作為財政學、稅收學專業的必修課程但只是其他經管類專業的選修課程,實際開設此類課程的并不多,對于該課程教材建設的重視程度還有待提高,再加上受到資金支持較少、編纂組織力度不夠、部分版次庫存較多等現實困難的制約,《稅收籌劃》教材的更新速度一直就為緩慢。另一方面,該課程所依據的是我國現行稅法,眾所周知稅法本身就處于不斷修訂與完善的過程之中,每年的政策條款都會有不同程度的調整,這就導致在現實教學中很難及時將改動部分添補進原有教材之中,教材的建設遠遠落后于稅法的變動速度,該課程教材完全做不到按時更新的要求。這就要求教師在日常教學活動之中需要及時關注稅法動態,第一時間將有關調整體現于課件之中。而事實是部分教師在教學中對此不夠重視,加上自己缺乏對稅法更新的關注,依舊沿用過去的教學課件,這樣《稅收籌劃》課程的教學質量便可想而知。
(二)師資隊伍相對薄弱
是否具備強大的師資隊伍是評價高校實力的關鍵性因素?!抖愂栈I劃》教學不僅僅只是將稅法知識進行簡單的綜合,還應該要教導學生進行靈活運用。此外,由于稅收籌劃本身就具備一定的稅收風險,種種特征決定了教師自身除了具備過硬的專業知識外,還應具有一定的實戰經驗,如在稅務部門、企業或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有相關從業經歷并能時時關注到最新的稅法變動,掌握第一手的稅法資料。而目前的實際情況是部分教師偏向稅收理論部分,對于實務部分經驗欠缺;此外隨著老教師的不斷退休,部分新教師剛剛離開校園走上講臺,對于部分教學內容自身尚有不清的同時還缺乏實際經驗,只是停留在紙上談兵的階段,學生在這種情況下自然也就頂多達到“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境地,實際運用便更無從談起。
(三)教學手段和方法有待完善
《稅收籌劃》課程是一門綜合性與實踐性都較強的課程,其中涉及到國家稅收、國際稅收、會計學、財務管理等多門課程的知識。而現行的教學模式多半還是沿用“課上老師講,下面學生聽”的傳統教學方式,往往不能體現《稅收籌劃》課程本身的綜合性與實踐性的要求,這就導致了教學中不可避免的出現了以下問題:
第一,只注重知識灌輸,而缺乏實踐性教學?;凇抖愂栈I劃》有別其他課程的獨特性,因此在現實教學中也不能向其他學科一樣一味的傳授知識點而缺乏實踐性操作。作為剛剛從高中畢業步入大學課堂的學生們來說,他們早已習慣了傳統的純粹知識灌輸的學習方式,如果教師不能在該課程上根據實際情形靈活調整教學內容,依舊停留在自己講,學生聽的境地,往往導致課程教學效果大打折扣;此外部分高校雖有實踐性教學環節,但限于資金緊張、對其重要性認識不足以及配套教學設施落后不完善等因素,使得該部分只是流于形式,實際效果欠佳。這樣的教學方式下培養的學生對于何為憑證、賬簿、以及納稅申報表等基礎物件缺乏感性的認識,不能達到課程預期的效果。
第二,缺乏科學的案例教學,實際運用能力欠佳。該門課程的特點和專業性質決定了其教學方式一定要采用案例教學法,在枯燥繁多的稅法條款中,加入部分案例,在緩解課堂氣氛的同時加強學生的操作和運用能力。部分高校在實際教學中不能靈活采用合適、科學的案例,只是停留在書本知識的傳授上,實際教學效果欠佳,不能實現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的有效融合,培養出的學生也只是知其大概,不能對課程內容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
(四)成績考核方式不科學
現實教學之中,絕大多數高校采用的成績考核方式均為考試成績加上平時成績(例如選取期末成績的70%,期中成績的20%,平時成績的10%加權平均以得到最終成績)。而《稅收籌劃》課程亦是如此,平時課上教師正常上課,期末結束時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這在某種程度上會誤導學生過多地關注理論知識,而忽視相關實踐技能的訓練,導致學生實際操作能力不強。在這種成績考核模式下,平時成績大多考察的為課堂出勤率,而期末則完全是卷面成績,這樣便助長了部分學生“平時不用功,考前抱佛腳”的不良學習習慣。
三、進一步提高《稅收籌劃》課程教學質量的思考
(一)加快《稅收籌劃》課程教材建設
針對《稅收籌劃》課程在教材建設上的不足,為提高所選教材的質量,幫助學生充分理解《稅收籌劃》的基本知識,配合教師教學活動的有序開展,高校應該集中力量做好以下幾點工作:
第一,選定合適教材。一方面綜合各類教材選取修訂時間較近的版本,盡量避免因時間跨度而導致教材內容與稅法出現較大偏差的可能,另一方面,所選取的教材的內容與案例應與課堂內容相契合,在形象具體的同時,加強學生對其的理解。
第二,提供專項資金,提高編纂組織力度。各高校由于課程目標、教學手段等方面的不同,因此在教學之中所面臨的實際情況也不盡相同。高校應足夠重視教材建設,鑒于本校教師對于課程狀況以及自己學生實際掌握情況都比較了解,故因加大組織力度,盡可能地做到本校教師自己編寫教材,自己選取案例進行教學。
(二)加快師資隊伍建設
教師素質決定課程教學質量的重要條件?!抖愂栈I劃》課程的綜合性與實踐性較高,這就要求教師的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針對上述部分高校師資隊伍存在的問題,為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提升《稅收籌劃》的整體教學質量,可以做到以下幾點:第一,加強學校與稅務局或大型稅務師事務所的合作,建成稅務研究科研基地,一方面加快對年輕教師的實務培訓,另一方面也可以通過進行課題、調研的方式加強師生互動,提高學生對稅收籌劃的理解。第二,加快人才的引進工作。高校可以針對課程設置適時合理地引進或外聘部分人才,開展實踐性教學。第三,邀請外校知名教授或稅務方面專家學者來本校為師生開展講座,拓展學生眼界的同時,提高自身教學質量。
(三)改進教學方法,靈活運用案例教學
運用案例教學法是提高《稅收籌劃》課程教學質量的關鍵,也是培養應用型人才的關鍵舉措。針對目前多數學校的授課方式存在理論與實際脫節的問題,我們有必要進一步加強其建設:
第一,明確教學目標在于培養學生能力,而非簡單傳輸知識。傳統的教學方式培養下的學生多數都只會讀死書,死讀書??荚嚽霸偎烙浻脖常鋵嵞芰Σ⑽从卸啻筇岣?。這就要求教師在課堂學習中創新教學方式,改變教師占主導地位的局面為師生互動,共同討論的境地,培養學生的思維能力和創新素質。
第二,靈活運用案例教學。案例教學法是教師在學生已掌握部分《稅收籌劃》知識的前提下,引入典型案例,將所學的知識運用到實際中去,其中可采用學生獨立思考的方式也可通過小組討論的形式,將所學知識進行串聯已達到學習的目的。這就要求教師對課程有一個大體的把握:首先,根據教學進程合理安排《稅收籌劃》知識點的介入,教授學生學好基礎知識;其次,靈活選取經典案例。可以讓學生在課堂中大膽發言或分組討論后再以課件形式上臺自己講解,將所學知識運用到案例中去。最后,對案例部分進行總結,對其中所蘊含的稅收籌劃規律及時揭示,在案例教學的基礎上加深學生的進一步理解。
第三,加強實踐性教學,引入實驗室教學。首先,高校應提供足夠的資金支持,在教授理論的同時加強實驗室建設;其次,要與稅務部門以及稅務師事務所展開合作,積極拓展校外實習基地。最后,高校還應特邀一些知名人士不定期進入學校開展教學指導。通過以上實踐性教學方式的推進,可以顯著改善目前教學活動中存在的理論與實際脫節的困境,一方面可以使得學生靈活運用所學的知識參與到企業稅收籌劃活動中去,另一方面也可以在實踐中創立自己的感性認識,脫離枯燥無趣的純理論教學的同時鍛煉自身能力。
(四)改進傳統的教學評價方式
教學評價方式對于學生的學習質量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對于《稅收籌劃》的考核形式也可以采取多種方式,而非僅僅局限于傳統的“一紙定勝負”。由于該課程在課程設置上具有很強的實踐性,不妨在通過卷面成績評定的方式外在加上學生在平時案例教學中的表現來綜合評定。具體的評定標準可以依據案例內容進行調整,大致可分為案例籌劃的結果、各小組成員的參與度以及最終結果的表現形式等方面。此外,由于該課程的綜合性也較強,教師也可以在課程期間讓學生依據所學自選一到兩個稅收籌劃案例以論文寫作的方式來評定成績,并最終加入該課程的整體成績之中。這樣的評定方式不僅可以克服傳統應試教育下考試成績不能真實反映學習情況的弊端,還能在活躍平時課堂氛圍的同時,提高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改善該課程的教學質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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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名高校教育工作者,在幾年的教學工作中常常困惑于:如何使自己講的課能與現實社會結合地更緊密一些,從而使教學活動更加豐富具體?經過摸索,筆者認為,案例教學是克服當前高校教學工作中普遍存在理論與實踐相互脫節的有效手段。本文擬結合自身教學實際工作經驗,對案例教學在國家稅收課程中的運用進行分析。
1案例教學面臨的困難
1.1大學生主動學習意識不強
長期以來,我國高校都是以“灌輸式”為主的教育模式,課堂上學生基本處于被動接受的地位。由于習慣了這種“填鴨式”的知識灌輸,學生在課堂上主動學習意識普遍不強,對于問題缺乏思考。而案例教學講究的是學生的主動參與,需要學生主動積極思考問題。因此,這種固化習慣一旦養成,大家都不愿意主動發言,案例教學就無法順利開展下去。
1.2大學生知識運用能力較差
我國大學生都是經過應試教育的磨練考上大學的,即使上大學,大家依然圍繞考試這個指揮棒轉,平時隨便聽聽課,考試前突擊幾天應付一下,這種教育模式下,學生對于知識的理解和運用能力依然較差,沒有擺脫死記硬背的固有思維。案例教學需要學生對所學知識進行合理正確的運用,靠死記下來的知識是無法對案例進行有效分析的,因此,這是教師開展案例教學必須面臨的一個問題,尤其是案例教學的初期。
1.3缺乏合適的案例材料
案例教學是個新鮮事物,前期很多老師缺乏積累,尤其是缺乏合適的稅收方面的案例。另一方面,稅收條例變動頻繁,改革措施眾多,比如,當前正在進行的“營改增”。作為一門和實際聯系非常緊密的課程,任課教師需要對每一次的調整都及時跟進。這些都給教師開展案例教學帶來困難。
1.4教師自身的能力問題
案例教學需要教師自身具備較高的綜合素質。首先教師要具備案例的篩選和整合能力。一個案例應能涵蓋盡可能多的問題,不僅應包括重要的稅法知識,還要能包括職業判斷、企業內部控制等要點。教師在課前應自己整合出合適的案例。其次,案例教學完成需要教師具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在案例討論中,教師扮演著組織和引導的角色,要能調動大家的積極性,能適時激發討論團隊的想象力,挖掘出案例的真正精髓。最后,案例教學涉及的都是現實中的問題,這要求教師除了具備豐富的理論知識以外,還要有一定實際問題處理能力,顯然,教師的綜合素質亟待提高。
1.5成績評估較困難
傳統教學成績評估主要通過考試,比較客觀。案例教學作為一種新的教學方式,學生主要通過課堂討論來提升自己應用知識的能力,但問題是如何有效去評估學生的學習成績,這是教師在開展案例教學過程中必須要思考的問題。
2“國家稅收”案例的選取
“國家稅收”是一門應用型很強的課程,有大量的案例可供選擇。為了達到理想的教學效果,在實施案例教學過程中,選取合適的案例是高校教師應做的第一步,為達到合理選案,以案釋理,選取案例應考慮以下要點:
2.1所選案例要與教學目標相吻合
“國家稅收”一學期下來,多則64個課時,少則32個課時,為充分利用有限的時間,要求我們每堂課都要有明確的教學目標,也就是本次課你要通過這個案例達到一個什么樣的目的,要解決稅收哪方面的問題?,F實中關于稅收的個案林立,這要求教師在選取案例時首先要考慮該案例是否能實現本次課程的目標,做到有的放矢。
2.2所選案例要具有可分析性
當前高校授課仍然普遍存在教師單純講、學生被動聽的傳統教學模式,這種方式實踐證明效果較差,很多學生考完就忘記了相關知識,并沒有從中培養出分析問題的能力。案例教學改變了這種被動教學模式,把抽象的稅收知識點具體化,通過科學合理的組織案例討論,讓學生積極主動地參與到分析實際問題的過程,并通過反復訓練,增強其分析稅收問題的能力。這種方式遠比簡單傳授幾條稅收條例更加有效,達到培養學生能力的真正目的。而如果所選案例無法展開,就無法達到效果。因此,教師在組織案例教學時所選的案例要具有可分析性。比如,在講授一般納稅人增值稅應納稅額計算時候,案例選擇就要把應納稅額計算時涉及的各種知識點包括進來,讓學生通過案例分析弄清楚增值稅的計算過程。
2.3所選案例要具有趣味性
“國家稅收”案例的取得主要靠大量搜集稅務機關的稅收征管資料和納稅人的納稅資料,有的也可以由教師通過社會實踐自編。無論哪種渠道獲得的,對于教師都來說,都需要對案例所涉及的問題有足夠的知識儲備,并能給予符合實際的處理建議。而學生能否對案例產生濃厚興趣,除了所提出問題和講授內容相關以外,還需要案例是否具有趣味性。比如,講授個人所得稅時,通過簡單的稅收籌劃就可以使我們少交稅,從而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
3“國家稅收”案例教學過程安排
3.1案例分析演示
稅收案例教學和傳統教授過程中穿插的舉例說明存在明顯不同,它更強調學生的主動參與。在教學之初,教師應首先讓學生掌握案例分析的方法和思路,這個時候傳授知識還不是主要目的。通過幾個案例分析演示,讓學生從中獲得啟發,弄清楚其中的規律,從而能夠舉一反三,為今后學生課堂案例分析討論打好基礎。
3.2案例課堂討論
課堂討論是“國家稅收”案例教學的中心環節,案例教學能否達到預期目的,主要就在這里產生。該環節需要教師和學生能夠協調配合。為保證討論能在有限的時間里取得良好效果,教師應對局面有個全面把控。首先,教師應創造出一個寬松、互動的教學情景。案例課堂討論需要學生的積極參與,如果學生都怕出錯而畏言,那該課程就無法進行下去。因此,應允許學生發揮自己想象,消除學生顧慮,不以結果作為唯一評價依據,自由發言,敞開討論,鼓勵每一位學生主動參與。其次,教師要正確引導學生展開案例討論。稅收案例討論不是漫無邊際,教師在過程中要適當給予積極引導,要保證討論的范圍圍繞本次課程的主題。教師可以在討論之前明確案例分析的步驟,通常都包括發現問題、尋求依據、解決問題幾個步驟。比如年終獎金的個人所得稅問題,就可以依次步驟引導大家如何展開合理避稅。討論時,教師適時引導學生,比如發問、提示或者故設疑團,使得討論能不斷引向深處。教師也要學會尊重學生,不要粗暴打斷學生,只有這樣才能引導學生大膽發言,表達自己觀點,從而收到良好的教學效果。
3.3歸納總結
每次案例分析結束后,教師應及時對本次討論課進行歸納、總結,要讓學生從感性認識上升到理性認識,進而深刻把握課程內容。同時對一些存在爭議的問題要給予正確的解釋,對表現較好的同學要加以表揚。
4“國家稅收”案例教學的一點體會
從筆者近幾年實施案例教學的經歷來看,“國家稅收”通過案例教學起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案例教學使理論與實際相結合,提高了學生分析稅收問題和解決稅收問題的能力,避免了以往教師單純灌輸,學生考完就忘的弊端。由于大量的稅收案例都來自于實踐,真實性和趣味性較強,再加上教師的啟發誘導,非常能夠吸引學生的注意力,使課堂教學氣氛活躍,便于學生掌握所學內容。采用案例教學后,很多學生對學習稅收這門課程不再畏懼,均認為“國家稅收”是一門很實用的課程,真的有學到東西,不再像以往那樣只是單純死背一些知識點,而是真正掌握了一門技能,掌握了思考稅收、分析稅收的能力和方法。比如在講到個人年終獎的個人所得稅問題時,讓學生分析為什么年終獎多1元,但是個人所得稅多交幾千,通過什么辦法能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而且還不違背法律。這種案例的討論讓學生深知精通稅法知識在現實工作中的重要性??傊?,案例教學在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等方面具有獨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它對于教師來說,畢竟是教學改革的一種嘗試。因此,在組織實施稅法案例教學過程中,應結合具體情況,不斷摸索,創造出適合普通高等教育的案例教學模式,以便更好地提高教學質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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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試大綱變化情況
財政部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的《關于印發**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會考[**]46號中規定,**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繼續使用**年度考試大綱,即教材基本上沒有變化。對于已經參加過**年度會計職稱考試的考生,可以使用年考試用書進行復習,但需要注意新修訂的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暫行條例內容,待**年度考試用書出版后,及時將新教材的主要變化之處予以更正。
(二)題型
從近幾年考試情況分析,**年《初級會計實務》考試題型仍然是客觀題和主觀題兩部分??陀^題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和判斷題,其中單項選擇題20道題,每題1分,總分20分;多項選擇題15道題,每題2分,總分30分;判斷題道,每題1分,總分10分,答對得1分,答錯倒扣0.5分。主觀題包括計算分析題和綜合題,計算分析題有4道,每題5分,總分分;綜合題共2道,總分20分。考試題型仍然是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綜合題五種。
(三)題量
客觀題主要是檢測考生對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的基本理論、基本概念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主觀題主要是檢測考生對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全部業務方法的綜合運用能力、融會貫通能力和緊密聯系實際的實務操作能力。從題型分值來看,單選題在五種考試題型中難度最小,考生能否在單選題中盡可能高地拿到分數是順利通過考試的基礎,而多選題是分值最高、難度最大的題型,同時也是考生能否通過考試的最大障礙。
二、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教材復習要點分析
(一)《初級會計實務》
根據已公布的**年度考試大綱,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會計實務》教材內容仍為7章。初級會計實務內容不多,而且重點突出,每年的考試重分值的題目主要集中在第2~3章中。分析近三年考試試題,筆者將教材中的章節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層次(非常重要),第二章資產、第五章收入、費用和利潤以及第六章財務報表,這三章的考試分值一般占全書的70%左右;第二層次(重要),第一章總論、第三章負債和第七章成本核算;第三層次(比較重要),第四章所有者權益。教材中涉及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等會計六要素的確認和計量是歷年考試命題的重點,考生應重點掌握該部分內容。考生還應認真分析以前年度的考題,因為綜合題部分一般以會計報表的形式出現,而且都是與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相結合。如**年同時考到了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具體項目的計算,題型都是先做日常業務,然后計算具體項目的金額,這較以前是個重要變化,應引起考生的高度重視。
(二)《經濟法基礎》
根據已公布的**年度考試大綱,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料考試《經濟法基礎》教材內容仍為章。經濟法基礎分為稅法和經濟法(含會計法)兩部分內容,其中第一部分經濟法內容包括第一章、第二章和第八章,第二部分稅法內容包括第三章至第七章。從近幾年考試情況分析,2007年及年稅法內容所占分數為70%左右,經濟法知識所占分數為左右,這和以前相比是個很大的變化。教材內容雖然比較多,但主要側重于基礎知識的考核,會計法律制度、支付結算法律制度、流轉稅法律制度、所得稅法律制度和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一般都是主觀題的考核內容。
三、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策略分析
(一)明確學習目的
參加會計職稱考試目的就是要考試合格,要建立一種強有力的自信,相信自己一定會通過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態度決定一切。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所以考生在備考過程中首先要明確學習目的,而不是部分考生所考慮的只是嘗試著去體驗考試。
(二)講究學習方法
隨著高考文綜政治卷經濟學計算題的逐漸增多,我們怎樣才能輕松應對呢?在此,我僅作一些建設性分析。
一、新課期間各個擊破
高一《經濟常識》共計八篇課文,其中每一課都涉及到計算題。尤其是第一課就涉及到比較難的計算題出現,這對于高一新生和教師都是比較麻煩和頭痛的一件事。因為據經驗表明,每屆高三總復習時,學生都普遍反映高一經濟學是最難的,其中,他們最怕的也有計算題在內(畢竟文科學生,部分學生就怕數學才不敢選學理科的!)。所以,要真正做到讓學生能輕松應對高考計算題,在高一學習過程中,涉及到計算題的知識點各個擊破,讓學生真正的理解其知識要義、打好必要的基礎鋪墊,是非常重要的。同時我還建議,可以做一做簡單的隨堂練習或通過相關知識的高考真題的再現方式,讓學生明白該知識點會如何考查,怎樣考查。
二、單元練習逐一鞏固
常言道:溫故而知新。在學生理解了知識的基礎上,還要讓學生隨時鞏固并能舉一反三。所以,每當單元練習時一定要及時的鞏固該知識點的計算題考查。我個人認為,在平時的單元練習中,甚至可以直接引用高考真題來考查學生,以彌補課堂上沒來得及讓學生見識得完的相關高考真題。當然,這也要考慮學生的具體情況,如果是尖子班的學生,這樣做肯定沒問題也有必要,如果是教改班的學生,可以酌情考慮用簡單一點的高考變式題考查也行。教師也正好通過這一過程,分析學生對該知識點的掌握情況,并針對學生問題講評和鞏固。
三、期末復習分類匯總
盡管前面兩個環節已經做得很到位了,但是在期末復習過程中,對已經學習過的計算題進行必要的分類匯總必不可少,這樣更有利于學生系統并對比性的掌握相關知識點。在此,我對高一《經濟常識》所涉及的計算題,逐課作一簡要的匯總分析:第一課:1,價值量、價值總量、交換價值總量、使用價值總量、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個別勞動時間、社會勞動生產率、個別勞動生產率;2,流通中需要的貨幣量;第二課:按勞分配、按勞動要素分配、按生產要素分配、勞動收入、總收入;第三課:1,股票價格;2,企業經濟效益、企業利潤;第四課:GDP、GNP;第五課:稅收(如: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第六課:存貸款利息、銀行利潤;第七課:恩格爾系數;第八課:匯率。這一過程,可以事先布置成家庭作業,讓學生先自己試著匯總后老師再通過直觀清晰的課件在課堂上展示與學生一起鞏固這些知識。
四、品位高考鞏固深化
對高一《經濟常識》所有可能涉及計算題的知識點進行分類匯總的基礎上,很有必要對近年的相關高考題也匯總羅列,讓學生見識。這一過程,最好是辛苦老師們了,畢竟學生手里的資料不全而且辨別能力也是有限的。在此,我將我收集的近年來的一些高考題與大家分享:
第一課價值量的相關高考題:(09四川卷24)十八世紀,亞當。斯密發現在一家扣針廠里,生產一枚扣針需要經過18道工序。這家工廠由10個工人分別承擔1-2道工序,每天共生產48000枚扣針,平均每人生產4800枚。如果讓工人各自獨立完成全部工序,那么他們中的任何一個人,一天連20枚扣針也生產不出來。這說明企業內部的分工協作可以A,減少生產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B,減少單位勞動時間的商品產量;c,提高生產單位商品所耗費的勞動量;D,減少商品的個別價值。
第二課關于分配制度的相關高考題:某員工在外資企業工作,年薪5萬元;利用業余時間在民營企業兼職,年薪2萬元;購買股票,年終分得紅利1萬元;出租住房,年收入2萬元。該員工一年的勞動收入為:A、10萬元;B、9萬元;C、8萬元;D、7萬元。
第三課關于股票價格、企業利潤的相關高考題:1、(06年高考四川卷24)某人持有每股面值100元的股票1000股,預期股息率為3%,當其他條件不變,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從2.5%降為2%時,他的股票:A,升值35000元B,升值30000元c,貶值25000元D,貶值20000元。2、(2009年高考政治遼寧卷12)某企業年初自有資本400萬元,銀行貸款100萬元,當年貸款的年利率為8%,企業的毛利潤率(毛利潤/總資產)為10%,則企業的年凈利潤為:A,29.2萬元;B,32萬元;C,39.2萬元;D,42萬元
第四課關于GNP、GDP相關高考題:(04年高考廣東卷政治試題13),GDP和GNP都是綜合反映一國經濟活動的重要指標,二者的區別在于計算方式上A,GDP不包括本國居民在本國范圍內生產的最終產品和勞務總量;B,GNP不包括本國居民在本國范圍內生產的最終產品和勞務總量;C,GNP不包括本國居民在國外生產的最終產品和勞務總量;D,GDP不包括本國居民在國外生產的最終產品和勞務總量。
第五課關于稅收相關高考題:(07年高考文綜寧夏卷14),我國現行稅法規定,工資薪金收入的個人收入所得稅“起征點”為1600元;全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0元(含)的部分,稅率為;超過500元至2000元(含)的部分,稅率為10%;超過2000元至5000元(含)的部分,稅率為15%。小明的爸爸月工資為3500元,則每月應納的個人收入所得稅為:A,165元;B,190元;c,400元;D,525元。
第六課關于銀行利息:某居民將2萬元人民幣存入銀行,存期為1年,年利率為2.25%,到期扣除利息稅(稅率為5%)后可得到利息為:A,20360元;B,427.5元;C,360元;D,450元。
第七課關于恩格爾系數的相關高考題:(08江蘇卷14),江蘇居民的恩格爾系數在2000年、2005年和2006年分別為42.5%、40.6%、38.0%,這一變化趨勢表明,我省居民A,食品支出占家庭總支出的比重增加;B,家庭食品支出額在減少;C,消費結構不斷改善、生活水平提高;D,以發展資料和享受資料的消費為主。
第八課關于匯率的相關高考題:(09四川卷26)小張按1美元兌換8元人民幣的匯率換得1000美元,兩年后美元兌換人民幣的匯率下跌了20%。小張又將1000美元換回人民幣。在不考慮其他因素的條件下小張:A,損失了人民幣1600元;B,減少了人民幣損失1600元;c,損失了美元160元;D,減少了美元損失160元。
五、專題測試運用提升
一、中級職稱考試科學的復習方法
中級職稱考試難度越來越大,對考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因此,廣大考生要想順利通過考試,除了要有頑強的毅力和刻苦精神之外,科學的復習方法往往是取勝的關鍵。
根據筆者多年的考前輔導經驗,把考生復習方法概括為一句話:“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
“一個中心”就是牢牢地以教材為中心,千萬不能拋開教材,企圖走捷徑而撲在各種復習資料上的復習方法是不可取的。教材是根本,教材是考試大綱和全部考試內容的具體體現。中級職稱考試和注會考試不同:注會考試要提升難度,因此,其命題是以教材知識為基點,充分擴展出去,所以,注會考試只停留在“吃透書本”上是遠遠不夠的;中級職稱考試的難度要比注會考試低得多,其命題思路和基調也與注會考試不同,從考試試題看,考核的都是教材的基本內容,甚至好多都是教材的原話。另外,考生在研讀教材時,還要注意本年教材與上年教材的變化之處,例如,2012年教材與去年教材相比,有若干處調整變化,這是考生必須高度注意的,因為,調整變化之內容必定是考試命題的重點。
每年的新教材往往都在考試前幾個月才下發,考生一定要在這有限的時間里,把教材的基本原理扎扎實實地搞清楚,一步一個腳印,也只有把教材的基本理論、基本原理搞透徹,才能“以不變應萬變”。而很多考生,由于考期臨近,往往把新教材草草地學了一遍就擱置一旁,而將大量時間用在了習題集上。我們不是反對做題,尤其會計考試不做題是不行的,但是,不把教材研讀熟練,盲目做題是毫無益處的,因為,習題只是個案,它得不出“共性的結論”。況且,有些習題集檔次極低,把往年的習題翻版印刷,根本不注意考試大綱更新和教材內容的變化,更有些習題,錯誤、漏洞百出,對考生產生嚴重誤導。
“兩個基本點”是指具體學習方式及方法?;军c之一是指要全面復習,強調“面”;基本點之二是指要抓住重點,強調“點”。只有“點”、“面”有機結合,才能取得理想的成績。首先要全面復習。新教材下發后,一定要逐章逐節仔細研讀教材,特別是新增加的以及變化的內容更要高度關注,這都是命題的重點。從職稱考試命題來看,考點越來越分散,覆蓋面很廣。客觀題部分,只有全面、深入地研讀教材,才能從容作答。其次要突出重點。職稱考試全面復習是十分必要的,但在此基礎上,還要突出重點。對重點問題能否準確把握,是考試能否通過的關鍵。如果說“全面復習”是應對客觀題的有效手段,那么,“突出重點”則是應對主觀題的最佳方法。實踐證明,不分主次、水平推進的復習方法,是不會取得好成績的。
二、2012年中級實務考試重難點內容精要
為了能使廣大考生更加清晰地掌握中級實務應考的重難點內容,筆者將一些重要章節的知識點進行歸納梳理,期待能對考生有所幫助。
(一)存貨
存貨這一章難度不是很大,其重要考點應注意以下方面:
1.委托外單位加工的存貨。其考點主要體現在委托外單位加工應稅消費品的成本計價方面。企業委托加工收回的材料,如果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則委托加工期間支付的消費稅不計入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而應計入“應交稅費”;如果委托加工收回的材料直接用于對外銷售的,則委托加工期間支付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
上述考點是存貨部分在各級各類會計考試中,出現頻率最高的考點。其實難度并不大,只要弄懂其原理并注意區分即可得分。
2.存貨期末計量。存貨期末計量涉及的考點很多,但其核心考點是存貨可變現凈值的確定。不同情況下的存貨,其可變現凈值的確定方法是不同的。對于直接用于出售的產成品或商品,如果有合同約定,則以合同價格作為可變現凈值的計價基礎,如果沒有合同約定,則以一般市價作為可變現凈值的計價基礎。對于用于出售的材料,以一般市價作為可變現凈值的計價基礎。對于用于加工產品的材料,其可變現凈值的計價基礎要用其生產的產成品的售價推導得出,這也是存貨期末計量的最重要內容。
存貨期末計量另一個考點內容是存貨跌價準備。注意兩點:一是當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存貨跌價準備可以轉回,其減記的金額應當予以恢復,轉回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二是導致存貨跌價準備轉回的是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的消失,而不是當期造成存貨可變現價值高于其成本的其他影響因素的出現。如果是后者,則不能將該存貨跌價準備轉回。
另外,個別考生容易把存貨跌價準備的轉回和存貨跌價準備的結轉混為一談,這是截然不同的兩個概念。
(二)固定資產
本章內容考生大多都比較熟悉,需要注意的有以下幾點:
1.關于外購固定資產現值計價。如果企業購入的固定資產付款期超過了正常信用期,具有融資性質,則購入的固定資產應采用現值入賬。其現值與長期應付款的差額,計入“未確認融資費用”,并采用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其攤銷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否則計入當期損益。本知識點應與長期負債一章聯合掌握,形成知識點串聯。
2.關于棄置費用。對于特殊行業的特殊固定資產,在其初始計量時,還要考慮棄置費用。棄置費用實際上分解為兩部分,一部分是將棄置費用的現值部分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同時確認相應的預計負債,計入固定資產成本通過計提折舊的方式實現補償;另一部分按照預計負債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法確定利息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3.關于聯合知識點的掌握??忌趯W習本章時,思維不要僅局限在此,要與其他章節串聯起來,形成體系。本章要與租賃、非貨幣性資產交貨、債務重組、長期應付款、借款費用等章內容串聯起來,形成知識網格狀。
(三)投資性房地產
本章要求掌握的重要知識點包括:
1.關于投資性房地產的范圍。投資性房地產包括三項: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已出租的建筑物。
考生在掌握這三項內容時,要注意以下方面:第一,強調產權。列入企業投資性房地產的各項資產,無論是“地產”還是“房產”,企業必須擁有產權,也就是強調企業“擁有或控制”,對于以經營方式租入的“地產”或“房產”企業再轉租給其他單位,則不屬于投資性房地產。第二,強調租賃方式。投資性房地產用于出租時,其租賃方式必須是經營租賃。如果是融資租賃方式,表明企業是以分期付款方式視同出售相應資產,則這種方式出租的房地產,不屬于投資性房地產。第三,關于持有待售。對于企業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屬于投資性房地產范疇;但對于企業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房產”,則不屬于投資性房地產范疇。
2.關于投資性房地產后續計量模式。會計準則規定,投資性房地產的后續計量有成本和公允價值兩種模式,通常應該采用成本模式計量,滿足特定條件時也可以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但是,同一企業只能采用一種模式對所有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不得采用兩種計量模式。
有悟性的考生,仔細研讀上述規定,便可發現其存在的問題。筆者對這一規定表示疑義:當投資性房地產已經滿足特定條件并采用了公允價值模式進行了計量,而以后又增加的新的投資性房地產,且不具備特定條件時將如何計量?這種情況只能采用成本模式計量,而準則又不允許兩種模式同時存在。不知道此問題如何解決。筆者曾就此問題請教過多位會計專家,但卻一直沒有結論。
另外,關于后續計量模式的變更,教材增添了一些新內容,考生應引起關注。
3.投資性房地產的轉化。這個問題頭緒很亂,也是本章的重中之重,考生必須要理出清晰的思路。第一,要明確轉換是在成本模式下轉換還是在公允價值模式下轉換。因為,兩種不同模式下的轉換,其會計處理是截然不同的。第二,成本模式下轉換,無論是“內”轉“外”(即投資性房地產轉為非投資性房地產,反之亦然),還是“外”轉“內”,只要把相應的計量金額轉入到對方的相應科目中即可。第三,轉換的真正難點是公允價值計量模式的轉換。轉換中,要區分是“內”轉“外”,還是“外”轉“內”。如果是“內”轉“外”,其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但如果是“外”轉“內”,其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價值的差額就要區別對待,若公允價值小于原賬面價值的,其差額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若公允價值大于原賬面價值的,其差額計入“資本公積”科目。
(四)長期股權投資
這部分內容是永恒的重點,只要是會計考試,該內容就一定是主角?;蛘哒f,長期股權投資的內容不搞通,將很難通過考試。
1.關于長期股權投資的重要分類。長期股權投資分為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和企業合并以外方式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兩大類。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又分為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和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兩類。而第二種分類下的長期股權投資,其會計處理程序和方法有著重大區別,一定要注意區分。
2.投資核算中最核心的問題――“差額”,即“投資成本”與“份額”之間的“差額”?!安铑~”問題必定是會計核算的重點和難點,不僅是投資核算,其他方面的會計內容也是如此,只要會計核算遇到了難點,就一定是遇到了“差額”。
新會計準則取消了原“股權投資差額”的核算方法,代之而行的是對于“差額”的分類處理:
第一,同一控制下,無論是控股合并,還是吸收合并,其差額基本通過“資本公積”核算。
第二,非同一控制下,如果“投資成本”大于“份額”,則列為“商譽”。但如果是控股合并,該差額要在合并報表中列示為商譽;如果是吸收合并,該差額要在購買方個別報表中列示為商譽。如果“投資成本”小于“份額”,則列為“營業外收入”。
第三,共同控制、重大影響投資形成的差額,若“投資成本”大于“份額”,則不做反映;若“投資成本”小于“份額”,則列“營業外收入”。也就是說,“長期股權投資”選擇孰高入賬。
第四,其他投資,一般不考慮差額,按“投資成本”入賬。
3.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其重點內容是初始計量。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而且,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要嚴格區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還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因為兩種不同合并方式,其長期股權投資核算差別甚大,考生要高度注意,這是歷年考試必考的內容。
在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計量時,要解決三個重要問題:一是“合并對價”如何計量;二是“份額”如何計量;三是“合并對價”與“份額”的差額如何核算。
4.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其重點內容是后續計量,尤其是投資收益的確認和計量。有三個重要考點:
第一,在確認投資企業應享有或應分擔被投資企業的凈利潤或凈虧損時,如果取得投資時被投資企業各項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不同的,投資企業要在被投資企業凈利潤的基礎上做出調整后,再按持股比例計算分享投資收益。
第二,在確認投資收益時,除了要做上述調整外,對于投資企業與其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之間發生的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也應予以抵銷。該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的抵銷既包括順流交易也包括逆流交易。但需要注意的是,投資企業與其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之間發生的無論是順流交易還是逆流交易產生的未實現內部交易損失,屬于所轉讓資產發生的減值損失的,有關未實現內部交易損失不應予以抵銷。
第三,超額虧損的確認。權益法下,投資企業確認應分擔被投資企業發生的虧損,原則上應以長期股權投資及其他實質上構成長期權益的項目減記至零為限,但投資企業負有承擔額外損失義務的除外。
(五)無形資產
本章的重要知識點包括以下內容:
1.關于土地使用權。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通常確認為無形資產。但在具體掌握時,要加以區分。
第一,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于自行建造開發廠房等地上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筑物分別攤銷和折舊。
第二,企業外購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價款中包括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筑物的,則應采用合理的方法將二者分開,若確實無法分開,則按固定資產核算。
第三,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于建造對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的價值應當計入所建造房屋建筑物的成本。
第四,企業改變土地使用權的用途,停止自用土地使用權用于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時,應將其賬面價值轉入投資性房地產。
2.關于內部研發無形資產。對于企業自行研究開發的項目,應當區分研究階段與開發階段分別進行核算。對于研究階段的支出,全部費用化,計入當期損益。對于開發階段的支出,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費用化,符合資本化條件的,予以資本化。
作為考生,掌握了上述原理,就可以就此問題作出解答。但是,在實際工作中,會計準則這樣規定,存在相當大的疑義。作為會計人員,他如何能夠區分開企業研發中哪些屬于研究階段,哪些屬于開發階段?企業的內部會計人員都無法區分,那么外部審計人員、稅務人員又如何能區分得了?這為企業操控利潤留下了重大空間。
3.關于無形資產使用壽命。對于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應采用合理方法進行攤銷。對于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無法進行攤銷,但要進行減值測試。
(六)資產減值
對于資產減值這部分,應該關注三個問題:
1.資產可收回額的計量問題。企業能否計算出資產減值究竟是多少,關鍵取決于能否計算出資產可收回額。而收回額的計量是難點,它可以采用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確定,也可以采用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確定。
2.關于資產組、資產組組合、總部資產等減值測試的相關問題。資產減值已經突破了單一資產的概念,出現了很多新的概念,要注意區分。
3.關于資產減值準備是否可以轉回。筆者認為,教材第八章資產減值在體系上存在問題:第一,既然要闡述“資產減值”,就應該囊括全部資產,而本章為什么只包括非流動資產,卻把流動資產剔除在外?不可理解。第二,本章一直強調,“資產減值準備以后不得轉回”,但考生必須注意,本章所說的“資產減值準備以后不得轉回”只是針對本章的資產而言,并不是所有資產。這很容易給考生造成誤導。
(七)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一章存在諸多混亂,首先,金融資產分類令人不解。將金融資產分為四類不僅很牽強,而且很混亂。其次,對于發生的交易費用初始計量也很混亂。第一類金融資產發生的交易費用計入損益,而其他三類金融資產發生的交易費用計入初始成本,這種規定毫無必然性。
值得欣喜的是,2012年我國會計準則將可能對金融資產進行修訂,將四分類改為二分類。
作為考生,仍然要按照舊的體系掌握。但是,既然這章內容馬上要修改,估計出題專家也不會過于關注本章。有關本章重要考點不再贅述。
(八)長期負債
在長期負債中,難點及重點是可轉換公司債券。
企業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既含有負債成分又含有權益成分,根據金融工具列報準則的規定,應當在初始確認時將負債成分和權益成分進行分拆,分別進行處理。企業在進行分拆時,應當先確定負債成分的公允價值并作為其初始確認金額,確認為應付債券;再按照該可轉換債券整體的發行價格扣除負債成分初始確認金額后確定權益成分的初始確認金額,確認為資本公積。
對于可轉換債券的負債成分,在轉換為股份前,其會計處理與一般公司債券相同,即按照實際利率和攤余成本確認利息費用,按照面值和票面利率確認應付債券或應付利息,差額作為利息調整。
在具體核算時,由于數字比較大,設計科目比較多,而且還有小數點(現值系數),所以很容易出錯,考生要格外小心。
(九)借款費用
1.借款費用的范圍。借款費用是企業因借入資金所付出的代價,包括借款利息、折價或溢價的攤銷、輔助費用及匯兌差額。在掌握借款費用范圍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一是企業發行債券產生的折價或溢價,不屬于借款費用,只有折價或溢價的攤銷才屬于借款費用;二是承租人融資租賃發生的融資租賃費用屬于借款費用;三是企業股權性融資發生的費用不屬于借款費用。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教材及復習資料是這樣闡述的:“企業權益性融資發生的費用不屬于借款費用”。筆者認為這樣闡述欠妥,因為“權益”既包括所有者權益,也包括債權人權益,而后者發生的融資是屬于借款費用的。因此,只有股權性融資發生的費用才不屬于借款費用。
2.借款費用資本化期間的確定。借款費用資本化期間的確定注意三個時點即起點、終點、暫停點。借款費用開始資本化的時點即起點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即資產支出已經發生、借款費用已經發生、購建活動已經開始。但需要注意,資本化起點的約束條件,只對借款費用中的借款利息、折價或溢價的攤銷、匯兌差額發生作用,而輔助費用并不受此項約束。借款費用停止資本化的時點即終點的判斷,強調“狀態”。只要資產達到了預定可使用或可銷售狀態就要停止資本化,具體有三個方面的判定依據。借款費用暫停資本化即暫停點需要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中斷的原因是非正常中斷,而非正常中斷又包括“人為因素”導致的中斷和“不可預見的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二是中斷時間連續超過3個月。
3.借款費用計量。借款費用計量最核心的問題是借款利息資本化的計量。對于專門借款的利息資本化,要把握兩個要點:一是“不掛鉤”,即專門借款取得后,不需考慮實際支出額是多少,而是把全部借款發生的利息作為資本化的基數;二是“凈額”(會計上的“凈額”都是“做差”之意),即專門借款利息資本化應以全部借款的總利息為基數,扣除尚未動用的借款產生的存款收益,以兩者之差作為資本化利息。對于一般借款的利息資本化,也要把握兩個要點:一是“掛鉤”,即一般借款利息資本化計量,只就實際用于資本化資產支出部分的借款產生的利息予以資本化,未動用或未用于資本化資產支出部分的借款產生的利息不予考慮資本化;二是“時間加權”,一般借款利息資本化計量,不僅支出金額要掛鉤,而且還要對實際支出金額考慮實際占用時間。
(十)債務重組
1.關于債務重組定義。在債務重組定義中,把握兩個關鍵詞,即“困難”、“讓步”。所謂“困難”是指債務人財務困難,很好理解;所謂“讓步”是指債權人做出的“實質性減免”,這是重點也是難點,考生必須注意與2006年新準則以前的提法相區別。困難和讓步是相關聯的,缺一不可。另外,在會計業務中,不具有困難和讓步特征的業務,也不能稱為債務重組。例如,在債務重組方式中,其方式之一“將債務轉為資本”即“債轉股”,而公司發行的可轉換債券轉換為股權則不屬于債務重組,其原因就是該業務不具有困難和讓步特征。
2.關于“兩個差額”。債務重組的重心在債務人一方,而債務人在債務重組中,要注意“兩個差額”,一是“外部差”即重組債務與用作抵債的“對價”的差額,此差額必須為有利的差額,也就是利得,否則債權人并沒有做出讓步。二是“內部差”即用作抵債的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此差額作為轉讓資產損益,計入當期損益,此差額為正或為負都不影響債務重組的性質。
(十一)所得稅
所得稅歷來是會計考試的重點和難點內容,考點多,知識體系龐大,尤其是會計準則與稅法的內容交織在一起,更增添了難度。
1.所得稅會計的核算程序。所得稅準則頭緒多,知識體系龐大,因此,必須梳理出清晰的思路,形成框架體系。所以,在學習本章時,首先要明確所得稅會計的核算程序。其核算程序主要分五個步驟:第一,按照相應會計準則確定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第二,按照稅法確定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第三,計算差異以及遞延所得稅;第四,根據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應交所得稅;第五,確定利潤表中的所得稅費用。
2.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賬面價值是會計準則認可的資產或負債的價值,而計稅基礎則是稅法上認可的資產或負債的價值。所得稅會計的關鍵就是確定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
資產的計稅基礎是指企業收回資產賬面價值過程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以自應稅經濟利益中抵扣的金額,即某一項資產在未來期間計稅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以稅前扣除的金額。
負債的計稅基礎是指負債的賬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予抵扣的金額。用公式表示如下:
負債的計稅基礎=賬面價值-未來期間按照稅法規定可予抵扣的金額
3.暫時性差異及分類。暫時性差異就是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之間的差額。暫時性差異又分為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當資產的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或負債的賬面價值小于計稅基礎時所產生的差異稱為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當資產的賬面價值小于計稅基礎或負債的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時所產生的差異稱為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差異”的核算是所得稅會計的核心內容,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沒有差異,也就沒有所得稅會計存在的必要。
4.遞延所得稅的確認與計量。遞延所得稅包括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遞延所得稅資產產生于可抵扣暫時性差異,遞延所得稅資產在確認時,應以未來期間很可能取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在計量時,稅法規定,遞延所得稅資產應按照預期收回資產期間的實際執行的稅率計量。如果預期的稅率未正式公布,則采用已公布的稅率計量,不允許預測未來稅率。遞延所得稅負債產生于應納稅暫時性差異,遞延所得稅負債在確認時,除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個別情況外,大多都要盡可能確認。關于計量與前者基本相同。
5.所得稅的確認與計量。所得稅的確認與計量主要涉及三個方面問題:
第一,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稅=當期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第二,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期末遞延所得稅負債-期初遞延所得稅負債)-(期末遞延所得稅資產-期初遞延所得稅資產)
第三,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遞延所得稅
最后,形成標志性的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資產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負債
(十二)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
本章歷來是考試的重點,尤其是會計政策和差錯更正更是重中之重。所以,本文只對這兩項重點內容進行梳理。
1.會計政策及其變更。本部分內容既是重點,也是難點。需要掌握的內容有:
第一,會計政策的內涵。會計政策是指企業在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中所采用的原則、基礎和會計處理方法。必須清楚定義中所指的原則、基礎和方法要強調“具體”二字,比如采用的方法必須是“具體的方法”,而不是一般方法。例如存貨發出采用實際成本法就屬于一般方法,而采用實際成本法中的先進先出法或個別計價法等則屬于具體方法。同時,還要掌握會計政策的特點,一是會計政策具有“可選擇性”(也稱為“柔性”)。如果會計政策沒有可選擇性,就不能稱其為會計政策,可能稱為法律、法規。例如,記賬方法原來有增減記賬法、收付記賬法和借貸記賬法,當有三種記賬方法可供選擇時就屬于會計政策范疇,而會計改革之后,取消了增減記賬法和收付記賬法,只保留了借貸記賬法,因此,記賬方法就不再屬于會計政策范疇,因為沒有選擇余地了。二是會計政策具有“強制性”(也稱為“剛性”)。會計政策固然具有自主選擇性,但這種自主選擇必須是在允許范圍內的選擇,如果超出了允許范圍則是要受到限制的。
第二,會計政策變更。首先要準確掌握會計政策變更的含義,然后才能進一步區分開哪些情形屬于會計政策變更,哪些情形不屬于會計政策變更。屬于會計政策變更的有兩種情況:一是“規定性”,即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要求變更;二是“客觀實際性”,即會計政策的變更能提供更可靠、更相關的會計信息。不屬于會計政策變更的也有兩種情況:一是本期發生的交易或事項與以前相比具有本質差別而采用新的會計政策;二是對初次發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事項采用新的會計政策。
第三,會計政策變更的會計處理。重點掌握追溯調整法,而在追溯調整法中,其核心內容為累積影響數的確定。找到了累積影響數,也就找到了兩種會計政策的差異,也就為進一步調整賬目和調整報表確定了依據。
2.會計差錯及其更正。本章所指的差錯為前期差錯,不包括本期發生、本期發現的差錯。在會計差錯更正時,要考慮兩個問題:一是差錯發生、發現的時間;二是差錯的重要性。對于當期發生、當期發現的差錯,調整發現當期相關項目即可。對于前期發生,本期發現的差錯,要根據差錯的重要性區別處理:對于前期發生的重要差錯,應采用追溯重述法調整,但確定前期差錯累積影響數不切實可行的除外。對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錯,可以采用未來適用法。
(十三)財務報告
財務報告是會計考試最重要的一章,每年分值都很高。中級職稱考試重點強調合并報表部分,而合并報表中,又重點考核合并資產負債表和合并利潤表。
財務報告這章與其他章節相比有其獨有特點:其他重點章節一般只要把本章的內容研讀透徹就可以了;而財務報告這章則不行,財務報告這章本身的內容只是基本概念、基本原理,類似于數學中公式、定理一樣,而考試形式是運用這些章節的原理來解決其他章的相應問題。比如,2008年財務報告一章15分的綜合題,同時涉及委托代銷、銷售退回、提供勞務、交易性金融資產、職工薪酬、分期收款銷售等內容;2010年綜合題第一題(18分),涉及無形資產出租、以舊換新、回購、產品保修、委托代銷、分期收款銷售等6個方面知識。因此,考生千萬不要陷入誤區,以為只要把財務報告本章內容搞明白就可以了,這是極其錯誤的。
上面已經提到,財務報告這章其基本內容并不是很難,框架也比較清晰,因此,具體內容就不再梳理。只要考生能夠把本章內容與其他章節內容有機結合在一起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