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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842.6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i.issn.1672-3309(x).2010.08.19 文章編號:1672―3309(2010)08―56-02
一、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監管主體及職責
目前,我國農業保險監督管理主要由監管商業性保險的中國保監會來實施,但政策性保險的監管與商業性保險的監管在監管的性質、內容等方面均有很大差異,尤其是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管理較之商業保險業務管理要更加復雜,涉及到農業、氣象、金融、投資、財政、稅務等領域,需要各部門之間通力協作。另外,政策性農業保險補貼容易引起農戶和保險經營主體的依賴性和道德風險,如果沒有相關的監督管理機構,補貼資金的運作效率難以得到保證。因此,我國應盡快建立獨立的政策性農業保險監督管理體系。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國務院財政部門、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各級人民政府,依照各自職責,負責有關政策性農業保險活動的臨督管理工作,并建立協調溝通機制,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其中,中國保監會一直以米承擔著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監管工作,負責政策性農業保險規劃及實施細則的制定以及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的建立與推行等活動,由中國保監會繼續進行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監管,既保持了監管工作的連貫性,又保證了監管工作的專業性。農業部相對于其他部門而言,對農業特質及農業風險的了解要更專業,更有利于開展險種的選擇、費率的制定等技術層面工作,不少發達國家,如美國、日本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均由農業部(農林水產省)負責監督和管理。對于政策性農業保險的保費補貼、管理費補貼及巨災準備金等財政扶持,則必須由財政部負責監管。具體而肓:
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履行保險監管職責。審批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組織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和重大事項變更,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組織及其分支機構和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實施監督管理:制定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的具體實施方案:參與擬定促進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的財政、稅收、信貸支持政策;要求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組織及其分支機構在規定期限提交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報告、重大風險事故報告等;統一編制、管理全國和地方政策性農業保險數據、報表,并負責依法:依法行使的其他職責。
財政部門履行財政監管職責。對各項政策性農業保險財政支出的給付和使用,依法進行檢查臨督:會同保險監管部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財政支持政策:會同保險監管部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確保及時撥付各項財政補貼:會同保險監管部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巨火準備金:依法行使的其他職責。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履行農業監管職責。根據具體需要,提出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建議;宣傳、組織農業生產者參加政策性農業保險:參與有關政策性農業保險防災、減災工作:協助政策性農業保險災后查勘定損:參與擬定促進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的財政、稅收、信貸支持政策:依法行使的其他職責。
二、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監管對象
第一,政府。對政府的監管實際上是對其政策性農業保險政策扶持行為的監督。政府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的政策扶持包括財政補貼、稅收減免、金融扶持以及再保險等方面的政策優惠與資會支持。理性的政府總是將有限資金投向最獲效益的行業,而政策性農業保險短期內收益并不明顯,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常常缺乏投入的積極性。而政策性農業保險是否真正得到政策扶持,關鍵是政策扶持能否落實以及如何落實。因此,我國政策性農業保險立法應明確規定監管機構對政府政策扶持行為的監督管理。
第二,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組織。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組織作為保險交易的重要主體,是保險監管機構監督和管理的重點。監管機構對各類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組織監管的目的是保持廣大農戶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組織的信任。保證農戶投保的安全性并維護政策性農業保險市場的公平、安全、高效的交易秩序。如果缺乏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組織的監管措施。則隨時可能出現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組織違規操作情況,如對投保農戶的欺詐和不如實說明、解釋保險產品等行為。這些行為不僅會極大損害農戶利益,還會使其喪失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的信心,最終影響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健康發展。因此。政策性農業保險監管機構必須加強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組織的監管。
第三,投保農戶。對投保農戶的監管是指對農戶在購買政策性農業保險時以及農業生產過程中存在的道德風險和逆選擇問題進行監管。政策性農業保險運作中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由于地區差異、季節差異和保險標的自身狀況對政策性農業保險承保風險有重要影響,而保險經營主體對這些信息的掌握遠不如農戶真實、詳細。因此道德風險問題歷來是制約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的主要因素。近年來,由于市場環境變化,道德風險的發生頻率逐年升高,表現形式更加多樣。不僅如此。政策性農業保險的逆向選擇嚴重,保險人難以控制。因此,監管部門有必要對農戶在投保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道德風險和逆選擇進行監管調控,以控制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的高風險,從而保障政策性農業保險業的穩健發展。
社會保險基金作為參保人的養老金,成為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的物質根基。由于社會保險制度全覆蓋的速度提升,令社會保險基金的風險愈發提高社會保險基金違紀違法案件的出現,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保障基金安全與完善特別關鍵。
一、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中的問題
(一)法律法規滯后,征繳方法欠缺強制性
當前社會保險基金的征收是依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以及《社會保險法》,沒有有利的法律對欠繳乃至拒繳的單位進行制裁,征繳方式備受挑戰,令社保基金欠繳狀況十分嚴重。
(二)企業經濟效益較差,欠費時間過長,欠繳數額過大
以檢查狀況而言,欠費大戶大多為企業效益欠佳、停產或半停產等企業,這些企業派發工資十分艱難,無法為職工進行社會保險的繳納。
(三)部門相互間欠缺協調,對基金保值增值具有影響
基金結余金額用在購買國債或存進國有商業銀行,不可用于其它方式的投資。而銀行利率水平以及國債發行量、發行形式等較難符合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所需。依照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戶、支出戶以及財政專戶活期存款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優惠利率,有些地方財政與社保經辦機構由于協調不足,未依照規定把財政專戶的基金用在購買國債或盡快轉為定期存款,令利息收入降低。有些銀行將未收到中國人民銀行文件為借口,不肯采取優惠利率,對基金保值增值造成影響。
(四)基金統籌層次低,互濟功能較難有效發揮
依照省政府文件制度,企業養老保險與失業保險執行市級統籌、升級調劑規模。可是以當前執行狀況而言,較難真正實現預期成效。社保基金統籌層次較低,較難具備共濟能力,統籌調劑作用較差。以當前各市狀況來看,社會保險基金雖然具備相應的結余,可是分布并不平均,有些市、縣、區甚至長期收不付出,構成基金缺口,令一些政策無法落實到位,社會保險支撐能力十分薄弱。
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的解決方法
(一)強化宣傳,加大參保覆蓋率
擴大對社會保險政策的宣傳能力,令民營企業掌握社會保險政策,且有效意識到參與社會保險的重要性以及價值所在,依照法律參保且及時繳納社會保險費,以此保障職工的有效權利。充分展現新聞媒體的效果,多層次,全方面進行宣傳。選擇業務骨干,進入到企業當中,與職工緊密溝通,解答職工的疑惑,提高職工的參保意識以及參保積極性。總而言之,需將民營企業、私營企業乃至股份制企業歸入參保群體當中,減少社會壓力,保持社會安定。
(二)強化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管理,認真正確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算
對于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算中,需使用零基預算法把需參與所有社會保險的參保單位、參保人數、繳費基數、繳費比率、清欠指標等基本狀況依照穩定性、可靠性為原則,編制社會保障基金收入的預算。嚴格依照社會保險基金制度的列支范疇,對支出預算進行編制,不但不會遺漏,還不會超支。年度預算方案只要通過批準,財政部門、稅務機關乃至勞動及社會保障部門則需依照法律足額征收可收的預算收入,并且也應通過相應的費用進行支出。財政部門、勞動乃至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加大社會保險基金收支預算的監督,定期檢驗稅務征繳機關以及社會保險經辦部門預算執行狀況,且須對預算執行結論給予審核,以便加大預算束縛力。并且,還需提高社會保險基金的決算管理。財政部門、勞動乃至社會保險部門均需相互結合,加大對社會保險基金決算的管理,令財政部門、勞動以及社會保險部門相結合,令上報社會保險基金決算的工作機制給予完善,以便保障數據的完善性。
三、五險合一統一管理
將當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情況進行轉變,提高整合力度,對當前社會保險經辦部門給予調整,統一經辦機構,完成五險合一,以此將征繳、支付、稽核進行統一,分賬結算。并且還需建立統一的計算機管理服務網絡,將數據、信息集合,完成資源共享,且對社會保險基金籌集以及征繳乃至支付情況給予監督。
四、創建及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制度
建立基金監管部門,且執行專人負責,在事前、事中、事后進行監管。透過行政管理、經辦機構管理乃至監督部門進行審查,對社會保險基金采取市場性監督。勞動及社會保險部門、財政部門、社會保障機構乃至審計機關,依照自身職責,共同結合,一同管理,構成行政、社會、專業乃至內部的監管,以此執行一體化,對基金運轉進行監督,以此提升基金管理的透明度,令社會保險基金能夠透明、公開、安全、高效,透過定期對社會頒布基金征收、支付、管理及運轉的情況,通過社會進行監督。有效發揮出計算機網絡的效果,并且,還需通過計算機網絡進行管理。透過基金執行完善、動態、實時的監管,謹防基金管理風險,以便保障社會保險基金的完善性。
五、結束語
綜上所述,由于信息技術的發展,網絡的進步,所以應當打造科學遠大的決策制度,為勞動保障部門乃至其他部門的政策決策給予支持。
參考文獻:
[1]張利軍,肖敏.國外工會參與社會保險監管的經驗及其借鑒[N].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學報,2010
一、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保險業務,在收取保險費時,必須開具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發票。從事財產保險業務必須使用《全國保險業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對于小額、分散性家庭財產保險、貨物運輸保險、機動車輛定額保險、機動車輛提車暫保險等保險業務發票式樣,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商當地保監辦確定。
財產保險業務以外其他險種發票的式樣和管理方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自行確定。
二、《專用發票》分電腦票和手工票二種,采用漢、英二種文字。電腦票規格190mm×127mm;手工票規格190mm×132mm(32開)。《專用發票》基本聯次為四聯,第一聯為存根聯,印色為黑色,第二聯為發票聯,印色為棕色,第三聯為記帳聯,印色為紅色,第四聯為業務聯,印色為藍色。《專用發票》采用國家稅務總局指定的干式復寫紙作為印制專用紙,存根聯、發票聯背涂為淺綠色,第三聯背涂為淺藍色,第四聯為普通打印紙(發票樣式附后)。發票聯、記賬聯填開的字跡為淺綠色,業務聯填開字跡為淺藍色。發票監制章和發票號碼仍采用紅色熒光油墨套印。《專用發票》須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集中印制。
在本規定之外,需要增加《專用發票》聯次,以及增加漢文和少數民族文字對照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確定,并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三、由同一付款人統一付款投保同一險種填開多張保單時,可合并開具一張《專用發票》。開具發票時,在“保險單號”欄列明所有保單號或多張連續保單的起止號碼,打印空間不足時,可在“附注”欄繼續列明。付款人或承保險種不同時,不得合并開具一張《專用發票》。
四、對于約定分期付款的保險業務,應在每次收取款項時,分別開具《專用發票》。
五、《專用發票》領購、發放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確定,并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1.審慎原則。
近年來,社會保險基金收繳結余規模日益龐大,基金監管壓力日益增強,如出現問題勢必會給國家安定及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影響,由此社會保險基金監管機構應當提升對社保基金的重視程度,以嚴格的監督,審慎的態度,檢查監督社保基金,確保基金的完整、安全、保值增值。
2.法制化原則。
在法律法規的基礎上,以《憲法》、《社會保險法》為根本,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為輔助,保障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的權威性、獨立性,最大限度的保護基金的安全及保障廣大勞動者的社保權益。堅決制止一切干涉基金監督檢查的違規違法行為。
3.科學性原則。
為更好的監督檢查社保基金的營運管理,適應時代的發展和要求,社保基金監管機構應當采用先進的科學信息技術手段,依托嚴密、完善的法律監管體系和科學、規范的監管指標體系,不斷提升基金監管的質量和水平,確保社會保險基金發揮更大的“穩定器”作用。
4.公平公正原則。
社會保險基金監管機構要按照客觀、平等、公開的原則,運用行政、經濟、法律及科學手段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對基金的經辦機構、管理機構及投資運行機構進行檢查監督,杜絕違規違法的現象發生。
二、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的主要內容
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的主要內容,包括基金監管組織體系的建立,監管法律法規的制定完善,設定科學合理的監管指標體系,確立監管原則,建立運作規范、監控有效、管理科學的基金收付、投資運營體系,確保監管執行力隨著國家經濟發展趨勢、人民民主訴求的提升而不斷與時俱進、不斷提高監督管理水平,對基金的各方參與機構給予行政、法律監督檢查,確保基金的安全完整,維護廣大參保者的合法權益,保證社會保障制度安全有效長期運行,進而維護國家穩定、社會安定、人民安康。
三、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的特殊性及必要性
1.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的特殊性。
社會保險基金是國家運用政府公共管理職能,依據社會保障法律規范,依法進行籌集,對參加社會保險的參與者因暫時或永久失去勞動能力或勞動機會所給予的社會救助和津貼的資金。因此,社保基金的監管也就賦予了國家行使政府公共職能的角色。社會保險不同于商業保險,不具有商業利益的追求,是國家為了維護統治給予人民的一種公共權益,為了保證權益的長久穩定,需要社保基金的堅實支撐,由此,社保基金是社會保險制度長期有效運行的物質基礎。社會保險是全民參與的保險,具有積累金額大、涉及面廣、時效性長的特點,隨之而來的社會保險基金監管也就賦予了重要的角色,是社會保險制度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社保事業發展具有重要影響,與國家發展、人民利益關系密切。
2.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的必要性。
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具有明顯的不同,商業保險作為商業機構,在市場環境下具有趨利的天生傾向,面對社會利益敬而遠之,這一問題對商業保險機構來說是普遍存在的,面對社會大眾權益的投資回報明顯低于商業保險的投資回報要求,催生了現代社會保險制度。根據所有權、運營權、監督權的不同,將基金的征繳、經辦、運營牽涉到的不同類型主體予以分離并相互制約,從而分化運營帶來的風險。加強社保基金監管,首先是國家管理的需要。社會保險基金是百姓的“養老錢”,百姓的“養老錢”出現問題,將會對人民的生活、社會的安定、國家的穩定產生嚴重的負面效應,導致民心不穩、社會動蕩。其次,是為了確保社會保障政策的貫徹執行,準確有效的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營運狀態進行評價分析,找出實際與預期的偏差,分析偏差產生的原因及可能產生的危害,及時制定相應的對策,降低分散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風險,確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最后加強監管有利于遏制侵害社保基金的不法行為,減少基金的損失,提升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經辦機構及營運機構的嚴肅性和自律性。
四、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體系
經過近二十年的發展,我國社會保險組織體系日趨成熟,社會保險監管體制漸趨完善,規劃統一、執行有序、管理規范。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為主導,政府財政、稅務、審計相關部門參與,社會輿論監督,各司其職、各盡其能的社保基金監管體系。同時運用先進的網絡技術科技手段進行監督管理。
1.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是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的行政主管部門。
《國務院關于機構設置的通知》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參與制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負責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
2.財政監督。
財政部門作為國家財政收支管理的“大管家”,對社保基金安全負有重大監管責任,是主要監管者。財政部門不但管理社保基金專戶的預決算、支付、結余情況,還要對各項社保基金政策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每一筆社保資金的安全完整,責任重大。
3.審計監督。
我國審計法規定審計機關負責對社會保障基金的財政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隨著我國經濟發展,社會保險基金規模不斷擴大,社保案件日趨增多,社會對社保的關注度也越來越高,民眾的參保意識也越來越強,作為國家民生建設的重要部分,社保基金的安全顯得更加重要,由此,社保基金審計已經成為審計機關的重要工作。
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保險公司的競爭優勢主要取決于公司的人才技術優勢和組織管理優勢,而不是傳統的資源優勢和資金優勢,保險資源配置和經營管理能力的差異性和保險公司利用這些資源的獨特方式,形成了各自公司的競爭優勢和比較優勢。建立內控制度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提高保險公司自我約束意識,防范和及時發現經營風險,建立公司內部相互制衡機制,確保正確反映公司的經營效益,提高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健全有效的內控制度可以監督和彌補公司管理功能可能存在的缺陷,使公司在市場環境變化和人員素質差異的情況下,實現公司的市場經營目標。
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應注重體制創新和機制創新,應參照國際先進的管理模式進行公司內部管理體制方面的改革創新,比如公司價值鏈管理、組織結構管理、業務績效管理、客戶關系管理、公司價值管理、銷售渠道管理、服務質量管理、公司品質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激勵約束機制管理等。按照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保險公司總分支公司之間應該建立嚴格的管控機制和費率反饋機制,總公司對分支公司的經營活動必須做到心中有數,及時指導,監控到位;應建立嚴格的核保和核賠分離制度,建立必要的審核制度和檢查制度;對分支公司擅自越權和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對違反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行為,必須認真進行內部監督和檢查,加大處罰力度,并及時修改和完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否則,保險監管部門可以追究總公司的領導責任。
二、以監管為核心,監控和指導公司內控管理制度建設
加強保險監管部門對保險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的目的是在新的市場和法律環境下,將以往部分監管責任轉變為保險公司的管理責任。保險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是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保證投資人的正當投資回報權益不受侵害,監督保險公司合法合規經營,具備足夠的償付能力,以往這種監管職能是通過對保險公司現場和非現場的例行檢查來實現的,但由于保險公司管理體制和業務經營的復雜程度增高,增加了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保險監管部門例行的檢查和抽查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有效性遇到了現實的挑戰,增大了保險有效監管的難度。在國際化競爭的大背景下,保險監管部門必須認真研究和充分發揮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積極作用,將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作為強化監管的重要內容,加強事后監管和償付能力監管,保險公司則應該認真檢討和審視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執行的現狀,增強對公司內部機構、業務、財務、投資等方面的風險管理,完善和彌補內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和不足。保險監管部門在加強保險法律法規建設的同時,應督促保險公司加強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兩者是相輔相成、不可替代、互為補充、缺一不可的。
國際上一般對內部控制按職能劃分為內部會計控制和內部管理控制兩類。保險公司內部會計控制包括涉及直接與財產保護和財務記錄可靠性有關的所有方法和程序,包括分支機構授權和批準制度、責任分離制度以及對財產的實物控制和內部審計等。保險公司內部管理控制包括與管理層業務授權相關的組織機構的計劃、決策程序、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手段、信息交流、監督管理以及各種內部規章制度的執行狀況。
保險公司總公司必須對分支公司的經營范圍和經營規模是否相適應,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是否完備和完善,權力與責任的平衡是否對稱,重要職能和關鍵崗位的設立是否相互制約,獨立的內部稽核和公正的外部審計是否健全,內部制度建設和內部監督機制是否執行落實,職業道德水平和培訓質量是否提升,違法違規行為和有意誤導行為是否得到遏制,財務制度和會計準則是否得到執行等進行研究和評估。所有這些內容要求保險公司必須建立科學完善的內部控制管理體系,提高操作效率,確保現有規章制度的執行,同時,保險監管部門必須對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進行認真檢查和監督指導。
三、以競爭為手段,建立內外資保險公司競爭合作機制
國內保險市場的對外開放,為內外資保險公司提供了一個競爭與合作的大市場,使國內保險公司實際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了國際保險業的競爭,因此,保險公司應該從國際競爭的高度,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和質量,應該具備全球化的經營視野和更強的合作意識,積極主動地參與業內的競爭與合作。內外資保險公司各自具有不同的優勢,如何在激烈的競爭中獲得最低成本、最佳產品、最優服務、最大份額、最高利潤,是公司競爭所追求的目標。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過程中,保險公司共同開發和利用保險資源、保險科技、保險信息,以及保險公司經營過程中的合作與聯系,是國際化經營的必然要求和發展趨勢。
從管理的層面上看,外資保險公司在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方面的先進經驗和做法值得國內保險公司學習和借鑒。首先,內外資保險公司應該加強對國際通行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信息溝通和交流,增強公司管理者對加強內部控制管理的意識;其次,應注重公司內部控制管理水平和質量的提高,以適應競爭與合作的要求;第三,應加強對業務無序競爭的管控,在管理創新、服務創新、機制創新等方面開展競爭活動;第四,共同營造一種合作創新、共同發展的市場協作精神和協作方式,提高公司的獲利水平和競爭力。
四、以管理為目標,提高公司經營管理整體素質和水平
保險公司的組織結構是保證公司各部門和總分支公司各司其責、有序結合、分工明確和有效運作的組織保障,合理的組織管理結構可以把分散的、單個的力量聚集成為集中的、強大的集體力量;可以使保險公司每個員工的工作職權在組織管理結構中以一定形式固定下來,保證保險公司經營活動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有利于明確經營者的責任和權利,避免相互推諉,克服官僚主義,提高工作效率,克服辦事拖拉的弊端;可以確保公司領導制度的實現,公司各級領導只有依靠一套完善的組織管理機構才能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權力。
圍繞風險控制和增進效益兩個目標,保險公司應該如何加強內部控制管理水平,增強競爭能力,在日漸市場化和日益開放的經營環境中立于不敗之地,一是應建立起高效的風險管理機制,以風險管理為核心,嚴格控制經營風險,保證其業務收益的穩定,滿足被保險人日益增長的保險需求;二是運用高新技術手段和先進方法對風險變動趨勢進行科學的預測,有效地進行公司經營風險的控制和管理;三是完善保險風險內部控制機制,對經營風險實行嚴格的監控,建立科學的風險監測反饋系統,提高公司經營效益
;四是完善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機構、管業務、管經營,并接受保險監管部門的指導和檢查。
五、以服務為理念,提升產品創新、服務創新的科技含量
首先,產品創新能力反映公司管理和競爭水平,保險產品的系列結構、規格品種,特別是產品更新換代的頻度,對保險公司產品管理能力的高低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因此,根據競爭的客觀需要,保險公司都把優化產品結構、增加和更新產品作為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國際競爭力的一個重要方面,但同時必須看到,國內保險市場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保險產品結構雷同、業務單一、創新不足、粗放經營等問題。業務結構方面,財產險保險費收入來源80%以上為機動車保險,經營缺乏特色和品牌;業務品種方面,財產險傳統型業務比重大,創新型業務、高附加值業務和延伸型業務比較少或基本上沒有開展。
隨著新《保險法》的實施,保險監管部門對保險條款費率的管制得以放松,保險公司有了更大的條款費率制定權,因此,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保險公司應該跳出傳統的業務框架,認真分析市場需求,建立推進產品更新換代的產品管理制度,加速開發和創新公司自身的產品系列,提高公司產品的國際化、多樣化、專業化水平,努力開拓各種市場空間。培養適應產品創新的人才隊伍,造就一支掌握現代產品風險管理技能和方法的高素質管理隊伍,是對保險公司管理水平和內控機制是否完善的考驗。因此,保險公司應該注重培養自己的專業技術人才,建立適應市場發展的產品創新機制。
其次,科技創新引導保險公司的服務創新。北京市保險市場近年來能有快速發展,同保險公司重視服務創新密切相關。目前,北京市保險市場中的服務創新表現為:服務科技方面有電話語音服務、網絡和電子商務、銀行結算支付方式;服務管理方面有計算機網絡管理、承保、理賠、結算中心、人業績管理、營銷管理;服務方式方面有服務之家、客戶回訪、24小時電話咨詢服務;服務理念方面得到不斷提升和轉變。
保險公司應在現有的基礎上,加快電子化和網絡化建設的步伐,采用電子計算機和現代通訊技術設備,促進辦公自動化、電子商務和網絡保險以及由此延伸的服務手段和領域,提高保險公司的業務處理能力和運作效率,以高效、快捷、優質的服務,積極參與保險業的國際和國內競爭。
在信息技術引發的保險創新浪潮中,公司間競爭的重點不再是產品的價格競爭,而是服務質量和方式的競爭。只有通過高質、高效、高附加值的服務競爭,才能將各種保險產品更快更好地送達顧客,才有利于擴大和穩定客戶關系,占有更高的市場份額,增加業務創新的機會。
第三,加強人管理制度促進服務質量提升。新《保險法》修改的一條重要內容,是加重了保險公司對保險中介人和中介業務管理的法律責任和管理責任,保險公司應根據中介業務發展的實際,制定相應的保險中介業務管理辦法,加強和完善對保險中介業務的管理。國內保險業的營銷方式最終將建立在市場導向型、客戶需求型這樣一種新的發展模式基礎上,使人壽保險這一“以人為本”的保險服務行業在服務意識、服務效益、服務質量、服務渠道、服務方式、服務內容等多方面和多層次發生根本變化。
保險服務質量的提高關鍵是靠保險公司的服務意識的提高,靠保險公司服務創新。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保險業的制度體制改革、機構業務管理、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歸根結底都將落實在服務競爭上,因此,提高保險服務與促進保險發展是相輔相成的,是保險公司在今后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能否立于不敗之地的客觀要求。保險公司必須高度重視售前服務、售中服務、售后服務的各個環節,應該遵循公司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運行,不能因人而易,降低服務水平和質量。
第四,高度重視銀行保險的發展機遇和經營風險。銀行保險最直接的含義就是通過銀行網絡來銷售保險產品。充分利用龐大的金融機構網絡,增加保險的銷售渠道,高效率地覆蓋市場與客戶是保險公司熱衷于銀行保險的最現實的愿望。銀行保險所顯示出來的獨特魅力和廣闊前景對保險公司拓展銷售渠道意義重大,一是可以建立客戶資源共享機制,為雙方客戶提供綜合性互惠服務;二是加強銀行保險業務的深層次合作;三是適應網上保險的需求,實現雙方網站的方便連接,為客戶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網上保險、網上查詢和網上轉賬等多方面、多渠道的服務。
銀行保險業務發展勢頭迅猛,已經成為人壽保險另一個主要銷售渠道,但同時,各保險公司應該清醒地認識到,銀行保險不是零風險,由于保險公司在內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的滯后性,目前有些問題已經暴露,如經營效益風險、資金回報風險、資產負債匹配風險、違規操作和誤導宣傳等事件也時有發生,必須引起保險公司的高度重視,同時加快制定相關的風險控制管理規定。銀行保險注重的是品牌形象和誠信經營,保險公司要嚴格依法合規經營,塑造自己穩健經營、誠信經營、合法守規的品牌形象,形成自己值得信賴的品牌優勢。銀行保險需要強調的是加強人才培養和培訓,保險公司必須加強培訓內容和時間。銀行保險的核心產品是服務,服務質量是決定銀行保險業務經營成敗的關鍵所在。
六、以效益為中心,用內控制度管控公司所有經營行為
關鍵詞 社保基金 社會保障制度 監督管理工作
一、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的概念與現狀
社會保險基金是指為了保障保險對象的社會保險待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由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分別按繳費基數的一定比例繳納以及通過其他合法方式籌集的專項資金。社會保險基金是國家為舉辦社會保險事業而籌集的,用于支付勞動者因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或勞動機會時所應享受的國家保險金和津貼的資金。社會保險基金一般按照保險的性質和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
同時,我國社會保險基金其本身還具有強制性、基本保障性、特定對象性等特點。因此這些特性也逐漸決定了社會保險基金在我國目前經濟發展中的地位不容忽視。
目前我國社會保障體系還存在制度上的缺失,大部分制度安排的覆蓋面比較窄。據統計,截止2011年底,我國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已經覆蓋了全國12.6億以上的城鄉人口,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已經覆蓋3.6億人,加上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等各項保險覆蓋總人數超過20億人次,預計未來五年至少還會再增加6億人次。
二、加強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與控制工作
社會保險基金是一項特殊的公共基金,目前我國社會保險基金主要包括各種社會保險基金、補充醫療保險基金以及通過其他合法渠道籌集的社會保障專項基金等。社會保險基金是社會保障的經濟基礎,社會保障制度的安全運行,有賴于社會保障基金的支撐。做好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與監督工作,具有以下社會意義:
第一、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管易于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
我國是人口基數大國,因此社會保險基金是對公民實的施一個基本人生保障,保障公民的基本權益,享受其在付出勞動力后的應享有的社會回報。只有公民自己權益得到實現的同時,也會安心的為社會做貢獻。這樣不僅政府可以再安撫民心的同時,可以更好的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
第二、社會保險基金是一項特殊的社會公共基金,是支撐各項社會保險制度的經濟資源,也是社會保險制度得以穩步運行的物質基礎。社會保險基金的受惠對象是廣大勞動人民群體,也是社會保險制度得以順利運營的基本保障。
社會保險基金,是整個社會保障基金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企事業單位的強制籌資和個人繳費,是其主要的資金來源,政府的財政支持也經常成為社會保險基金的重要渠道。
第三、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工作的目標是要確保基金的完整和安全,爭取基金的升值,并滿足給付的需要,避免發生支付危機。保障勞動者隨時可以享有應有的公民政策。
三、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之處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各種社會保障制度逐一出臺,針對范圍較廣,對問題的研究暫時還不夠深入,因此保障制度與機制并不足夠成熟。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與監督更是不為完善。目前為止:我國社會保險基金制度存在以下一些問題:
第一、人員不足,不能做到一事兩崗兩審,存在一人多崗現象。
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是屬于改革開放后期隨著經濟發展而逐漸出臺的,因此針對此領域的研究和專業人員較少。在此同時,滲透到基層的工作更是缺少專事人員,會出現臨時替補崗位的現象,對于管理工作和后期的監督肯定會略顯怠慢,不能十足的保證對于社會保險基金審計與監督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二、信息系統不完善,存在安全隱患等問題。由于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機制的發展不夠成熟,起步較晚,因此出臺的政策也是不斷的根據具體國情做出相應的調整。在實際工作中,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缺乏有力的措施,信息系統的不完善,安全隱患會殃及我國公民利益的得失。這無疑要求政府在除了制定出一系列的政策后,還要有強大的內部控制系統做支持,利用先進的信息網絡連接政府及各事業、企業間各部門、各領域的信息點,使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制度運營更加規范化、科學化。
四、如何有效促進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管工作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社會保險基金逐漸成為推動和維護我國社會經濟良性發展的重要保障。為確保社會保障基金安全,充分發揮社會保障作用,結合我國實際國情,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第一、要絕對提高社會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社會保障基金是社會保障制度的經濟基礎,更是人民群眾的“養命錢”、“看病錢”、“治傷錢”,是“高壓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隨意挪用。基金管理是否規范,監督管理機制是否健全,直接關系到社會保障基金的安全和完整,關系到社會保障制度的順利實施,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因此,為確保社會保障事業的順利進行,必須引起廣大群眾及政府官員的高度認識。
第二、對于社會保障行業仍要堅持健全和完善內控制度。
良好的內部控制體系是保證任何一個領域各部門順利展開活動的重要前提。在組織機構控制上,科學設置各業務部門的工作崗位,明確各業務部門的工作及崗位職責、工作程序和標準等,進一步規范操作流程來相互制約。提升業務運營的一些常規業務規范操作,進一步提高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力,通過科學劃分使用權限,確保數據安全,同時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饋制度,注重網絡使用安全管理,配備專職管理人員等方面來實現現代化信息系統控。
第三、加大社會保障基金的監督檢查力度。
一是制定行政監督管理制度與流程,建立監督臺帳,完善監督檔案,規范監督行為;對外要重點強調繳費單位和個人要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二是建立監督落實回訪機制,對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督促整改單位落實到位。三是一定要制定相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加強監督工作,文件的出臺是對行為準則具有很大的約束性。
例如,我國江蘇省為了保障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完整,規范和加強對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保護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保障社會生活的安定,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以下簡稱“行政監督辦法”),結合江蘇省實際,制定《江蘇省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實施細則》和《江蘇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工作管理實施細則》。
第四、仍要堅持培養該領域的專業人員。
任何事業的發展離不開人才的推進,專業人員的素質可以再某種程度上直接影響該領域發展速度的快慢與質量的高低。社會保險基金的受惠對象極為廣泛,為保障勞動人員享受應有權益的同時還要有相關的一些列政策支持與監管。因此,領域中專業人員的研究與探討極為重要。需要不斷的加強基金管理干部的教育和業務培訓,提高管理水平,并認真貫徹和執行國家重要部門發出的相關規定要聞,及時接受最新動態訊息。
根據以上綜合敘述,我們可以從北京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角度來詮釋一些現代此領域較為科學有效的社保管理監督方案。例如: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利用集群數據庫系統,成功地建立起北京市養老、失業、工傷三險集中數據庫。借助強大、領先的集群功能,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能夠在該集中數據庫的建設中,充分利用已有的硬件投資,部署多達6個節點的集群數據庫系統,集中存儲和管理北京市所有社保數據,為實現對參保人記錄一生、管理一生、服務一生和享受一生的全過程管理與服務、為政府部門財政決策提供全方位的數據支持。
五、結語
隨著我國經濟的迅猛發展和目前的現狀來判斷,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在社會保障及其相關領域中逐漸成為一項重要的研究對象。同時,杜會保險基金的健全管理,是達成基金安全有效的前提。但是本文通過討論發現我國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機制發展并不成熟,相關政策也不足以完全能支持社會的快速發展產生的結果。因此,我國要在快速發展經濟的同時不斷的完善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與管理工作,以不斷的促進及協調社會的良性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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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魏娜.如何加強社保基金入市后的管理.沈陽工程學院學報.2005.4.
第三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有權對養老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方面的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檢舉、控告。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就本條前款所列行為進行的檢舉、控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四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的機構(以下簡稱監督機構)具體承辦舉報受理和辦理工作。
負責受理、辦理舉報案件的工作人員必須忠于職守、廉潔奉公、保守秘密。
第五條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應當接受社會監督。舉報人的合法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攔、壓制或打擊報復舉報人。
第六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開設社會保險基金監督電話,向社會公布監督電話號碼、傳真號碼、通訊地址、郵政編碼和受理舉報的范圍,并為舉報人提供其他便利條件。
第七條監督機構受理當面舉報,應當指定專人接待,做好筆錄,必要時可以錄音。筆錄應由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但舉報人可以不留姓名或拒絕錄音。
受理電話舉報,應當如實記錄,在征得舉報人同意后,可以錄音。
受理電報、傳真、信函和其他書面方式的舉報,應當指定專人拆閱、登記。對內容不詳的署名舉報,應當及時約請舉報人面談或通過其他方式索取補充材料。
第八條對涉及重大問題和緊急事項的舉報,監督機構應當立即向有關領導報告,并在職責范圍內依法采取必要措施。
第九條對不屬于本辦法受理范圍的舉報,監督機構應當告知舉報人向有處理權的單位反映,或者將舉報材料及時移送有處理權的單位。
第十條凡符合本辦法受理范圍的舉報,監督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辦結。情況復雜的可以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0日。
第十一條下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上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交辦的舉報案件,應當及時辦理,并向交辦單位書面報告調查處理意見。
第十二條上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下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舉報案件的處理確有錯誤的,應當責成下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重新處理,必要時也可以直接處理。
第十三條舉報人要求答復本人所舉報案件辦理結果的,監督機構應當負責將辦理結果告知舉報人。
第十四條監督機構應當嚴格管理直接辦理的舉報材料和交辦處理的舉報材料,逐件登記舉報人和被舉報人、舉報案件的主要內容和辦理結果。
第十五條舉報材料和記錄應當按國家保密規定列入密件管理。辦結的舉報案件,應當立卷歸檔。
第十六條監督機構對舉報案件應當每季度進行一次匯總分析,并于每季度結束后15日內將匯總情況報告上級監督機構。上級監督機構要求專門報告的,下級監督機構應當及時按照要求報告有關情況。
第十七條監督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受理、辦理舉報案件時,應當遵守以下保密規定:
(一)不得私自摘抄、復制、扣押、銷毀舉報材料;
(二)嚴禁泄露舉報人的姓名、單位、住址等情況;
(三)不得向被調查單位和被調查人出示舉報材料;
(四)對匿名的舉報材料不得鑒定筆跡;
(五)宣傳報道和獎勵舉報有功人員,除征得舉報人的同意外,不得公開舉報人的姓名和單位等內容。
第三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有權對養老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方面的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檢舉、控告。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就本條前款所列行為進行的檢舉、控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四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的機構(以下簡稱監督機構)具體承辦舉報受理和辦理工作。
負責受理、辦理舉報案件的工作人員必須忠于職守、廉潔奉公、保守秘密。
第五條、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應當接受社會監督。舉報人的合法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攔、壓制或打擊報復舉報人。
第六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開設社會保險基金監督電話,向社會公布監督電話號碼、傳真號碼、通訊地址、郵政編碼和受理舉報的范圍,并為舉報人提供其他便利條件。
第七條、監督機構受理當面舉報,應當指定專人接待,做好筆錄,必要時可以錄音。筆錄應由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但舉報人可以不留姓名或拒絕錄音。
受理電話舉報,應當如實記錄,在征得舉報人同意后,可以錄音。
受理電報、傳真、信函和其他書面方式的舉報,應當指定專人拆閱、登記。對內容不詳的署名舉報,應當及時約請舉報人面談或通過其他方式索取補充材料。
第八條、對涉及重大問題和緊急事項的舉報,監督機構應當立即向有關領導報告,并在職責范圍內依法采取必要措施。
第九條、對不屬于本辦法受理范圍的舉報,監督機構應當告知舉報人向有處理權的單位反映,或者將舉報材料及時移送有處理權的單位。
第十條、凡符合本辦法受理范圍的舉報,監督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辦結。情況復雜的可以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0日。
第十一條、下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上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交辦的舉報案件,應當及時辦理,并向交辦單位書面報告調查處理意見。
第十二條、上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下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舉報案件的處理確有錯誤的,應當責成下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重新處理,必要時也可以直接處理。
第十三條、舉報人要求答復本人所舉報案件辦理結果的,監督機構應當負責將辦理結果告知舉報人。
第十四條、監督機構應當嚴格管理直接辦理的舉報材料和交辦處理的舉報材料,逐件登記舉報人和被舉報人、舉報案件的主要內容和辦理結果。
第十五條、舉報材料和記錄應當按國家保密規定列入密件管理。辦結的舉報案件,應當立卷歸檔。
第十六條、監督機構對舉報案件應當每季度進行一次匯總分析,并于每季度結束后15日內將匯總情況報告上級監督機構。上級監督機構要求專門報告的,下級監督機構應當及時按照要求報告有關情況。
第十七條、監督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受理、辦理舉報案件時,應當遵守以下保密規定:
(一)不得私自摘抄、復制、扣押、銷毀舉報材料;
(二)嚴禁泄露舉報人的姓名、單位、住址等情況;
(三)不得向被調查單位和被調查人出示舉報材料;
(四)對匿名的舉報材料不得鑒定筆跡;
(五)宣傳報道和獎勵舉報有功人員,除征得舉報人的同意外,不得公開舉報人的姓名和單位等內容。
【正文】
關于某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和諧穩定,為推進“古道明珠?靜美佛坪”建設提供良好發展環境。8月7日至8日,在縣政協主席的帶領下,組織部分縣政協委員組成兩個調研組,分別由兩名副主席帶隊,分赴長角壩鎮、岳壩鎮、縣住建局、水利局、交警大隊、秦隆礦業公司、城南加油站等11個單位和企業,通過現場察看、召開座談交流會等形式,重點對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全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基本情況
近年來,縣政府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自覺把安全生產作為保穩定、促發展的基礎保障,不斷健全完善 “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責任體系,狠抓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管執法,加大安全投入、強化宣傳教育,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總體保持平穩的良好態勢。2016-2018年連續三年被市政府表彰為安全生產先進縣,同時在2018年被表彰為全市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先進縣、生產安全事故“雙下降”先進縣,在全市安全生產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中位列第一。
(一)強化組織保障,夯實工作基礎。一是強化組織領導。調整充實縣安委會及其下設辦公室工作力量。19個安委會重點成員單位和各鎮辦均成立了相應組織機構,落實分管領導,明確行業監管科室及人員。各村(居)委會分別確定安全生產信息員1名,全面推行縣、鎮、村三級網格化管理。二是健全完善責任體系。先后制定印發了《關于落實政府相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責任的意見》《佛坪縣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實施辦法》《佛坪縣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實施細則》,并細化《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明確縣鎮兩級黨政領導及24個企事業單位工作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管職責。一年一度縣、鎮(辦)、村、企事業單位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層層夯實責任,形成了一級抓一級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三是強化制度保障。印發了《貫徹落實縣委“三項機制”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實施辦法》《佛坪縣安全生產巡查工作制度》《佛坪縣安全生產約談實施辦法》《佛坪縣安全生產月調度會議制度》《佛坪縣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等制度辦法,保證安全生產監管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打牢工作基礎。
(二)強化源頭管控,提高安全系數。一是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針對不同時段、不同行業特點,扎實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2017年以來,累計排查一般隱患1558項,治理整改1557項,整改率99.94%。對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定期通報整改情況,實行銷號管理。二是認真開展重點時段安全大檢查。在每年春節、全國和省市縣兩會、熊貓節等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排查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確保重要和敏感時期安全穩定。三是扎實開展專項整治。先后組織開展了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等行業領域專項整治,及時消除隱患,防范化解風險,有力保障了各行業領域安全。四是強化打非治違。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執法行動,組織實施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五項攻堅行動”,嚴格執行“五個一律”,堅決落實“六個一批”,堅持做到“六必查”。2017年以來,共組織開展聯合執法29次,專項執法檢查192次,下達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298份,查糾違法行為4032起,立案查處263起,停產停業整頓21家次,暫扣證照4家,關閉取締5家,罰款49.02萬元,有力打擊了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五是持續推進雙重預防機制建設,目前全縣5家非煤礦山企業、3家工貿企業、2家水利工程建設企業、1家交通運輸企業、1家電力企業已完成雙重預防機制建設。
(三)強化宣傳教育培訓,不斷提升監管能力。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七進、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法》宣傳周、防災減災宣傳日”等活動,大力宣傳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防災減災等法律法規和技術常識,有效提升全民安全素質。2017年以來,共設立戶外大型宣傳牌145面,發放宣傳材料82400份,展出展板187面次,發送手機彩信36800條,舉辦安全知識競賽147場次,開展安全生產警示教育160余場次。并舉辦縣、鎮(辦)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專題培訓班2期288人次,組織25名鎮辦安監干部參加全市監管執法培訓,舉辦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班二期170人并取得安全管理資格,有效提升了全縣安監干部的能力和水平。
(四)強化應急管理,健全應急體系。一是強化應急隊伍建設。整合救援力量,全縣共組建專業應急救援隊伍1支26人,民兵應急連1個120人,群眾義務性救援隊伍71支1500余人。二是強化應急物資儲備。開展全縣防汛、森林防火、消防、救災、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物資調查摸底,建立應急物資儲備臺賬,做到底子清、情況明。三是強化預案管理和應急演練。嚴格落實“一案三制”規定,健全完善了縣、鎮辦、企業應急預案體系,強化應急演練。近兩年來累計組織開展消防、人員密集場所、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防汛等應急演練284次,保障了應急響應及時有效。四是強化應急值守。實行24小時帶值班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強化應急值守,確保信息暢通。五是強化監測預警。建立相關部門聯合會商、信息共享和協調聯動機制,加強與氣象、自然資源、水利等部門的溝通聯系,強化災害天氣預測預警。
二、存在問題和不足
近年來,全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但穩中有憂、憂中有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不夠細。個別鎮辦、行業部門責任未細化分解,對安全生產監管投入的人力、精力不夠,安排部署多、檢查落實不深入、不徹底、不全面;部分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細不實,存在僥幸心理,重生產、輕安全,重效益、輕管理,培訓教育走過場,安全員配備不足、無證上崗比較普遍。
(二)安全生產保障投入不夠。個別企業特別是小企業或個體私營企業,機械設備陳舊老化,安全生產投入不足,高新技術運用投入不夠,農村道路安全防護措施不夠到位。比如,隨著縣城區域擴大,道路交叉路通監管電子監控沒有達到全覆蓋。
(三)安全生產監管能力有待提升。縣應急管理局受編制限制,監管執法力量不足,專業人才缺乏;鎮辦和部門雖設有安監機構,但監管人員大多為兼職,專業技術和監管執法水平偏低,且干部變動頻繁,無法保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連續性和持續性。同時部分鎮辦、部門在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中還存在寬、松、軟現象,檢查不嚴不細不徹底,只檢查、不執法,只整改、不處罰。
(四)隱患排查治理還不夠全面細致。一是個別鎮辦和行業部門安全生產檢查排查工作沒有做到全覆蓋,查不出隱患現象時有發生。二是個別企業對隱患治理還不夠快速及時,久拖不改、久拖不治;個別鎮辦、部門推動隱患整改辦法不多、措施不硬,特別是道路交通方面隱患仍然較多。比如,城西大道沒有安置監控和設置減速帶,東岳殿大橋與濱河大道交叉路口、東岳殿大橋與108國道交叉路口存在安全隱患,事故多發易發,熊貓雕塑廣場前三岔路口存在安全隱患,事故多發易發。三是個別企業隱患自查、自改、自報制度落實不力,隱患治理“排查、治理、驗收、銷號”閉環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
(五)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有待加強。一是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宣傳形式單一,群眾接觸面和受教育程度不高。如在貫徹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過程中,部分群眾道路交通安全意識淡薄,車輛亂停亂放、農用車載人、摩托車超載超速等違法違章行為時有發生。二是企業安全教育培訓不深入。從業人員整體安全業務能力不強,專業技術人員少,安全意識淡薄,違規作業、違規指揮現象時有發生。三是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培訓針對性不強,理論講解多、現場示范少,政策法規標準多、結合基層工作少。
三、工作建議
(一)狠抓責任落實,強化安全責任追究。一是認真落實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要求,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行業監管、屬地管理”原則,夯實落細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二是嚴格按照《佛坪縣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實施細則》規定,推動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清單制,建立全員、全崗、全程安全生產責任清單。三是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嚴格落實“一票否決”規定,嚴肅查處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依法依規從嚴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責任。
(二)加大安全投入,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一是落實企業安全生產投入約束機制,以執法檢查推動企業加大安全保障投入,落實隱患整改治理資金和措施,及時整改隱患;按標準配備安全員,為員工購置配發安全防護裝備、購買工傷保險;淘汰落后設備、工藝,運用安全性高的新工藝、新設備,提高安全生產水平。二是加大隱患整改投入,摸清道路交通隱患底數,確定隱患治理措施,逐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三是加強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加大設備投入,對高危行業領域重點部位、重點環節實施遠程監控、實時監控,實現風險監控。
(一)匿名舉報多。匿名舉報的占舉報線索總數的60%以上,這些舉報沒有使用真實姓名或者使用假名或者假托他人名義甚至不署名,文化程度不高,字跡不清,內容要素也不全,事實籠統,舉報中心人員又無法及時與舉報人取得聯系,深入了解案情,大多數難以成案。這不利于打擊職務犯罪。
(二)多頭舉報多。檢察機關受理的舉報線索中,有相當一部分屬于已經受理但外單位或上級檢察機關又轉來的同一舉報信件,即多頭舉報信件。出現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是舉報人為了引起各部門的廣泛注意,實際上,各部門收到舉報材料后,都會把舉報材料按照歸口管理的原則逐級審批分流給有管轄權的部門辦理。多頭舉報不僅會浪費時間還會泄露秘密貽誤戰機,造成了各部門的重復勞動,效率低下,各部門相互之間可能會推諉扯皮。
(三)舉報線索未按規定做到由舉報中心統一管理。根據《人民檢察院舉報工作規定》,人民檢察院舉報中心是檢察機關受理、管理舉報案件線索的專門機構,對舉報線索實行統一歸口管理。人民檢察院受理的舉報材料應由舉報中心統一管理,歸口辦理。偵查工作與案件線索的受理、管理相分離,也就是偵查部門不直接面向社會受理案件。但在實踐中,除舉報中心直接受理的線索外,對于業務部門直接受理的線索,辦案中自行發現的線索,由于沒有明確具體的操作規程,一直都是舉報線索歸口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實踐中,有很多職務犯罪線索都是業務部門直接受理或干警在辦案中發現的,但因種種原因,這些線索舉報中心多數都未登記。而且,現實中舉報人常常會向他信任的部門或個人舉報;檢察長和其他部門或者人員接受到犯罪案件線索,不及時批交或者移送舉報中心,舉報中心對線索統一管理成為空談。這樣就出現舉報線索各自保管的混亂局面,就有可能發生部門或者個人拖辦、私壓,甚至截留舉報信的現象,同時線索的保密性也得不到保證,有限的資源不能被最大限度地利用。
(四)舉報線索的跟蹤、督辦、反饋流于形式,實際操作困難。對于舉報中心移送給偵查部門的舉報線索,按照規定應當在一定期限內向舉報中心通報回復處理情況、查辦結果,舉報中心在根據回復結果及時答復舉報人。而實踐中,偵查部門不愿意也極少將處理情況及時反饋給舉報中心。兩部門缺乏溝通協調,導致舉報中心對一些移送線索的處理查處情況難以掌握,其催辦、督辦、反饋答復、監督制約職責難以得到充分的發揮,致使舉報中心不能及時答復舉報人,嚴重影響了人民群眾舉報職務犯罪的積極性,還可能激化矛盾,引發集體上訪或越級上訪等不安定因素的產生。同時,也影響了檢察機關的形象。
二、舉報線索統分級管理制度的具體規定
經過多年的實踐, 鄱陽縣人民檢察院不斷探索舉報線索的有效管理模式, 完善舉報線索管理的制度。在不斷的探索和實踐中認識到,線索管理機制必須遵循一定的原則, 按照統一的流程, 配以相關的制約機制, 才能既有效發揮線索功用, 又能確保管理的規范安全。鄱陽縣人民檢察院舉報線索分級管理制度包括統一管理、加強保密,分流處理、分類管理,跟蹤監督、超期預警,整合線索、綜合分析四個環節
(一)統一管理、加強保密。
嚴格執行高檢院的有關規定,明確要求該院領導和其他業務部門獲得的線索,均應及時移送舉報中心統一管理;如有特殊情況暫時不宜移送的,應當報檢察長批準;對在偵查中發現的新線索,堅持備案制度;嚴禁未經舉報中心受理、登記、分流而擅自辦理案件。同時制定了嚴格的保密制度。如屬來信報案、控告、舉報的,信件由指定的專人拆封,非指定人員不得擅自拆閱。舉報線索管理應實行計算機管理,根據舉報線索的性質、被舉報人身份,確定密級和查閱、調取權限,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因辦案需要須查詢或調取舉報材料的,應經舉報中心主任批準;查詢、調取要案材料的,應報檢察長批準。
(二)分流處理、分類管理。
舉報線索經過審查評估以后, 根據管轄和可查性大小, 由舉報中心分為若干類, 分別作交辦、移送、緩查、存查、轉辦等分流處理, 并規定一定的辦理時限。評估以后的線索可以分為五大類: A 類線索為交辦類, 即黨委、人大、上級檢察機關交辦的案件或線索。舉報中心受理后, 要即時向檢察長匯報并按照檢察長指示交由相關部門辦理; B 類線索為移送類, 即本院受理的屬于本院管轄的案件線索。此類線索由舉報中心移送本院偵查部門,移送舉報線索, 應當移送舉報材料原件, 并附移送函和查處情況回復單; C 類線索為緩查類, 即可查性一般但根據現有辦案情況暫無法安排力量查辦或者查處時機不成熟的線索。此類線索列入緩查檔案, 每季度清理一次, 時機成熟的再按移送類處理; D 類線索為存查類, 即暫時不具備查辦價值或者經初查未成案的舉報材料。此類線索可以作為日后辦案參考, 一旦查證相關事實證據, 該線索可以立即激活成案; E 類線索為轉辦類。即不屬于本院管轄范圍或者不屬于檢察機關管轄范圍的線索。此類線索由舉報中心轉交其它檢察機關或者相關職能部門。線索的分類處理的關鍵是要突出對重點案件的掌控和關注, 根據各類線索的不同特點, 增強舉報線索管理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三)跟蹤監督、超期預警。
一、前言
當前,國內企業社會保險基金的征收,以五險一金的形式存在,比較國外任何一個國家,這樣的征收比例較高,嚴重影響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活力。當前國內外市場行情不好,如何給企業減負是當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應解決的關鍵問題。那么“減負”與“增加保險金負擔”勢必相悖,這就給企業養老保險管理制度的創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企業養老保險管理制度創新的影響因素
1.人口老齡化嚴重加大基金繳納負擔
自2000年中國即邁入老齡型社會,而在隨后的幾十年,老齡化的程度不斷提高,截止到2019年,老齡化更是達到18.1%。人口老齡化的社會,直接增加社會養老金的支付金額,間接給企業養老保險金造成巨大的“缺口”負擔。
2.不規范繳納養老金增加企業支付風險
作為一項民生政策,享有養老保險待遇,必須要繳納養老保險金。而且,按照現行制度的設計,一般至少需繳納15年(含視同繳費年限),才能享有養老金的待遇。2010年前后,各地為集中解決部分群體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不能享受退休待遇的問題,出臺了各類補繳政策,超領補費、即補即退等現象帶來一時基金收入猛增,同時帶來更長時間的基金支出,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企業繳納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風險。
3.企業養老金支付標準提標速度較快
進入新世紀,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和政府財力的增強,居民的收入增長很快。為了維護退休職工的利益,使退休職工的收入增長和在職職工能夠保持一致,我國從2006年起開始大幅度調整企業職工的退休工資標準。當年增長23.7%,以后每年都保持較快的增長,到2015年連續10年保持兩位數的增長,從2016年以后盡管增長幅度降為個位數增長,2016、2017年仍然保持6.6%、5.5%的連續增長。“以收定支”是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平穩運行的基礎,持續的提標必然會出現“生之者寡,食之者眾”的現象,造成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風險,影響養老保險制度的持續運轉。
4.企業養老保險金配置存在區域差異
我國的企業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的是省級統一調劑的省級統籌,地區經濟發展和人口的老齡化程度直接決定養老保險基金的正常運行,使得養老保險基金的運行各地不一,風險各地不同。一些老工業基地,原來的經濟基礎好,企業退休職工規模大、比例高,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困難就多,風險大,主要集中在我國的東北和西北地區;而一些新興的城市,經濟發展快而人口又年輕,退休職工的比例低,養老保險基金運行好,基金的結余也多,抗風險的能力就強,東南沿海經濟發達地區養老保險的抗風險能力就強。
三、企業養老保險管理制度創新的建議
1.開源增加企業養老保險基金來源
(1)嚴格地方養老保險征收比例關于養老保險基金,企業需按一定工資比例繳納,但是各地做法又有出入,有政府為減輕企業負擔,有意調低征繳比例;有企業為規避繳納金額,則調整標準。這些有意為之,直接影響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的征收來源,造成企業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的虧空。為此,為保證企業養老保險基金征收的嚴肅性,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要求:其一,各地統一養老保險金征收比例、統一養老保險金征收標準,統一規范要求,加大政策執行的嚴肅性、公平性。其二,政府做好監管工作,督促企業按標準繳納養老保險基金。作為企業一方,要意識到:給員工繳納養老保險金,關系到增強企業凝聚力,關系到己方的切身利益,必須要嚴肅認真對待。
(2)多渠道增加企業養老保險金來源為減輕企業經營負擔,在保持企業繳納保險金來源渠道的基礎上,應著力于開辟多個路徑增加征收源頭。其一,按適當比例提取國有資本收益,以對沖企業繳納個人養老保險金。隨國企、私企改革的幾十年,私企養老金缺失與國企制度改革不無關系。當前,到了國企還現的敏感期,有必要做出姿態,拿出適當比例的利潤用于補充企業養老保險金。其二,酌情增加土地出讓金比例,以增加企業養老金繳納金額。國家有明確規定,地方政府應適當提取土地出讓金,用于補充企業養老保險金。現階段,考慮到大量農民失地進入企業務工,在提取土地出讓金比例方面必須要較之前做出大幅度調整,以補充企業不堪重負的養老保險金繳納比例。其三,提取適當比例的民政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承擔企業繳納的養老保險。成立彩票公益基金的目的,原本就是用于社會福利事業,那么,在彩票公益金中提取適當比例,用于補充企業養老金的繳納即有現實的必要性。為此,政府要做出表態,以政策引導將適當比例的彩票公益金收益引流到企業養老金繳納中去。
2.節流降低企業養老金支付增長率
(1)小步不停步提高養老金標準企業繳納的養老金,關系到員工退休后的生活保障,與企業員工的利益息息相關。而繳納養老金的標準,同樣會跟進生活成本而逐年做出調整。而中國的養老金,也連續十幾年做出提標,如果持續做出高幅度增長,勢必會遠遠超過現有支付能力,誘發更大的政府財政風險。前不久發生的歐債危機,同樣給我們以前車之鑒。對此,合理的提標,應做到與經濟發展、物價水平相一致,堅持“不停步”、“邁小步”的逐步提標,以保障養老金支付,規避支付風險,維護企業員工的權益。
(2)延遲退休增加繳納年限緩解養老金支付困難方面,延遲退休是不錯的選擇,一方面增加了個人繳納的數額,另一方面推遲支付的年限,有利于增收節支。實際上,隨著醫療水平的提升,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當前國民預期壽命普遍延長,切實為延遲退休創造條件,民眾也開始慢慢接受。但是,延遲退休不能搞一刀切,所有行業一律延遲5年,社會層面恐難以全部接受,尤其那些特殊行業,比如:高空作業、地下作業等,建議暫緩推行、區別對待。除了行業外,性別也應該有所差別,區別對待。
3.增效規范企業養老保險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