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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經濟的迅猛發展,我國的建筑業也迎來了它的繁榮期。目前,我國的建筑工程在數量和規模上都有了很大的發展,其技術手段和管理水平都有了質的飛躍,建筑工程建設越來越規范化、標準化。合同管理已成為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手段,這是由工程建設的特點所決定。建筑工程具有工期長、涉及范圍廣等特點,這也決定了建筑工程建設中存在很多不確定因素,發包方與承建方之間很容易出現糾紛,而合同管理是解決工程糾紛的重要依據,也是保障雙方權益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研究具有重要意義。
1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設工程合同的本質就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協議,對工程建設當事人就工程建設中的義務、成本、工期等一系列問題的協議。由于建設工程周期長、施工種類多、施工技術復雜、涉及面廣等特點,這也決定了建設工程的合同與其他行業的合同大不相同,建設工程的合同內容條款更為繁雜、涉及面更為廣泛。如果簽訂的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全面、合理,這將是保護企業雙方利益的重要舉措,既保障了建設企業的經濟效益,也保障了工程質量,維護了發包方的合法權益。但是,如果建設合同的內容無法涉及建設過程的方方面面,這不僅會給合同雙方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還會影響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建設工程的合同管理,對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都進行了明確的劃分,在法律的約束下,有效規范了工程建設行為,在保障雙方權益的前提下,保證工程在保質保量的情況下順利竣工。
2建設工程合同的特點
2.1合同簽訂內容容易存在歧義
建設工程的合同必須保持一定的嚴密性,因為涉及法律效應,應用嚴肅的態度看待建設工程合同。建設工程的合同對發包方與承建方的責任進行明確的劃分,并對雙方的違約賠償問題進行明文標示,但建設工程是一個動態的實行過程,其中涉及很多變量,建設合同是在工程建設前簽訂的,所以在遇到突況時,責任歸屬問題上很容易出現歧義。
2.2合同管理涉及面廣
工程項目合同涉及單位部門較多,包含業主、承包商、施工單位、監管單位、材料供應單位、運輸單位等,相互關系較為復雜,只有在確保各單位認真履行職責并相互協調配合的情況下,才能保證工程項目建設的順利開展。
2.3建設工程合同有效期長
建設工程合同有效期長是由建筑工程的建筑特點所決定的。建筑工程由于建設過程比較煩瑣、復雜,其內容包含招標、簽訂合同、制定方案、工程施工、竣工等,通常需要兩年以上的時間才能全部完工。這也就決定了合同管理時間較長,與工程建設保持同步,并且合同管理的內容也要涉及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各個方面,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所以在合同的簽訂過程中,要綜合考慮建設過程,發揮合同管理應有的效能。
2.4合同易變更
建筑工程由于施工周期長、施工環境復雜等因素的影響,建筑工程比較容易發生突況,建筑施工的預想可能與實際存在較大的偏差,因此合同的內容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對建設工程的合同管理必須采取動態的管理理念,依據實際情況對合同內容進行協商,確保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
3建設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3.1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淡薄
真正的合同是以公平、公正為原則,以法律效應為保障的協議。但是,一些建筑企業違背國家要求,合同內容缺乏公正性、合理性,并且“陰陽合同”簽訂現象屢禁不止,這些都不具備法律效應,嚴重損害了市場經濟秩序。同時,還有一些企業,對建筑合同的認知不充分,沒有正視法律的嚴肅性、強制性,無視合同的管理內容,嚴重損害發包方的利益,法律意識淡薄。
3.2合同管理人員整體水平不高
由于建設工程合同的特殊性,要求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人員在具備合同管理專業知識的基礎上,還要具有一定的建筑知識,這樣保證合同管理工作的合理性、科學性。但在實際的管理過程中,現有的合同管理人員專業技能水平低,且管理人員不足,無法保證合同管理工作的合理性。而且建筑企業對合同管理人員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沒有建立完善的培訓體系,合同管理的有效性無法實現。
3.3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實際實行過程中存在許多問題,究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合同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理論依據。在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過程中,沒有科學、合理的管理程序,使合同管理工作缺乏規范,而且在合同管理實行過程中缺少必要的監督、考核體系,合同管理的執行力也大打折扣。
4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有效措施
4.1加強法律教育,提高法律意識
建設工程合同是具有法律效應的協議,受法律保護,也受法律約束。建筑合同在簽訂的過程中一定要仔細審查其中的條款,對工期的成本、時間以及賠償問題要進行充分的考慮,在公平公正的原則指導下,簽訂雙方對其內容進行充分的協商。承包商和發包方都要加強自身的法律知識學習,對合同的內容從法律的角度加以審查,并養成靠法律解決糾紛的行為意識,切身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提高合同管理的執行力,關鍵在于建立完整的合同管理體系,以合同管理制度為依據,規范合同管理行為,保證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序開展。首先,完善合同管理流程。建立科學、合理、規范的管理流程,并完善合同管理監督體系、考核體系,激發工作人員的積極性,提高合同管理的執行力;其次,完善合同管理執行機構,對合同管理各項流程中都設置專門的人才,保證合同管理的科學性和有效性;最后,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要做好合同管理的監管工作,要保證合同管理符合實際情況,并且對合同變更做到及時的應對。
4.3加強專業合同管理人員的培養
專業合同管理人員在建設合同管理過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它是合同管理科學性、合理性的根本保證。加強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水平,建立專門的培訓體系,利用先進的管理水平保證工作質量。還要注重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素養,使其具備較高的法律意識。同時還要保證管理人員對工程造價有基本的認知,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為合同管理工作奠定基礎。
5結語
綜上所述,隨著建筑工程的不斷發展,建筑項目管理的內容也逐漸增多,而合同管理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內容。建設項目的合同管理其主要目的是規范建筑市場的管理,使建筑管理更加的有序化、法律化、制度化。但是在建設合同管理的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影響其作用的發揮。為了進一步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力度,必須加強建筑企業的法律意識,增加專業人員的培訓,保證合同管理的法制性、科學性以及完整性。現代建筑企業應加強對合同管理的重視程度,制定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認真總結合同管理經驗和教訓,規避各種風險,確保建設項目保質、保量如期完成,實現企業效益最大化。
作者:朱善琳 單位:安徽博華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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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建設工程與普通建設工程相比是一個更為龐大、復雜的系統工程。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具有較強的程序性和連續性特征,是有效地將整體建設項目各部分有機結合起來,確保整體建設項目質量、造價和進度的重要程序。主要任務就是采用科學、有效的合同管理方式、方法,保證建設工程的各種建設要素和責任單元動態協調有效運行,最終實現總體建設目標。
一、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
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確保醫院安全保障和災害應對措施有效響應的重要手段和程序保證,是對參與醫院工程項目建設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材料設備供應商等各方面社會關系的權力和義務的約束和管理。醫院建設工程的質量、投資和進度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調整、保護和制約下進行的。也就是在接受政府管理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對工程建設主體進行具體監管的同時,在法律框架內通過“合同”契約方式來完成與其他各方面社會關系權責利的約定。
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醫院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涉及方方面面,影響因素眾多,但其根本特點主要表現為:
1、質量標準高。醫院建設工程是生命線工程。其自身特點決定工程質量要求非常高,特別是消防、職業病防護、風水電氣等基本保障設施不允許出現質量問題。
2、工期要求嚴格。醫院的醫療醫技發展、社會需求和期待、相關部門的監管,都對工程規劃提出了嚴格的進度要求。
3.造價控制嚴格,醫院建設投資計劃不但需相關部門批準,而且投資計劃執行情況還要受行業主管部門嚴格控制。
二、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形式
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訂立合同雙方通過其有關機構或人員,在合同的訂立和履行的過程中所進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動,是雙方協調互動的動態過程。其主要內容包括合同訂立階段的管理、合同履行階段的管理和合同備案管理。
(一)合同訂立階段的管理。合同訂立階段的管理包括合同訂立前的準備階段和合同訂立過程中的管理。主要體現在招標和簽約過程中雙方所進行的一系列相關的工作。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的訂立在承包方把合同初稿報到醫院后,醫院基建部門先進行初審,再提請法律顧問進行審查,然后填寫合同會簽單,報醫院財務、審計、院辦等職能部門審核會簽,再由醫院主管基建的副院長核準,最后報醫院法人代表(院長)審定,并依據醫院合同管理辦法按合同金額指定人簽字蓋章。
(二)合同履行階段的管理。合同履行階段的管理主要包括雙方對合同內容執行的跟蹤、核查、監督,以及合同糾紛的解決等方面工作。
(三)合同備案管理。按照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和推薦使用的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簽訂完成合同后,要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要求進行備案,并接受其對合同的審查和鑒證,以及對合同履行的監督,合同爭議的調解。
三、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
通過良好的合同管理,才能保證合同當事人、合同訂立形式和程序的合法性,才能保證合同內容的全面、合法、明確,進而維護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使有限的投資發揮最大的經濟效果。
合同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保證工程建設項目的工期、造價和質量。
醫院建設工程合同具有自身特殊性和復雜性,它是甲乙雙方在施工合同中的一切活動的主要依據;是甲乙雙方為實現建設工程目標,明確相互權利、責任、義務關系的協議;是甲方進行工程建設,支付價款,控制工程項目質量、進度、投資,進而保證工程建設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文件。一份全面、周密的合同,可以為降低工程造價、提高經濟效益、預防經濟風險、保證工程質量提供有效的途徑。
合同管理的方向應是盡量使之成為調節甲乙雙方經濟活動關系的主要甚至是唯一依據。做到這一點,對規范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工程質量、嚴格成本控制將會起到有效的促進作用。
四、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內容和方法
一個工程項目從立項到投入使用,特別是大中型項目,需要經歷一個復雜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主要是通過簽訂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建設工程物資采購合同等一系列合同,并通過一系列合同的管理來實現工程項目的過程管理。
(一)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
1.建立合同管理體系及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檔案。
2.合同訂立前的管理。合同管理從發出招標文件時就開始了。包括解答和記錄投標人問題、評標、定標、合同談判、簽約、履約和合同結尾。
3.合同訂立中的管理。訂立合同是一種法律行為,雙方應當認真憑實據嚴肅擬定合同條款,做到合同合法、公平、全面、明確、有效。
4.合同履行中的管理。認真分析和跟蹤合同執行情況,及時處理有關工程索賠事宜和合同糾紛事宜。合同管理者必須及時了解對方已履行哪些義務、完成了哪些應交付成果,哪些尚未履行或完成;工作質量是否達到要求;已經支出哪些費用等等。
如果遇到了簽約時未曾預料的情況,造成了損失或延誤了時間,或者對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都可以要求給予補償或賠償。索賠或索補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內容。
在合同管理過程中和結束時,應當按照事先計劃好的方式,由專人及時、完整地收集、整理和妥善保管與合同對方以及其他參與者的往來函件、合同變更、付款證書和付款申請、索賠等資料和文件。
(二)合同管理的基本方法
1.合同簽訂與履行程序。項目申請考察論證填寫合同申請表草擬合同文本合同洽談律師審簽合同簽訂合同履行履約驗收合同審計合同結算。
2.合同簽訂基本要求。
審查乙方資質等級及履約信譽;審查施工圖紙及招標文件;使用標準合同文本,切實約定“補充條款”;恰當約定工程量測算與工程計價方式;明確約定進度款的支付條件和竣工款的結算程序;具體約定工期順延情形和停工損失的計算方法;預防工程定金、保證金和預付款等欺詐行為;明確監理工程師及雙方管理人員的職責和權限;詳細約定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對工期問題、質量問題、施工作業問題、質量保證體系、價款問題要進行必要的說明。
3.合同發放范圍。根據工作需要,由基建主管部門發放到采購、財務、紀檢等相關部門和人員。
4.合同責任管理。
(1)正式合同簽訂后,合同經辦人必須將正式合同送交資料管理員并辦理簽收手續,管理員按規定存放歸檔。
(2)合同在實施中必須加強監督管理。工程項目負責人、施工管理員負責檢查工程合同履行情況,并定期或不定期向院領導進行匯報。
(3)工程預決算員、財務人員必須嚴格按合同條款辦理相關決算和財務結算事宜。
(4)由于經辦人未按規定范圍及時發送合同或有關人員未嚴格執行合同,而在施工中產生糾紛或產生質量事故、影響工期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5)為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嚴禁泄露合同機密。由于泄密而造成損失,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五、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要點
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重點是圍繞工程的造價、質量和工期三個要點進行管理。
(一)工程造價管理
1、工程預付款管理
工程預付款是發包人(甲方)支付給承包人(乙方)用于動員和設計的無息貸款。
預付款用于承包人為工程設計和實施購置材料、設備、施工機具、建臨時設施以及組織施工力量進場等。額度和支付方式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須專用于合同約定的工作。
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在收到預付款的同時向發包人提交預付款保函,擔保金額應與預付款金額相同。擔保金額可隨預付款的不斷扣回相應減少。
預付款在進度付款中扣回,扣回辦法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在頒發工程接收證書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解除合同時,預付款尚未扣清的,尚未扣清的預付款余額應作為承包人的到期應付款。
2、工程價款管理
工程價款應專款專用。發包人按合同約定支付給承包人的各項價款應專用于合同工作。專款專用可確保承包人良好的財務狀況,確保發包人的所有付款,都用于本工程。否則,會造成承包人因資金無以為繼,而延誤工期,甚至終止合同。
發包人可通過監督承包人向分包商、供應商的付款,或依照物權法進行權利質權,或采取專款專戶,或嚴格請款程序等有效措施和方法來實現專款專用。
3、變更管理
嚴格執行工程變更程序,及時做好變更估價,特別是工程量增加時,調整合同價的方式。
(二)工程質量管理
在工程質量管理過程中,與接收、檢驗與驗收同等重要但管理難度更大的是,工程建設過程中隱蔽工程的質量管理。隱蔽工程的及時存證和計量不僅決定工程質量,而且影響工程造價。
(三)合同進度計劃管理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期限,編制詳細的進度計劃,包括設計、承包人文件提交、采購、制造、檢驗、運達現場、施工、安裝、試驗的各個階段的預期時間以及設計和施工組織方案說明等報送監理人。監理人批準的進度計劃稱合同進度計劃,是控制合同工程進度的依據。
在現代建筑工程中,項目管理得到了業內人士的重視,而項目管理主要包括:合同管理、質量進度管理、成本管理等主要管理工作。這些管理項目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又是相輔相成的,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設管理的核心,它在工程建設管理中對質量、進度、投資等項工作起著控制、協調的作用。因此必須明確合同管理的內容和特點,以便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1 國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1 國際工程施工合同的定義 不同國家的建設單位和承包商之間為了在某個工程項目中實現特定目的而簽訂的,以此來確定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此協議稱為國際工程施工合同。由于國際工程是一種跨國性質的經濟活動,所以這種合同要比一般國內的合同復雜很多。
1.2 國際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 國際工程的合同的特點主要包括: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合同文件內容全面;合同制定、實施期長;有比較完善的合同范本;每個工程項目都有各自的特點;合同項目數量多。
2 國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2.1 什么叫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建設單位(發包方)和施工人(承建方)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并明確相互權利、義務而簽訂的協議即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通常也被稱為建筑安裝承包合同。按施工合同規定,承建方應完成約定的建筑、安裝工程等施工任務,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建設單位應為承建單位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并按時支付相應的工程價款。
2.2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
2.2.1 對合同主體的要求要嚴格 合同的主體必須具有相應的合同履行能力,嚴格杜絕那些無營業執照、無承包資質及資質等級低的單位成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主體,并嚴格禁止越級承包建設項目。
2.2.2 合同標的具有特殊性 各類建筑產品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標的。建筑產品不是我們通常所理解的建筑物本身,除建筑物本身它還包括建筑物的地理位置、地下巖土和建筑物周邊的服務設施等。每個建筑施工合同的標的都具有不可代替性,都是唯一的。
2.2.3 合同的履行期限比較長 建筑物的體形龐大,結構很復雜,建設過程中所需的建筑材料種類繁多,再加上施工的工作量很大,所以建筑施工的工期一般都比較長。在合同簽訂后,建設工程才可以實施;在合同簽訂后至正式開工前需要的施工準備時間比較長;工程進行實施階段,會遇到工程變更、材料供應不足、進度款支付滯后,甚至會遇到不可抗力、疫情等原因而導致工程的工期延期,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后還要辦理竣工結算工作,最后還要有一定的保修期,上述種種均會影響到工程的工期,也是合同履行期限長于施工工期的主要原因。
2.2.4 嚴格計劃和程序的制定工作 應以國家批準的投資計劃去確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規模,無論建設項目是國家投資的、非國家投資的,還是其他方式的投資,都一樣要受到當年的批準限額和貸款規模的限制。在符合國家關于建設程序規定的前提下,進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訂立和履行,同時還要滿足法定及內在規律所要求的各項條件。
2.2.5 對合同的形式要有特殊的要求 由于建設工程具有復雜性和重要性,所以在建設過程中經常會發生各種糾紛,這對合同的履行造成了影響,所以建設工程合同應該采用書面形式進行相關的約定。
3 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特點
3.1 建筑工程合同有比較長的管理周期 建筑工程施工的持續時間長,必須循序漸進地進行實施,這就決定了合同要連續的履行并且履約周期會很長,并最終導致合同生命周期也比較長。訂立合同時有很多不能預料的情況,在日后的合同管理中都會出現,所以要依據合同根據實際情況隨時進行調整,以此來實現有效管理的效果,從而確保工程的順利實施。
3.2 只有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才能取得顯著的效益 對整個工程項目實施全過程中的各個環節及所有工程活動進行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及時準確地實現工程項目的目標;只有抓住在項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這一核心,才能進行全面的統籌和調控工作,使整個建筑工程項目的運行狀態處于可控狀態,并保證建設目標得以實現。管理人員要有很強的合同管理意識,否則會造成工程項目整體目標不明確;如果沒有嚴格的合同管理,那么項目管理就難以高效系統地形成完整的項目管理系統。爭取企業經濟效益最佳途徑是進行有效的工程合同管理,這項工作做的好可以避免糾紛的產生,杜絕訴訟費用的損失,并通過有效的索賠工作,獲取應得的合法利益。
3.3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過程中會出現頻繁的變更 工程合同履行的時間長,會有很多事件發生,這勢必會影響到合同的管理工作,由于合同中會出現頻繁的變更,這就要求管理人員根據變化的情況不斷地進行調整工作,由于各種變更,必然會產生大量的簽證、索賠和反索賠工作,對合同變更的處理要迅速、要全面,只有這樣才能降低建筑企業的損失。
3.4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要有較強的系統性 建筑工程項目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它的建設周期長、投資額大、不確定因素多、合同種類也很多,合同管理人員需要了解與掌握每一份具體的合同,并且都需要全過程的、系統性的合同管理,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工程項目建設取得最終的成功。
3.5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具有很強的法律性 合同是契約的一種,依照《合同法》規定,合同契約簽訂后雙方均受到合同條款的約束,從而可以避免當事雙方人發生糾紛和事后變更合同簽訂事項。對合同法的運用是合同管理的本質。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合同管理人員了解國內外的合同法、建筑法等相關規定及具體施工條件。所以,熟悉一般的法律知識并精通建設領域法律知識是做好工程合同管理的必要的知識儲備。
3.6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要求高信息化 我國建筑業管理體制改革不斷深化使得建筑工程項目的組織結構和生產方式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企業生產經營管理體制已基本形成,這種體制以工程項目管理為核心。加入世貿以后,工程項目管理也不可避免的將向著國際化、信息化的趨勢發展。合同管理工作復雜、繁瑣,并且要求有高的準確性,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著合同類型繁多、制約性大、信息力量大等特點,所以管理是耗時費力的,單純依靠人工管理是很難做好此項工作的,加上緩慢的信息傳遞,根本不可能對信息進行及時搜集、處理并加以利用。在這種情況下,要開展有效合同管理工作,就必須建立起完備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統。
4 建筑工程合同法
4.1 概述
4.1.1 合同法的含義:所謂合同法,是用來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之間在設立變更、終止合同時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總稱。合同法是民商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規范我國社會主義市場交易的基本法律。
4.1.2 合同法的調整的范圍包括:合同主體的擴大、合同類別的增加、合同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法律關系、關于政府機關參與相關合同的調整。
4.1.3 合同法要嚴格遵循:平等自愿原則、公共誠實信用原則、遵守法律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原則以及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的原則等四項基本原則。
4.1.4 合同應包含的內容有: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及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
4.2 建筑工程合同成立需要哪些法律規定
4.2.1 合同成立 《合同法》當中符合下述規定情形的,合同即宣告成立:①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②若在簽字或蓋章前,當事人一方已履行主要義務,并且對方接受的。③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在合同成立之前簽訂了確認書。
4.2.2 合同成立的地點通常為承諾生效的地點。
4.3 建筑工程合同有可變更、可撤銷的特征
4.3.1 只有撤銷權人才有權決定可撤銷合同效力的消滅,對于撤銷權人以外的任何人都無權撤銷合同。
4.3.2 當事人不得以合同具有可撤銷因素為由拒絕不履行合同義務,因為可撤銷合同在合同未撤銷以前是屬于有效合同,受法律保護。
5 結語
通過上述,我們可以意識到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中地位是很重要的,只有加強合同管理我們才能進行好項目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對于建筑工程項目的發展是有深遠的意義的。對于當前的建筑企業,競爭對手不只局限在國內,還有來自國外的。所以合同管理水平還有待提高,并應在政府的領導下,逐步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同時企業要培養出優秀的合同管理人才來完善合同管理工作,并最終做好項目管理工作。
工程造價有兩種含義:廣義地講,是指工程項目從籌建一直到竣工驗收的全過程中建設單位所花費用的總和;狹義地講,是指在施工階段施工單位進行工程建設所花費的成本以及在工程發包階段其投標價格和在工程結算階段從建設單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設費用(預期花費或實際花費)。
造價控制就是指把建設工程項目造價控制在預定限額內,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以及其他相關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價控制應從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設置建設工程造價控制目標,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財政部門而言,其實質就是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是對工程造價的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這是合同當事人雙方關心的核心問題之一,也是招投標等工作的主要內容。施工合同中關于工程造價確定和支付的相關條款,是整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條款。在當前建設工程市場發育尚未成熟、市場主體行為不規范、市場信用體系和風險保障體系不健全、政府投資項目管理體制有待改進的情況下,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難免會出現許多不規范之處。
1工程合同中管理存在的問題
1.1法律意識淡薄,合同簽訂不規范
建設工程耗資巨大、涉及面廣、個性差異大和履約時間長。因此,客觀上要求合同條款細致嚴密,盡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實際工作中,甲、乙雙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經驗,訂立的合同約束條款不全、內容不明、職責不清等現象經常發生。
有些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如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中,有的當事人為了獲取不正當利益,在簽訂中標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項目再簽訂一份或者多份與中標合同價款等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合同,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陰陽合同”,待工程實施起來,一旦涉及到經濟利益,將容易導致工程糾紛的發生。
1.2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等價有償的原則
自覺執行合同條款,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是合同當事人一切行為的最高準則。簽訂合同的甲、乙雙方,經濟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沒有主從關系。在實際工作中,承發包雙方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合同的等價有償原則,以各自的經濟利益為中心,隨意違背合同條款。甲、乙雙方的這些違約行為,最終導致工程經濟糾紛的發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由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同時,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隊伍與建設規模嚴重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主導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條件,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場處于買方市場,承包商為了獲得工程,只好接受。個別承包商在實施這樣的工程合同時,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就會采取偷工減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轉包等手段,給工程建設帶來隱患。
1.3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機構
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施監督、檢查等管理。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更要對施工合同進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機構不健全,對合同的審查、監督和檢查不得力。建設單位沒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設工程,便委托給監理公司,而目前監理公司的機構設置不規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難勝任建設單位的委托;施工單位,特別是中、小型施工單位,重視公關和預算管理,輕視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沒有專門機構從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1.4合同管理專業人才缺乏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控制工程造價,抓好合同管理的幾個環節
2.1把好合同簽訂關
簽訂工程合同時,最重要的要根據各工程的特點,應選擇恰當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指工程設計變更或工程簽證導致工程增減的結算條件和結算方法),因為不同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直接關系工程造價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應盡可能選用由國家頒發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據擬建工程的特點和招標文件以及發包人承包商雙方談判結果來起草。合同文本必須準確表達雙方談判確定的意思,做到條款不漏項;標的物表達清楚、標的額計算準確;質量有標準,檢驗有方法;包裝物、提(交)貨或移交工程成品、運輸方式和結算方式明確;違約責任及違約金(或賠償金)計算方法準確;文字表達嚴謹,不使用模棱兩可、含糊不清詞語。
在合同正式簽訂前應進行嚴格的審查把關。其要點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業主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證和批準;合同是否完整無誤,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備和合同條款的完備;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與其對照有無差異;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是否失衡,確定如何制約;合同實施會帶來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責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補救;雙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發現歧義及時溝通。
2.2做好合同實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經簽訂,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之后,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切實加強日常管理,使管理行為正規化、規范化,作好處理合同糾紛的各種準備,特別是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在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賠與反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合同雙方攻與守的關系,是矛與盾的關系。工程發承包的實踐經驗證明,沒有一個承包商不要求索賠,即要求調增合同價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價控制,就必須進行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
2.3重視合同后評估
合同后評估是合同管理的總結階段,往往不為人所重視,其實合同后評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對合同好壞、管理得失的評估,它可為下一工程項目造價控制提供可借鑒的經驗。合同后評估工作主要是總結合同執行情況,對合同管理好的經驗加以總結推廣,對過時、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以及不嚴謹、容易被對方索賠的條款要加以改正。影響工程造價的不確定因素可分為可預見和不可預見因素,可預見不確定因素應作為普遍性問題,不可預見不確定因素作為可追溯事件加以標識,通過合同后評估加以鑒別,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3控制工程造價,加強合同管理的幾項措施
3.1合同管理精細化
目前,各省級人大常會審議通過并頒布了各省級《合同監督條例》,指導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合同的監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種類繁多,《條例》內容只能對合同的監督和管理做出粗線條的規定,無法滿足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體需要。各級建設工程行業主管部門針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制定出一套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細則”已經迫在眉睫。作為政府項目投資主體的各級財政部門應積極參與“細則”的制定與審核,尤其在對工程造價的控制上,對政府投資項目就做出細致、明確的規定。
項目建設各方要重視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合同歸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公證、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2管理人員專業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躍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關鍵的環節。建設單位應設置合同管理人員從事合同管理工作,并應執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員資質證書》,加強對建設單位合同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素養和專業技術素養的培訓。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總結以住政府投資項目合同管理、工程造價管理方面的經驗與教訓,對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在合同的簽訂過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價控制的對策,從而為國家財政節省建設資金。
加強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隊伍建設,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實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亦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舉措。目前,我國己正式推行注冊造價工程師制度,造價工程師的一項重要職責就是搞好建設項目的投資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議在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設置注冊造價工程師崗位,專司合同管理職責。
3.3合同索賠研究程序化
我國工程承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因此,提高索賠意識是合同管理亟待解決的問題。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
因為工程合同一經簽訂,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之后,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切實加強日常管理,使管理行為正規化、規范化,作好處理合同糾紛的各種準備,特別是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在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賠與反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合同雙方攻與守的關系,是矛與盾的關系。工程發承包的實踐經驗證明,沒有一個承包商不要求索賠,即要求調增合同價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價控制,就必須進行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
3.4項目建設代建科學化
所謂“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組織理論素養高、實踐經驗豐富的工程管理專業人員,根據行業性質不同,形成專業化的建設隊伍,專門從事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管理。財政部門應積極參與項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強對代建機構的監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優勢,徹底消除在政府投資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項目建、管、用不能分離的弊端,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造價進行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
3.5合同簽訂審核規范化
建設單位應組織技術經濟等各方面的專家,審核合同條款是否真實、齊全,并對承包方投標文件進行了解。通過審核了解,對不合理、不合法的條款及時予以糾正,不齊全的條款要補齊,使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實施中減少合同糾紛和違約,避免對建設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3.6合同實施交底制度化
財政部門應督促實行政府投資管理的建設單位做好向各層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責任具體落實到各責任人和合同實施的具體工作中。特別是在工程使用非標準的合同文本或有關人員不熟悉合同文本時,這個“合同交底”工作就顯得更為重要。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F715.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11-00-02
建設工程合同明確了業主和承包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約束雙方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的行為。而隨著工程規模的擴大,工程的周期變長,材料消耗變多,施工會受到各種不確定性因素的影響,這也加大了合同管理的難度。為了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降低合同管理風險,必須采取適當的風險防范措施。
一、加強合同風險管理的意義
一個建設工程中會涉及到多個市場經濟主體,這些經濟主體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公平競爭。合同是聯系各方經濟主體的重要紐帶,做好合同風險管理,可以有效保證各方經濟主體的權益。
當建設工程項目建設周期長、涉及到的經濟主體多時,各方經濟主體就極容易發生矛盾糾紛,而合同則對各方的行為具有一定的約束力,所以說,良好的合同管理可以化解糾紛,促進建設工程的順利進行。
加強合同風險管理可以保障各方經濟主體的權益。在一個大型建設項目中,各方經濟主體都承受著一定的風險,市場上的一點風吹草動都有可能帶來投資的失敗。因此,做好合同風險管理,可以有效預測風險、防范風險,保障各方經濟主體的權益。
二、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風險
1.承包商資質風險。在簽訂合同時,承包商必須出示有關證件,證明其具有施工企業的資質,證明其有能力承包某工程項目,這樣才能具有承包的資質,否則的話就會帶來一系列的法律糾紛。比如說:如果承包商不具有施工企業的資質,只有工人的資質,為了獲取該建設項目,通過其他具有施工企業資質的企業與業主簽訂合同然后再轉包,這樣就會給該工程項目帶來極大的風險,可能帶來嚴重的法律糾紛現象。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承包商的資質風險就是說在建設工程項目中有可能出現不合格的合同主體。不合格合同主體的出現,不利于工程項目的順利施工,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難以得到保證。而且,也不利于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保護。
2.合同文本風險。為了促進市場經濟的公平競爭和建筑業的穩定健康發展,國家有關部門制定出了建設工程施工的合同文本。在合同文本中,明確規定了業主與承包商的權利與義務,明確規定了雙方所應承擔的風險。但是,在實際建設工程中,許多企業為了規避風險,逃避責任,沒有完全按照合同文本的有關規定來簽訂合同,在合同中,有許多表述不清晰、模棱兩可的地方,或者說是有些文字的表述有歧義,有多種理解,容易引起人們的誤解,這樣在實際施工中就有可能帶來矛盾糾紛,帶來合同職責履行的問題。所以說,合同文本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編制,在文字的表述上講究咬文嚼字,任何一丁點的內容都要規定得詳盡具體,不能引發歧義。
再比如說:在合同的商討簽訂過程中,由于市場上的施工企業眾多,業主有時為了提高經濟效益,降低自身投資風險,往往會對承包商提出諸多不合理要求,在合同的制定中只提承包商要履行的責任,卻不提承包商享有的權利,不提有關索賠內容。承包商一旦簽訂這種不平等合同,那么就會給自身帶來極大的風險,不利于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3.招投標風險。招投標制度在我國已日漸成熟,國家也已通過立法的形式確定了招投標的地位,明確規定在建設合同的簽訂中必須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進行。尤其是在規模大、周期長的建設工程項目中,必須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進行合同的簽訂,促進市場公平競爭。而招投標涉及到的內容非常多,出現一點差錯都不利于企業的健康發展。比如說:招標文件中存在漏洞,那么就會給合同的簽訂、施工階段帶來一定的麻煩。由于法律還沒有明確規定招投標的工作流程,需要企業去摸索,這樣就會給合同管理帶來一定的風險。
三、合同管理的風險防控措施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建筑行業的競爭越來越激烈,而企業要想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求得一席生存之地,必須做好每一個工程項目,而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做好合同管理的風險防控有利于降低整個工程項目的風險,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
1.加強對承包商資質的管理。為了避免出現不合格主體的現象,必須加強承包商資質的管理。根據工程項目的具體特點選擇有資質的承包商,杜絕惡意壓價。同時,為了避免承包商的轉包,必須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禁止轉包,規定哪些項目必須由承包商來完成,比如說:規定建筑的主體結構必須由承包商完成。再規定其他的一些項目可以分包。在實際的施工過程中,業主和工商部門人員要對承包商的行為進行監督和管理,嚴肅處理承包商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經濟的公平競爭,促進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也有效保證建設工程的質量和進度。
2.積極探索工程招投標的工作流程和細節。雖然已經確定了招投標制度的地位,但是,卻還沒有明確規定招投標的方法和形式。所以說,在開展招投標工作時,必須考慮到業主和承包商雙方的利益,建立招投標的原則。企業要根據以往招投標工作的經驗和工程項目的特點積極探索出招投標的工作流程和細節內容,加強招投標管理工作。
3.推行計量清單計價模式。實行計量清單計價模式可以有效保證工程質量,可以有效做好造價控制,保障業主與承包商雙方的權益,有利于建設工程的合同管理。建設單位應盡快研究出與合同管理相配套的計價方法,降低合同管理風險。
4.制定合理的合同示范文本。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許多建設工程的經濟主體會出現跨國界的現象,于是在合同管理上也要與國際接軌,努力協調各方的利益。制定出合理的合同示范文本,使合同的簽訂和內容符合法律規范,可以避免出現合同糾紛現象。而且,制定出合同示范文本有利于明確規定各方經濟主體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提高合同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合同的質量,避免出現錯漏或歧義現象。
5.加強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識,減少糾紛。業主與承包商在簽訂合同時,必須有高度的法律意識,對合同的條款進行反復推敲,反復琢磨文字的表述,確定文字表述明確、清晰。實踐證明,許多合同糾紛的產生都是因為違約責任的不清楚。因此,雙方當事人要重點分析違約責任和違約條件。承包商要尤其注意合同的合法性,保證自己的權利和義務,提高合同的嚴密性。盡量減少或杜絕糾紛的產生。
6.建立全方位的合同管理網絡。隨著建筑行業的快速發展,合同管理的專業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提高了,合同管理的內容延伸到企業的各個層次和角落中。因此,企業應根據合同管理的內容建立全方位的合同管理網絡,有效促進合同的全面履行。建立合同管理制度,監督合同簽訂和履行情況,審查合同的合法性,總結合同管理的經驗和教訓。在企業內部建立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并根據合同管理的內容形成一套嚴密的崗位制。以法律顧問為核心,在企業領導者的帶領下開展各個環節的合同管理工作。同時,合同管理還要積極配合國家工商部門的監督。
7.做好合同以及相關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好合同及相關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能有效保證合同全面履行。合同管理人員要及時收集整理合同文本、相關資料文件,并將資料整理歸檔。當發生矛盾時,這些資料就可以作為原始證明,是有效解決糾紛現象的法律武器。尤其是在大型建設項目中,工程周期長、涉及人員多,在不同建設階段會產生大量不同的資料,許多矛盾的協調、問題的解決都要依靠這些資料來解決。因此,合同管理者必須重視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運用計算機技術提高合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全面跟蹤合同的履行情況,保證工程建設的順利發展。
8.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高素質的合同管理人員可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可以減少法律糾紛,可以降低合同風險。因此,企業要開展多種形式的培訓教育活動,不斷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
四、結束語
合同管理已經成為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中的核心內容,企業必須正確認識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認識到合同管理的風險,并采取有效的風險防控措施提高合同管理的質量,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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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是建設項目在完成工程設計和施工招標后進行建筑產品生產的最后實施階段,具有投資大、周期長、涉及面廣、管理難度大的特點。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設單位與勘察、設計施工材料供應等單位,為完成一定的建設工程任務而簽訂的合同,屬于經濟合同的一種。簽訂好建設施工合同,無論對發包人(建設單位)還是對承包人(施工單位)都是十分重要的。所以,加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1 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目標與特點
1.1 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目標
合同管理直接為項目總目標和企業總目標服務,保證項目總目標和企業總目標的實現。合同管理目標包括:
1.1.1 保證項目三大目標的實現,使整個工程在預定的成本(投資)、預定的工期范圍內完成,達到預定的質量和功能目標。
1.1.2 一個成功的合同管理,還要在工程結束時使雙方都感到滿意,合同爭執較少,合同各方面能互相協調。業主對工程、對承包商、對雙方的合作感到滿意:而承包商不僅取得了利潤,而且贏得了信譽,建立雙方友好合作的關系。工程問題的解決公平合理,符合慣例。這是企業經營管理和發展戰略對合同管理的要求。
1.2 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特點
1.2.1 經濟法律關系的多元性
多元性主要表現在合同簽訂和實施過程中會涉及多方面的關系,建設單位委托監理單位進行工程監理,而承包單位則涉及專業分包材料供應和設備加工、以及銀行、保險等眾多單位,因而產生錯綜復雜的關系,這些關系都要通過經濟合同來體現。
1.2.2 內容龐雜、條款多
由于每個工程項目的特殊性和建設項目受多方面多因素的影響和制約,所以合同中除一般條款外,還包括特殊條款,并涉及保險稅收、專利等多項內容。因此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全面考慮各種因素,以免產生不良后果。
1.2.3 合同生命期長
這是由建設工程的特殊性決定的。工程合同不僅包括施工期,而且包括招標投標和合同談判以及保修期,所以一般至少兩年,長的可達5年或更長的時間。合同管理必須在這么長時間內連續地、不間斷地進行,從領取標書直到合同完成并失效。
1.2.4 合同的多變性
由于工程過程中內外的干擾事件多,合同變更頻繁。項目在實施過程中經常會出現設計變更或合同條款的修改,有些大型工程合同實施中的變更能有幾百項,合同實施必須按變化了的情況不斷地調整,所以這要求合同管理必須是動態的,項目管理人員必須加強對變更的管理,做好記錄,作為索賠、變更或終止合同的依據。
2 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2.1 建筑業市場機制有待完善
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隊伍與建設規模嚴重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主導地位。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
2.2 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淡薄
建設工程合同,是發包方與承包方進行工程承發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進行工程施工、監理和竣工驗收的主要法律依據。訂立和履行建設工程合同,直接關系到合同雙方的根本利益。建設工程合同的訂立,確立了當事人雙方對工程項目的管理責任和雙方的經濟法律關系,也是雙方實施工程管理,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法律依據。合法、有效的合同,有利于當事人認真履行,同時還可以有效地預防糾紛的發生。
2.3 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
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歸檔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2.4 專業人才缺乏
在我國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3 加強項目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3.1 建立和健全企業的合同管理體系
施工企業除了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機構,還必須根據我國《合同法》和相關法規以及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建立一套完善的、可行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主要應做好以下工作:①要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②要建立文檔系統;③建立報告和行文制度。
3.2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
建設項目作為一個系統工程,需要有專門從事工程項目管理的組織為之服務。這種組織必須有與項目管理相配套的功能、機構、程序、方法和技術;有相應的資質、人才、經驗,才能夠為業主提供最優秀的項目管理服務。所以如何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是企業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務,又是當前的迫切需要,可從下述四方面著手:①選好人員;②組織好在職學習;③選送人員到有關院校深造;④建立崗位責任制。
3.3 應用現代技術管理合同
要充分利用現代0A辦公系統管理體系,促進公司合同0A管理系統與財務管理系統、BSS系統、工程管理系統之間的信息共享,逐步實現合同0A管理系統對合同履行情況的動態監控。加強合同簽訂后的監督和管理,促使各企業領導及簽約人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對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強化合同履行的有效控制。
3.4 建立和完善相應法律,法規及制度
3.4.1 加強對承包商的資質管理
通過嚴把建筑承包商資質管理關,從總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隊伍的規模,解決目前建筑市場上供求失衡與過度競爭問題,從根本上杜絕壓級壓價。同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承包商參與市場行為的監督管理,對承包商的違法行為要嚴肅處理,維護正常的建設市場環境,確保建筑市場的規范、健康發展。
3.4.2 加強工程招投標管理
依據我國已經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以及《建筑工程發包承包管理條例》,對那些違法亂紀的行為嚴格處理。加大貫徹《招標投標法》的力度,一切事情按照法律辦事。對于那些違法的單位采取降低資質等級、多長時間不準從事工程承包等措施來處罰。
3.4.3 推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加強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隊伍建設,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實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舉措。目前,我國已正式推行注冊造價工程師制度,造價工程師的一項重要職責就是搞好建設項目的投資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議在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設置注冊造價工程師崗位,專司合同管理職責。
4 結語
合同管理已成為工程項目管理的主要內容,做好合同管理將對工程項目管理的成功和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我國的施工企業面臨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壓力越來越大,施工企業只有加強自身合同管理,把好合同管理的各種關口,才能更好地適應當前競爭激烈的社會,才能站穩腳跟,才能取得更好的發展。
參考文獻
工程造價有兩種含義:廣義地講,是指工程項目從籌建一直到竣工驗收的全過程中建設單位所花費用的總和;狹義地講,是指在施工階段施工單位進行工程建設所花費的成本以及在工程發包階段其投標價格和在工程結算階段從建設單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設費用(預期花費或實際花費)。
造價控制就是指把建設工程項目造價控制在預定限額內,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以及其他相關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價控制應從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設置建設工程造價控制目標,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財政部門而言,其實質就是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是對工程造價的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這是合同當事人雙方關心的核心問題之一,也是招投標等工作的主要內容。施工合同中關于工程造價確定和支付的相關條款,是整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條款。在當前建設工程市場發育尚未成熟、市場主體行為不規范、市場信用體系和風險保障體系不健全、政府投資項目管理體制有待改進的情況下,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難免會出現許多不規范之處。
1工程合同中管理存在的問題
1.1法律意識淡薄,合同簽訂不規范
建設工程耗資巨大、涉及面廣、個性差異大和履約時間長。因此,客觀上要求合同條款細致嚴密,盡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實際工作中,甲、乙雙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經驗,訂立的合同約束條款不全、內容不明、職責不清等現象經常發生。
有些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如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中,有的當事人為了獲取不正當利益,在簽訂中標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項目再簽訂一份或者多份與中標合同價款等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合同,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陰陽合同”,待工程實施起來,一旦涉及到經濟利益,將容易導致工程糾紛的發生。
1.2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等價有償的原則
自覺執行合同條款,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是合同當事人一切行為的最高準則。簽訂合同的甲、乙雙方,經濟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沒有主從關系。在實際工作中,承發包雙方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合同的等價有償原則,以各自的經濟利益為中心,隨意違背合同條款。甲、乙雙方的這些違約行為,最終導致工程經濟糾紛的發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由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同時,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隊伍與建設規模嚴重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主導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條件,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場處于買方市場,承包商為了獲得工程,只好接受。個別承包商在實施這樣的工程合同時,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就會采取偷工減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轉包等手段,給工程建設帶來隱患。
1.3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機構
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施監督、檢查等管理。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更要對施工合同進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機構不健全,對合同的審查、監督和檢查不得力。建設單位沒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設工程,便委托給監理公司,而目前監理公司的機構設置不規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難勝任建設單位的委托;施工單位,特別是中、小型施工單位,重視公關和預算管理,輕視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沒有專門機構從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1.4合同管理專業人才缺乏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控制工程造價,抓好合同管理的幾個環節
2.1把好合同簽訂關
簽訂工程合同時,最重要的要根據各工程的特點,應選擇恰當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指工程設計變更或工程簽證導致工程增減的結算條件和結算方法),因為不同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直接關系工程造價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應盡可能選用由國家頒發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據擬建工程的特點和招標文件以及發包人承包商雙方談判結果來起草。合同文本必須準確表達雙方談判確定的意思,做到條款不漏項;標的物表達清楚、標的額計算準確;質量有標準,檢驗有方法;包裝物、提(交)貨或移交工程成品、運輸方式和結算方式明確;違約責任及違約金(或賠償金)計算方法準確;文字表達嚴謹,不使用模棱兩可、含糊不清詞語。
在合同正式簽訂前應進行嚴格的審查把關。其要點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業主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證和批準;合同是否完整無誤,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備和合同條款的完備;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與其對照有無差異;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是否失衡,確定如何制約;合同實施會帶來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責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補救;雙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發現歧義及時溝通。
2.2做好合同實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經簽訂,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之后,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切實加強日常管理,使管理行為正規化、規范化,作好處理合同糾紛的各種準備,特別是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在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賠與反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合同雙方攻與守的關系,是矛與盾的關系。工程發承包的實踐經驗證明,沒有一個承包商不要求索賠,即要求調增合同價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價控制,就必須進行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
2.3重視合同后評估
合同后評估是合同管理的總結階段,往往不為人所重視,其實合同后評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對合同好壞、管理得失的評估,它可為下一工程項目造價控制提供可借鑒的經驗。合同后評估工作主要是總結合同執行情況,對合同管理好的經驗加以總結推廣,對過時、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以及不嚴謹、容易被對方索賠的條款要加以改正。影響工程造價的不確定因素可分為可預見和不可預見因素,可預見不確定因素應作為普遍性問題,不可預見不確定因素作為可追溯事件加以標識,通過合同后評估加以鑒別,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3控制工程造價,加強合同管理的幾項措施
3.1合同管理精細化
目前,各省級人大常會審議通過并頒布了各省級《合同監督條例》,指導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合同的監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種類繁多,《條例》內容只能對合同的監督和管理做出粗線條的規定,無法滿足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體需要。各級建設工程行業主管部門針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制定出一套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細則”已經迫在眉睫。作為政府項目投資主體的各級財政部門應積極參與“細則”的制定與審核,尤其在對工程造價的控制上,對政府投資項目就做出細致、明確的規定。
項目建設各方要重視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合同歸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公證、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2管理人員專業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躍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關鍵的環節。建設單位應設置合同管理人員從事合同管理工作,并應執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員資質證書》,加強對建設單位合同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素養和專業技術素養的培訓。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總結以住政府投資項目合同管理、工程造價管理方面的經驗與教訓,對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在合同的簽訂過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價控制的對策,從而為國家財政節省建設資金。
加強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隊伍建設,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實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亦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舉措。目前,我國己正式推行注冊造價工程師制度,造價工程師的一項重要職責就是搞好建設項目的投資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議在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設置注冊造價工程師崗位,專司合同管理職責。
3.3合同索賠研究程序化
我國工程承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因此,提高索賠意識是合同管理亟待解決的問題。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
因為工程合同一經簽訂,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之后,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切實加強日常管理,使管理行為正規化、規范化,作好處理合同糾紛的各種準備,特別是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在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賠與反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合同雙方攻與守的關系,是矛與盾的關系。工程發承包的實踐經驗證明,沒有一個承包商不要求索賠,即要求調增合同價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價控制,就必須進行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
3.4項目建設代建科學化
所謂“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組織理論素養高、實踐經驗豐富的工程管理專業人員,根據行業性質不同,形成專業化的建設隊伍,專門從事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管理。財政部門應積極參與項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強對代建機構的監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優勢,徹底消除在政府投資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項目建、管、用不能分離的弊端,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造價進行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
3.5合同簽訂審核規范化
工程造價有兩種含義:廣義地講,是指工程項目從籌建一直到竣工驗收的全過程中建設單位所花費用的總和;狹義地講,是指在施工階段施工單位進行工程建設所花費的成本以及在工程發包階段其投標價格和在工程結算階段從建設單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設費用(預期花費或實際花費)。
造價控制就是指把建設工程項目造價控制在預定限額內,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以及其他相關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價控制應從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設置建設工程造價控制目標,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財政部門而言,其實質就是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是對工程造價的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這是合同當事人雙方關心的核心問題之一,也是招投標等工作的主要內容。施工合同中關于工程造價確定和支付的相關條款,是整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條款。在當前建設工程市場發育尚未成熟、市場主體行為不規范、市場信用體系和風險保障體系不健全、政府投資項目管理體制有待改進的情況下,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難免會出現許多不規范之處。
1工程合同中管理存在的問題
1.1法律意識淡薄,合同簽訂不規范
建設工程耗資巨大、涉及面廣、個性差異大和履約時間長。因此,客觀上要求合同條款細致嚴密,盡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實際工作中,甲、乙雙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經驗,訂立的合同約束條款不全、內容不明、職責不清等現象經常發生。
有些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如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中,有的當事人為了獲取不正當利益,在簽訂中標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項目再簽訂一份或者多份與中標合同價款等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合同,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陰陽合同”,待工程實施起來,一旦涉及到經濟利益,將容易導致工程糾紛的發生。
1.2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等價有償的原則
自覺執行合同條款,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是合同當事人一切行為的最高準則。簽訂合同的甲、乙雙方,經濟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沒有主從關系。在實際工作中,承發包雙方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合同的等價有償原則,以各自的經濟利益為中心,隨意違背合同條款。甲、乙雙方的這些違約行為,最終導致工程經濟糾紛的發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由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同時,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隊伍與建設規模嚴重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主導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條件,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場處于買方市場,承包商為了獲得工程,只好接受。個別承包商在實施這樣的工程合同時,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就會采取偷工減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轉包等手段,給工程建設帶來隱患。
1.3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機構
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施監督、檢查等管理。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更要對施工合同進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機構不健全,對合同的審查、監督和檢查不得力。建設單位沒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設工程,便委托給監理公司,而目前監理公司的機構設置不規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難勝任建設單位的委托;施工單位,特別是中、小型施工單位,重視公關和預算管理,輕視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沒有專門機構從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1.4合同管理專業人才缺乏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控制工程造價,抓好合同管理的幾個環節
2.1把好合同簽訂關
簽訂工程合同時,最重要的要根據各工程的特點,應選擇恰當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指工程設計變更或工程簽證導致工程增減的結算條件和結算方法),因為不同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直接關系工程造價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應盡可能選用由國家頒發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據擬建工程的特點和招標文件以及發包人承包商雙方談判結果來起草。合同文本必須準確表達雙方談判確定的意思,做到條款不漏項;標的物表達清楚、標的額計算準確;質量有標準,檢驗有方法;包裝物、提(交)貨或移交工程成品、運輸方式和結算方式明確;違約責任及違約金(或賠償金)計算方法準確;文字表達嚴謹,不使用模棱兩可、含糊不清詞語。
在合同正式簽訂前應進行嚴格的審查把關。其要點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業主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證和批準;合同是否完整無誤,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備和合同條款的完備;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與其對照有無差異;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是否失衡,確定如何制約;合同實施會帶來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責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補救;雙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發現歧義及時溝通。
2.2做好合同實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經簽訂,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之后,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切實加強日常管理,使管理行為正規化、規范化,作好處理合同糾紛的各種準備,特別是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在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賠與反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合同雙方攻與守的關系,是矛與盾的關系。工程發承包的實踐經驗證明,沒有一個承包商不要求索賠,即要求調增合同價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價控制,就必須進行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
2.3重視合同后評估
合同后評估是合同管理的總結階段,往往不為人所重視,其實合同后評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對合同好壞、管理得失的評估,它可為下一工程項目造價控制提供可借鑒的經驗。合同后評估工作主要是總結合同執行情況,對合同管理好的經驗加以總結推廣,對過時、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以及不嚴謹、容易被對方索賠的條款要加以改正。影響工程造價的不確定因素可分為可預見和不可預見因素,可預見不確定因素應作為普遍性問題,不可預見不確定因素作為可追溯事件加以標識,通過合同后評估加以鑒別,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3控制工程造價,加強合同管理的幾項措施
3.1合同管理精細化
目前,各省級人大常會審議通過并頒布了各省級《合同監督條例》,指導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合同的監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種類繁多,《條例》內容只能對合同的監督和管理做出粗線條的規定,無法滿足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體需要。各級建設工程行業主管部門針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制定出一套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細則”已經迫在眉睫。作為政府項目投資主體的各級財政部門應積極參與“細則”的制定與審核,尤其在對工程造價的控制上,對政府投資項目就做出細致、明確的規定。
項目建設各方要重視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合同歸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公證、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2管理人員專業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躍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關鍵的環節。建設單位應設置合同管理人員從事合同管理工作,并應執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員資質證書》,加強對建設單位合同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素養和專業技術素養的培訓。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總結以住政府投資項目合同管理、工程造價管理方面的經驗與教訓,對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在合同的簽訂過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價控制的對策,從而為國家財政節省建設資金。
加強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隊伍建設,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實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亦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舉措。目前,我國己正式推行注冊造價工程師制度,造價工程師的一項重要職責就是搞好建設項目的投資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議在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設置注冊造價工程師崗位,專司合同管理職責。
3.3合同索賠研究程序化
我國工程承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因此,提高索賠意識是合同管理亟待解決的問題。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
因為工程合同一經簽訂,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之后,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切實加強日常管理,使管理行為正規化、規范化,作好處理合同糾紛的各種準備,特別是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在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賠與反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合同雙方攻與守的關系,是矛與盾的關系。工程發承包的實踐經驗證明,沒有一個承包商不要求索賠,即要求調增合同價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價控制,就必須進行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
3.4項目建設代建科學化
所謂“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組織理論素養高、實踐經驗豐富的工程管理專業人員,根據行業性質不同,形成專業化的建設隊伍,專門從事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管理。財政部門應積極參與項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強對代建機構的監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優勢,徹底消除在政府投資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項目建、管、用不能分離的弊端,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造價進行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
3.5合同簽訂審核規范化
中圖分類號:F27;TU72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7-00-01
一、引言
隨著工程建設的發展,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設中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合同作為企業與各方發生經濟往來的法律文書,與企業的各項經營管理活動密切相關。實踐證明,合同管理是企業取得經濟效益的關鍵,加強合同管理,目前已成為企業規范經濟運行秩序、堵住效益流失漏洞、確保安全穩定發展的重頭戲。本文結合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就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進行了探討,以供大家參考。
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
(1)合同簽訂存在矛盾。合同文件對建設工程的影響非常大,常常一個詞的不同解釋就能關系到一個重大索賠的結果,因此合同的文字必須非常嚴謹和準確。由于合同是在工程實施前簽訂,而工程的實施過程十分復雜,工程合同很難對它們作出準確地描述和定義,所以合同是不完全的,容易出現錯誤、遺漏、矛盾、二義性等問題。
(2)合同實施過程復雜。由于工程項目持續時間長,使得工程承包合同生命期長。從投標到簽約,再到深化設計、采購、施工、竣工和保修,需經過一系列過程,一般至少兩年,長的可達五年或更長的時間。要完整地履行一個承包合同,必須完成幾百個甚至幾千個相關的工程任務。在整個過程中,稍有疏忽就會導致前功盡棄,直接造成經濟損失。所以合同管理必須與工程項目的實施過程同步地、連續地、不間斷地進行。
(3)合同涉及關系復雜。由于建設工程有許多特殊的融資模式、承包模式和管理模式,工程的參加單位和協作單位多,即使一個簡單的工程就涉及業主、監理、設計、總包、分包、材料供應、設備供應、運輸等十幾家單位,它們之間聯系緊密,關系復雜,其中任何一個單位工作的失誤都可能影響整個工程的實施,所以必須做好工作的銜接和協調。
(4)合同變更頻繁。由于工程實施時間長,涉及面廣,使得過程中內外的干擾事件多,合同也相應的會變更更頻繁。常常一個稍大的工程,合同中的變更能有幾百項。這就要求必須對合同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實際變化情況不斷進行調整,以確保施工方的經濟利益。
三、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建筑施工企業要保證合理的利潤,必須提高合同管理意識,加大合同管理力度,防范合同管理風險,以提升企業的競爭力。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具體措施如下:
(1)做好簽約前調查,防范源頭風險
①審查合同對方的主體資格。首先應審查該法人是否依法成立,是否有必要的財產或經費,是否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其營業執照所顯示的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是否與實際經營活動相符。對于從事特殊生產經營的法人是否具有相關的資質、特種行業許可證。其次應審查簽約人員是否有相關授權,是否在其授權范圍內簽訂合同,是否以合同主體的名義簽訂合同。
②考察合同對方的資信情況。訂立合同前,必須認真考察合同對方的資信情況,對于對方的注冊資金、財產狀況、商業信譽、生產經營狀況等方面進行實地調查和評估,確認對方有足夠的履約能力,方可訂立。切忌僅憑對方的一面之辭,就輕易的允諾相信,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
(2)嚴格合同評審,規避合同風險
①審查合同內容的合法性。對于合同內容應進行仔細審查,審查其是否存在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方利益的條款,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情況,是否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如不顧法律、法規規定盲目簽訂合同,將導致合同的無效,自身的權益也將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②審查合同內容的完整性。建設工程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施工合同約定條文不能過于簡單。建設單位通常喜歡采用固定總價合同,因為對他們而言這種結算方式比較簡單省事,將來發生工程變更的可能性較小,施工企業索賠的機會也相對少。但對施工企業而言,承擔的風險將更大,一旦在報價、工作量計算方面出現失誤,將會造成巨大的損失。如某建安企業承接的一項施工總承包工程,招標時業主未提供具體的施工圖紙,只由招標公司提供了一份大概的工程量清單,該企業根據這份清單做出了投標報價,中標后簽訂合同時,業主提出要按固定總價簽訂合同,工程范圍以施工圖和工程量清單為準。該企業為了打開這片市場,積累相關的業績,提升自己的總承包能力,與業主簽訂了該合同。結果在施工過程中發現,實際完成的工程量遠遠大于原招標時提供的工程量,項目因此遭受了極大的損失。由此可見,在合同評審時,必須充分考慮到合同的潛在風險,在沒有類似工程經驗的情況下,盡可能不簽訂固定總價合同。如業主方執意要采用固定總價的形式,則應在合同中附加一條:當實際工程量超過原來提供的工程量時,量差在一定范圍之內不調整合同價,超過該范圍的則需相應調整合同價。另外,在審查過程中盡量采用標準合同文本進行對照,以發現缺少或遺漏的必備條款,將合同風險控制到最低范圍。
(3)抓好合同實施,降低管理風險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實施階段約束承發包雙方行為的法規性文件,也是承發包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行為準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設項目中的重要性及在法律上的嚴肅性已在行業內相關人士中形成共識。然而由于目前我國建筑市場相關法規還不完善,加之一些思想觀念及管理體制存在的深層問題,使得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不少問題。筆者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一些對策與看法。
一、建設工程合同的特點
(一)合同的標的具有特殊性
建設工程合同是從承攬合同中分化出來的,也屬于一種完成工作的合同。與承攬合同不同的是,建設工程合同的標的為不動產建設項目。也正由于此,使得建設工程合同又具有內容復雜,履行期限長,投資規模大,風險較大等特點。
(二)經濟法律關系的多元性
主要表現在合同簽訂和實施過程中會涉及多方面的關系,建設單位委托監理單位進行施工管理,而承包單位則涉及專業分包、材料供應和設備加工以及銀行、保險等眾多單位。因而產生錯綜復雜的關系,同時,這些關系都要通過經濟合同來體現。
(三)合同條款內容多
由于施工合同的“標的物”特殊,履行周期長等特點,施工合同條款除《合同法》規定的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外,還包括特殊條款,并涉及保險、稅收、專利等多項內容。因此,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全面考慮各種因素,以免產生不良后果。
二、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合同文本不規范。《合同法》規定合同應具備當事人的名稱、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八個方面的主要條款。承包商認為與業主關系良好,合同怎么寫無所謂,合同條款不完整,責任權利義務不明確,認為今后有什么問題都能協商,甚至個別施工合同僅有一頁,沒有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合同執行時的隨意性太強,尤其是業主主要負責人發生變化或因為個別問題,雙方關系轉壞,給承包商帶來巨大的合同風險。
2.合同責任主體不合法。《合同法》規定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很多承包商與非法人訂立合同或其下屬非法人單位與法人訂立合同,違背了合同法規定的平等主體訂立合同宗旨,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
3.合同管理部門不重視合同。片面認為只要將合同發給下級單位或項目部就完成了任務。主管部門和專業管理部門缺乏合同分析和有預見性的管理,很少指導和協調合同履約。
4.合同管理人員業務素質不高。在我國的建筑企業中,管理人員多數集中在工程技術方面,專業合同管理人員所占的比重較低,這些合同管理人員缺乏合同管理及法律方面的專業知識及相應的實踐經驗,難以對合同進行有效的管理。
三、解決建筑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問題的主要對策
1.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十分重要,沒有扎實而全面的基礎準備工作,合同管理是不能成功的。基礎工作做得越細,漏洞必然減少,雙方糾紛也就更少。基礎工作主要是了解國家政策和行業規定,工程量、設備、原材料價格收集齊全,深入市場調研,對有關技術了解清楚,各方面的情況掌握要及時。這些工作雖是長期性的、繁瑣的,但也是十分重要的,沒有這些基礎工作,合同管理是相當困難的。
2.加強宣傳,提高建設市場主體的合同意識。要加大對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促使建設市場主體各方樹立良好的法律意識,學會利用法律和依法訂立的合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明確公司合同管理部門和項目部對于合同管理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公司合同管理部門在合同管理中應明確合同交底制度,將招標文件、招標答疑資料、投標圖紙、投標書和合同文本對項目部進行交底,使項目部明確了解工程項目技術性和商務性要求。公司合同管理部門和項目部應將合同責任目標進行分解,落實到部門和責任人,提高全員合同意識。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analyzes the meaning of the project cost control, and elaborates the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problems, project cost control and several links of strengthening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Key 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 project cost; control and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TL37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2104(2012)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實質上就是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是對工程造價的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是合同當事人雙方關心的核心問題之一,也是招投標等工作的主要內容。施工合同中關于工程造價確定和支付的相關條款,是整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條件。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重要手段之一。
現階段施工企業所承擔的工程項目大多是通過招、投標取得的。由于工程項目具有建設周期長、露天作業難、不可預見因素多等特點,施工企業為維護自身利益,必須充分的重視合同的重要性。合同管理是工程造價管理的核心和關鍵,是確定和調整合同雙方經濟關系,解決合同糾紛,控制工程造價的重要手段。
1 加強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價
合同管理是施工單位即承包商與業主和監理的唯一紐帶,施工合同的組成主要有招標文件、投標書、以及在招標過程中雙方認可的資料等。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是對工程的變更、設計補充、工程延期、費用索賠、工程的分包轉讓、合同雙方的違約、爭端與中裁等進行管理。合同管理的目的是為了有利于控制工程造價。
合同管理與工程造價是緊密聯系的,科學、合理、規范的合同管理必將使工程造價得到最佳控制,提高資金利用率和企業的經濟效益。同時也給我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新的理念,讓我們共同努力把合同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2 合同管理過程對工程造價的控制
毫無疑問,根據工程特點選擇合同模式,對工程造價的控制已經起到決定性的作用,但是在合同管理的過程當中,造價的控制管理不能就止中止,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依然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認真審核工程預結算,剔除其中多算工程量、高套定額、高取費用,不切合實際的簽證,不合理的技術措施等增加的費用,使預結算真正體現工程實際造價,這是控制 工程造價不可忽視的環節。
工程變更一定是真正發生了在原設計或原招標文件中所沒有的工程內容,而這些內容并不是承包人自己的工作失誤所造成的。要正確計算因工程變更而引起的工程量變化,防止在工程變更中以小充大,高估冒算。工程變更的資料要有相關人員簽字認可,在施工合同中還應該約定工程變更資料辦理的時間限制,程序和違約責任,如果不能及時有效地辦理變更資料,將會損害承發包雙方的利益,帶來的糾紛,造成合同管理的難度。應杜絕事后簽證和竣工驗收時集中辦理簽證簽字手續的現象。工程變更涉及到設計變更通知書、現場簽證記錄等資料,這些資料必須是真實、有效、及時是非常必要的。
3 工程合同中管理存在的問題
3.1 法律意識淡薄,合同簽訂不規范
建設工程耗資巨大、涉及面廣、個性差異大和履約時間長。因此,客觀上要求合同條款細致嚴密,盡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實際工作中,甲、乙雙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經驗,訂立的合同約束條款不全、內容不明、職責不清等現象經常發生。有些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 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
3.2 忽視合同的嚴肅性
自覺執行合同條款,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是合同當事人一切行為的最高準則。 簽訂合同的甲、乙雙方,經濟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沒有主從關系。在實際工作中,承發包雙方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合同的等價有償原則,以各自的經濟利益為中心,隨意違背合同條款。 甲、乙雙方的這些違約行為,最終導致工程經濟糾紛的發生。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 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
3.3 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機構
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施監督、檢查等管理。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更要對施工合同進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機構不健全,對合同的審查、監督和檢查不得力。建設單位沒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到建設工程,便委托給監理公司,而目前監理公司的機構設置不規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難勝任建設單位的委托;施工單位,特別是中、小型施工單位,重視公關和預算管理,輕視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沒有專門機構從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4 控制工程造價,加強合同管理的若干環節
4.1 把好合同簽訂關
簽訂工程合同時,最重要的要根據各工程的特點,應選擇恰當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 因為不同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直接關系工程造價的控制效果。合同文本必須準確表達雙方談判確定的意思,在合同正式簽訂前應進行嚴格的審查把關。 其要點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業主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證和批準;合同是否完整無誤,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備和合同條款的完備;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與其對照有無差異;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是否失衡,如何制約;合同實施會帶來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責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補救;雙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發現歧義及時溝通。
4.2 利用現代化手段建立合同管理系統
隨著科技的發展和建筑市場的發育,工程項目的規模日益龐大,合同條款日趨復雜,合同文件的組成內容也越來越多,因此迫切需要借助計算機技術建立合同管理系統。如合同檔案庫、合同分析系統等。利用計算機合同管理體系,實現合同的訂立、履行、監督和檢查的系統管理,從而達到保證工程建設順利進行,維護建筑市場秩序穩定的目的。
4.3 管理人員專業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躍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關鍵的環節。建設單位應設置合同管理人員從事合同管理工作,并應執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員資質證書”,加強對建設單位合同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素養和專業技術素養的培訓。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總結以往各類投資項目合同管理、工程造價管理方面的經驗與教訓,對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在合同的簽訂過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價控制的對策。
4.4 合同管理與招標和工程造價管理應緊密結合
合同管理、招標和工程造價管理是建筑市場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三者之間的相互協調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關鍵。在招投標中,承發包雙方承諾的內容為合同的簽訂提供了條件,合同管理是招投標管理的延伸件,為招投標的結果有效實施提供保證。工程造價管理貫穿于招投標管理、合同管理之中,因此應建立三者有機結合的管理機制,達到控制工程造價的目的。
5 結束語
總之,合同是造價控制的依據。 合同管理是工程造價管理的核心和關鍵,是確定和調整合同雙方經濟關系,控制工程造價的重要手段。 加強合同管理對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
工程造價,提高投資效益有著重要意義。團隊組織來完成工作。 項目組織將會更趨靈活地組建,分包商會更多地參與總包的項目團隊工作,合同的聯系使各方更趨于平等合作的關系。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