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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構建和諧社會舉措的逐步實施及新型工業化步伐的不斷加快,原有粗放式、高耗能的生產和生活模式將逐步被集約式、節能環保的生產和生活方式所替代。我國在發展經濟的同時,如何節約和充分利用能源成為首先加以考慮的問題。“合同能源管理”(EPC)機制的實質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投資方式。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用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工廠和設備升級,降低目前的運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內涵
第一個應用“合同能源管理”這個概念的是蒸汽機的發明者詹姆斯·瓦特,當時他為了推銷他的蒸汽機,給客戶以下承諾:“我們免費提供你蒸汽機并安裝和調試,同時給你提供5年的服務。我們向你保證,蒸汽機可以替代馬匹作同樣的工作,機器中燃煤的費用,比你用馬匹和及其飼料更加節省。我們唯一想得到的報酬就是:節省下來的金額的三分之一。”很快他的機器得到了推廣。同時,“合同能源管理”這一概念也產生了,它是技術革新的產物。
ESCO(Energy Service Company),中文名為節能服務公司,又稱能源管理公司,在中國又稱為EMC(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是一種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運作的、以贏利為目的的專業化公司。EMCo與愿意進行節能改造的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向客戶提供能源審計、可行性研究、項目設計、項目融資、設備和材料采購、工程施工、人員培訓、節能量監測、改造系統的運行、維護和管理等服務,并通過與客戶分享項目實施后產生的節能效益、或承諾節能項目的節能效益、或承包整體能源費用的方式為客戶提供節能服務,并獲得利潤,滾動發展。
在市場經濟國家中,合同能源管理和節能服務公司是在70年代中期以后逐步發展起來的,當時由于第二次能源危機的發生,有些能源供應公用事業公司為降低興建電廠的壓力,提出需量管理概念,并配合種種誘因,希望用戶能采用較高效率的設備。同時能源服務公司也利用這些誘因推展業務,本身投資或成立能源服務公司來服務他們自己的用戶,并在業務中逐漸使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目前合同能源管理在西方國家,特別在工業領域及其能源供給領域應用非常廣泛,有非常多的專業公司從事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最主要的是附屬于能源供給公司(例如供電公司,供熱公司等)的節能服務公司,其次是專業能源承包公司(這些公司往往在一些方面的技術很強,主要在工業供熱,供冷,高壓蒸汽等方面提供服務)。
二、我國合同能源管理發展現狀
(一)合同能源管理起步效果明顯
1998年,國家經貿委和世界銀行及全球環境基金開始在中國合作開展節能促進項目,選擇了北京、遼寧、山東等三個省市進行節能服務試點,引進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探索在中國將節能減排引入市場化的長效機制。自此,拉開了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國不斷發展壯大的序幕。該項目的目標是引進、示范、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立基于市場的節能新機制,以達到以下目的:第一,克服市場障礙,促使各類節能項目的普遍實施,提高中國的能源效率,減少C02及其它污染物的排放,保護全球及地區的環境;第二,推廣節能新機制,組建各種類型的新的節能服務公司,形成中國的節能產業;第三,吸引各類投資者,向節能項目進行商業性投資,促使節能產業的迅速發展。該項目的內容:一期支持成立3個示范性的節能服務公司,建立國家級的節能信息傳播中心,為項目提供技術援助;二期在一期示范成功的基礎上建立更多的、各種類型的節能服務公司,并為他們的組建、運營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持,促使中國節能產業的形成。
截止到2006年6月30日,3家示范ESCO資產從組建時的7,440萬元增至7.3億元,增長了近10倍;節能投資逐年穩步增長,3家ESCO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累計為客戶實施了475個節能項目,投資總額達13.3億元,獲得凈收益4.8億元,而客戶的凈收益則為ESCO的8~10倍。
(二)合同能源管理發展迅猛
為延續項目I期取得的成果、進一步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應用,建立可持續發展、適應市場要求的ESCO項目運作體系,給予新ESCO公司技術援助并增強其市場融資能力,WB/GEF中國節能促進項目Ⅱ期于2003年11月正式啟動,至2009年底結束。項目Ⅱ期的起動,標志著中國ESCO產業進入了發展階段。項目Ⅱ期的主要內容:開展ESCO服務;成立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EMCA),對中國ESCO進行節能技術援助和咨詢、“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培訓和節能信息傳播;實施ESCO融資擔保計劃:增加ESCO從國內銀行獲得商業貸款機會,使ESCO的能效項目投資最大化。
在此背景下,節能服務產業近年來得到了空前的發展,據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EMCA)統計,自2003年以來,節能服務產業總產值從2003年的17.67億元增長到2009年的587.68億元,年復合增長率高達79.33%。其中工業、建筑和交通對節能服務的需求分別約為63%、33%和4%,而工業領域的節能需求主要集中在冶金、建材、火電和石化等領域,其中電機系統是最主要的節能環節。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投資額從2003年的8.51億元增長到2007年的116.70億元和2008年的195.32億元及2009年的195.32億元。運用“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實施節能項目的節能服務公司從2007年底的229家增長到2009年底的502家。2008-2009年,節能服務產業為國家節約實現年節能1235.12萬噸標準煤和1757.90萬噸標準煤,減少二氧化碳排放796.85萬噸和1,133.85萬噸。
(三)合同能源管理前景大好
我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已由原來的世界銀行和全球環境基金緩慢推動推廣階段發展到現在的由政府主導企業和社會積極參與的快速發展階段。合同能源管理涉及的行業已經由傳統的工業和建筑領域向港口運營、多媒體教育等新興市場延伸。如2010年簽訂合同的天津空港經濟區的江森自控節能服務公司,屬于多媒體行業的博大偉業的電腦系統節能項目,寧波陽光集團的陽光海灣低碳旅游項目等。
“十一五”早期,我國運用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節能服務公司還只有76家,到“十一五”末,運用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節能服務公司已經達到了782家。據《“十一五”中國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報告》預計,“十二五”期間,全國節能服務公司數量將從782家發展到2500家,節能服務產業將實現總產值3000億元。
三、合同能源管理的困境與對策
從EMC模式在我國的發展過程,可以部分看出我國節能減排力度欠缺的原因。該模式上世紀末引入國內,至今在我國并未實現大規模的應用,歸結起來,主要受到以下幾方面因素制約:
(一)融資困難
由于需要事先墊付所有投資,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實施必須以充足的資金為前提。但是,由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特殊性,如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一次性投入大、投資回收期長;不能形成有效的可抵押資產;絕大部分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為中小企業,處于成長期,自身財務數據尚有欠缺,在銀行貸款審核過程中信用評級較低。
為了解決合同能源管理的融資難問題,首先,銀行業應從業務創新的角度,加大力度參與合同管理融資業務,如2011年底,寶鋼集團旗下兩大新興業務板塊寶鋼能源、寶鋼建筑與浦發銀行合作,通過合同能源管理等創新業務模式進行融資,浦發銀行基于寶鋼節能減排提供一系列金融產品,包括與寶鋼合作了EPC買斷保理業務,即針對寶鋼未來收益權提供保理業務,買斷企業的應收賬款。銀行可根據節能單位的具體情況,將重大耗能企業的應收賬款,即遠期收益變現融資就是一種創新舉措。此外,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的會員單位之間資金合作也能夠在企業間形成互補優勢。一些傳統的融資方式,像股權融資、風險投資、客戶融資、融資租賃也可以組合使用,從而解決企業的融資困難。
(二)稅負過重
合同能源管理免稅政策銜接不當,是“營改增”帶來的首要問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1〕111號),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服務收入應按照研發和技術服務改征增值稅。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10號)規定,對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取得的營業稅應稅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按照“營改增”試點政策,節能服務公司仍可就該服務享受有關增值稅稅收優惠,即取得的增值稅應稅收入,暫免征收增值稅。但是“營改增”后,節能服務公司的客戶會要求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而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是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此類前后政策的銜接不當導致企業難以取舍,無法真正享受到稅收優惠。
為了解決稅賦給合同能源管理帶來的障礙,2010年4月2日國發辦[2010]25號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專門對稅收出臺了優惠政策,但鑒于保護環境,節能減排項目應該有更多大力度的稅收優惠。
(三)信用缺失
目前,我國企業的信譽環境尚待改進,無論是節能服務公司還是耗能企業,都存在這個問題。企業懷疑節能服務公司的承諾是否是真的;節能服務公司懷疑客戶能否真正按合同分享節能效益。由于節能服務公司投資的不是獨立項目,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運行依附在客戶身上,由于自身沒有主動權,因此節能服務公司風險很大,往往是項目已經實施了,等到向客戶分享節能效益時,對方卻以種種理由拒絕付款。同時,節能服務公司面對的往往是一些需要通過節能改造降低成本的經濟效益較差的企業,進一步加大了節能服務公司分享節能效益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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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124.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4161(2007)02-0082-04
能源(特別是石化能源)是經濟發展的源動力,是國民經濟健康、穩定發展的物質基礎,一個國家(地區)經濟發展與能源占有及利用應該是相匹配的;但如果不能合理高效的利用能源,能源也會成為經濟發展的“瓶頸”[1]。我國雖然總量上地大物博,但人均資源占有量遠遠低于世界平均值,而且能源利用效率也明顯低于發達國家[2],因此,建立節約型社會是我國當前發展的歷史必然。目前,有關中國能源利用效率和節能潛力的分析,多數學者以國際先進國家為標準,通過國際比較判斷中國能源利用效率與節能潛力[3-5];而史丹以中國內部先進水平為標準,通過地區比較界定我國能源利用效率和節能空間[6]。然而,由于不同地區經濟實力和資源結構存在較大差別,一些制約能源利用效率的因素,如生產技術水平不可能在短時間內趕上發達國家或發達地區。所以,筆者認為,能源效率的國別差距和地區差異只能為我們提供一個目標值,無法據此計算出中國各省區現實的節能潛力。因此,本文收集了1990~2004年各省區能源消耗和經濟發展的相關數據,建立各省區能源利用效率和經濟發展水平的統計模型,據此計算出各地區基于主體特征的節能潛力,為能源利用的優化配置和建立節約型社會提供依據。
1 思路方法與指標選擇
1.1 研究思路與方法
工業社會能源是經濟發展的物質基礎,經濟的發展依靠能源的驅動而運行。然而,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能源消耗量與日俱增,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主要瓶頸,我們必須未雨綢繆增強憂患意識,避免可能的能源危機影響經濟的發展,所以,建立節約型社會是我國當前社會的必然選擇。為了認清我國各省區能源利用現狀及節能潛力,本文主要從以下三方面展開研究:
(1)分析中國各省區能源利用現狀和能源消耗強度的地區差異。選取2004年中國30個省區能源消耗及經濟發展的截面數據,分別建立人均能源消耗、萬元產值能耗和人均GDP的對應關系,揭示中國地區之間經濟發展和能源消耗的對應關系。
(2)從時間序列分析不同省區能源利用效率和經濟發展的關系。本文主要以中國各省區1990~2004年能源消耗和經濟發展的案板數據,研究不同地區萬元產值能耗和人均GDP的關系,用冪指數函數建立二者之間的回歸方程,以便尋找能源消耗和經濟發展的特殊規律。
(3)不同時段中國各省區節能潛力的對比分析。依據第二部分建立的能源消耗和人均GDP回歸方程,分析計算不同時段各地區的節能潛力,選取1990年、1995年、2000年、2004年四個時段,對各地區節能潛力進行橫向和縱向的比較。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經濟的發展主要以靠中央轉移財政,在統計分析中予以剔除。
1.2 指標選擇和數據來源
從宏觀和普遍的規律來看,一個地區能源的消耗是與人口規模、經濟發展水平和節能技術的進步密切相關,在不同地區之間的比較常采用人均能耗和萬元產值能耗等指標。由于能源消費結構多以一次能源計算,包括了煤、石油、天然氣和水電等,為了統一計量和方便比較,將各種能源消耗折算成萬噸標準煤。本文采用人均能耗和萬元產值能耗兩類指標,揭示我國各省區經濟發展與能源消耗的關系,分析不同時段各省區的節能潛力,并將重點放在經濟發展與能源消耗的時空變化上。
不同時段各地區人均能耗和萬元產值能耗計算公式如下:
EPi=Ei/Pi (1)
EGi=Ei/GDPi(2)
其中,EPi 、 EGi分別為某時段第i個地區人均能源消耗和萬元產值能源消耗量,單位是噸標煤; Ei、 Pi、GDPi 分別為該時段第i個地區能源消耗總量、人口總量、國內生產總值(GDP)。
本項研究所選用的數據來源于《中國五十五年統計年鑒匯編》和《中國統計年鑒(2005年)》,其中,本資料匯總了全國31個省區在人口、經濟、能源等多個方面長時間的序列數據。
2.中國能源利用和經濟發展的現狀分析
隨著新一輪經濟增長,我國進入了工業化的新階段,重工業比重從1999年持續上升。由于重工業對礦產資源尤其是石化能源的消耗強度很大,導致自然資源對我國經濟增長的約束很大,因此,能源的消耗量及能源利用效率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地區經濟的發展。本文依據2004年中國30個省區人均能源消耗量和萬元產值能耗為指標,來定量分析能源負荷和人均GDP的關系。
2.1 人均能源消耗與人均GDP的關系
本文選取除外30個省區人均能源消耗和人均GDP的數據,制作X-Y關系散點圖(圖1)。從圖1可以發現,隨著地區間人均GDP的差異,人均能源消耗量呈某種正相關關系。在財會軟件Lotus 1-2-3 for Windows上,用直線方程 y=a+bx進行回歸擬合,得到如下統計關系式:
y=0.9972+0.0665x (3)
相關系數R2=0.6956,相關性顯著。
上述統計方程說明,我國經濟增長還處于外延性擴張階段,人均GDP的增長依賴于對石化能源的消耗,隨著人均GDP的增長,人均能源消耗量呈同步增長趨勢。[7]
圖1人均能源消耗和人均GDP的關系
圖2萬元產值能耗和人均GDP的關系
2.2 萬元產值能耗和人均GDP的關系
以上述30個省區萬元產值能耗與人均GDP數據作X-Y關系散點圖(圖2)。從圖2可以看出,隨著人均GDP的增加,萬元產值能源消耗量近似于冪指數下降趨勢。換言之,在中國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省區,萬元產值的能耗較小,能源利用效率較高;反之,萬元產值的能耗較高,能源利用效率較低。
我國地域遼闊,各省區之間能源稟賦差異較大,導致產業結構對能源消耗形成不同的偏離類型,因而,萬元產值能源消耗也有較大的差異。同時,由于在所選的30個省區中,相對落后的省區數目較多,經濟發達的省區相對較少,散點在低發展水平上更為集中。所以以萬元產值能耗為依據,所建立的能源消耗與經濟發展的統計關系相對偏差較大,統計方程的相關系數R2、t檢驗值、F檢驗值相對較低。因此,本文未給出其統計方程,僅說明其變化的趨勢。但從總體趨勢來看,萬元產值的能源負荷隨人均GDP的增長呈指數衰減,并將在各省區的時間序列變化中給予定量的分析。
3.基于案板數據的中國各省區萬元產值能耗的統計規律
僅以某年截面數據分析經濟發展與能源消耗的關系,只是全國31個省區之間的橫向比較,由于存在區域差異模型的精度較低,還不足以說明經濟發展與能源消耗的長期變化過程。為了準確地認識經濟發展和能源消耗的關系,特別是隨著科技進步和國家環境保護政策的實施,引起萬元產值能源消耗量的變化和省區差異,本文選取1990~2004年全國30個省區的案板數據,以人均GDP為自變量、萬元產值能耗為函數,建立了各省區萬元產值能耗隨著人均GDP增加冪指數衰減模型,結果列表如表1。從表1可看出:除海南和寧夏萬元產值能耗在近年有所反彈、相關系數較低外,其余28個省區萬元產值能耗隨人均GDP的變化符合冪指數衰減方程,相關系數(R2)都在0.90以上。上述這些冪指數衰減曲線在技術經濟領域稱為“學習曲線”,反映了同一產業或地區,隨著技術進步,萬元產值能耗下降趨勢。從表1可以看出,我們的模擬方程基本符合“學習曲線”。
由于我國經濟發展水平和資源稟賦的地域差異較大,所以也出現了一些特殊情況。比如海南和寧夏,雖然也符合冪指數衰減、而且也基本通過t檢驗,但比起其他省區相關系數有點偏低,分別是0.6780、0.8391,這與該地區特殊的產業結構有關。從海南萬元產值能耗和人均GDP的散點圖看出,萬元產值能耗在1995年后有個明顯上升階段,而2001年后又逐漸回落,這可能和海南省這一期間產業結構變動有關;而寧夏以煤炭為主產業,隨著近幾年重工業比例不斷上升,萬元產值能耗在2003年后出現緩慢上升趨勢,所以模擬方程也出現了一些偏差。但總體來看,我國各省區萬元產值能耗都隨人均GDP增長呈冪指數衰減,而且會趨于某一穩定值。
4.中國各省區節能潛力時空分析
通過上面分析可以看出,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各地區單位GDP能耗在逐漸地下降,節能改造成就斐然,但與先進國家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根據世界銀行和英國石油公司(BP)公布的統計計算表明,2003年中國每創造一萬美元的GDP所消耗的能源數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33倍,是美國的3.68倍,英、法、德、意等西歐發達國家的5~7倍,日本的10.4倍,甚至是印度的1.45倍[8]。我國不合理的產業結構、高耗能工業的過度發展,造成了經濟發展對能源的過分依賴[9]。同時,重點用能行業、重點裝置的能效水平仍然偏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還有很大的余地。筆者認為,能源效率的國別差距可以比較清楚地了解中國能源效率的水平與節能潛力,但是這個節能潛力是不可能在短期內發揮出來的。從根本上講,中國與世界上一些發達國家,能源效率的差距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經濟發展水平的差距。一些決定能源利用效率的主要因素,如生產技術水平不可能在短時間內趕上發達國家,產業結構的差距也只有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不斷提高才能逐步消失。所以,本文基于中國省區內部區域差異,重點分析不同地區本身所能達到的節能潛力,來進行對比分析,以便中國內部能夠合理高效地利用分配能源。
4.1 不同時段節能潛力比較分析
關于節能潛力,不同的人理解不同,相應的計算方法也不一樣,本文采用基于主體特征的省區節能潛力的計算方法,即各地區人均GDP每增加1千元,萬元產值能耗的現實減少值。具體計算步驟為:首先,將表1中各省區的模擬方程求一階導數;然后,利用不同時段人均GDP的值(x)求出相應的導數值,即人均GDP每增加1千元、萬元產值能耗的減少量,本文以此作為各省區不同時段的節能潛力。利用上面的計算方法,分別計算出中國30個省區1990~2004年的節能潛力,本文主要選取四個時段進行比較分析,并根據節能潛力大小將30個省區劃分為高、中、低三種類型(表2)。各類省區節能潛力分述如下:
I類省區:節能潛力較高,1990年、1995年、2000年、2004年節能潛力分別在4.81~20.50tce、0.66~1.77tce、0.26~1.05tce、0.10~0.86tce之間,隨著經濟發展其節能潛力呈下降趨勢、節能空間減小,這類區域大部分是一些經濟比較落后和能源豐富的地區,由于技術落后及產業結構不合理造成其能源利用效率低下,與同時段的其他省區相比節能潛力較大。
II類省區:節能潛力居中,四個時段的節能潛力依次在1.88~4.34tce、0.34~0.56tce、0.12~ 0.24tce、0.05~0.09tce之間,從1990~2004年節能潛力也在不斷下降,而且從表中可以看出不同時段屬于此類的省區無太大變化,都是一些經濟中度發達的內陸地區,這些地區易于引進東部的先進技術提高能耗效率,實現經濟快速發展。
III類省區:節能潛力較低,1990~2004年四個時段的節能潛力依次在0.43~1.99tce、0.04~0.21tce、0.02~0.09tce、0.01~0.04tce之間,隨著經濟發展這些省區能源利用效率已相當的高,節能空間不大,此類省區主要位于我國經濟發達的沿海地區。
4.2 各省區節能潛力的空間分布
圖3中國節能潛力分布圖
以上主要是從時間序列分析我國各省節能潛力的變化規律,下面我們選取2004年截面數據做出中國節能潛力分布圖(圖3),著重從空間上分析各省區能源利用效率及節能潛力的地區分布。由于本文分析都不包括,但在做圖時為了圖形的完整性,根據其所在地理位置和經濟發展水平將其歸入節能潛力較高一類。在做圖時,我們仍然將節能潛力劃分為高、中、低三個類型,0.10~0.86噸標煤屬于節能潛力較高一類、0.05~0.09噸標煤居中、0.01~0.04噸標煤潛力最小,據此做出圖3。從圖中我們可以看出,節能潛力較低的省區基本位于東部沿海省區,這些地區經濟實力雄厚,技術水平較高,所以能源利用效率較高、節能空間較小;而節能潛力在0.05~0.09噸標煤之間的省區主要集中在我國中部內陸地區;而節能潛力較高的省區主要位于西部落后地區和中部一些能源豐富省區,包括青、貴、甘、晉、寧、吉、新、皖、陜9個省區,這些省區經濟較為落后、技術水平低下、產業結構不合理造成能源利用效率低下,節能空間較大。比如,位于我國中部地區的山西、吉林、安徽、貴州其能源利用效率較低、節能潛力較大,和這些省區豐富的能源是分不開的。因此,中國要建立能源節約型社會,在發展東部的同時,應該重點加強中西部地區經濟發展、提高其技術水平、優化產業結構,提高其能源利用效率,實現我國內部社會的和諧發展。
5.結論與政策建議
綜上所述,可以得出以下結論:(1)經濟發達的地區,萬元產值能耗較低,但人均能耗較高;而經濟落后省區,萬元產值能耗高,但人均能耗較低。因此,隨著經濟發展,能源利用效率有所提高,但我國經濟增長還處于外延擴張型階段,人均GDP的增長依賴于對石化能源的消耗。(2)隨著經濟的發展以及節能措施的實施,我國各省區能源利用效率呈冪指數衰減。(3)從總體上看,交通方便、沿海、沿江的東南地區能源效率較高,在全國處于領先地位;中西部內陸地區利用效率較低。在當前經濟技術發展水平下,中國各省(市、區)均有提高能源效率的潛力和可能性,但是各省(市、區)提高能源效益的潛力各不相同,而且差距很大。
根據上述分析結果,中國在對各省(市、區)實施“十一五”期間能耗降低20%的目標時,不能搞一刀切,要制定有區別的區域節能目標和政策措施[10-12]。為了提高能源效率,提出以下政策建議:(1)要大力推廣先進的生產技術和節能技術,堅決淘汰落后的生產技術、工藝與技術標準。(2)優化產業結構,積極發展低耗能產業,減少在能源經濟效率低的地區新建高耗能項目,強調高耗能產業布局的能源效率標準。(3)要打破區域界線,構建全國統一的能源市場,并運用市場機制讓能源流入效率高的地區,先進技術向落后地區滲透,促進東、中、西部技術和能源的有效交流。
基金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編號:03BJY0088);陜西師范大學研究生創新基金(2007~200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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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合同能源管理;產業分析
1.合同能源管理介紹
合同能源管理主要是指:節能服務公司(EMCo)與自愿進行節能的企業簽訂合同,然后對客戶進行節能改造,并按照合同規定的條款分享節能收益,到期后,節能設備歸客戶企業所有。EMC這種模式最新穎的特點是:被改造的企業不需要承擔任何風險,也不需要擔心技術和資金問題,節能方案、節能設備和項目資金全都由節能服務公司承擔,并且雙方都能獲得節能收益,是一種雙贏模式[1]。具體流程如表1
2.國內外發展情況
2.1 國外發展狀況。20世紀70年代, EMC這種新型節能模式起源于美國,伴隨著當時的“世界能源危機”迅速在其他國家發展起來,比如加拿大、日本。
20世紀90年代,美國EMC得到快速發展,能源管理整個產業以每年百分之二十幾的速度遞增,這主要得益于當時聯邦政府的扶持和推動。首先,當時聯邦政府和各個州政府制定一系列相關法律法規和EMC的指導性文件,并通過了關于所有聯邦政府辦公樓建筑至2005年達到30%的目標議案;其次,DOE通過先進的技術和網絡服務,促進各個州政府、聯邦政府和國家實驗室之間的交流合作,共同吸取經驗教訓,從而促進了EMC在美國的發展[2]。
加拿大在合同能源管理運用方面也非常成熟,這主要是由于銀行和政府在資金方面的支持。聯邦政府、各個地區政府和六家大型銀行都大力支持開展EMC項目。政府要求市政樓宇率先接受節能改造,而銀行方面則主動對客戶和項目進行評估,同時給予資金支持。加拿大節能服務公司初步測算,加拿大在節能方面的潛在市場需求達到約200 億加元,約合180億美元。
日本政府方面想來對“節能減排”非常重視。自1997年以來,EMC模式得到廣泛發展和運用。根據新能源和工業技術開發機構測算,目前日本年均節能服務項目大約存在13億美元的市場容量。日本政府結合自己國家的國情主要采從事業資金、金融支持、稅制改革三方面采取措施支持合同能源管理產業發展。
2.2 國內發展狀況。我國在20世界90年代末開始引進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模式,隨后產生了一些節能服務公司,服務范圍覆蓋各個領域,服務項目主要有以下幾種:照明節能、變頻器改造升級、廢熱回收利用。近幾年,我國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逐漸從設備設備節能方向向全方位節能管理方向發展,服務范圍擴展到熱電系統、空調系統、蓄能系統等工程。通過能源方案的設計,可以降低用戶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本,充分利用可再利用的能源,真正達到節能減排。
中國工業節能與清潔生產協會今天在北京的2012年節能服務公司百強榜及研究報告顯示,中節能科技投資有限公司等百強企業數量占全部節能服務公司數量的2.86%,年度節能量占該行業節能總量的17.51%。這凸顯了節能服務業快速發展、產業集中度逐步提升的發展趨勢。據悉,從2010年到2012年的3年間,我國節能服務公司數量從502家猛增到3500家,節能服務項目投資額從195.32億元增加到412.13億元。
EMC節能服務模式引入我過已經多年了,經過了政府、企業家和相關機構的共同努力和探索,雖然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總的來說還處于初級發展階段,加速發展的趨勢還沒有形成,在推進EMC模式過程中,主要還存在以下幾種主要障礙:
1.融資困難。我國的節能服務公司很難通過券商、銀行、信托等金融機構為EMC項目提供融資支持。首先,我國EMC剛剛起步,大多數節能服務公司都是規模較小的公司,現金流不足,無法保證其能按規定時間償還貸款。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從前期投入到產出周期較長,大型項目大概需要幾年時間才有回報,后續的資金投入面臨很大壓力,由于缺乏資金,后期大量的項目無法開工。很難獲得金融機構貸款,制約了節能服務公司進一步的發展。其次,銀行等相關機構缺少對這種新機制的了解,這也增加了節能服務公司融資的難度。
2.節能公司缺乏專業性。我國大多數節能服務公司缺乏專業性,營運能力不強。現階段,EMC機制對節能服務公司在正在市場開拓能力、風險監測能力,財務管理能力和技術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幾方面的不足,降低了節能服務公司的服務水平[3]。
3.合同能源管理市場前景
3.1節能減排的重要性
改革開放30 年以來,我國締造了一個經濟發展的“神話”。但是,在經濟飛速速發展的同時,也為此付出了大量資源。從表2可以看出,在這期間,我國能源每年耗費量迅速增長。這無論從經濟還是環保方面,都是我們所無法承受的,不符合我們可持續發展戰略。因此,實施節能減排已迫在眉睫。
3.2政策激勵
1.“十二五”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出爐。不久前,國務院印發了《“十二五”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規劃》中明確指出,我國節能環保產業存在廣闊發展前景。《規劃》中還提出了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目標。保持節能環保產業產值年均增長率在15%以上,至2015年,該產業總產值達到4.5萬億元。
《規劃》還明確了“十二五”期間節能環保產業發展重點工程。包括裝備產業化與重大節能技術工程、再制造產業化工程、半導體照明產業化及應用工程等[4]。
2.稅收優惠。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了《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為節能服務產業提供了實實在在的優惠。《意見》將EMC項目納入中央預算內的投資和節能環保產業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對相關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符合有關規定的,給予資金補助和獎勵;免征節能服務公司在實施節能項目取得的營業稅應稅收入;對節能服務公司轉到讓給客戶企業的相關資產,免征增值稅[5]。
因此,從國家出臺的政策上看,對于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進行節能減排的態度,國家是明確的,積極扶持節能環保產業的發展,減輕節能服務公司的負擔。
3.3 合同能源管理應用前景。有數據顯示,目前我國的能源利用效率低于國際先進水平10個百分點。從單位產品耗能看,有部分行業的主要產品平均能耗比國際先進水平高出近40%,這些數據表明,我國在節能市場方面有極大的需求空間。
1.建筑業。我國現價段95%的建筑是高耗能建筑,其中,大型公共樓宇能耗最嚴重。據相關機構調查,一般公共建平均能耗為20-60kwh,是城鎮普通住宅的兩倍;大型公共樓宇的平均耗能為70-300kwh,是城鎮普通住宅的10-20倍。因此,如果這些高耗能的大型公共樓宇能實施節能改造,一方面可以大幅度降低能耗,減少用戶單位的運行成本,另一方面,還可以為節能服務公司提供項目支持,從而推進節能環保產業發展[6]。
2.工業。據統計,我國工業能源耗費量占全國總量的71%,發達國家工業能源耗費只占全國總量的三分之一,在工業方面節能改造方面,我們存在大量市場空間。有研究表明,我國在2000-2020年期間,如果通過節能改造等節能措施,可實現的節能潛力達3.1億-3.9億噸標準煤,建材工業節能潛力為13%-22%,有色金屬節能潛力為4%-10%,石化工業節能潛力為10%-24%[7]。
4.結論及建議
4.1結論
1.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西方發達國家的發展已經相當成熟,我們可以借鑒美國、日本等國的豐富經驗。
2.工業和建筑也領域,進行節能改造的潛力相當大。
3.隨著國家出臺的相關政策和法規,采取EMC模式的節能服務企業將會從中受益,這些企業不僅有充足的現金流,而且還可以帶動節能設備的需求。
4.雖然EMC模式在我國前途一片光明,但也存在諸多問題。比如,雖然市場上有大量節能服務公司,但大多承接的項目規模較小,而且技術水平難以跟上世界先進水平,在對信用、技術要求極高的EMC模式下,必然會淘汰大批的競爭者。最終,那些在管理、資金、風險控制和技術方面都具有實力的企業才可能發展起來。
4.2 建議
1.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加大獎勵力度,對項目達到和超過預期目標的企業,明確用戶企業和節能服務公司可分享獎勵,從而促進節能公司和用戶企業的合作,加強雙方的積極性;這對我國節能服務公司規模小,起步晚的特點,政府應在節能公司發展初期給予保護。
2.擴寬融資渠道。雖然我們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融資做了多方面的努力,如放開銀行信貸規模,但是仍無法滿足我國節能服務市場的需求。不要把融資目光僅限于銀行貸款,我們可以設立專業化的基金為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進行融資。
3.建立行業規范。為提升整個節能環保行業的專業化和節能服務公司的公眾形象,避免沒有相關資質的公司擾亂市場秩序,建立行業準入機制,審查節能服務公司資質。
(作者單位:浙江財經大學)
參考文獻
[1] 王婷,胡珀.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風險評估[J].電力需求側管理, 2007(5):24-26.
[2] 李巖 沙瑞麗.美國的ESPC合同能源管理的運作模式[J].環境保護.2012:80-81
[3] 常燕.節能投資新機制[J].能源技術經濟.2011(23):40-44
[4] 《“十二五”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
一、合同能源管理必將成為高校節能工作的核心機制
所謂合同能源管理,簡單的說就是節能服務商通過和客戶簽訂能源管理合同,為客戶提供節能服務,幫助客戶節能降耗,并與客戶分享節能效益,以此取得節能服務報酬和合理利潤的一種商業運作模式。其實質是一種以減少能源費來支付節能項目部分或全部成本的節能投資方式,其突出特點是:零投入、零風險,客戶不用出一分錢,也不負責設計施工等所有事物,一切節能改造的工作均由節能服務公司承擔,且客戶還能按合同比例分享節能利潤,合同到期后所有節能設備和節能收益均歸客戶。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機制根據客戶和節能服務公司各自所承擔的責任以及用戶向節能服務公司付款方式的不同可分為節能效益分享型、節能量保證型、能源費用托管型和節能設備租賃型四種模式。目前,節能效益分享型項目占據主流,同時節能量保證型項目增長迅猛,能源費用托管型項目和節能設備租賃型項目也紛紛涌現。
1、國家政策助推高校實施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解決了我國企業和單位節能投資意識不強、節能資金不足、效率不高等一系列問題,促進了各種高效節能措施的推廣,減少了能源消耗。2010年我國政府全面出臺政策法規推進合同能源管理的實施,4月國務院了《關于加快推進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意見的通知》,為落實意見的實施,財政部及國家發改委又先后了《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獎勵資金需求及節能服務公司審核備案有關事項的通知》。相應的全國各大省市也紛紛按照意見精神結合自身情況出臺了相關規定和辦法促進節能工作中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應用。如《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扶持辦法(試行)》、《河南省公共機構合同能源管理(暫行)辦法》、《安徽省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節能量審核機構管理辦法》、《山西省合同能源管理獎勵資金管理辦法》,從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實施稅收扶持、完善相關會計制度、改善金融服務、明確申請合同能源管理獎勵資金的依據和程序等各個方面提出了具體措施,積極培育節能服務這個新興行業。
2、高校實施合同能源管理的雙贏雙促作用
合同能源管理作為一種面向市場的節能新機制,在高校有其廣闊的應用發展前景。首先,合同能源管理解決了高校節能資金短缺問題。節能服務公司與高校通過簽訂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為其提供資金支持和項目設計、實施、維修等一系列節能管理服務,使高校在缺少資金及專業管理人員的背景下節能工作得以順利開展。其次,節能服務公司為高校提供了專業化的節能新技術、新產品。其充分發揮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技術先進、管理全面、服務專業的特點,使高校由自我管理轉變為專業管理,解決了節能技術系統和管理系統的問題,有效地減少了項目成本,穩定地提高了節能效率。高校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不僅獲得了節能收益,而且將無償得到高效節能設備,長期受益。再者,合同能源管理在高校的實施具有深遠的社會示范作用和指導意義,合作中不僅能為節能服務公司起到積極的宣傳作用,還能為其儲備大量的技術及人才力量,有效地促進了節能服務公司的快速發展。顯然,運用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開展節能工作實現了高校與節能服務公司的雙贏,不僅有利于整個社會的節能減排工作,而且有利于節能服務公司的發展壯大。
3、高校實施合同能源管理的種種優勢
(1)高校能耗高,節能潛力大,市場廣闊。近幾年,隨著高校規模的不斷擴大,各大高校校園建筑面積都有了大幅度增加,高校已逐漸成為重要的能源消耗單位,建設綠色節約型校園勢在必行。此外,很多高校建校時間長,設備陳舊,能源利用率低,管理粗放,浪費嚴重。雖然近幾年各高校都加大了用能管理力度,進行了一些節能改造工作,但仍然存在不少問題,具備較大的節能潛力和廣闊的節能市場。
(2)高校體制健全,信用好、風險小。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進行節能技改的項目回報期一般較長,節能服務公司普遍擔心在改造項目結束后用能單位以其沒有支付能力、政策變化、體制改革、領導更換等各種理由違反約定不支付款項。在社會誠信和商業誠信相對缺失、司法成本偏高、體制不夠完善的情況下,節能服務公司對合同能源管理這種中長期的投資普遍感到風險性較大。高校情況則不同,作為人才培養的主陣地,人員穩定、管理規范、信用良好,具有健全的財務制度,避免了因單位機構改革和人員變動帶來的風險,是實行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優質客源。
(3)高校用能穩定,易于核定節能量,操作簡便。節能量的計算與核定涉及節能效益的分配,是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高校在校園建設基本完成、學生規模相對穩定的情況下,用能主要體現在教學、科研、生活幾方面,具有一定的規律性,且高校節能量的計算方式比較簡單,與節能服務公司在節能服務合同的具體條款上易于達成一致。
二、高校實施合同能源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項目資金短缺造成的合作困難
高校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主要集中于兩種模式:節能效益分享型和節能量保證型。前者要求節能服務公司負責籌措,后者則要求高校用戶方自籌大部分資金。但無論采用何種模式,雙方由誰出資,都存在困難。高校的核心職能是教學與科研,其資金多用于此。隨著學校的發展,基本能耗資金壓力越來越大,能用于規模化節能改造的資金是少之又少,因此高校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多希望采用節能效益分享型,由節能服務公司籌措資金規避資金壓力。而多數能與高校匹配的節能服務公司均為技術型中小企業,自有資金有限,項目基本都需要融資實施,加之國家對此類項目現有扶持政策的不完善,銀行等金融業又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不熟悉,缺乏相應的項目評估體系,致使節能服務公司對外融資困難重重。此種情勢下,勢必造成不少數目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因為資金問題而擱淺。
2、高校管理人員節能意識淡薄
高校一般建校時間長,能源管理者管理思想陳舊、成本意識差,用能習慣粗放,只要保障了正常的科研教學秩序,能源開銷花多花少一個樣,效率高低無人問津;另一方面部分高校能源管理者對未來一段時間的能源價格存在僥幸心理,如改造過后,能源價格波動,則得不償失。由此造成高校方節能改造工作均較為保守,不到迫不得已,不會主動地實施節能改造。再者在現有的高校能源管理體系中,能源供給方與管理方一般均隸屬于高校后勤系統,屬于自供自管,而高校的能源管理者與使用者――廣大的師生、教職工則分屬不同部門,一方面造成能源管理者監管起不到實質的作用,另一方面使得能源管理者又對使用者的不良用能行為、習慣無直接管理的能力,長期以來造成能源管理者的管理意識淡薄。而合同能源管理的實施不僅需要先進的技術,更需要各環節的良好管理與支持。
3、高校對合同能源管理認知的偏差
在高校方節能意識、管理意識不足的不良影響下,再加上國內對于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宣傳的偏差,多數高校能源管理者對于合同能源管理的認識非常有限,僅限于節能效益分享模式――用戶“零投資”,“零風險”即可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對其他模式的了解甚微。對于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流程的復雜性和靈活性認識不足,對過程中雙方應履行的責任和義務缺乏了解。另外,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目前又無成熟經驗可以借鑒,加之高校相關管理人才的缺失,使得高校多數項目合作都是在摸索中進行。合作中雙方一旦出現分歧,由于認知的偏差,問題很難得到有效解決。
4、高校可實施節能項目的局限性
近年來通過對一些高校實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分析可以看出,高校在選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節能改造項目上還趨于保守。實施的項目都是一些成熟技術在小范圍的推廣嘗試,而在大規模新技術應用上面則缺少魄力,這也與高校能源管理的核心職能――維持穩定的教學、科研秩序的性質有關,大范圍、高新技術的改造在高校實施確實存在一定的風險。雖說高校節能項目潛力巨大,但其規模有限,對節能服務公司的吸引力不足。另外,高校節能項目主要集中在建筑節能上,不同于工業節能項目的規模大、節能量大,使得節能服務公司規模化的改造能力體現不出來,單位成本上升,難于管理,收益率降低。這與節能服務公司承擔的巨大資金及技術風險不成正比,因而節能服務公司拒絕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可能性較大。
5、相關政策及法規的不完善
高校作為教育事業單位,在能源管理方面,國家的政策壓力及其在各領域都應起到的社會示范作用,是其開展節能減排工作、實施節能項目改造的主要動力。現有的國家能源政策不完善,高校執行不力是高校節能減排工作難以推進的重要原因,使得高校這些“特殊”單位有空可鉆,有機可乘;再者國家針對高校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相關財政和稅收激勵政策的缺失,現有的財政和稅收激勵政策一般多針對大型工業節能項目,對于高校來說申請難、審批難、兌現難,兌現周期也較長,自然無法刺激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展開。
6、權威的第三方評估機構的缺失
目前我國在權威的第三方評估體系的建設方面滯后,項目實施過程中在能耗審計、節能量計算上分歧不斷。雙方在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合作中最核心的問題就是節能潛力是多少,實際節能量是多少。這些僅靠雙方協商達成共識是不太現實的,我國正是缺少這種權威的雙方均認可的第三方評估機構,來告訴用戶節能潛力是多少,實施后節能量是多少,通過第三方使得雙方在信息上均衡,否則雙方的合作就無信任可言。
三、加快高校實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對策
1、多措并舉,合力應對資金短缺問題
高校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所需資金按合作模式的不同主要來自兩個方面,即采用節能量保證型時的高校方與節能效益分享型時的節能服務公司。現階段實施的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主要是節能效益分享型,高校方不愿意主動承擔資金壓力與風險。若國家及地方政府積極地政策引導,例如對自籌資金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高校給予一定的政策性獎勵(資金)或在融資時相同條件下優先保障節能量保證型的項目,激勵高校方積極自籌資金,資金上不全依靠于節能服務公司,這樣不僅能極大地促成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實施,而且還可以使節能服務公司專注于專業技術的開發,獲得更高的節能效率,更好地服務于高校用戶。
目前多數高校確實存在資金壓力及融資困難等問題,自籌資金無望必須采用節能效益分享型模式時,項目資金壓力就全部倒向了節能服務公司方面。節能服務公司多數要面臨融資局面,如何解決融資難問題,是雙方項目能否順利實施的關鍵。這就必然要涉及到金融行業特別是銀行,融資難源于銀行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和節能服務公司的不熟悉、不信任。針對此問題建議先由銀行對節能服務公司建立信用檔案,實行信用評級區別對待,對一些信用良好的節能服務公司在貸款利率及額度上實行寬松政策積極扶持,使有技術、有實力的節能服務公司得到迅速的發展,形成良性循環。同時金融行業內部成立或者由政府設立權威的銀行認可的項目評估機構,對需要融資的項目進行評估,認定其技術風險等級與預期收益情況,銀行以此來判斷此項目的可投性。對一些技術風險等級較高預期收益不穩定的項目進行規避,對一些技術成熟且預期收益穩定的項目積極放貸,同時適當引入保險業服務,對項目進行投保,降低項目風險。這樣銀行既規避了風險又拓展了業務,在逐漸熟悉了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后,此類項目融資難的問題將會得到一定程度的解決。
2、責任到人,強化管理人員的節能意識
對于節能意識淡薄這個問題,除了高校管理方加大宣傳、自覺培養外,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們現在的管理者缺少有壓力的行政性命令和明確的節能目標。沒有了這些硬性的指標,一些管理者就得過且過,僥幸心理重。我國政府應當效仿國外政府對公共事業機構尤其是高校下達明確的節能目標及階段性時間表,既要切合實際又要保持相當的壓力,積極配合、按時完成的進行獎勵,拒不配合、到期未完成的給予處罰,使得高校能源管理者無空可鉆,必須付之切實有效的節能改造工作。對于管理意識不足、管理不利的問題,必須先解決能源供應者與管理者、能源管理者與使用者關系的問題。高校應摒除能源供應者與管理者為一家的現狀,在高校設立獨立于能源供給系統之外的管理機構,切實起到能源監管的作用;同時協助能源管理者積極與使用者溝通,使能源管理延伸到使用者內部,建議在各機關單位部門、各院系內部建立能源管理小組或者節能管理小組,實現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動態化立體管理模式。
3、加強宣傳,全面認識合同能源管理機制
在強化節能意識與管理意識的同時,要想促進合同能源管理在節能改造項目中的應用,各級主管部門應積極通過各種途徑、形式,比如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管理者培訓,增設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相關課程,校內的節能新機制宣傳等,以此加強對合同能源管理的客觀全面的宣傳,使各級主管部門、用戶深入了解學習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培養相關人才,掌握其特點、模式、實施流程,消除雙方在機制認識上的偏見,提高高校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自身意識和能力。
4、搭建平臺,促進高校節能項目整合
高校節能項目本身的局限性也是雙方合作中的一大障礙。節能服務公司具有規模化的節能項目改造能力,希望通過規模化降低單一成本,提高整體收益率,而高校方一般不可能一次性提供大規模的項目平臺,基本都是“前期試點”加“逐步覆蓋”的模式完成改造。此類項目規模有限,有時還存在多點分散的問題,需要一個良好的節能組織平臺――例如高校節能聯盟,或建立一個高校節能項目協作平臺來協調解決。平臺既分享各高校用戶節能減排經驗與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心得,又可整合意向高校項目資源,化零為整;同時可以采取收取項目管理費用代替中小用戶與節能服務公司達成規模化的節能改造項目,吸引節能服務公司與之合作,這樣項目雙方的意向匹配度就會高很多。由此高校方、節能服務公司、平臺(聯盟)相互促進,三方共同發展。
5、完善法規,強化經濟調控手段
針對法規及政策不完善的問題,國家及地方政府應依照我國國情或當地經濟狀況,制定切實可行并帶有明確階段性目標的節能減排計劃,嚴格執行。對于按時提前完成的高校進行獎勵,對于完成不力的高校給予一定的懲罰措施,比如取消相關單位、管理人員評先資格,扣發相關單位及人員的精神文明獎,使節能減排工作成效與高校相關管理人員的切身利益直接掛鉤,切實推動高校節能減排工作即推進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實施。除了上級給予的行政壓力,我們愿意看到的是高校方在經濟、環境因素的影響下主動地進行節能減排工作,選擇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這就要求國家及地方政府在經濟調控手段上要到位。現有的相關財政和稅收激勵政策多針對大型的工業節能項目,建議國家及地方政府推出針對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相關政策,突出可操作性,例如《關于促進高校實施合同能源管理中小項目的財稅細則》等,利用經濟調控的杠桿實現推進高校實施此類項目。另外,針對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自身的特點,相對規模較小、節能量較小,單一項目能夠獲得的財政及稅收補貼數目少,高校礙于繁瑣的申請、審批程序,相關部門應考慮設立高校中小節能項目申請、審批、支付的綠色通道,方便財政和稅收政策的及時落實到位。
6、完善機構,成立權威的第三方評估組織
推進高校實施能源管理項目的重要一環就是建立權威的第三方項目評估機構。我國應在有相關技術能力的權威部門下設立此類組織,用于對項目的節能基準、節能潛力及項目實際節能量作出具有權威效應的評判。以此來平衡用戶和節能服務公司在技術層面的信息度,杜絕欺詐行為的發生,起到項目監督、風險提醒的作用,消除雙方在節能基準判定方面的顧慮,使雙方達成公平的合作。
(注:本文系河南省教育廳2013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高校實施合同能源管理的現狀分析及機制創新研究(項目編號:2013-GH-107)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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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張彩虹,北京林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統計系學科負責人,教授,博士生導師。
中圖分類號:F326.2;DF4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2.10 文章編號:1672-3309(2013)02-23-03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定義
合同能源管理,在國外簡稱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在國內廣泛地被稱為EMC(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是20世紀70年代,起源于西方發達國家的一種全新節能模式。
它是指能源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以契約形式約定節能目標,能源服務公司提供節能服務,用能單位以節能效益支付能源服務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利潤。其基本框架是用能單位將本單位的節能工作外包給能源服務公司,不需要事先支付改造和服務費用,并通過減少的能源費用支出償付能源服務公司,并在項目結束后獲得節能資產的所有權;能源服務公司依靠自己的專業優勢,有效降低客戶能源消耗,分享節能收益并獲得利潤收益。合同能源管理實現了能源服務公司、用能單位和社會三方共贏,并逐步發展形成了以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為商務模式的新興節能服務產業(賈曉燕 2012)。
它的實質是一種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投資方式。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用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用能單位和能耗設備升級,以及降低目前的運行成本。節能服務合同在實施節能項目的企業(用戶)與專門的盈利性能源管理公司之間簽訂,它有助于推動節能項目的開展。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服務模式
目前,合同能源管理的服務模式主要有:節能效益分享模式、節能量擔保模式、能源管理外包模式、設備租賃模式、創新工程施工模式、BOOT 模式等。
王一(2011)對各種模式做了研究,指出節能效益分享模式,是在合同約定的年限內,節能服務公司負責融資并為用戶提供技術服務,根據服務后的節能效益預算或根據實際運行的效益分析,與用戶按照約定的比例分享項目實施后節省的費用。
節能量擔保模式,是指在節能服務公司向客戶承諾最低節能指標,保證其項目在改造后的節能收益。
能源管理外包模式,是指節能服務公司將用能單位所有的能源費用進行托管,由節能公司支付項目改造所需要的費用,并獨自享受通過節約所得的能源效益。
設備租賃模式是指節能服務公司在采用租賃方式購買設備租賃期內,設備所有權歸節能服務公司所有,當其收回投資及利息后,設備歸用戶所有。
創新工程施工模式,是指客戶會委托節能服務公司做能源審計、節能方案設計、節能改造工程施工,并提前支付工程的預付款、在工程結束后支付竣工款。
BOOT模式源于自然資源開發和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屬于BOT(建設―經營―移交)結構。新能源等分散能源供應建設項目和熱點聯產項目,類似于自然資源開發和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建設―擁有―經營―移交)模式應用較多。
趙靜蕊(2011)則研究了各種模式在目前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里面所占的比例,分別是節能分享模式占約32%,節能量擔保模式處于主導地位,達到約57%,能源管理外包模式占約8%,設備租賃模式占約3%。
盧志堅、孫元欣等(2012)分析了在各種模式下,節能服務公司需要承擔的工作以及對于雙方的風險和收益等。
在以上這些模式中,節能效益分享和節能擔保模式應用最廣,它們分別注重了能源節約達到的水平和節約的相關費用。
三、合同能源管理的融資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起步較早的國家包括美國、德國、法國、日本和巴西等,目前,這些國家已經形成了比較成熟的融資模式。比較有代表性的模式有:保證節能量結構融資模式、共享節能量結構融資模式,又以前者的應用較多。巴西則建立了獨特的保證基金融資模式, 即Super ESCO 模式以及SPE融資模式(丁友衛 2012)。
孫碧(2011)指出,合同能源管理的融資模式主要有:債券融資、股權融資、證券化融資、設立專項能源基金融資等,結合債權和股權融資,可推得可轉換債券融資,而債券融資的主要債務形式又包括商業銀行信貸、債券融資、租賃融資等。
李玉靜、胡振一(2009)指出,在借鑒巴西的經驗時,我國在拓展合同能源管理融資模式時,可以選擇引入多機構、多方位的融資模式。巴西的保證基金模式、Super EMCo 及特殊目的公司模式,我國都是可以嘗試的。但絕不可以照搬照抄,要能夠針對具體的節能市場需要,可以考慮運用Super EMCo模式;保證基金融資模式更具有借鑒意義,因為根據我國國情,引入擔保可以使我國EMC突破銀行惜貸的束縛;特殊目的公司模式,我國并沒有應用。
葉倩、吳晶瑋、鐘奕等(2012)也強調,成功的融資離不開政府的引導和支持。政府可在對ESCO公司進行備案的基礎上建立信用評級制度;進一步建立健全針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財稅政策和法律監管體系,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減免稅收,明確補貼額度,明確各利益方的法律責任,推動合同能源管理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同時為培育合同能源管理市場,政府還可成立專項基金,為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融資進行擔保,提供穩健的融資保證,從而免除投融資機構的后顧之憂。
四、林木生物質能源介紹
(一)林木生物質能源
“中國林木生物質資源潛力與開發機制研究”課題組在其研究報告(2006)中指出,林木生物質能源資源是指將太陽能轉化的生物量經林業的經營活動產生的可以成為能源的物質,它是林木總生物資源量的組成部分。王連茂(2009)在其研究中提出林木生物質是指以木本、草木植物為主的生物質,把來自森林的能源界定為“林業生物質能源”,指出“林業生物質能源是指林木生物質本身所固定和貯藏的化學能,這種化學能由太陽能轉化而形成”。劉剛和沈鐳(2007)認為林木生物質能源是指可用于能源或薪柴的森林及其他木質資源。
林木生物質能源資源一般指沒有加工利用價值從而形成直接增值效益的林產品原料。可用于發展成為生物質能源的林木生物質資源主要有薪炭林生物質資源、灌木林生物質資源,以及林業生產和更新剩余物生物質資源。
(二)林木生物質能源資源潛力
呂文等(2005)根據調查研究,初步測算出我國森林生物量約180億噸,每年可獲得的資源量約9億噸,可用于能源開發的資源量近3億噸。洪浩等(2011)研究指出,“十二五”期間,全國共有1.04億公頃(15.6億畝)林地要進行清林撫育,按照每畝林地至少產生500KG清林撫育剩余物計算,全國將產生7.8億噸林業剩余物。
另根據有關部門統計,全國木材加工企業年加工能力9379.85萬m3,產出剩余物約0.418億噸;木材制品拋棄物約0.60億噸。另外,我國薪炭林生物質總量是0.66億噸,灌木林的生物量約為2.15億噸。
綜上可見,林木生物質能源資源潛力巨大,有待于開發和利用。
五、生物質能源在合同能源管理中的應用前景構想
張燕、馬越、陳勝(2012)指出,發展生物質能源是當今世界各國改變能源消耗、控制環境污染的主要途徑,傳統發展模式的單一性使得各國迫切需要尋求發展生物質能源的新路徑。合同能源管理作為一種先進的能源管理模式和市場化運作的節能新機制,其獨特的市場主體結構、多元的融資渠道和規范的監管體制都將為解決生物質能源發展中出現的相關問題提供契機。
蔣建林(2010)也指出,合同能源管理中利用生物質燃料替代化石能源,負責從生物質燃料生產到使用的一整套管理實施并承擔所有費用,按照低于客戶原運行成本5%~20%的蒸汽或熱水價格跟客戶結算,合作期滿后將鍋爐贈送給客戶,免除了客戶的投資風險、技術風險和管理風險。該模式在客戶無需投資的情況下,實實在在地降低客戶的生產能耗,讓客戶樹立依靠可再生清潔能源替代高污染的化石能源的綠色企業形象。
以東莞市為例,據《東莞日報》報道,根據東莞市2011年初定下方案,兩年內全市逐步淘汰改造全市小工業鍋爐1200 臺,即4 蒸噸/小時以下,使用8 年以上10 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
為抓住鍋爐改造中出現的商機,近來市場上出現一種全新的鍋爐能源改造模式:能源生產企業以合同能源管理(EMC)的方式集中供氣,企業用戶只需繳納使用費,接入管道就可以使用蒸汽。
雖然目前這樣的方式還不是很成熟,尚在試驗階段,但是相信隨著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推進和生物質能源的廣泛應用,兩者的結合會帶來更多的益處。
這樣的事例目前不勝枚舉。然而根據生物質能源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特點,兩者的結合還會產生一些新的問題。比如,具體的組織模式、運行機制等,合同能源管理應用到林木生物質能源領域帶來的環境效益的評價標準等,還有需要什么樣的政策性支持等,都有非常高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因此,本文提出了合同能源管理在林木生物質能源領域的應用研究,以期通過研究,可以分析合同能源管理在林木生物質能源領域應用的運作模式和相關的政策性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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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我國是世界上僅次于美國的第二能源消費大國,但能源利用效率低,是能源浪費最嚴重的國家之一。發展新能源、節能減排、提高能源效率已成為我國能源發展的關鍵。每一個高耗能用電企業,能源成本占企業總成本相當大的比重,如何降低能耗、開源節流,已成為各企業積極探索的重要課題。節能減排是一項戰略政策,也是發展低碳經濟、保持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而合同能源管理作為一種新的節能管理模式,正日漸成為供電企業、節能服務公司與用電企業進行節能合作與溝通的紐帶。合同能源管理起源于20世紀70年代中期,是能源管理公司的一種經營方式, 是一種基于市場化運作、由節能服務公司承擔風險的節能新機制。
2.合同能源管理與節能服務
2.1 合同能源管理的內涵
合同能源管理的實質是一種以節約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投資方式。基于這種機制運作的專業化公司被稱為節能服務公司(ESCO)。合同能源管理過程就是節能服務公司與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向客戶提供包括能效審計、融資、設計、采購、施工、安裝調試、培訓、維護、節能量監測等一系列的綜合,并通過與客戶分享節能效益來收回投資和獲取利潤。
江門供電局以合同能源管理推動節電服務的內涵就是堅持“以客戶為中心”的理念,以促進用電客戶提高用電效率為核心,把節能服務融入優質服務體系。由2007 年開始,江門局加強宣傳,深入廠企,挖掘客戶節電潛力,節電服務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政府的指導下,形成與節能服務公司、科研機構的戰略聯盟;通過加強宣傳,發揮專業技術優勢,完善營銷手段,以合同能源管理引導客戶節約用電,豐富和拓展供電服務的內涵,建立電力需求側管理長效機制,促進企業向電力能源方案綜合服務商發展;促進電力資源優化配置,推動江門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建設。
圖1 合同能源管理示意圖
目前,江門用電客戶存在大量技術可行、經濟合理的節電項目,如客戶使用的專用變壓器中還有不少S7型及以下型號的高損變壓器。但與巨大的節電潛力相比,實際取得的效果卻十分有限。經過細致調查分析,江門局認識到客戶節能意識薄弱、資金和技術匱乏是影響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節能降耗最大的瓶頸。合同能源管理(簡稱EMC),給供電企業進行節電服務指出了一條切實可行的新路,合同能源管理為江門局深入開展電力需求側管理,拓展服務內涵提供了良好的借鑒;對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建設節約型社會具有深遠的意義。
2.2 合同能源管理的實施
(1)選擇節能服務公司,利用節能服務公司的資金和技術優勢,幫助客戶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供電局在客戶與節能服務公司之間發揮好橋梁和紐帶作用,做好參謀和向導,幫助客戶實施節電改造,配合客戶進行調研,跟蹤分析節電改造效果。供電局要做用電企業的技術指導,幫助選擇信用好、具有一定技術水平、資金和發展規模的節能服務公司,建立本地區節能服務平臺。
(2)通過整合供電企業內部在節能服務方面的技術、設備和人才資源,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為重點客戶提供節能咨詢、培訓、診斷、改造、評估、維護等一體化服務。
(3)選擇具備節能潛力的企業客戶,開展宣傳、指導和培訓。
(4)確定節能工作內容。以無功補償、變壓器經濟運行、更換節能設備、使用節能技術、提高功率因數、負載率、負荷管理技術、諧波治理為主。有條件的供電企業,可擴展業務規模,將服務范圍延伸至交流電機變頻調速、熱泵改造、電動機系統節能、分布式供電技術等領域。一般情況下,江門市功率因數不符合要求的節能改造占大多數,變壓器經濟運行、負載率的改造也為數不少。但這些改造工期短、投入少、見效快,供電局根據客戶的需求很快就可以提供幫助完成改造,一般情況不用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
圖2 供電企業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2.3 合同能源管理成功案例分析
案例背景:
江門某紙箱廠是一家生產瓦楞紙箱、彩色印刷制品的企業。該公司10kV配電房安裝一臺420kVA SJ3型的高耗能變壓器,配電變壓器處于輕載狀態,并且現場電容補償盤已損壞,每月功率因數電費達到七千多元、變壓器損耗電費一千多元。該公司有較強的節能改造意愿,但因缺少資金一直未進行節電改造。
根據企業的用電特點,江門局提出了減容變壓器和安裝自動無功補償裝置的節能技改方案。建議將變壓器更換為S11型250kVA的并安裝100kVar無功補償裝置。為打消客戶對節電效果和投資回報的疑慮,江門局有關人員多次上門服務,加強了客戶的信心。最終,該公司和江門局共同選擇了新會大光明城區供電服務有限公司作為節能服務公司,并根據江門局的節電建議書,簽訂了能源節能服務合同,完成了節電改造。
該項目工程造價55000元,預計項目改造后,功率因數能夠達標,每月減少功率因數調整電費約8800元。合同約定:改造工程完工后,企業分期從節能收益中支付工程款項,每月支付5500元,期限為10個月。預計扣除每月支付的工程改造款后企業還能分享約37%的節電效益,10個月后全部效益歸企業所有。
2007年12月,項目改造完成后,實際效果好于預期(如表1所示)。客戶每月節省電費合計10877元,節能服務公司合同期內實際分享節電效益51%,客戶分享49%,10個月后全部效益歸企業所有。
表1 客戶節能改造前后用電對比表 單位:kWh,元
月均用電量(基準電量) 月均到戶電價 月均電費 備注
改造前12個月
17779 1.6198 28798 基準電量采用改造前12個月的平均用電量
改造后8個月 1.0080 17921
對比 0.6118 10877
注:1.客戶的節電效益主要體現在節省功率因數電費、變損電費和基本電費,使到戶電價降低。
項目采用分期支付固定額度工程款項的方法,不但克服了一般節能改造項目“先投資后回收”支付方式的瓶頸,而且在目前缺少公認的節能效果度量方法和權威驗證機構的情況下,避免了合同各方對節能效果度量方面的爭議。對于用戶來說,改造前后電費明顯的下降使其能夠了解節能項目產生的效益,有利于減少其與節能服務公司的糾紛。
圖3 用電客戶節電效益分享圖
2.4 供電局在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改造中的角色
引入節能服務公司,利用社會上的節能服務公司的資金和技術優勢,幫助客戶節電改造是合同能源管理具體實施的模式。在實施過程中, 供電局起到技術指導、檢測、監督的作用,做好參謀和向導,幫助客戶實施節電改造,配合客戶進行調研,跟蹤分析節電改造效果,促成客戶與節能服務公司節能改造項目順利實施。
3.合同能源管理推廣存在的問題
(1)一些用電企業對合同能源管理認知度低、推廣積極性不高是目前普遍存在的問題。
(2)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大多為中小企業,自身力量薄弱,難以發展壯大。
(3)很多地區目前還沒有正規的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較為麻煩。
(4)在合同能源管理的具體操作中,如節能量的核定、合同的履行、現行稅收政策和金融制度的適用等方面還存在一些難題。
(5)由于合同能源管理的實施涉及客戶自身利益,急需政府方面引導和宣傳, 政府主管部門和能源管理機構應根據本地區節能減排要求,加緊研究制定和修改完善本地區合同能源管理系列配套政策,以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加快市場培育步伐。
4.對電網企業實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建議
4.1 實施主體
電網企業應以分公司或子公司的模式,成立專業化的節能服務公司,整合電網企業內部在節能服務方面的技術、資金、設備和人才資源,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為廣大用電客戶提供節能咨詢、培訓、診斷、投資、改造、評估、維護等一體化服務。在組建節能服務公司的方式上,有2種模式可供選擇:一是新設立節能服務公司;二是收購社會上已有的節能服務公司。但是不管采用哪種方式,電網企業都應充分吸收社會節能服務組織的力量,不斷發展壯大,力爭成為節能服務市場的龍頭企業。
4.2 服務領域
在服務對象上,電網企業應重點選擇節電潛力大且有節電改造意愿,但是缺乏專業技術指導或是缺乏項目資金的用電客戶。從業務范圍上講,在業務開展初期,電網企業應以無功自動補償、變壓器經濟運行、電力系統經濟運行、負荷管理技術為主,不斷積累合同能源管理的經驗,擴展業務規模。隨著業務的深入開展,再逐步把業務范圍延伸到交流電動機變頻調速、電動機系統節能、分布式供電技術等其他領域,最終形成涵蓋各個專業、各種節能技術的綜合性節能服務公司。
4.3 運營方式
電網企業實施合同能源管理的整個過程可以分為2個階段,第一階段是能源服務合同的開發,第二階段是能源服務合同的實施。在這些步驟中,最重要的有3個環節。
(1)節能診斷和分析計算。電網企業對客戶的耗能設備及其運行情況進行測評,將測試數據記錄下來,通過對預改造設備能耗情況的調研,分析其改造后可能達到的節能效果,從節能潛力上判斷項目的可行性。
(2)節能改造項目設計。項目設計一定要針對具體的客戶而定,盡可能通盤綜合考慮,從可行性分析到擬采用的技術和擬選用的設備等,都要經過謹慎設計,這樣才能保證項目順利實施。
(3)節能量監測及確認。電網企業與客戶要事先在合同中約定節能量監測的設備和計算方法,并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監測的執行應由電網企業和客戶雙方共同主持,也可請第三方執行。
4.4 風險管理
電網企業必須將風險管理貫穿于合同能源管理始終,有效控制各種風險。
(1)投資風險。電網企業在實施節能項目前,要對客戶的資信、財務狀況、經營情況及發展前景等進行調查評價,并作出是否投資的決策。客戶歷史上的電費回收記錄可以作為決策時的重要輔助信息。
(2)技術風險。電網企業應認真編寫和認證可行性研究報告,“保守”預計節能效果,盡量選擇自己已經熟練掌握、比較成熟的節能技術,選擇可靠的設備供應商和施工隊伍,保證項目質量。
(3)財務風險。電網企業應在充分考慮貨幣的時間價值的基礎上,根據項目生命周期內的現金流,準確計算項目的內部報酬率(IRR),確保項目成本得到完全的補償,并取得合理的收益。
5.結束語
合同能源管理作為一種先進的能源管理模式在我國已嘗試10年,充分顯示出強大的生命力和對節能事業的巨大推動力,節能改造技術將有很大的市場推廣空間。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正在研究制定《合同能源管理技術規程》,對規范節能服務市場、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將起到積極作用。隨著國家節能政策的貫徹,新能源、低碳經濟的蓬勃發展,將會有越來越多的用電客戶與節能服務公司建立合作關系,分享項目實施后產生的節能效益。
中圖分類號:F206
一、合同能源管理及其基本運作機制
能源,是人類生存、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不可缺少的重要物質資源,是關系國家經濟命脈和國防安全的重要戰略物資。能源與人類社會息息相關,它對于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作用不亞于人類對糧食、空氣和水的依賴程度。隨著社會的迅速發展,人類對于能源的需求量也日益增加。尤其是對于石油、煤炭、天然氣等非可再生資源的開采和利用幾乎達到了極限,嚴重的超出了自然界可承受的范圍。各種自然資源即將開采枯竭,人類社會正面臨著越來越嚴重的全球范圍的能源危機。
在能源消耗日益增加的同時,由此帶來的地區環境和全球環境的急劇變化也對人類生存構成了極大的威脅,其中,由溫室效應引起的全球氣候變暖是國際社會最關注的熱點。溫室氣體的排放主要來源于人類對礦物能源――煤、石油、天然氣等的大量消耗。因此,世界各國在大力發展經濟的同時,都把節約和充分利用能源當成首先考慮的問題。而對于高耗能的企業來說,能源成本在企業總成本中占有相當大的比重,所以想方設法開源節流,降低能耗費用,也已成為企業積極探索的問題之一。
20世紀70年代世界石油危機爆發后,合同能源管理作為一種全新的節能機制在市場經濟國家逐步發展起來。所謂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簡稱EMC),是指節能服務公司(Energy Service Corporation,ESCo)通過與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為客戶提供節能改造的相關服務,并從客戶節能改造后獲得的節能效益中收回投資和取得利潤的一種商業運作模式。就像醫院一樣,我們要有專家,為用能企業進行能耗診斷,計算出節能服務公司能為它節省多少能源;要有資金、設備和技術,可以為企業進行節能改造,安裝調試;最后還需要系統性的服務和培訓,建立一個長效的節能機制。經過近30年的發展和完善,這一新機制在北美、歐洲、以及一些發展中國家逐步得到推廣和應用,在這些國家中出現了基于這種“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運作的、專業化的“節能服務公司”(ESCo),并且其發展勢頭十分迅猛,目前,全球已有80多個國家通過節能服務公司(ESCo)采用新的電能提升技術、能源合同機制及對電力需求方的有效管理等方式來幫助用戶提升電能使用效率,在美國,ESCo已發展為一種新興的節能產業,每年有10億美元左右的業務。
合同能源管理運用市場機制來實現能源節約,其基本運作機制是:通過合同約定節能指標和服務以及投融資和技術保障,整個節能改造過程如項目審計、設計、融資、施工、管理等由節能服務公司統一完成;在合同期內,節能服務公司的投資回收和合理利潤由產生的節能效益來支付;在合同期內項目的所有權歸節能服務公司所有,并負責管理整個項目工程,如設備保養、維護及節能檢測等;合同結束后,節能服務公司要將全部節能設備無償移交給耗能企業并培養管理人員、編制管理手冊等,此后由耗能企業自己負責經營;節能服務公司承擔節能改造的全部技術風險和投資風險。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實質是一種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投資方式。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用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工廠和設備升級,降低目前的運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載體是節能服務公司(ESCo)。節能服務公司(ESCo)是一種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運作的、以贏利為直接目的的專業化公司。節能服務公司與愿意進行節能改造的用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為用戶的節能項目進行自由競爭或融資,向用戶提供能源效率審計、節能項目設計、原材料和設備采購、施工、監測、培訓、運行管理等一條龍服務,并通過與用戶分享項目實施后產生的節能效益來贏利和滾動發展。能源管理合同在實施節能項目的企業(用戶)與專門的節能服務公司(ESCo)之間簽訂,它有助于推動節能項目的實施。
從節能服務公司(ESCo)的業務運作方式可以看出,節能服務公司(ESCo)是市場經濟下的節能服務商業化實體,在市場競爭中謀求生存和發展,與傳統的節能改造模式有根本性的區別(見圖1)。
節能服務公司(ESCo)一般向客戶提供的節能服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能源審計。ESCo公司針對客戶的具體情況,測定客戶當前用能量和用能效率,提出節能潛力所在,并對各種可供選擇的節能措施的節能量進行預測。(2)節能改造方案設計。根據能源審計的結果,ESCo公司根據客戶的能源系統現狀提出如何利用成熟的節能技術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成本的方案和建議。如果客戶有意向接受ESCo公司提出的方案和建議,ESCo公司就可以為客戶進行項目設計。(3)施工設計。在合同簽訂后,一般由EMC公司組織對節能項目進行施工設計,對項目管理、工程時間、資源配置、預算、設備和材料的進出協調等進行詳細的規劃,確保工程順利實施并按期完成。(4)節能項目融資。ESCo公司向客戶的節能項目投資或提供融資服務,ESCo公司可能的融資渠道有:ESCo公司自有資金、銀行商業貸款、從設備供應商處爭取到的最大可能的分期支付以及其它政策性的資助。當ESCo公司采用通過銀行貸款方式為節能項目融資時,ESCo公司可利用自身信用獲得商業貸款,也可利用政府相關部門的政策性擔保資金為項目融資提供幫助。(5)原材料和設備采購。ESCo公司根據項目設計的要求負責原材料和設備的采購,所需費用由ESCo公司籌措。(6)施工、安裝和調試。根據合同,由ESCo公司負責組織項目的施工、安裝和調試。通常,由ESCo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有資質的施工單位來進行。由于通常施工是在客戶正常運轉的設備或生產線上進行,因此,施工必須盡可能不干擾客戶的運營,而客戶也應為施工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方便。(7)運行、保養和維護。設備的運行效果將會影響預期的節能量,因此,ESCo公司應對改造系統的運行管理和操作人員進行培訓,以保證達到預期的節能效果。此外,ESCo公司還要負責組織安排好改造系統的管理、維護和檢修。(8)節能量監測及效益保證。ESCo公司與客戶共同監測和確認節能項目在合同期內的節能效果,以確認合同中確定的節能效果是否達到。另外,ESCo公司和客戶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用“協商確定節能量”的方式來確定節能效果,這樣可以大大簡化監測和確認工作。(9)ESCo公司收回節能項目投資和利潤。 對于節能效益分享項目,在項目合同期內,ESCo公司對與項目有關的投入(包括土建、原材料、設備、技術等)擁有所有權,并與客戶分享項目產生的節能效益。在ESCo公司的項目資金、運行成本、所承擔的風險及合理的利潤得到補償之后(即項目合同期結束),設備的所有權一般將轉讓給客戶。客戶最終就獲得高能效設備和節約能源的成本,并享受ESCo公司所留下的全部節能效益。
節能服務公司(ESCo)自身可能沒有能力完成上述全部的服務,但是,作為專業化的節能服務公司,EMCo可以通過整合各類外部資源,達到合同規定的節能量。可能會涉及各類型的機構(見圖2)。
節能服務公司(EMCo)所開展的EMC業務具有以下特點:一是商業性。EMCo是商業化運作的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實施節能項目來實現贏利的目的。二是整合性。EMCo業務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推銷產品、設備或技術,而是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為客戶提供集成化的節能服務和完整的節能解決方案,為客戶實施“交鑰匙工程”;EMCo不是金融機構,但可以為客戶的節能項目提供資金;EMCo不一定是節能技術所有者或節能設備制造商,但可以為客戶選擇提供先進、成熟的節能技術和設備;EMCo也不一定自身擁有實施節能項目的工程能力,但可以向客戶保證項目的工程質量。對于客戶來說,EMCo的最大價值在于:可以為客戶實施節能項目提供經過優選的各種資源集成的工程設施及其良好的運行服務,以實現與客戶約定的節能量或節能效益。三是多贏性。多贏性是EMC業務的一大特點,一個該類項目的成功實施將使介入項目的各方包括:EMCo、客戶、節能設備制造商和銀行等都能從中分享到相應的收益,從而形成多贏的局面。對于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業務,EMCo可在項目合同期內分享大部分節能效益,以此來收回其投資并獲得合理的利潤;客戶在項目合同期內分享部分節能效益,在合同期結束后獲得該項目的全部節能效益及EMCo投資的節能設備的所有權,此外,還獲得節能技術和設備建設和運行的寶貴經驗;節能設備制造商銷售了其產品,收回了貨款;銀行可連本帶息地收回對該項目的貸款,等等。四是風險性。EMCo通常對客戶的節能項目進行投資,并向客戶承諾節能項目的節能效益,因此,EMCo承擔了節能項目的大多數風險。可以說,EMC業務是一項高風險業務。EMC業務的成敗關鍵在于對節能項目的各種風險的分析和管理。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優勢及基本類型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優勢
在傳統的節能投資方式下,節能項目的所有風險、所有盈利都由實施節能投資的企業承擔,這也是許多企業在節能面前躊躇不前的原因。而且大多數情況是,實施節能企業的客戶由于自身種種原因的限制,自行的節能投資并不一定能夠達到預期的節能效果,存在節能投資的浪費,甚至項目的失敗。因此,有關專家指出,當前我國節能最為迫切的任務,就是引導和促進節能機制面向市場的過渡和轉變―有沒有一種方式,讓企業“零風險”地收獲節能技術改造帶來的效益?讓項目的節能投資達到最科學、最完美的節能效果?回答是肯定的,這就是我們所講的“合同能源管理”,這也是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本質功效。合同能源管理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一種節能新機制、新模式,這種模式可以有效降低用戶的風險,為客戶最大限度地創造價值。它不僅適應現代企業經營專業化、服務社會化的需要,而且適應建設節約型社會的潮流。
合同能源管理這一基于市場運作的節能機制,不僅是一種推動節能產業成長的節能綜合服務的商業模式,更是一種減少企業能源成本的財務管理方法。它打造的是一個優質的專業化模式的服務新平臺,采取的是一種雙贏的共同承擔風險的商業新模式,推行的是一種為企業一條龍服務的“交鑰匙”工程。節能服務公司的經營機制是一種節能投資服務管理,客戶見到節能效益后,節能服務公司才與客戶一起共同分享節能成果,取得雙贏的效果。節能服務公司公司服務的客戶不需要承擔節能實施的資金、技術及風險,并且可以更快地降低能源成本,獲得實施節能后帶來的收益和節能服務公司公司提供的設備。如果把能耗大戶比成“病人”,那么,節能服務公司就如同“醫生”。不用“病人”投入一分錢,醫生卻能對癥下藥,開出療效顯著的“節能藥方”,然后再從節約的能耗中獲得分成收入。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實質是一種以減少的能源費用支出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投資方式,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用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企業的設備升級,降低目前的運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節能服務公司提供一條龍服務,不僅可以形成節能項目的效益保障機制、降低成本和風險,而且能促進節能服務產業化,從而為建立節能產業提供了具體途徑。合同能源管理可以解決耗能企業開展節能項目缺乏資金、技術、人員、管理經驗等問題,實現節能零投資、零風險、持久受益,從而提高其節能積極性,并使企業有更多精力發展主營業務。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引入,使得節能有機會變成一項創造財富的過程,把環保、生態等眾多產業的綠色價值變成了人們能看得見摸得著的實際效益。按照EMC模式運作節能項目,在節能改造之后,客戶原先單純用于支付能源費用的資金,可同時支付新的能源費用和ESCo的費用。合同期后,客戶享有全部的節能效益,會產生正的現金流(如圖3)。
合同能源管理的節能效果不止是一個節能設備的參數度量,更是一個時間度量。由于節能設備生產企業只負責銷售節能設備給用能單位,買賣結束后,節能設備生產企業難以保證節能設備能夠達到預期的節能效果,而合同能源管理的節能服務正是要幫助企業發揮出節能設備的最佳效果。合同能源管理作為節能設備生產企業和用能單位之間的一種節能效果契約,以節能服務為手段,以節能效果收益為盈利模式,能保證節能項目的節能效果。合同能源管理將加強節能設備生產企業和用能單位之問對節能環保的認識,促進節能設備產業和節能服務產業發展。
因此,合同能源管理還可以成就一個行業并帶動相關產業發展。合同能源管理具有明確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它的產業稟賦使其適應了社會經濟發展的要求,成為低碳經濟的代表性產業之一。在能源緊張、節能減排日益重要的中國,節能服務行業有巨大的市場需求。由于具備高增值性的特點,它還可以吸引投資、擴大就業,帶動信息咨詢、技術服務、實驗研究等相關產業部門的興起,從而對節能服務行業的立業和發展提供支撐。合同能源管理作為一個高效率的市場化機制,與眾多產業有密切的交集,可以帶動這些產業尤其是新興產業領域的發展。比如融資租賃產業,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為融資租賃提供了一個發展的新領域,在節能領域里,融資租賃能夠發揚優勢,避開劣勢。合同能源管理涉及更廣泛行業領域,從基礎設施建設到制造業、從紡織行業到石油化工等鏈條關系行業,其中一些行業是單靠融資租賃無法涉及的,還有一些是融資租賃在中國的市場環境下很難涉足發展的。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還使融資租賃能夠進入中小企業,為中小企業的節能技術改造服務,發揮其推進市場化進程、提高企業技術水平、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積極作用。兩者的結合,可以為雙方的全面健康發展提供條件。
(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基本類型
結合國內外合同能源管理的實踐,可以把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劃分為以下5種基本類型:(1)節能量保證支付型。此種模式是在項目合同期內,ESCo公司向企業承諾某一比例的節能量,用于支付工程成本,而達不到承諾的節能量的部分,由ESCo公司自己負擔;超出承諾節能量的部分雙方分享,直到ESCo公司收回全部節能項目投資后,項目合同結束,先進高效的節能設備無償移交給企業使用,企業享有以后產生的全部節能收益。該模式適用于誠信度較高、節能意識一般的企業。(2)節能效益分享型。此種模式是在節能改造項目合同期內,由ESCo公司與企業雙方共同確認節能效率之后,雙方按比例來分享節能效益。例如,在5年項目合同期內,客戶和EMCo 雙方分別分享節能效益的20%和80%,EMCo必須確保在項目合同期內收回其項目成本以及利潤。此外,在合同期內雙方分享節能效益的比例可以變化。例如,在合同期的頭2年里,EMCo 分享100%的節能效益,合同期的后3年里客戶和EMCo雙方各分享50%的節能效益。項目合同結束后,先進高效節能設備無償移交給企業使用,企業享有以后產生的全部節能收益。這種模式其實是第一種模式的演進模式,制約這種模式發展最重要的是誠信問題,這也是該模式發展的最大障礙。該模式適用于誠信度很高的企業。(3)能源費用托管型。此種模式是指由ESCo公司負責改造企業的高耗能設備,并管理其新建的用能設備。EMCo公司向客戶提供能源系統管理和改造服務,承包能源費用和運行費用;承諾為客戶實施節能改造并規定節能效果;雙方的經濟利益來自于提高能源管理水平和節能改造產生的節能效益;合同規定能源管理和改造服務標準及其檢測和確認方法。如果EMCo沒有達到合同規定的服務標準和節能效果,應賠償客戶的相應損失。項目合同結束后,先進高效節能設備無償移交給企業使用,以后所產生的節能收益全歸企業享有。該模式適用于誠信度較低、沒有節能意識的企業,一般不采用。(4)改造工程施工型。企業委托ESCo公司做能源審計,節能整體方案設計、節能改造工程施工,按普通工程施工的方式,支付工程前的預付款、工程中的進度款和工程后的竣工款。該模式適用于節能意識很強、懂得節能技術與節能效益的企業。運用該模式運作的ESCo節能公司的效益是最低的,因為合同規定不能分享項目節能的巨大效益。這種模式的風險重要在實施節能工程改造的企業,因此對節能服務公司的要求非常高。市場上往往有一些企業在某一項節能技術上有優勢,但其他的配套技術不能滿足用戶需求。因此,這種模式目前采用還不多,但隨著市場競爭的發展,節能服務企業最終會采取這種模式進行全方位服務。(5)能源管理服務型。此種模式是指企業委托ESCo公司進行能源規劃,給予整體節能方案設計、節能改造工程施工和節能設備安裝調試。ESCo公司不僅提供節能改造業務,還提供能源管理業務。在節能設備運行期內,ESCo通過能源管理服務獲取合理的利益,而企業所獲得的收益為:因先進節能設備能耗降低而降低的成本和費用。對許多經營者而言,能源及其管理不是企業核心能力的一個部分,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的方式是低效率、高成本的方式。通過使用ESCo公司提供的專業服務,實現企業能源管理的外包,將有助于企業聚焦到核心業務和核心競爭能力的提升方面。能源管理的服務模式有兩種形態:能源費用比例承包方式和用能設備分類收費方式。
從目前情況看,大部分能源管理合同是上述五種方式之一或某幾種方式的結合。對每一種付款方式都可以作適當變通,以適應不同耗能企業的具體情況和節能項目的特殊要求。但是,無論采用哪種付款方式,建議均應堅持以下原則:EMCo和客戶雙方都必須充分理解合同的各項條款;合同對EMCo和客戶雙方來說都是公平的,以維持雙方良好的業務關系;合同應鼓勵EMCo和客戶雙方致力于追求可能的最大節能量,并確保節能設備在整個合同期內連續而良好的運行。
目前節能效益分享型項目仍是主流,節能量保證型項目迅猛增長,能源費用托管型項目紛紛涌現。而在分布上,節能效益分享型項目主要分布在建筑領域;節能量保證型項目主要集中在工業領域;能源費用托管型項目主要出現在具有一定規模的醫院、賓館飯店和商業賣場。在時間上,節能效益分享型項目的分享期限有延長的趨勢,平均超過4.5年,最長超過10年;能源費用托管型項目的托管期普遍較長,平均超過10年,最長為15年。隨著國內合同能源管理公司運營管理的不斷成熟,目前開始出現節能效益分享型與節能量保證型相結合、節能效益分享型與能源費用托管型相結合以及租賃業務與合同能源管理相結合的復合型商務模式。
三、我國合同能源管理政策及發展前景
我國是世界上能源消費大國,同時也是能源效率較低的國家,目前在能源用戶中存在大量的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的節能技改項目,這些項目完全可以通過商業性的以贏利為目的的合同能源管理(EMC)來實施。從較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的節能事業發展的經驗和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合同能源管理(EMC)”這種節能機制同樣適合我國的情況,我國已有的節能機構和潛在的投資者完全可以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新機制實施節能項目,并從中獲得贏利和發展。合同能源管理是完成節能降耗任務的重要舉措。
合同能源管理(EMC)在中國起步較晚,1997年才進入中國,相關部門同世界銀行、全球環境基金共同開發和實施了“世界銀行(WB)/全球環境基金(GEF)中國節能促進項目”,第一次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并在北京、遼寧、山東成立了示范性能源管理公司,它們分別是北京源深節能技術有限責任公司、遼寧省節能技術發展公司和山東省節能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其任務是按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為客戶實施節能項目,自此拉開了我國節能服務產業的序幕。“世界銀行(WB)/全球環境基金(GEF)中國節能促進項目”的核心內容是:(1)利用世界銀行和GEF的資金和技術支持,在我國引進、示范和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的市場節能新機制;(2)促進我國節能機制面向市場的全面轉軌和節能產業化進程;(3)不斷提高我國能源利用效率水平,有效減緩我國溫室氣體的排放增長速度,從而為緩解全球溫室效應作出積極的貢獻。
2000年6月30日,原國家經貿委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司向全國發出《關于進一步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通告》,并做了大量的宣傳、培訓工作。這一通告得到了社會各界的響應,隨之涌現出許多新興/潛在的節能服務公司(EMCo)。2003年11月,在中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設立世行項目部為中小企業解決貸款擔保的難題,并專門成立了一個推動節能服務產業發展,促進節能服務公司成長的行業協會――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EMCA)。EMCA是我國節能服務產業的行業協會性組織,也是國家發改委/世界銀行/全球環境基金(GEF)中國節能促進項目二期子項目執行機構之一。EMCA為民政部正式批準成立的非盈利社會團體組織,其目標是推廣和發展以EMC機制運作的節能服務公司,有針對性地為新興/潛在EMCo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援助,幫助他們建立與提高各方面的運營能力,促成更多新EMCo的建立與發展,并最終形成我國的節能服務產業。EMCA在節能技術、節能項目運作、國家節能政策和規劃、金融、財務、稅務、法律等方面擁有強大的專家隊伍和技術實力,并與美國、日本等國的ESCO協會、UNDP、UNEP、WWF、EVO等國際組織有著良好的合作關系。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世界銀行的指導下、在世界銀行/全球環境基金中國節能促進項目辦公室的直接領導下,以宣傳和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機制為手段、以新興/潛在節能服務公司(EMCo)發展需求為導向、以配合政府機構推動節能工作為依托、以建立和提升EMCA自身能力為根本開展工作;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機遇與挑戰并存,EMCA已逐漸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2004年4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頒布的《關于開展資源節約活動的通知》([2004]30號) 要求2004年至2006年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工作,并提出七項綜合措施,其中第五項為,要推行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節約新機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節能融資擔保等新機制,培育和發展節能節水技術服務體系,為企業提供節能節水技術服務。2004年11月2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的我國第一個 《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第二條指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以促進節能產業化,為企業節能改造實施全程一條龍服務。”2005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于做好建設節約型社會近期工作重點的通知》(國發〔2005〕21號)第八條指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節能投資擔保機制,為企業實施節能改造提供服務。”2006年4月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辦等五部委聯合下發的《千家企業節能行動實施方案》第四條指出:“重點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為千家企業節能改造提供節能診斷、融資、設計、改造運行、管理等一條龍服務。”2006年7月25日國家發改委頒布的《關于印發“十一五”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實施意見的通知》》(發改環資〔2006〕1457號)指出:“培育節能技術服務體系。各級各類節能技術服務機構要強化服務意識,拓寬服務范圍,增強服務能力,提高服務水平,在競爭中不斷做大做強,在十大重點節能工程的實施中發揮重要作用。要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為企業和用戶提供診斷、融資、設計、改造、運行、管理‘一條龍’服務,以節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資和取得合理利潤,推進企業節能技術改造。”2006年8月國家環保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在《“十一五”期間全國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指出:“開展能源審計,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自愿協議,電力需求側管理等節能新機制,促進節能技術進步。”于2006年8月6日頒布的《國務院關于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國發〔2006〕28號)明確提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來推進企業節能技術改造。2007年6月3日頒布的 《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國發〔2007〕15號)第十九條指出:“培育節能服務市場,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點支持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為企業以及黨政機關辦公樓、公共設施和學校實施節能改造提供診斷、設計、融資、改造、運行管理一條龍服務。”2007年11月頒發的《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中小企業節能減排工作的通知》(發改企業[2007]3251號)指出:“健全節能減排服務體系,探索污染集中治理模式。組織專家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咨詢和診斷,鼓勵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為中小型企業開展節能減排咨詢,并提供設計,培訓,融資,改造,運行管理一條龍服務,完善相關政策,大力發展產業化,社會化,專業化的中小節能服務體系。”2007年10月28日頒布的、2008年4月1日起實施的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七號)第二十二條規定:“國家鼓勵節能服務機構的發展,支持節能服務機構開展節能咨詢、設計、評估、檢測、審計、認證等服務。國家支持節能服務機構開展節能知識宣傳和節能技術培訓,提供節能信息、節能示范和其他公益性節能服務。”2008年10月正式施行的《公共機構節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1號)第二十六條規定:“公共機構可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節能服務機構進行節能診斷、設計、融資、改造和運行管理。”這為中國節能服務行業提供了在公共機構節能中更加廣闊的發展空間。
據統計,我國“十一五”期間運用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節能服務公司由76家增加到782家,節能服務產業拉動社會資本投資累計超1800億元。《“十一五”中國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報告》預計,“十二五”期間,全國節能服務公司數量將從782家發展到2500家,節能服務產業將實現總產值3000億元。節能服務企業的發展無疑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實踐表明,在我國引進和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實行合同能源管理,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單位節能改造的資金和技術風險,充分調動用能單位節能改造的積極性,國內外的實踐證明,是行之有效的節能措施。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積極發展節能服務產業,是利用市場機制促進節能減排的有力措施,是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的迫切要求,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客觀需要。
2010年是“十一五”的收官之年。2010年以來,合同能源管理再次迎來政策扶持的曙光,先是國務院將其確立為國家重點發展的產業;隨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對節能服務公司從事節能減排項目給予營業稅、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減免。2010年是合同能源管理駛入快車道的一年。國務院及相關部委密集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文件。2010年3月17日,國務院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了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為加快節能服務產業發展,2010年4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四部委《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 ([2010]25號)(以下簡稱《意見》),為合同能源管理推廣創造了良好的政策和體制環境。《意見》強調,要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將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納入中央預算內投資和中央財政節能減排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對節能服務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的節能改造項目,符合相關規定的,給予資金補助或獎勵。通過稅收優惠政策,對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取得的營業稅應稅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對其無償轉讓給用能單位的因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形成的資產,免征增值稅。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符合稅法有關規定的,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用能企業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實際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計算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區分服務費用和資產價款進行稅務處理。能源管理合同期滿后,節能服務公司轉讓給用能企業的因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形成的資產,按折舊或攤銷期滿的資產進行稅務處理。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企業辦理上述資產的權屬轉移時,不再另行計入節能服務公司的收入。同時,進一步改善金融服務,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根據節能服務公司的融資需求特點,創新信貸產品,拓寬擔保品范圍,簡化申請和審批手續,為節能服務公司提供項目融資、保理等金融服務。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投入的固定資產可按有關規定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積極利用國外的優惠貸款和贈款加大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支持。《意見》同時明確,到2012年,扶持培育一批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發展壯大一批綜合性大型節能服務公司,建立充滿活力、特色鮮明、規范有序的節能服務市場。到2015年,建立比較完善的節能服務體系,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進一步壯大,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服務領域進一步拓寬,合同能源管理成為用能單位實施節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為了實現上述目標,《意見》鼓勵節能服務公司通過兼并、聯合、重組等方式,實行規模化、品牌化、網絡化經營,形成一批擁有知名品牌和強大競爭力的大型服務企業;鼓勵大型重點用能單位利用自己的技術優勢和管理經驗,組建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為本行業其他用能單位提供節能服務。《意見》還強調,要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的服務和自律作用,大力開展業務培訓,加快建設信息交流平臺,及時總結推廣成功經驗,積極開展節能咨詢服務。《意見》同時要求地方各級政府加強用能計量管理,督促用能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能源計量器具,為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提供基礎條件。要組織實施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項目,加強對節能服務產業發展規律的研究,積極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和有益做法,協調解決產業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推進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財政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2010年6月3日印發《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10]249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中央財政2010年安排20億元,用于支持節能服務公司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在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以及公共機構實行節能改造。《暫行辦法》規定,對節能服務公司以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的,年節能量在500噸標準煤以上(含)、10000噸標準煤以下的工業節能改造項目給予獎勵,其他節能改造項目的節能量下限放寬到100噸標準煤以上(含)。獎勵資金由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共同負擔。中央財政獎勵標準為240元/噸標準煤,省級財政獎勵標準不低于60元/噸標準煤。 《暫行辦法》明確,對符合支持條件的節能服務公司實行審核備案、動態管理制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將公告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公司名單及業務范圍,鼓勵其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合同能源管理,并根據實施情況對備案名單進行調整。
2010年6月5日,我國首個合同能源管理投融資交易平臺在北京環境交易所正式上線運行,這也是社會資金進入節能投資領域的首個通道。這種交易模式允許節能服務公司對未來的服務收益進行轉讓,由第三方投資者購買,這樣,節能服務公司未來節能收益能提前變現而實現融資。北京環境交易所董事長熊焰表示,合同能源管理投融資交易平臺旨在解決合同能源管理中的融資難問題,通過這個交易平臺,可將節能服務公司未來的服務收益進行轉讓,以獲得流動資金開展新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
2010年8月9日,由國家發改委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提出,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等單位負責起草的《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以下簡稱《通則》)作為國家標準(標準號為GB/T 24915-2010)正式,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GB/T 24915-2010)規定了合同能源管理的術語和定義、合同類型、技術要求和參考合同文本等。該標準的制定對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用能單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這一節能服務機制實現節能降耗具有指導意義;對政府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機制,落實有關激勵扶持政策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標準緊密結合當前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新形勢和政策導向,做到了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通則》的出臺為規范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實施、相關部門進行行業管理和獎勵政策的落實提供了技術支持和依據,在為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提供技術規范的同時,也為節能服務企業提供了基本操作指南。對欲申請財政獎勵資金的節能服務企業而言,《通則》顯得尤為重要,《通則》將是相關政府部門審批獎勵資金申請的重要依據。總之,《通則》實施是我國節能服務產業的一件大事,需引起節能服務企業足夠重視。
國家密集鼓勵合同能源管理政策客觀上刺激了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政策之后,有些地方政府對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極為重視。2010年7月,《上海市節能量審核機構管理辦法》正式印發。該辦法對審核管理機構的技術資質、專業人員配比等均做出明確要求,對獲得節能量審核資格的機構將頒發相關證書,證書有效期三年。2010年9月,《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節能量審核機構管理辦法(試行)》正式,經過公開征集、機構自愿申請、專家評審答辯等環節,北京節能環保中心、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等5家單位被確定為北京市節能量審核機構。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10年12月30日印發的《關于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10號)規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對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企業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取得的營業稅應稅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節能服務企業實施符合條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將項目中的增值稅應稅貨物轉讓給用能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方面,該通知明確要求,對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企業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符合企業所得稅稅法有關規定的,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這些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將給節能服務企業帶來實質性影響。一方面,具有完整節能服務產業鏈的企業將更加受益;另一方面,節能服務企業的盈利能力也將大為提升。
2011年3月14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公布了第二批節能服務公司備案名單,共有523家節能服務公司入圍,此次名單比第一批增加了62家企業。公告中提到,第二批備案名單中的節能服務公司2011年1月1日以后簽訂并符合條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都可以申請國家財政獎勵資金。2011年3月16日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健全節能市場化機制,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電力需求側管理,完善能效標識、節能產品認證和節能產品政府強制采購制度。由此,節能服務正式升級為國家戰略。
2011年5月4日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推進公共建筑節能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十二五”期間,兩部門從加強新建公共建筑節能管理,推動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推進能效交易、合同能源管理等節能機制創新等多方面出臺了一系列措施,力爭在推進建筑節能上有所突破。同時,《關于進一步推進公共建筑節能工作的通知》還明確要求各地積極發展能耗限額下的能效交易機制,大力推廣運用合同能源管理等節能創新機制。
在相當長的時期內,中國以化石能源為主的能源結構難以改變,依靠新能源改變我國能源結構將是個長期過程。面對資源和環境的挑戰,我國必須堅持節能減排優先的原則,加快對高耗能、高耗材、高排放、低效能產業的技術改造。為此,這期間,要積極推動合同能源管理等有效的市場方式來推進節能減排。目前我國大量的已有成熟技術不能集成化使用,單個企業、個人使用成本過高。因此需要創新節能服務方式,將已有的節能技術集合起來,由節能服務商來提供系統性的解決方案。因此,推進合同能源管理將成為“十二五”期間推動節能減排的重要抓手。上述系列政府表明,國家為增強節能減排技術改造工作力度,鼓勵企業運用合同能源管理機制,明顯加大了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推進力度。摸著石頭過河,是合同能源管理成長的必經階段,隨著節能市場的逐步成熟,一套能被節能產品供應商、節能服務供應商、能源用戶和投資界所認可的商業模式會慢慢呈現。
2010年我國能源消費總量達32.5億噸標準煤,中國已成為全球第一能源消費國。而根據“十二五”規劃,到2015年我國一次能源消費總量必須控制在42億噸標準煤以內,這意味著未來幾年內我國節能降耗的任務將十分艱巨。同時意味著未來我國節能市場潛力非常大。在經濟全球化的進程中,我國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充分發揮國內市場潛力是一個永恒的課題。合同能源管理的推廣,有利于促進投資,搞活內需,加速企業的技術改造;充分發揮節能服務公司的專業化功能,提高企業的節能減排意識。當前,我國政府正在積極全面落實節能減排工作,積極推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建設,要完成既定的綜合節能指標,通過合同能源管理來整合各項節能技術的運用,將實現能源管理從自我管理模式向社會化、專業化管理模式的轉變,這種節能服務產業化的發展正日益顯現出巨大的生機。合同能源管理及節能服務產業剛剛興起,這一個市場有待培育。隨著國家的大力扶持,合同能源管理必將進入發展的佳境。我國合同能源管理及其推動的節能服務產業即將進入歷史上“最好的時光”。當前我國步入了“十二五”的關鍵時期,節能減排工作也進入了攻堅階段。為實現國家新的“十二五”規劃目標,達到用能單位與節能服務雙贏的良好愿望,共建和諧社會和低碳生活,需要我們攜手并肩,共同努力。我們要發揮優勢,抓住機遇,加快發展,為節能減排作出應有的貢獻。在我國政府強力推進節能工作的政策背景下,我國節能服務產業市場空間既大,節能服務產業作為一個朝陽產業,必將迎來蓬勃發展的春天。可以預計,“合同能源管理”此后的美好前景,將更加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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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概述
合同能源管理(EPC)是節能服務公司為企業用戶提供資金投入、能耗診斷、技能技術改造的實施及驗收等系統服務,企業用技術改造后的節能費用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的成本及利潤所得。EPC項目實施基礎是未來收益,而項目實施的初期需要的資金額度較大,項目運行周期長,再加上外部環境的影響,導致節能服務公司在經營過程中面臨著一系列的風險。了解EPC項目的風險來源,采取有效的風險防控措施,是促進EPC項目健康發展的有效途徑。
2 合同能源管理風險來源與種類
2.1 環境風險 環境風險是指由于政治、經濟、能源價格的變化或波動,引起的項目外部環境的風險。政治方面,國家政局、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會對企業的發展產生直接影響。經濟風險是指經濟運行周期內,能否實現各項銀行信貸業務;項目實施過程中,銀行利率是否發生變化,這些經濟政策的變化可能會影響能源管理項目的融資方式及效果。能源價格的不穩定性,同樣會對能源管理項目的節能效益帶來重大影響。
2.2 節能技術風險 節能技術的風險是由節能技術的可行性、可靠性和先進性引起的。技能技術質量引起的風險,是指節能產品會對節能效果和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造成影響,若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由于技術質量出現問題,可能會對企業的正常生產造成影響,對被服務企業的損失進行的經濟賠償,是能源項目的風險來源。
2.3 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主要源于項目的市場潛力和持續力,具體表現為市場的需求風險和競爭風險兩個方面。需求方面,企業對合同能源管理機制了解不夠,多持觀望態度;而新研發的節能技術在推廣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困難,能源管理公司無法對市場做出準確的判斷;競爭方面,國外節能服務公司在資金和技術方面具有較大的優勢,給我國節能服務公司的發展提出了嚴峻的挑戰。
2.4 組織管理風險 組織管理風險主要包括決策、人才、財務和信息管理風險。決策者若不從長遠發展的角度看待問題,可能會造成錯誤的決策,給企業帶來損失的同時,也影響了能源管理項目的實施;節能事業需要專業的技術人才、市場營銷人才以及管理人才,只有具備高度的責任心、專業技術水平的人才加入,才能為能源管理項目的順利實施提供可靠保障。
2.5 客戶風險 客戶風險主要來自于客戶企業的信用風險、違約風險和施工風險。若客戶企業在節能效益評估中故意隱瞞和虛報,可能會影響能源公司的收益;由于市場競爭機制的不健全,客戶企業可能會中途更換條件更為優惠的節能企業,客戶企業更換領導或管理人員的,也會影響合同的順利執行;施工過程中,客戶企業若不積極配合能源公司,可能會影響項目的進度和完成情況。
3 合同能源管理風險防控措施
3.1 環境風險的防控措施 環境風險的可控性不高,只能采取一定的措施規避風險。首先,能源管理項目的合作雙方應對經濟動態及其發展趨勢做深入了解,選取科學的融資方式或貸款方式避免環境危險。在制定合作合同時,應將能源項目實施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所有費用計算在內。其次,對我國的法律法規進行深入研究,尤其是對節能領域的政策及優惠措施,進行詳實的了解。最后,節能服務公司的收益主要受電力、煤礦等能源價格的影響,可在合同中以確定的價格支付來規避能源價格變動帶來的風險。
3.2 技能技術風險的防控措施 節能設備不僅關系到投資成本,還關系到項目的節能效果,對項目的成本和利潤都有直接影響,因此節能設備的購置費用占項目成本的主要部分,是項目風險的主要來源,同時也是可控的風險因素。首先,應該選用先進的節能技術,盡可能最大限度的節約企業的能源成本;其次,要對能源管理項目的節能量進行可靠的預測和估計,并在項目完成后,對節能效果進行客觀分析,確認責任方,并將具體的賠償細則在合同中做出明確規定。
3.3 市場風險的預防措施 為減少市場風險帶來的損失,能源公司應做好市場調研工作,對調研數據及結果進行科學的分析,選擇可行的改進項目,降低風險投資。另外,還可通過組合投資、聯合投資、階段性投資的方法,將風險進行分散,以保障企業投資的收益。同一項目采取分階段投資,可有效規避市場風險。
3.4 管理風險的預防措施 首先,加強對節能公司的控制和監管力度。促使節能公司利用先進的企業管理理念,對項目的決策、經營、實施等內容進行有效管理,提升企業管理的專業性和效率。其次,在人才風險控制方面,通過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激發工作人員的責任感和工作熱情。員工個人利益與企業利益融為一體時,可有效提升員工的責任意識和團隊精神,促使其在工作過程中主動承擔經營風險及相關責任。
3.5 客戶風險的預防措施 在項目洽談階段,節能公司應對客戶企業的經營狀況進行充分了解,不僅要調查客戶企業的信譽度,還應對企業的經營狀況、管理狀況、銷售狀況及發展前景進行充分了解,以減少投資風險。節能公司應按照合同規定內容完成項目的改造,促使客戶企業能準時付款,避免由于施工周期延長,增加貸款利益的狀況發生。為實現以上目標,應對各設備的交付日期進行明確規定,仔細計劃施工步驟,并讓客戶企業充分了解相關信息,提高客戶企業的配合度。另外,還應在施工進度中留有一定的余地,防止由于突發事件貽誤工期的情況發生。
4 總結
隨著經濟發展的不斷發展,企業生產帶給環境的負擔越來越重,不僅影響了人們的日常生活,還增大了企業的能源消耗,降低了企業的經濟效益。在國家提倡節能減排的號召下,各企業開始重視節能減排工作,能源管理項目由此得到發展。節能公司在開展業務過程中,可能會遇到環境風險、市場風險、客戶風險等,影響項目的收益,應針對以上風險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保障項目的順利進行,促進能源管理行業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王穎.KM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風險管理[D].北京工業大學,2012.
中圖分類號:F206 文獻標識碼:A
一、引言
20世紀七十年代世界石油危機爆發后,合同能源管理作為一種全新的節能機制在市場經濟國家逐步發展起來。合同能源管理(簡稱EMC),即由專業的節能服務公司(在國外簡稱ESCO,在國內簡稱EMCO)通過能源服務合同為客戶企業提供能源診斷、方案設計、技術選擇、項目融資、設備采購、安裝調試、運行維護、人員培訓、節能量檢測、節能量跟蹤等一整套的系統化服務;并從客戶節能改造后獲得的節能效益中,按合同約定收回投資和取得利潤的一種市場化節能機制和商業運作模式。
我國是世界上僅次于美國的第二能源消費大國,但能源利用效率低,是能源浪費最嚴重的國家之一。20世紀九十年代初合同能源管理機制正式引入我國。當時,我國政府與世界銀行的專家進行了多次討論,就在我國示范和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達成了共識,并決定共同實施中國節能促進項目,以推動我國廣泛開展節能工作。中國節能協會的統計資料顯示,目前全國的節能服務公司已經超過了100家。然而,面對國內龐大的節能市場需求和合同能源管理在國外的成功實施,節能服務公司卻遠沒有像預期那樣的快速發展,相反,這些節能服務公司目前的處境相當被動,極大地阻礙了我國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發展。
二、我國合同能源管理現狀以及存在的問題
原國家經貿委利用世界銀行的貸款和全球環境保護基金的增款實施了“世行/GEF中國節能促進項目”,并于1997年成立了3家示范性的能源服務公司,包括北京源深節能技術有限責任公司、遼寧省節能技術發展公司和山東省節能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從1997年到2006年底,北京、遼寧、山東3家示范企業的能效投資逐年穩步增加,累計為405家客戶實施了475個節能項目,投資總額達13.31億元人民幣,通過實施這些項目,能源服務公司獲得凈收益4.2億元人民幣,而客戶的凈收益是能源服務公司的8~10倍。這些項目產生的節能能力每年達151億噸標準煤,形成的二氧化碳減排能力每年達145萬噸。這充分說明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國是可行的,具有強大的生命力。
目前,我國政府和世界銀行已經啟動項目二期,并將繼續得到全球環境基金的支持,其目標是在我國進一步推廣合同能源管理這一基于市場的節能新機制,推動我國新興節能服務公司產業化發展,以此幫助我國擴大能效項目的國內投資,提高我國的能源效率,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預計在項目二期實施期間,累計節能量約為3,533萬噸標準煤,相應的二氧化碳減排量為2,342萬噸。
雖然項目已取得一定成就,但是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國的發展仍然面臨著一系列問題,諸如技術力量薄弱、項目融資困難、社會認知度不夠等。
1、政策方面。(1)企業缺乏實施節能項目的動力。現行節能法律約束力較弱,缺乏強制性的規定以及經濟激勵手段促使企業實施節能改造,對能源利用效率低的企業或行為沒有明顯的懲罰措施。對節能行為缺乏明顯的激勵政策,特別是沒有與節能的環保效益掛鉤。除部分高耗能企業從節省成本出發對節能有一定認識外,大多數企業因為能源占產品成本不是太高,沒有節能的積極性;(2)節能服務產業的市場不規范,缺乏評價標準。能源服務公司在我國還處于發展初期,沒有成熟的行業規范,諸如服務標準、節能量檢測和認定辦法、合同規范及其履約道德準則等。同時也缺乏評價節能服務公司服務質量好壞的標準,節能服務市場比較混亂。
2、融資方面。(1)節能服務公司融資困難。現階段,我國的能源服務公司很難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融資。多數運營的節能服務公司經濟實力較弱,無力提供保證其貸款安全性的擔保或抵押。由于合同能源管理的投入產出周期長,大項目一般在投入幾年以后才會有回報,企業要進行后續投入面臨很大的資金壓力。而作為中小企業,又是新生的企業,商業資信度相對較低,很難從銀行獲得商業貸款,制約了企業的進一步發展。因資金不足,大量好的節能技改項目無法實施;(2)缺乏信用評價機制,銀行授予信用額度低。由于目前我國大部分的節能服務公司規模較小,經濟實力不強,常常無力向銀行提供信用擔保和足額的抵押。因此,銀行對這些公司的信用度水平存在質疑,授信額度很低。此外,目前中國節能服務公司的發展前景不是很明朗,銀行缺少對合同能源管理運作機制的深入了解,這更增加了節能服務公司從銀行獲得貸款的難度。
3、能源服務公司方面。(1)能源服務公司專業化不強,缺乏運營能力。節能服務公司的運營機制是全新的,又比較復雜,潛在的節能服務公司基本都沒有受過專業培訓,大多數缺乏綜合技術能力、市場開拓能力、商務計劃制定能力、財務管理與風險防范能力、后期管理能力等,降低了向用戶提供服務的水平;(2)缺乏權威的節能量核準手段。節能效果的評測問題是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核心問題,節能服務公司的所有收益實質上都來自于節能收益。但目前,節能服務公司在節能量的核準和評估上,經常難以與企業達成一致,缺少統一的評價標準和具有一定權威性的第三方機構來進行節能量的核準和評估。
三、促進我國合同能源管理發展的建議
基于我國合同能源管理發展的現狀,對推進能源服務產業發展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信息傳播方面。以能源服務清單為載體推廣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終端消費者在資金和技術的雙重限制下,對節能方面的知識十分匱乏,特別是在公共建筑中,這種現象尤為突出。為此,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應該制定一個全面的能源服務清單,清單具體包括項目描述、功能描述以及示范性案例研究。通過對服務清單的傳播為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掃清信息障礙和認識障礙。
(二)政策方面。規范能源服務市場。為了保護顧客,提升能源服務公司的公眾形象,避免不規范的能源服務公司混亂市場,必須建立市場準入機制,嚴格審查能源服務公司的資質。在歐洲,歐盟各國正在努力為能源服務公司的資質建立一個征信系統,以避免有些公司為了牟取暴利進入節能服務行業,對整個行業的信譽和能力造成負面影響。對于申請加入節能服務行業的公司要從技術水平、融資能力、規模大小等方面進行嚴格的資質審查,提高節能服務行業的門檻;對于運作中的節能服務公司要建立起信用檔案,對這些公司已承擔節能項目的實施水平與效果、盈利能力和還貸能力等進行實時的跟蹤調查,對于節能項目實施效果不佳、技術水平落后、盈利能力差、按期還款水平低的企業進行通報整改,多次整改仍沒有改善的,吊銷其營運資格。
(三)融資方面。在中國節能促進項目二期擔保計劃取得成功的同時,我們也發現,面對我國目前巨大的節能服務市場,這些是遠遠不夠的。我國應設立專業化的節能項目擔保基金和相應的運作機構,建立并完善以擔保基金啟動銀行貸款的節能融資中介機制。要對EMC的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做到資金的專款專用。這種模式類似于世行、全球環境基金的運作模式,唯一的不同點是資金提供主體的差異,這里的節能專項擔保基金主要由財政支出負責。財政支出突出了政府對節能事業的重視,同時財政支出的金額大,作為擔保基金能在更廣泛的范圍內為合同能源管理融資提供保證。
節能項目擔保基金應該分為國家和地方兩級,國家節能項目擔保基金由國家財政出資,并指定專門機構負責管理。地方節能項目擔保基金由地方財政出資,并由相關部門負責管理。這兩級節能項目擔保基金有不同的職責,國家一級的主要負責國家大型EMC節能項目的擔保,同時可以作為地方一級節能擔保基金的后援支持;而地方節能擔保基金主要用于本地區EMC項目的支持,負責培育地方節能服務市場。這樣的分工有利于從整體上提高各個地區的EMC發展水平,避免發展不均的現象出現。
四、結論
本文闡述了我國現階段能源服務公司的發展狀況和存在的問題,提出我國繼續推進合同能源管理發展需要采取的措施。合同能源管理作為國際上新興的節能新機制,擁有廣闊的發展空間。推動EMC產業的發展,有助于節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也有助于我國“發展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戰略的順利實施。
(作者單位:重慶大學建設管理與房地產學院)
由于技術創新對基礎理論研究的分工與依賴,很多企業在節能技術的研發上往往力不從心。同時,對多數企業而言,能源及其管理并非企業核心能力的一個部分,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得不償失。引入外部技術力量,通過合同約定開展節能減排成為發達國家降低能耗的一項行之有效的市場化途徑。
一、合同能源管理
所謂合同能源管理是指專業節能服務公司(Energy Service Company,簡稱ESCO)與具有節能意愿的客戶簽訂服務合同,向客戶提供節能改造方案設計、原材料和設備采購、施工、培訓、運行維護、節能量監測和能源效率審計等綜合服務,而且專業節能公司常常墊付服務所需資金,通過合同約定在未來一定時間段從能源費用的節約中逐漸收回投資并獲得一定利潤。
由于節能服務公司的費用和利潤是從客戶的能源費用節約額中支付的,合同能源管理業務受到廣大高能耗客戶的歡迎。基于雙方的非零和博弈,合同能源管理業務得以迅速發展。歐美經驗表明,能源服務業對于推動節能減排具有顯著作用。合同能源管理這種市場節能新機制的出現和基于這種機制運作的節能服務公司的繁榮發展,在帶動和促進了美國、加拿大、歐洲及日本等發達國家全社會節能項目加速和普遍實施的同時促進了節能服務產業的蓬勃發展。統計數據顯示,節能服務產業已經成為美國的高增長和高利潤行業。
二、北京開展合同能源管理的緊迫性
(一)能源資源和環境制約北京的可持續發展
北京作為發展中國家的超大型都市,能源資源的瓶頸制約和環境壓力比其他城市更加尖銳和突出。北京能源對外依存度高。作為超大型消費都市,北京不僅能源消耗量巨大,同時也是能源極度依賴外部供應的城市。多年來,巨大的原油貿易進口量是北京區別于其他中國城市貿易的顯著特點,占地區進口總額的比重一直保持在四成以上。劇烈波動的國際原油價格威脅著北京的能源安全、制約著北京的經濟發展。北京日益嚴重的環境污染,尤其是嚴重的霧霾不僅成為北京社會各界的重要關注點,而且引起國際社會高度關注和熱議。最近耶魯大學的一項研究報告引用了NASA衛星獲得的數據,指出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間,北京的PM2.5平均值是每立方米400微克,而同期,倫敦只有20微克。大氣環境問題日益突出,不僅影響北京的投資環境和國際形象,更重要的是已經嚴重影響人民生活和健康,甚至成為威脅社會和諧穩定的最重要因素。
(二)降低能耗可以產生巨大的經濟效益
在化石能源不可再生和供求矛盾日趨尖銳的條件下,石油、煤炭等傳統能源的價格不斷攀升。第一次石油危機導致石油價格上漲和能耗高的汽車的滯銷,使輕便省油的日本汽車備受青睞,由此開啟日系車大舉進軍歐美市場的新時代。特別是在國際航運、發電、冶煉等行業,能源成本占整個生產成本的50%以上。不言而喻,降低能耗能夠極大地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中國是一個幅員遼闊、地區發展水平差異巨大的國家,節能市場潛力巨大。盡管北京萬元GPD能耗已經降到0.459噸標準煤,但北京節能減排仍然任重道遠。一方面,雖然北京經濟結構輕型化使北京萬元GPD能耗得以大幅降低,但北京是我國第二大能源消費城市,經濟的迅速發展和能源的大量消耗為北京市開展合同能源管理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另一方面,作為中國科技資源密集度最高的城市,北京對對降低其他省市自治區的能耗水平責無旁貸。北京必須通過節能技術的輸出,幫助其他省市自治區降低能耗,減少污染。根據中國統計年鑒,2011年青海、寧夏的萬元GPD能耗是北京的4倍以上,貴州、甘肅、新疆、山西、內蒙古則是北京的3倍。中國能源利用效率低、符合減排條件的項目多、規模經濟效應明顯,開展合同能源管理業務的利潤空間較大。北京在通過能源合同管理幫助其他地區降低能耗方面可以大有作為。
(三)應對新的低碳貿易挑戰
在全球溫室效應不斷加強的條件下,節能減排是提升國際競爭力的必然要求。中國作為能耗水平遠遠高于發達國家的經濟高速增長的國家,在碳關稅等綠色貿易壁壘面前,高能耗導致中國產品進入發達國家市場屢屢受阻。
在國際社會環境意識日益提高的情況下,企業通過率先采取環境規制所要求的環境友好技術可以使其在日益激烈的國際競爭中占得先機。目前,中國的大多數企業尚未意識到悄悄來臨的包括碳關稅、碳足跡等國際碳壁壘對中國出口貿易的威脅,大多企業還未開展相應的應對措施。從長遠來看,這個問題非常嚴峻。中國大多數出口企業是中小企業,靠自身實力無法在短期內提升技術和裝備水平,也無法提高能效并減低溫室氣體排放。
三、推進北京合同能源管理的措施建議
北京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不僅具有現實的緊迫性,更大有用武之地。作為中國的首善之區和技術創新中心,北京發展和推動能源合同管理業務不僅可以有效地降低北京市相關產業和重要企業的能耗水平,還可以通過對外服務,降低整個中國的能耗水平。北京企業通過與相對落后的地區企業開展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可以把北京相對先進的節能減排技術運用到生產實際,幫助降低其他地區的能耗水平。同時,北京的節能服務業也可以獲得巨大的市場。
(一)通過技術攻關降低重點企業的能耗水平
在全球廣泛開展節能減排應對氣候變化的背景下,為了推動北京市節能減排業務,北京市曾經與在京的10大能耗大戶簽訂了節能協議。毫無疑問,這些舉措對推動北京的節能減排事業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可以肯定,這些在京的大企業仍然存在巨大的節能減排潛力和空間。北京可以通過集思廣益、群策群力的方式,對在京能耗大戶的節能措施開展攻堅戰。由于北京高校云集,高端技術人員薈萃,應該可以比較順利地獲得降低能耗的技術方案。這些技術方案不僅是降低這些能耗大戶能源消耗的保障,更可以為北京市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奠定基礎。
(二)建立一定數量的能源管理公司,向其地區輸出能源管理技術
北京是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經濟實力雄厚、技術創新能力強的大都市。相對于全國中小城市和中西部地區,北京在成本方面毫無優勢可言。北京必須通過技術創新,取得競爭性優勢,獲得高端利益。通過輸出包括節能減排技術在內的各種技術,尋找經濟轉型的發展方向并發揮自己的優勢。
北京和中國相對落后地區的能源合作有很大的發展空間。中國很多城市的萬元GDP能耗高出北京3~4倍。這些地區的高能耗企業,是北京開展能源合同管理業務的重點和主攻方向。通過節能技術研發的強弱聯合,使北京和經濟發展落后地區優勢互補,達到相得益彰的目的。通過向能耗較高的省區提供節能減排、降低能耗的能源技術服務,提升落后地區產品和產業競爭力。
(三)支持能源管理企業做強做大
以服務為主業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為客戶提供節能融資、專業管理、節能方案、綜合審計和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方面全面的節能效果保障服務,是一種專業化程度很高的高端服務,具有高利潤回報的特點,是北京服務業的新增長點。
通過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把北京節能服務產業化、規模化。北京與外地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開展能效合作項目。正如前文所述,北京同青海、寧夏、山西、內蒙古、甘肅、新疆和他能耗水平較高的省區的合作具有良好的前景。但是,發揮北京的技術創新優勢、促進中國整體能耗水平的降低不能依靠個別專業人員和少數合同能源管理機構,必須發展數量相對較多的專業化能源合同管理的公司。北京市應該通過提供融資、維持政府間接洽及對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的政策優惠等措施促進北京能源合同管理業務的發展。
(四)對外投資新能源項目,優化北京能源結構
目前,我國大型對外投資項目過于單一,大多數投資集中于傳統能源和礦產資源項目,現在應該對此走出去戰略進行調整。北京企業可以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參與國內外新能源技術研發和新能源項目開發,提高能源供給的多樣性和來源地的多元化,保障能源供應安全和優化能源結構。例如,投資于美國的清潔煤炭項目、頁巖氣項目;投資歐洲風電、核電項目;投資非洲的太陽能項目等。從投資合作項目中,建立新能源的供應渠道,更為重要的是北京企業可以接觸和學習國際前沿的清潔能源技術、先進的能源管理經驗,這對于推動北京企業在國內開展合同能源管理高效地利用中西部風能和太陽能資源、清潔地利用中國豐富的煤炭資源的具有重要意義。
(五)鼓勵北京高科技企業投身合同能源管理
隨著人們逐漸開始意識到清潔能源、綠色能源對人類社會發展的重要性,許多跨國企業都開始承擔與其地位相當的社會責任,為共同應對氣候變化貢獻力量。以谷歌為列,據統計,到目前為止Google已經在能源行業(包括再生、清潔能源)投入了近10億美元。
在國內,人們往往忽視了大型信息技術企業實際上是用能大戶這一事實,其龐大的數據中心運行耗費巨大的電能。北京是中國信息技術企業高度匯集之地,中關村更被稱為“中國的硅谷”。這些高技術企業應該承當自己的社會責任,發揮其信息技術優勢和資金優勢投身合同能源管理,投資綠色能源。例如,可以將其高耗能的數據中心建在中國西部,利用當地風能,不僅自身應該在節能減排、綠色運行、能效提升和資源優化上身體力行,還應該盡力為政府、企業和家庭提供節能解決方案。此外,北京云集了中國眾多大型央企和國企,開展合同能源管理的條件得天獨厚,有技術能力和資金實力進行較大力度的綠色能源投資并增加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這對于北京優化能源結構、降低排放具有巨大的推動作用。
(六)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共同應對區域環境治理
合同能源管理在促進區域節能減排合作、推動區域環境治理方面有用武之地。《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2017年之前將大城市的PM2.5濃度降低15%以下。北京市的目標是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大氣環境治理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不是一個局部地區可以獨立完成的任務,必須從區域治理上想辦法。以霧霾高發的京津冀為例,北京的大氣污染不完全是本地燃煤、工業、機動車污染產生,區域污染物輸送也是重要影響因素。周邊的高能耗產業,尤其是鋼鐵、煤炭、電力、化工等領域的大規模發展,導致了空前嚴重的環境危機。以往,中國政府主要依靠行政力量推動區域環境合作往往面臨地方利益的巨大障礙,效果不佳或不可持續。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最大優勢在于各利益主體建立在自愿基礎上,通過簽訂合約的方式,擁有先進節能技術實力的企業和高耗能、高排放企業在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的同時,運用節能降耗技術,從源頭上降低能源需求、推動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實現企業、地方經濟和環境保護的多贏局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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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家統計局2013年的數據顯示,2009年至2011年我國能源消費總量從30.66億噸標煤增長到34.8億噸標煤,年均增長2.1億噸標準煤。我國2012年的全年能源消費總量為36.2億噸標準煤,比2011年增長了3.9%,這一增速很難完成我國“十二五”期間的控量目標。面對如此嚴峻的能源形勢,一種市場運作的新型節能機制――合同能源管理,因其獨特的特點和優勢,開始被越來越多的節能服務企業應用和推崇。
然而,據EMCA的一項調查顯示,由于我國的節能服務公司信譽低、融資困難,節能測算技術不發達以及缺乏政策支持等諸多原因,導致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并不順利。其中融資困難是阻礙其發展的第一障礙,許多具有良好節能前景的項目和節能技術產品都由于融資不到位而被迫擱淺。
二、我國EMC項目融資現狀
(一)融資現狀
目前我國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采用的融資方式主要有債務融資方式、股權融資方式、融資租賃和投融資交易平臺。
1.債務融資方式
債務融資是指企業以負債形式獲得資金,包括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兩種。直接融資是指企業通過在資本市場上發行債券進行融資,但這種融資方式對發行債券的企業本身要求較高,因此對我國大部分節能服務企業來說,這種融資方式在短期內較難實現。目前,節能服務企業使用較多的間接融資方式是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和銀行貸款。
國際金融機構貸款指的是,我國政府為促進節能產業發展,與一些國際金融機構合作,使我國的節能服務企業獲得贈款或貸款,參與國際合作項目。這種貸款可以提供比市場利率更加優惠的資金成本,貸款的門檻也不高,但對一個項目能夠提供的貸款總額度有限。而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資金回籠較慢,一旦貸款發放完畢,項目可能陷入困境。
銀行貸款包括抵押貸款、擔保貸款等,是我國合同能源管理使用較多的一種貸款方式。雖然銀行貸款具有資金成本低、貸款金額大等優點,但要獲得貸款需要有一定的抵押或擔保措施。我國節能服務公司多為發展歷史短的中小型民辦企業,有形資產較少,很難有足夠的抵押或擔保措施以獲得大額貸款。
2.股權融資方式
股權融資模式是指企業原所有者通過出讓部分股權給投資人一定的投資資金的一種融資方式。但由于《公司法》對發行股票有諸多限制,且這種融資模式會降低節能服務企業對企業和項目的控制權,因此,目前我國節能服務公司在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進行融資時,仍以自由資金、債權融資等其他融資方式為主。
3.投融資交易平臺
中國合同能源管理投融資交易平臺于2010年6月5日在地壇論壇上正式推出并上線運行,此平臺由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與北京環境交易所合作推行,是利用市場機制加快推進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舉措,也是節能服務產業一種新興的融資方式。
該平臺把眾多節能服務公司、投資機構、節能項目業主單位和第三方評估機構匯聚起來,形成具有一定規模和專業化的節能項目交易市場,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社會資金進入節能服務產業的障礙,緩解了節能服務產業的資金短缺,同時解決了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融資中常常出現的信息不對稱和操作不規范等問題。但該平臺形成時間尚短,發展還不成熟,擔保機制也不夠完善。
4.融資租賃模式
融資租賃因其門檻低、還款靈活、壓力小的優勢,近年來在合同能源管理中的應用越來越廣泛。其運作模式是,由融資租賃公司購買設備,交給節能服務公司使用,節能服務公司以分期付款的形式償還設備款。這種模式可以避免節能服務公司因一次性付款購買設備而給企業自身造成過大的資金壓力,同時可以降低節能服務公司的投資風險。但采用這種方式進行融資,涉及的參與方較多,而且融資租賃公司作為設備購買者,出資較多,承擔的風險也多,因此如何協調各方關系和風險分擔問題,是采用融資租賃模式進行融資的難點。
(二)主要融資障礙
1.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自身局限
在我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中,實施者節能服務公司多為中小型民營企業,成立時間短,管理不規范,具有缺乏信用記錄、融資能力不高等弱點。
一方面,在我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采用最多的融資方式就是銀行貸款。但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運行機制的特點,多數節能服務公司都是輕資產運營,缺乏貸款時需要用于抵押的資產,為貸款增加了很大難度。另一方面,我國很多節能服務企業成立時間尚短,還處于不太成熟的階段,缺乏有說服力的業績支撐和良好商業信譽,這也增加了其獲得資金支持的難度。
2.國家政策缺陷
近年來,國家為了鼓勵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相繼出臺了一些對合同能源管理企業給予補貼和財政獎勵的規定和辦法,然而這些規定和辦法的實施并沒有取得預期的效果。
調查表明,全國節能服務領域普遍存在政策落地難的問題,政府下發的補貼資金甚至出現花不出去的情況。究其原因,這與補貼政策門檻設立過高不無關系,大多數企業都因資質不夠而失去了獲得補貼的資格。而即使具備資格的企業,在申請獲取補貼的過程中,也會遇到各種政策執行不力的情況,這都為政策的落實增加了阻力。
另外,據建筑節能合同管理領域的專家反映,現行的關于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補貼辦法中存在不合理之處。辦法中規定,年節能量在不同量段的項目所能獲得的補貼力度不同,且差異較大。但這一規定主要是針對工業節能項目的特點制定的,對建筑節能項目并不是很適用。因為建筑節能項目普遍體量較小,按這一規定所能獲得的節能量獎勵額度普遍偏低,企業并不能真正從中獲益。
三、我國EMC項目融資模式創新
(一)結構化共享式租賃概念的引進
結構化共享式租賃最早是1998年由信德電信國際合作有限責任公司董事William Krueger在撰寫的文章中提出,后來租賃業委員會研究決定,將其譯為“結構化共享式租賃”,而不再使用原譯名“結構化參與租賃”。
結構化共享式租賃是指由出租人選擇符合要求的出賣人,向其購買租賃物,然后將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并按還款方式中所約定的比例從承租人處獲得收益分享,以此完成租金回收的租賃方式。其中,出租人在選擇出賣人和租賃物時,應充分考慮承租人的訴求。這種模式的特點是,支付租金的具體方案由雙方協議約定,通常出租人按項目收益的一定比例獲取資金回報,即以收益分享抵扣租金,雙方共享項目收益。
(二)設計思路
鑒于能源管理項目在我國發展所受的諸多限制以及此類項目的自身特點,本文試圖基于結構化共享式租賃的理念,以共同投資、收益共享為核心思路,從以下三個原則出發,設計出一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弱化融資過程中對于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融資能力的需求,并規避對國家補貼、輔助等政策依賴的融資模式。
原則一:以項目為依托
以往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融資,多由能源管理公司貸款完成。而由于缺乏可供抵押的固定資產,資金的籌集往往非常困難,而且即使融資成功,一旦項目失敗,能源管理公司將面臨巨大的資金償還問題。鑒于此,本文在進行融資模式構建時,充分將項目融資以項目為依托的特點作為設計原則,以項目收益作為項目投資回報,以此吸引各方資金。
原則二:風險合理分擔
采用傳統融資方式進行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融資時,出資人往往為參與者的其中一方,出資人在承擔項目大部分資金的同時,也承擔了項目大部分的風險。由于項目風險過于集中,導致很多出資人在出資時再三權衡,甚至放棄投資,項目融資成功率和實施效率大幅降低。因此,本文在構建融資模式時,試圖通過優化投資結構,使各個參與方以不同方式共同參與投資,合理分擔項目風險,以增加項目融資的成功率。
原則三:利益共享
利益分享是吸引投資的關鍵。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融資難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傳統融資模式風險集中,令投資者望而卻步。而想要改變這一局面,吸引更多的參與者參與投資,關鍵就是用利益吸引投資,將項目利益共享,吸引多方共同參與,擴大項目融資來源,提升融資成功率。
(三)EMC項目結構化共享式融資租賃模式構建
1.參與主體
(1)租賃公司。租賃公司是該融資模式的運作主體,擔任出租人的角色,主要負責從潛在投資人處獲得投資資金,向節能設備供應商購買設備并支付相關款項,與能源管理公司協調設備租用等事宜。租賃公司對協調和均衡各方參與者之間的利益和風險分擔關系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2)能源管理公司。能源管理公司即節能服務公司,在此融資模式中擔任承租人的角色。融資過程中,應協助租賃公司以未來節能收益為擔保獲得投資,如有必要,向出資方提供節能收益說明。
(3)潛在投資人。潛在投資人是該融資模式中的主要投資者。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潛在投資者主要包括銀行、投資公司、地方政府、有投資意向的大型企業等。
(4)設備供應商。與傳統融資租賃不同,在結構化共享式融資租賃模式中,設備供應商并不只是簡單地供應設備。它還以低于市場水平的價格供應設備,以及通過收益分紅回收租金的方式參與融資,與其他參與者共享收益。
(5)節能用戶。節能用戶往往不直接參與融資,而是通過合同將節能改造事宜委托給能源管理公司,并在項目的中后期直接從中受益。
2.模式設計(圖1)
3.操作流程
步驟一:能源管理公司協助租賃公司以未來節能收益作為擔保從潛在投資人處獲得投資資金,并約定在效益分享時,能源管理公司為潛在投資人提供節能收益說明書。
步驟二:潛在投資人與租賃公司簽訂委托租賃協議,協議中約定好潛在投資人投入資金額度和收益分成比例等相關事宜。潛在投資人在模式中擔任融資租賃委托人的身份,雙方簽訂的協議賦予了租賃公司對租賃資產的管理權。
步驟三:租賃公司與投資人簽訂委托協議后,在引入資金的基礎上加入其自有資金,與節能設備供應商簽訂購買協議,供貨商以實物(節能設備)融資租賃的方式投入該融資模式。而設備款項的支付,則由租賃公司先向供貨商支付一部分(一般不低于設備款總額的30%),剩余未付金額在項目投產后,以項目收益為基礎,采用收益分成的形式抵扣付清。
步驟四:租賃公司與負責合同能源管理的節能服務公司簽訂融資租賃協議,在協議中約定租賃公司出租設備和能源管理公司使用設備等相關事宜。在此模式中,租賃公司不僅擔當出租人的角色,同時負責整個模式的運作和管理,必要時也在各個環節和各方參與者之間發揮協調作用。
步驟五:租賃公司向能源管理公司確定項目收益,以收益分成方式收取租金,并依據之前簽訂的協議,協調與潛在投資人、設備供應商的利益分配。
結構化共享式租賃由上述環環相扣、相輔相成的五個步驟組成。其中:租賃公司是整個模式運作的核心和主體;潛在投資人起初始資金支持的作用;設備供應商在獲得一定比例的前期支付資金作為保證的情況下,以分成租賃形式加入該模式,參與投資。此模式能否成功應用,在很大程度上立足于各個參與方是否能夠守信履約。
四、結構化共享式融資租賃模式的優勢
(一)保證項目獨立實施
結構化共享式融資租賃是以項目的資產和未來可能帶來的收益作為融資的擔保,而不是以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節能用戶的資產和信譽作為融資的保障,即項目創造的價值才是項目還款的基礎。項目一旦失敗,只對項目具有追索權,而不對參與的公司具有追索權。因此,項目的失敗與否與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和節能用戶的其他項目沒有任何聯系。
(二)融資風險分散
不同于傳統融資模式由一個參與主體作為出資人的特點,結構化共享式融資租賃由多個參與主體以不同方式共同參與投資,改變了傳統融資模式中出資人獨立承擔融資風險的局面。這一特點使得一部分原本因為融資風險過大而放棄出資的投資人改變了想法,也增加了潛在投資人參與投資的可能性。
(三)以收益共享吸引投資
結構化共享式融資租賃以收益共享作為各方參與投資的回報。不同于傳統融資,這種模式的參與者想要獲得投資回報,主要寄希望于項目將來可能獲得的收益,風險相對來說較大。但伴隨著風險的是,可能獲得相較于以往更高的投資回報。因為在此種融資模式中,投資參與者是以百分比的形式從項目收益中分成,項目的收益越高,他們可獲得收益就越高。
(四)提升能源管理公司信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