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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盤退出了會計師的案桌,厚厚的檔案資料已經不復存在了,網絡取代了人們的四處奔波,許多過去會計師的工作,已經由更現代化的科學設備所取代。目前企業會計所做的工作是多種多樣的,正在逐步向單證員靠攏,網絡、辦公設備的更新換代等,使工作分工很難像過去那樣涇渭分明,界限不再像過往那樣清晰。因而,隨著時代的進步,會計師很有必要學習國際上通用的各種結算辦法。學會商務單證操作規程,已經成為對會計師的最起碼要求。
企業會計為什么一定要學習“商務單證”?
隨著我國經濟越來越多地融入世界經濟版圖,內地企業更多地參與到國際經貿活動中,可以說,商務單證知識已經成為企業會計工作的一部分,一張進入外向型企業的通行證,一門必不可少的功課。因為不論對外貿易采用哪一種支付方式,買賣雙方都要發生單據的交接。實務中,單據常常代表了貨物,誰掌握了單據,就等于掌握了貨物。人們通過單據的轉移,達到貨物轉移的目的,并實現貨物轉移的合法化。在國際貿易中,貨物的“單據化”大大便利了商品買賣時貨權的讓渡和轉移,這就是單據的作用。如果一個外向型企業的會計沒有學過商務單證課程,那是不可思議的,至少不能說是一個完全合格的會計師。
試想一下,作為一個外向型企業的會計,連什么是托收結算方式,什么是信用證結算方式,什么叫“前T/T”、“后T/T”,什么叫做“打包貸款”,或者什么叫“福菲廷”,這些外貿結算業務的最基本常識都不清楚,甚至至今仍不會制作商業發票,看不懂支付方式,如何能做稱職的現代企業會計呢?
外貿結算方式越來越被內貿看好
有人說,商務單證對于外向型企業的會計固然重要,但是,不少企業只從事國內貿易,商務單證的學習就沒有那么必要了吧?
回答是否定的。
因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發展迅速,在世界經濟舞臺上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特別是加入世貿組織后,我國經濟已經與全球經濟融為一體,越來越多的企業轉向國際化經營,積極參與到國際分工和國際競爭中去。以江浙一帶企業為例,多數規模生產企業已經很難依照過去的標準區分為外貿企業或內貿企業,因為它們生產的同一種商品,同時在國內市場和國際市場銷售。因而,采用的結算方式也是多種多樣的。
隨著各種國際上通行的貿易結算方式被眾多企業采用,人們逐漸發現,國際通行的貿易結算辦法,同樣也適用于國內貿易結算。比如,一個客戶在浙江紹興,另一個客戶在黑龍江齊齊哈爾,兩地相距遙遠,買賣雙方相互并不了解。在交易中,同樣存在著買方擔心付了貨款之后收不到合同所規定的合格商品;賣方擔心發了貨之后收不到貨款的擔擾。貿易雙方的這種擔憂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交易的達成。這時,我們就可以采用國際上通行的貿易結算方式,諸如信用證結算方式、托收結算方式、銀行保函等,來化解這些問題。
國內貿易信用證結算方式
近年來,一種簡單易行的國內信用證結算方式應運而生,并且正悄悄進入精明的企業家視線。在國內貿易中,同樣也可以采用國際貿易通常使用的以銀行信用取代商業信用的結算方式,即國內信用證結算辦法。
央行早在1997年8月1日就公布了《國內信用證結算辦法》,只是當時多數企業對信用證結算辦法不甚了解,人們已經習慣了“一手交錢,一手交貨”、“賒賬銷售”、“代銷、代售”等傳統結算方式。近年來,隨著進出口權的下放,更多的企業直接參與到國際競爭中去,人們更加熟悉了那些通常使用于國際貿易的結算方式,對信用證結算方式已經不那么陌生了,在內貿中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的呼聲日漸增高。
信用證結算的信用基礎是銀行信用,銀行取代進口方成為“第一性的付款人”。從理論上講,只要賣方履行了信用證規定的條款,銀行就一定要付款。也就是說,賣方通常能夠收回貨款。免除了商品出售后“收款”的后顧之憂。
正因為有了信用證開證銀行所作的“付款承諾”,買賣雙方在與他們相關的銀行打交道時,每一個環節都可以得到銀行的資金融通,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企業資金周轉的困難,促進了雙方貿易的拓展。
顯而易見,通行的國際貿易結算方式正在一步步地融入我們的日常工作,如果我們企業的會計師再不“加油”,就很難適應新時代的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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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貿結算方式越來越被內貿看好
有人說,商務單證對于外向型企業的會計固然重要,但是,不少企業只從事國內貿易,商務單證的學習就沒有那么必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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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發展迅速,在世界經濟舞臺上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特別是加入世貿組織后,我國經濟已經與全球經濟融為一體,越來越多的企業轉向國際化經營,積極參與到國際分工和國際競爭中去。以江浙一帶企業為例,多數規模生產企業已經很難依照過去的標準區分為外貿企業或內貿企業,因為它們生產的同一種商品,同時在國內市場和國際市場銷售。因而,采用的結算方式也是多種多樣的。
隨著各種國際上通行的貿易結算方式被眾多企業采用,人們逐漸發現,國際通行的貿易結算辦法,同樣也適用于國內貿易結算。比如,一個客戶在浙江紹興,另一個客戶在黑龍江齊齊哈爾,兩地相距遙遠,買賣雙方相互并不了解。在交易中,同樣存在著買方擔心付了貨款之后收不到合同所規定的合格商品;賣方擔心發了貨之后收不到貨款的擔擾。貿易雙方的這種擔憂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交易的達成。這時,我們就可以采用國際上通行的貿易結算方式,諸如信用證結算方式、托收結算方式、銀行保函等,來化解這些問題。
國內貿易信用證結算方式
近年來,一種簡單易行的國內信用證結算方式應運而生,并且正悄悄進入精明的企業家視線。在國內貿易中,同樣也可以采用國際貿易通常使用的以銀行信用取代商業信用的結算方式,即國內信用證結算辦法。
央行早在1997年8月1日就公布了《國內信用證結算辦法》,只是當時多數企業對信用證結算辦法不甚了解,人們已經習慣了“一手交錢,一手交貨”、“賒賬銷售”、“代銷、代售”等傳統結算方式。近年來,隨著進出口權的下放,更多的企業直接參與到國際競爭中去,人們更加熟悉了那些通常使用于國際貿易的結算方式,對信用證結算方式已經不那么陌生了,在內貿中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的呼聲日漸增高。
信用證結算的信用基礎是銀行信用,銀行取代進口方成為“第一性的付款人”。從理論上講,只要賣方履行了信用證規定的條款,銀行就一定要付款。也就是說,賣方通常能夠收回貨款。免除了商品出售后“收款”的后顧之憂。
正因為有了信用證開證銀行所作的“付款承諾”,買賣雙方在與他們相關的銀行打交道時,每一個環節都可以得到銀行的資金融通,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企業資金周轉的困難,促進了雙方貿易的拓展。
顯而易見,通行的國際貿易結算方式正在一步步地融入我們的日常工作,如果我們企業的會計師再不“加油”,就很難適應新時代的要求了。
2008年我國對外貿易進出口總額從1978年的206億美元上升到2.56萬億美元,我國在全球貿易中的排名連年上升,成為僅次于美國和德國的第三貿易大國。貿易量的快速增長,就使貿易結算能否安全收匯問題的重要性逐漸突出。目前中國對外貿易貨款結算及其出口收匯的實際情況已經表明,由于貨款結算方式的選擇不當,貨款結算安全的風險已經比過去明顯增加,并且迄今至少已有1000多億美元的海外應收賬款無法收回,有些地區對外貿易的逾期應收賬款高達18%~20%,嚴重影響了國民經濟的持續均衡發展。因此,選擇最好的國際貿易貨款結算方式,避免收匯風險已經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必須引起外貿企業的高度重視。
國際貿易貨款結算的基本方式包括匯款、托收、信用證。匯款結算方式屬于商業信用,多用于勞務和資本往來,但在貨物貿易中,由于賣方承擔的風險太大,很少被使用;托收結算方式雖也屬于商業信用,但托收方式中的跟單托收由于出口商承擔的風險相對較小,在國際結算中使用較多;目前,信用證結算方式在國際貿易貨款結算中最為普遍,它屬于銀行信用,對貿易雙方均有約束,雙方承擔對等風險。本文將著重分析信用證和托收這兩種國際貿易貨款結算方式的各自的特點,并提出相應的防范措施。
一、托收結算的特點與優劣
托收是指出口商為了收取貨款,出具以進口商為付款人的匯票,委托當地銀行通過它的國外分行或行向進口商收取貨款的方式。托收根據使用匯票的不同,可分為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以跟單托收使用較多,而跟單托收根據交單條件的不同,又分為付款交單(D\P)和承兌交單(D\A)。“D\P”是指出口商將匯票連同貨運單據交給銀行托收時,指示銀行只有在進口商付清全部貨款時才能交出貨運單據。“D\A”是指出口商的交單以進口商的承兌為條件,進口商承兌匯票后,即可向銀行取得貨運單據,待匯票到期日付款。由此可見,選擇“D\P”方式比選擇“D\A”方式較為安全。只要買方未付款,貨運單據仍在銀行,那么,貨權仍歸賣方,賣方仍可將貨物轉賣他人或運回。而“D\A”方式的風險就比較大,因為,買方可能簽署了承兌書,取走了單據、提走貨物之后,到期不來付款,賣方損失更大。
國際貿易貨款采用托收結算的方式,優點在于其費用低廉,手續簡單迅速,方式靈活。但托收方式是一種商業信用,銀行只提供服務,不提供信用,進口商是否付款贖單或承兌,或承兌后是否付款,出口商能否按時收回貨款,完全取決于進口商的信用。假如進口商因商情變化,到時拒不付款或者拒不承兌,出口商就有可能遲收或收不到貨款的危險。如果遇到這種情況,銀行對此并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此,托收對進口商有利,特別是“D\A”對進口商更為有利,而對出口商來說則存在較大的風險。比如,經常有進口商在出口貨物出港后提出降價,如果這時出口商不同意,那么出口商只好將貨物轉賣他人或者把貨物運回,有時貨物已經到達目的地,進口商就是不贖單,結果造成了滯港費、倉儲費等。出口商不但沒有收到貨款反而無辜受到損失。可見,出口商在托收業務中,不僅資金負擔重,而且收匯風險很大,因此在出口業務中一定要認真審查進口商的資信狀況。雖然托收從形式上來講,進口商的利益受到較大的保護,但其依然面臨著被欺詐的風險,要防范出口商以虛假單據或發運殘次貨物等形式騙取貨款。
此外,在國際貿易貨款結算中采用托收結算的方式時,其最基本的交易基礎是買賣雙方必須相互信任,在其他方面沒有明顯妨礙賣方收款的諸如國家風險、政治風險、外匯管制風險等不利因素,托收的貨物往往是跨國公司內部母子公司交易的、非熱銷的貨物,并且雙方都有著減少手續費用,縮短交易時間,節約成本的愿望。
二、信用證結算的特點與優劣
正因為托收結算方式存在上述弊端,為了解決買賣雙方的互不了解、互不信任問題,信用證結算方式應運而生。所謂信用證結算方式是指,銀行根據進口商的申請,向出口商開出的,保證在一定期限內憑符合規定的單據付款的書面文件。
信用證結算方式的特點主要在體現三個方面:一是開證行取代進口商承擔起向出口商付款的第一責任,這也是信用證結算中“銀行信用”的根本體現;二是信用證是純粹的單證交易,收益人只有按信用證的規定辦理和提交各項單據,才能保證其貨款得到及時的償付,這是信用證“紙面交易”特點的突出體現;三是信用證是獨立自足的文件,也就是說,盡管信用證是進口商依據合同約定向開證行申請開立的,但一經開出就構成了開證行和出口商之間的契約關系。由此可見,信用證是法律意義上的獨立合同,銀行僅憑單據是否與信用證要求相符來決定是否償付貨款,而與任何其他合同無關。
由于信用證結算具有上述三個特點,其優點也就十分顯然,能夠把原來由進口商履行的“憑單付款”責任,轉化為由銀行承擔,即通常所說的“以銀行信用取代商業信用”。由于銀行信用更加可靠、穩健,并且銀行的資金也更加雄厚,能夠為進出口雙方提供資金融通的便利,使得買賣雙方都增加了安全感,從而大大促進了國際貿易的發展。此外,采用信用證結算對銀行也不無裨益,銀行利用自身聲譽向外開出信用證而獲得一定的開證手續費收入,并且它所做出的付款承諾也是以賣方交來的代表貨物所有權的憑證以及買方的開證押金或保證金或質押為基礎的。因此,信用證結算方式上的述優點,使得它成為當前國際貿易貨款結算中使用得最為廣泛的一種結算方式。
但是,目前歐美市場上利用信用證進行國際貿易結算的比例不到20%,而其他商業信用方式則要占到80%以上。這是因為在國際貿易貨款結算中,采用信用證結算的方式雖然優點明顯,但其操作程序復雜,要求嚴謹,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貿易的結算成本,而且還有其本身體制的內在缺陷,稍有不慎則會增大貿易貨款結算的難度。例如,美國Beyene公司以信用證方式給阿拉伯共和國的Mohammed Sofan出口一批貨物,就因為在提單中將“Mohammed Sofan”打成“ Mohammed Soran”僅一字之差就遭到了銀行的拒付,而且法院最終判定銀行勝訴。
從這個案例不難看出,信用證方式結算也存在一定的風險。因為信用證是純粹的單證業務,銀行付款嚴格按照“單單相符、單證相符”而不管貨物,對于出口商而言,即使已經按合同和信用證要求履約,但如果在制單過程中出現失誤,則同樣可能面臨不能安全收匯的風險。此外,對于出口商而言,還可能因開證行資信不佳或收到虛假信用證、軟條款信用證而遭受風險和損失;對于進口商而言,即使在信用證中設置了約束對對方履約行為的要求,但如果對方提交假單據或單據與貨物不一致,同樣可能蒙受損失。
三、兩種國際貿易貨款結算方式的分析比較
通過以上的比較可以看出,托收和信用證作為兩種最常用的國際貿易貨款結算方式,各自都有不同的利弊優劣,托收結算收匯風險高于信用證結算,托收結算占用資金多于信用證結算;然而,信用證結算的手續卻比托收結算的手續繁瑣,且銀行費用也較高。因此,對于一筆具體的國際貿易業務來說,進出口雙方應從安全收匯、占用資金、手續繁簡和銀行費用等方面綜合分析,才能確定并選擇最為合適的貨款結算方式。
特別地,在一筆具體的國際貿易業務中究竟采用哪一種貨款結算方式,往往還要取決于買賣雙方在對自身收益與風險衡量基礎上的談判,以及與雙方所交易貨物的特點、交易習慣和相應法規密切相關。如果雙方違約的風險幾乎為零(如跨國公司位居兩個國家的分公司之間的交易)的時候,托收結算優于信用證結算;如果有一方存在違約的可能性時,從該筆貨款結算的安全角度考慮,則雙方首選的支付方式就應該是信用證。
我國對外開放時間不長,國內進出口商與國外進出口商之間還沒有建立起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彼此之間的了解和信任不足,因此在我國國際貿易貨款結算中首先需要考慮是貨款安全因素,因此,很多企業都較多地使用了信用證方式結算。使用信用證方式結算,雖然手續比較復雜,要求比較嚴謹,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結算成本,但卻能夠降低貨款結算安全的風險,確保安全收匯,從而提高雙方履約的積極性。畢竟,在規避風險和降低費用之間,前者更為重要,只有在履約得到保證的前提下,才能考慮降低成本的問題。因此,從我國的國情出發,外貿企業在參與國際經濟競爭,不斷開辟市場空間,擴大對外貿易的過程中,最好是選擇信用證結算的方式,以便有效地規避貿易風險,獲得最大的比較貿易利益。
參考文獻:
[1]蔡玉彬主編:《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7月
[2]平主編:《國際支付與結算》.清華大學出版社,2009年1月
所謂“前T/T”,即“預付貨款”,就是賣方在發貨前即已收到貨款,然后,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發給買方的一種結算方法。所謂“后T/T”,即“延遲付款”,是在簽署合同后,由賣方先發貨,買方在收到貨物后再付款的結算方式。
顯而易見,“前TIT”,是一種對于出口商較為有利的結算品種。因為,出口商在發貨前就已經收到了貨款,等于得到了進口方的信貸,其出口的風險程度得到了控制;而“后T/T”則相反,是一種比較有利進口商的結算方式,出口商貨款的收回,需要等到進口商收到貨物的一段時間之后,實際上等于出口方給予進口商信貸,出口商需要承擔較大的風險。國際結算方式的選擇從某種程度反映了企業乃至整個地區外貿進出口的特點以及風險偏好。
國際結算方式的變化已經有著幾十年的歷史。在20世紀60—70年代,世界貿易的85%以上采取信用證方式。進入90年代以后,信用證使用的比例迅速下降,以商業信用為基礎的電匯結算方式比例大幅度提高。根據表1的統計,21世紀初歐美等發達國家的企業使用信用證的比例已經下降到10%—20%,企業的出口結算方式主要采用商業手段,而發展中國家和地區信用證使用仍然保持較高的比例,但除中東地區以外,也已經下降到50%以下。
上海從2002-2007年期間,出口增長率多數年份均高于全國同期平均水平,表現出了良好的上升態勢。在上海外貿出口迅速增長的背景下,通過分析其結算方式的構成,可以反映出上海出口企業的結算特點和偏好。
表2反映了3種出口結算方式在E海外貿業務中所占比例:電匯占到了50%以上,托收的比例在5%以下,而信用證使用比例介于32%到37%之間,即約1/3。顯然,電匯方式已經成為上海出口結算的主流方式。必須指出的是,上海進出口企業采用電匯的實際比例應該比統計數據還要高出一些,因為根據了解,有部分屬于貿易結算的外匯,由于種種原因,在電匯方式下直接匯入了個人賬戶,而按照銀行統計的口徑,這部分金額無法統計在貿易結算項下。
上海是全國的窗口,上海外貿結算方式的現狀可以基本反映出我國,尤其是東部沿海地區外貿結算方式使用的基本情況。
二、電匯方式與信用證、托收方式相比較的優勢
電匯方式之成為對外貿易結算的主流方式是同其具有的優點分不開的。與信用證、托收方式相比,電匯方式具有其顯著的優點。
1、風險比較信用證方式雖然風險較小,但也并非是一種無風險的支付方式。進口商或開證行可以利用信用證的“軟條款”造成出口方難以履約或單證不符而無法收匯。當市場條件發生變化,市場風險出現時''''甚至可以利用單證、單單“嚴格相符”的原則,以一些非實質性不符點為借口,拒付貨款,逃避付款責任,而出口方還要承擔信用證的通知費、電報費等額外費用。
托收方式和T/T一樣,也是以商業信用為基礎的。在托收方式下的出口方與銀行屬于委托關系。所以,托收方式下出口方收匯客觀上存在較大風險,如進口方破產或喪失清償債務的能力,出口方則可能收不回貨款。在進口人拒不付款贖單后,除非事先約定,銀行沒有義務代為保管貨物,如貨物已到達,還要發生在進口地辦理提貨、交納關稅、存倉、保險、轉售以致被低價拍賣或被運回國內的損失。在D/A條件下,進口人只要在匯票上辦理承兌手續,即可取得貨運單據,憑以提取貨物,出口人收款的保障就是進口人的信用,一旦進口人到期不付款,出口人便會遭到貨款兩空的嚴重損失。同時托收方式也不利于出口方的資金周轉。在托收方式下,出口方的收匯時間晚于L/C(即期),尤其是D/P(遠期)和D/A方式,更不利于資金周轉。實質上等于出口方向進口方提供了無償的信貸。由于收匯的期限較長,在匯率波動的情況下,出口方還有可能因合同貨幣貶值而帶來損失。
電匯作為一種商業信用,對出口商雖然具有較大的收匯風險,但在我們出口實際中其風險仍然處于可控狀態。例如,在出口結算方式大多數以電匯方式的情況下,上海保持了較高的外貿出口結匯率,根據上海外匯管理局的數據,2004~2007年的出口結匯率分別為:98.93%,99.03%,100.12%,99.99%,上海出口收匯的壞賬比例最高年份的2004年也只占1.07%,而2007年僅有0.01%,總體上與發達國家差距不大。換言之,對于上海出口企業而言,選擇TFF并沒有增加收匯風險,實際上是增加了企業的貿易機會,從而提高了企業的競爭力。
2、費用比較信用證方式費用較高。信用證的相關費用不僅有顯性費用,而且還有隱性費用。顯性的費用是指與非證結算方式相比需要額外支付的銀行費用,包括開證費、通知費、議付費、電報費、保兌費等。在帶不符點出運情況下,需要支付開證行的不符點費、電報費和單據處理費,一般一個不符點需花費的整體費用在150—200美元之間。隱性的費用是指進口商借用銀行信用需要承擔的資金成本。隱性費用高也是進口商不愿采取信用證支付方式的主要原因。
在托收方式下,進出口雙方達成D/A方式付款的話,出口方還需要承擔貨幣貶值所帶來的隱性費用,增加機會成本。同時,在D/P條件下,進口人在未付清貨款前,不能取得貨運單據,無法提走貨物,貨物的所有權仍屬出口人,但如進口人到期拒不付款贖單,出口人雖然還可把貨物另行處理或運回來,但需要承擔一筆額外費用及降價處理等損失。電匯方式由于不經過銀行處理單據,其費用相對于信用證要低很多,與托收方式相比較在費用上也有較大優勢,這是人們愿意采用電匯方式的重要原因。
3、手續和時間的比較電匯方式最大的優點就是匯款手續簡便,速度快,一般3個工作日內可以到賬。而信用證支付方式下,開立信用證的手續繁瑣,銀行力、理程序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工作效率低,且只負責單據表面與信用證嚴格相符,不涉及貨物。而在托收方式下,出口方需要先將貨物和全套跟單匯票通過托收行和代收行交由進口人手中,如果在D/A或是D/P遠期的條件下。出口人還需等到匯票到期日才能拿到貨款,因此在時間上并不占優勢。同時在上述兩種條件下,進口人還要在匯票上承兌,力、理相應的手續,因此在手續上也比較繁瑣。筆者在對上海10多家進出口企業的調查中發現,選擇以T/T為主要結算方式的企業中,有約半數的企業結算期限在0-30天內,其余約半數的企業其結算期限則在90天之內。然而,以L/C為主要結算方式的企業其結算期限均超過90天,由此可見,使用T/T方式可以大大縮短結算期限,從而提高資金的周轉效率,順應了現代物流的要求。
從以上的比較分析中可以看到,不管是從費用方面還是手續方面,T/T是在這3種結算方式中手續最簡便,速度最快,費用最低,在實際業務執行中其風險也并不大。這無疑是進出口商比較愿意采用電匯結算方式的主要原因。
三、電匯方式的風險及規避方法
綜上所述,電匯方式具有匯款手續簡便,匯款速度快,匯款費用低,占用資金少,是國際貿易結算中最便捷的一種方式。然而由于它屬于商業信用,因而仍具有較大的風險。對于進口商而言,在“前T/T”方式下容易產生損失預付款的風險,而對于出口商而言,在“后T/T”方式下容易產生收匯風險。在我國進出口業務中,因采用電匯方式而遭受貨款損失的案例也時有發生。所以,在對外貿易結算中選擇電匯方式時必須注意風險的控制,采用有效手段來降低風險。一般來說,選擇這種支付方式的前提是買賣雙方都具有良好的信用,有良好的合作基礎和經歷。規避電匯方式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利用運輸單據規避收匯風險貨物在裝運港裝船后,出口方通常即可獲得提單等全套運輸單據。但是為了規避收匯風險,除非進口方有足夠的信用,出口方不應立即將正本提單交付給進口方,防止進口方在獲得物權象征的正本提單后,逃避付款責任。出口方的做法是:可以先將提單副本交至進口方,證明貨物已經按照合同規定裝運。在獲得銀行出具的進口方電匯貨款的收據以后,再將正本提單等全套運輸單據交付給進口方。出口方還應該注意的是:在獲得進口方傳真的電匯收據與交付正本提單或指示承運人放貨之間應有一定的時間差,以保證銀行將款項匯出,從而規避進口方在獲得正本提單后立即向銀行撤銷匯款的風險,因此,最穩妥的方法是匯款到賬后再提交提單正本。
2、通過投保出口信用保險控制收匯風險出口信用保險是在商品出口中發生的、保險人(經營出口信用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向國外買方提供信用的出口商或銀行)簽訂的一種保險合同。根據該保險合同,被保險人向保險人交納保險費,保險人賠償保險合同項下買方信用及相關因素引起的經濟損失。出口信用保險有兩種:一種是承保出口商的國外風險和對出口信貸的保險;另一種是賣方信用保險。
出口信用保險可以免除買方不付款等所帶來的經濟風險,使出口人的產品進入國際市場時不必承擔這些風險帶來的損失,達到推動外貿出口、減少出口企業收匯風險的目的,同時,投保后可提高出口企業信用等級,有利于獲得銀行打包貸款、托收押匯、保理等金融支持,加快資金周轉。出口信用保險公司還可為企業提供客戶信用調查、賬款追討等其他業務。但是,由于出口信用保險的責任范圍是因買方破產、拖欠貨款、拒收貨物等的商業風險和因買方所在國家動亂、或政府法規變動等的政治風險而導致賣方無法收匯的情形。只有當出口業務因這兩個風險導致損失,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才給予賠償,任何因第三方責任而引起的損失均在其免責之列。所以,并非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險即可萬事大吉。
我們在合理利用非信用證支付方式,投保出口信用保險時還應注意:(1)應充分了解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內部規定的年度保底保額,投保人只要年度投保金額能達到雙方協議規定的要求,對出口收匯有保障的定單(如T/T結算,并已收取定金,且進口國政治穩定)就可以不必投保,以減少保費支出。(2)投保人在投保時應按“保險單明細”如實申報,如有遺漏,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及時補報;貨物出口后,若要更改收匯方式,應事先征得保險人的同意。否則,一旦出險,相關的損失只能由投保人自己承擔。尤其不能為吸引客戶,而聽信客戶的口頭承諾,擅自改變收匯方式,從而引發收匯風險而得不到保險公司賠償的嚴重后果。(3)合理利用信用保險進行融資業務,即可通過投保出口信用保險而及時得到銀行的融資,從而促進貿易的順利進行。(4)可以利用信保公司發達的業務網絡較全面地調查客戶資信情況,從而避免出現欺詐等難以預料的嚴重后果或不必要的貿易糾紛。
3、通過選用適當的電匯方式控制風險國際貿易的每一種貨款結算方式都有其利弊,進出口雙方必須權衡利弊,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同時進出口各方也需要做出適度的讓步,以實現利益的平衡。由于電匯結算方式為一般商業信用,企業在使用這種支付方式時,應選擇適當的結算方式,以控制風險。電匯方式按匯款時間分為“前T/T”方式與“后TT/T”方式兩種。在基于商業信用基礎上的T/T方式下,不同的電匯方式下進出口雙方需要承擔的資金和風險是不平衡的。所以,如果在進出口貿易中單純使用“前T/T”方式或者“后T/T”方式對于交易雙方都是不公平的。但是如果在買賣合同下的貸款,50%采用“前T/T”方式,50%采用“后T/T”方式,那么,買賣雙方在資金占用上就處于公平的狀態。從承擔風險的角度分析,由于進口方付款在先,風險略大于出口方。所以,在貿易實踐中,進口方通常以降低預付貨款的比例來減少風險。電匯方式下預付貨款與延遲付款的比例由買賣雙方磋商決定,主要依據雙方的信用度、信任度及資金狀況和談判桌上的實力對比。但是,如果進口方為新客戶且資信度一般的情況下,采用完全“前T/T”方式比較妥帖,這樣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收匯風險。而對于比較熟悉且資信比較好的老客戶,采用“后T/T”方式(如T/T30天或T/T60天)可能更容易被客戶接受。
安全第一
近年來,外貿企業“信用證結算方式”數量遞減,取而代之的是“匯付結算方式”的上升。應該說,這并不是一個令人鼓舞的信息。
某些金融機構在調查中發現,目前信用證結匯方式由過去(2003年以前)占總額的70%左右,現在已下降至30%以下,個別地區僅占20%左右,這種趨勢在一些地區還有可能進一步延伸。
不少企業認為,采用“信用證交易”和“信用保險”都需要一筆費用,故而存在僥幸心理,不愿承擔這樣的成本,仍然選擇傳統的“內貿”交易方式,無形中風險就更大了。
誠然,信用證結算方式程序較為復雜,有一定的技術難度,特別是某些發展中國家開來的信用證,須輾轉多家銀行才能到達賣方手中,費時費錢;而且,銀行“信用證結匯費用”確要比其他結匯方式高,使得不少商客“知難而退”。總體上來說,信用證項下的“銀行費用”大約占外貿結匯總額的1%~2%,最高一般不超過3%。此數字如果與某些企業存在的“滯收貨款”數額相比,顯然是微不足道的。
從信用證結算方式及功能來看,它能使外貿結匯的安全系數增高,并且收匯速度大大加快,那么,這點銀行費用又算得了什么呢?
有章可循
盡管現實中的買賣交易不能用一些簡單的“公式”或者“理論”來套用,但是在結算品種的取舍上,對于出口商來說,也有一些規律可循。以下實例或許能說明一些問題。
假設這樣一種情況,我方出口產品是一般農副產品,長期出口某國,此商品在當地已經有了一定的市場占有率。但是,近來進口國政經時有動蕩,受國際經濟大環境的負面影響較多,可能實行外匯限制。如果該進口商為我方長期客戶,已經有了一定的信譽,那么,在交易時,我方為保證收匯安全,可考慮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
另一種情況是,我方的出口商品為一般家用電器,并且該產品已經在進口國有了一定的市場占有率。可是,進口商卻是我方的新客戶,商業信譽不詳。在遇到這種交易情況時,我方也可以采取信用證結算方式。要強調的是,類似情況之下,切不可貿然“憑交情”,或認為中間人“可靠”,就采用信用證以外的結算方式。當然,匯付方式的“前T/T”例外。
還有,假如我方出口貨物是“庫存積壓物資”,國內市場不大,但是,進口商作為我方長期合作客戶,已經建立了良好的商業信譽,那么,這筆交易可考慮采用“托收結算方式”。當然,江浙一帶的商人,多數會要求對方先付一定數額的“定金”。至于數額的大小,由雙方的信任程度決定,一般不少于這批貨來回運費的總和。因為托收結算的“即期見票付款”(D/P AT SIGHT)方式,按照國際慣例,對方銀行在未收到貨款前是不會輕易放單給進口商的,也就是說,“貨權”仍屬于賣方。萬一發生意外,出口商仍可以將貨物轉售他人或者運回。賣方已有不少于來回運費的定金在手,風險程度相對已經得到控制。
還有一種情況是,如果本企業的貨物是原材料產品,市場銷路很好,而且該產品在國外已經有了一定的市場占有率,對方進口商為我方的長期客戶,信譽良好,那么,此筆交易可考慮采取“匯付結算方式”,即對方先付一部分訂金,再以交付提單為界限,支付余款。這是一種介于“前T/T”與“后T/T”之間的變通方式,對降低出口商的風險程度有一定成效,江浙一帶中小外貿企業使用得較為普遍。
趁早結匯
面對人民幣升值趨勢,外貿企業出口后,利用結匯銀行各項貿易融資產品盡早結匯,也是把控風險的重要手段。
對于T/T項下的出口單子,可向銀行申請出口商票貼現業務。貨物出口報關后,憑海關出具的出口報關單、發票、提單及合同復印件向銀行提出貼現申請,一般可以取得發票金額的90%;貼現之后,馬上結匯成人民幣,將未來T/T收到的貨款用于歸還銀行的貼現本息。銀行一般最長可做90天以內的商業發票貼現。當然,銀行會要求出口企業提供相應的抵押品,取得一定的銀行授信。
對于信用證項下的出口業務,如果是即期信用證,可向交單銀行提出做押匯,提前結匯,不可再等7天到半個月收妥后結匯;否則,時間一過,人民幣可能升值,到時就有可能拿不到押匯時的結算價。對于遠期承兌信用證項下的業務,可以續做福費廷,將開證行承兌后的匯票無追索地轉賣給世界各大銀行,提前收匯,提前結匯。
為滿足出口企業盡早結匯的需求,各大國際貿易結算銀行也都推出了許多針對不同結算方式的結算融資產品。
同時,須善用我國產業調整及外匯儲備中結構調整的契機。諸如,前兩年我國提高歐元在外匯儲備中的比例,人民幣相對于歐元沒有升值,而是貶值;如果在出口結算中采取歐元計價,不但沒有虧損疑慮,甚至還有坐享紅利的機會。
再如,澳元作為鐵礦砂、天然氣等資源型國家的貨幣,正是我國產業中所必需的,相對于人民幣一直很堅挺。如一家有澳大利亞客戶的出口型企業,近一年來都采用澳元結算;隨著澳元不斷升值,該企業找準時點進行結匯,從而掙得20萬人民幣的額外收益。
1 國際貿易結算方式的發展趨勢
一是信用證結算方式所占地位逐漸下降。在傳統的國際交易結算方式中信用證階段方式因為有銀行給予保證,一直處于主導地位。但隨著國際貿易競爭的日益激烈,市場出現了買賣雙方地位的變化,尤其是國家交易的快速發展,帶動國家交易競爭的激烈程度越來越大,商品之間的差距已經不明顯,為了獲得更高的出口額,占領國外市場,需要改變國際貿易結算方式,商業信用作為一種新式的國際貿易交易結算形式,有利于提高出口商的競爭力。根據國際貿易的變化可以看出商業信用已經逐漸成為當前國家貿易結算的主要方向,而傳統的結算方式已經逐漸的在國際貿易結算中失去競爭力,國際貿易結算已經實現了由“傳統代付型”向“貿易融資型”轉換。二是新的國際貿易結算方式得到發展。世界經濟的一體化、科學技術的進步帶動新的國際貿易結算方式的出現,國際保理、包買票據等新型的結算方式越來越被廣泛地應用。而且各國對于國際保理的法律規定越來越重視,國際保理的業務也越來越規范。
2 主要國際結算方式的比較分析
2.1 傳統國際結算方式的比較
在同等條件下,匯款、托收、信用證這三種傳統的國際結算方式對進、出口方風險系數的大小是不同的,可以通過下圖表進行簡單的描述:
從圖中可以看出,信用證風險具有中性的特點,而匯款和托收風險承擔具有一定的不對稱性。國際結算的方式不同勢必造成結算方式所需要的各種手續的不同、發生費用的不同等。
由表2分析可知,匯款和托收結算方式較為簡單,結算手續較少,銀行不承擔收款風險和責任,因此,結算費用低。信用證是結算手續最復雜、結算費用最高的方式。銀行承擔開證、驗證、通知、修改、議付、審單、償付等大量工作,并且開證行承擔了第一性付款責任,因此結算費用最高。
2.2 國際保理與包買票據的比較
國際保理與包買票據在融資擔保和支付條件融為一體的今天,這兩種新型的結算方式越來越被廣泛應用。由于它們各自的特點不同,這兩種融資方式有著貿易領域和融資期限的互補性,風險承擔方式也各不一樣。
3 國際結算方式的應用
在國際貿易中,必須選擇合適的國際結算方式,選擇支付方式的最終目的是盡量降低結算的成本,分散結算的風險,從而促使國際貨物買賣的順利進行。通過以上分析研究,沒有任何一種結算方式是完美的,都存在利弊,因此,單純采用某一種結算方式已經不能滿易各方的要求。面對不斷發展變化的國際市場,出口商在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后,必須合理運用不同的結算方式組合,確保安全收匯,加速資金周轉和達成交易。
3.1 信用證與匯款相結合
信用證與匯款相結合是指部分貨款采取信用證,余款采用匯款結算方式。這種結算組合方式,主要適用于允許交貨數量有一定幅度的某些初級產品的交易。在具體操作中又可以有三種形式:①信用證與裝船前匯款相結合;②信用證與預付款結合;③信用證與裝船后匯款相結合。
3.2 信用證與跟單托收相結合
這樣的結算模式就是在國際貿易結算時可以采取二者結合的形式進行結算,在綜合各種因素之后可以靈活使用其中的一種或者二種同時使用。此種結算形式的具體操作流程是:商品發貨方在發貨以后要開2張匯票,根據匯票的屬性確定不同的操作流程,屬于信用證的貨款要以光票為付款依據,而托收的則以全套單據,結算時要將全部貨款交付完之后才能交單。這樣的組合形式對于商品出口企業來說具有較強的安全性,能夠保證貨款的及時到付,降低匯付交易風險。
3.3 跟單托收與匯款相結合
跟單托收與匯款相結合是指在跟單托收方式下,商品出口企業讓進口企業先給予一定的保證金,作為全部貨款的保證,出口企業一般要求進口企業支付20-30%的貨款保證金。具體的操作流程是:在貨物發貨之前要求進口方先給予出口企業全部貨款20-30%的保證金,然后進行發貨,再發貨之后,出口企業將進口企業交付的保證金以貨款的一部分給予扣除,而剩余的貨款,則交付給銀行進行收取。此種交易組合形式具有很大的安全性,因為在發貨之前進口企業已經交付了一定比例的保證金,為出口企業的貨款提供了基礎保證,一般情況下進口企業在交付了一定的保證金之后,他們不會出現拒收貨物的行為,因為拒付就會造成已經交付的保證金損失。
4 結束語
總之,在國際貿易中,對于國際結算方式的選擇和組合是非常重要的,它不僅關系到交易各方的利益,也關系到交易的成功與否。不同的結算方式涉及不同的信用,對于當事人的風險有明顯的區別。出口商在選用結算方式時,應充分了解和掌握不同的結算方式的主要特點,在必要時,也可以采用綜合支付方式進行結算貨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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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國際結算是指國家之間由于政治,經濟,文化,外交,軍事等密切交往發生的以貨幣表示債權債券的清償行為,其中國際結算中分為有形貿易和無形貿易。其中有形貿易中引起的國際計算稱之為國際貿易結算。無形貿易引起的國際結算為非貿易結算。國際結算的出現可以促進國際將經濟的交往,促進國際金融一體化的實現。國際結算可以為本國創造巨大的外匯收入,引進外資繁榮本國經濟的發展。因此加強對結算風險的防范,對我國對外貿易的發展是十分必要的。
二、國際結算的方式
(一)國際匯兌結算
國際匯兌結算方式時一種比較普遍的結算方式。國際匯兌結算的完成需要匯款人,接收人,匯出銀行和匯入銀行的共同參與方可完成,匯款過程是付款方由銀行轉匯給收款方。國際匯總結算之前付款人需要填寫境外匯款的申請書,同時還要加蓋銀行的印章,同時要向匯出銀行提供相應的發票,匯出銀行將這些文件通過加壓的形式發送到匯入銀行,匯入銀行在將加壓文件解付給收款人。
(二)托收結算
托收結算方式是由出口方向進口方收取各種款項的一項結算方式。托收結算包括跟單托收和光票托收。跟單托收是將進口產品運到進口方,把相關的手續交給銀行處理,托收銀行在將進口商付款以后把貨運等相關單據交給進口方。光票托收結算是指委托人交給托收銀行匯票,這些匯票實現向國外債務人的支付。
(三)信用證結算
信用證結算是銀行根據客戶的要求并且在符合信用證條款的基礎之上,憑借有關的單據向指定的收款人匯款的方式。
三、國際結算中的風險分析
(一)匯兌結算
1、匯兌結算就是出口商經貨物發給進口商,但是貨款是在貨物到了進口商手里才能進行支付,這樣就相當于將所有的出口貨物的憑證交到了進口商手里,是一種先進貨后付賬的形式,這種情況存在著一定的風險,匯款什么時候能到位這個完全由進口商決定,這就要看進口商的信譽,如果進口商的信譽地下就會容易造成貨物的丟失,這樣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出口商的經濟利益。
2、貨到付款的形式有寄售和售定之分,這兩種形式的差異點表現在付款時間上的不同,一般出口企業愿意選擇售定方式進行交易,當出口商和進口商達成一致時簽訂有效的合同在進行付貨的教育。
3、預付匯款的方式是指進口商井貨款先輸給出口商,出口商在接收到進口商的有效單據在進行發貨。由于預付匯款設計到數量較大的金錢交往,往往采用定金預付的方式。
(二)托收結算
1、進口商和代收銀行的風險:如果出現了市場經濟條件不好的情況,進口商在交易過程中尋找各種理由拒收貨物,這樣會對進口商的信譽造成一定的傷害。同時代收銀行與進口商關系進行經濟利益的協商,串通起來容易發生騙取貨物的行為。
2、進口國家的風險:進口國家可能會因為戰爭等各種事故導致得不到正規的進口許可證,這樣就會出現進口國家不能按時付款,在進行進口時,這些意外情況不得不提高警惕,尤其會對國際經濟貿易產生影響的問題。
3、財務風險:如果當出口商按照進口商的要求將貨物發出去之后,進口商在這個過程中尋找各種理由拒絕付款,這樣就會導致出口商匯款收回失效,如果出口商尋找各種理由付款,其中的所有費用損失均為財務風險。
(三)信用證方式風險
信用證的結算方式近年來發展速度很快,信用證結算方式為買賣雙方提供了一定的金融便利,解決了買賣雙方及其不信任的矛盾,但是在國際結算中依舊存在著很多風險。
四、防范結算風險的措施
(一)風險回避
對風險進行有效的回避是從根本上對付風險的措施,對風險進行回避完全可以降低甚至避免風險發生的機率。真正做到了“防患于未然”。出口商準備與一家外國公司發生貿易往來,首先要對外國公司的資金運作以及信譽進行充分的調查,確定其資源運作正常并且信譽良好在于其開展貿易交往。只有對那些資信條件比較好的公司才可以選用匯付的結算方式。進口商和出口商都要意識到結算風險的出現會使雙方受到一定的損失,因此進口商和出口商要簽訂有關條約,選擇好結算貨幣,本幣作為結算貨幣產生外匯風險的可能性比較小,但是在交易過程中需要用外匯結算,要爭取實現在出口用硬幣,在進口用軟幣的要求,這樣可以有效降低結算風險發生的可能性。
(二)交易前與貿易目標國政府簽訂相關合作協議
出口商與貿易目標政府簽訂相關的合作協議是一種尋求政府保護的有效方法,出口企業要盡可能與目標國政府簽訂官方協議,保證貿易過程中風險降至最低,同時也有利于貿易過程中的行為受到法律的保護,成為解決矛盾糾紛的有效依據。
(三)對雙方的合作進行風險評估
出口國要對進口國的政策以及經濟環境進行有效的評估,如果政策和經濟環境都很好,那么將會大大降低貿易過程結算風險的出現,同時在對風險進行評估的過程中可以通過市場調查的形式,調查政府對對外貿易的支持率以及各比對外貿易風險和利益的對比率進行調查,準確的估算出風險情況。
(四)簽訂官方承認的信用保險
隨著國際間經濟聯系的加強,很多國家的企業為了鼓勵本國開展進出口貿易,往往會在對外買一企業中提供出口貿易保險,這些保險當對外企業在進出口風險過程中遭受到損失會給予一部分賠償。因此為了有效避免結算風險,我國外貿企業可以選擇簽訂官方承認的信用保險,這樣當風險發生時候可以得到一部分補償,有利于減輕企業的經濟損失。
(五)建立有關的信用管理部門
我國外貿企業中往往缺乏相應的管理體制,這樣就會導致外貿過程中出現問題,各部門之間互相推諉,很多外貿企業內部并沒有專業的信用風險管理部門,這樣就會導致風險預見性低,專門從事風險管理的人員少,這無形之中就會加大企業的風險。因此外貿企業要建立信用管理部門,信用管理部門是一個專業性很強,同時綜合性很強的工,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勝任的,要選擇專業人士進行信用管理的工作。
五、結束語
隨著近年來世界各國的經濟不斷發展,世界經濟聯系日益加強,國際之間的貿易日益緊密,國際貿易與其他行業的風險相比較大,并且風險存在于每一個環節,風險的出現會對外貿企業造成巨大的損失,結算在貿易過程中處于重要的環節,因此在進行對外貿易過程中要樹立結算風險的防范意識,隨著世界經濟聯系的不斷加強如何避免國際貿易中結算風險,實現資金的正確周轉是一個值得談論的問題。本文從風險回避,交易前與貿易目標國政府簽訂相關合作協議,對雙方的合作進行風險評估,簽訂官方承認的信用保險,以及建立有關的信用管理部門五個辦法對結算風險的防范進行了有效的講解,希望能夠為國際貿易過程中結算風險的防范有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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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2-00-01
國際結算是指國際間由于政治、經濟、文化、外交、軍事等方面的交往或聯系而發生地以貨幣表示債權債務的清償行為或資金轉移行為,分為有形貿易和無形貿易類。有形貿易引起的國際結算為國際貿易結算。無形貿易引起的國際結算為非貿易結算。國際結算可以促進國際貿易交易,服務國際經濟文化交流,促進國際金融一體化,進而繁榮整個世界經濟;同時還可為本國創收和積累外匯,引進外資,合理使用外匯,輸出資金向外投資,起到鞏固本國貨幣匯率,提供本國對外支付能力的作用。因此,有必要研究一下國際結算風險的防范,以促進我國對外貿易的發展。
一、國際結算中的風險分析
1.匯付方式風險
匯付,又稱匯款,是指進口商主動通過銀行將貨款匯交給出口商的方式。在國際貿易中,匯付方式可以分為預付貨款和貨到付款兩種。預付貨款,又稱為“先結后出”,是進口商先將部分或全部貨款匯交出口商,出口商收到貨款后發運貨物的結算方式。這種方式顯然對出口商非常有利,因為進口商要單獨負責融資,并且負擔出口商不按合同規定貨運貨物的風險。貨到付款,又稱為“先出后結”,即出口商先發貨,進口商收到貨物后付款的結算方式。具體地講,貨到付款有兩種實現方式:一是售定,即買賣雙方事先簽訂合同,待進口商收到貨物后,用匯款方式將貨款匯交出口商;二是寄售,即出口商先將貨物運至國外,委托國外商人在當地市場上代售,待貨物售出后,被委托人將扣除傭金后的貨款匯交出口商。無論哪一種形式,貨到付款方式對出口商不利,因為出口商既要單方面融資,又要承擔進口商不付款的風險。
2.托收方式風險
托收是建立在商業信用基礎之上的。對出口商而言,由于托收方式是先發貨后收款,如果是遠期托收,出口商往往要貨到才能收款,所以實際上是向進口商提供信用,而進口商只是在貨款到期日才付款,因此出口方不可避免地要承擔相當大的風險,這些風險表現在:進口商的資信較差造成的拒付。托收方式下的進口商一旦發生資金周轉不靈,或進口地市場行情發生變化,商品價格下跌等情況,就會長時間拖欠出口商的貨款,甚至拒付貨款,即出現了進口商的“道德風險”。因進口國原因造成的拒付。因政治或經濟原因,進口國改變進口政策,進口商沒有領到進口許可證,或是申請不到進口所需的外匯,以致貨物到達進口地而無法進口,或不能進口。貿易術語選用不當的風險。如果選用由進口方負責訂船的貿易術語如FOB條件,進口商有可能與其指定的承運人或貨運聯合,利用與貨運之間的密切關系來取得貨物的實際控制權,出口商會有喪失物權的風險。
3.信用證方式風險
信用證的結算方式是當前國際結算的主要方式,它為買賣雙方提供了資金融通的便利,也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買賣雙方之間互不信任的矛盾。但是信用證的國際結算方式也存在很多風險。
二、國際結算風險防范策略分析
1.交易前與貿易目標國政府簽署合作協議
與目標國政府簽署合作協議是一種尋求官方保護的方法。外貿企業應盡可能與目標國政府簽訂官方合作協議,以使今后的國家風險最小化。這樣可以為進出口貿易提供法律保護和支持,可作為解決糾紛的依據。
2.對貿易的合作國進行風險評估
了解所在國的政策及經濟環境并做出評估,可以大大減少國家風險的發生概率。也可以通過市場調研的方式進行分析,其中包括貿易國政府的支持力度及態度、各筆交易風險與收益的對比、當地消費者偏好和當地同行業市場規模等。
3.簽訂由官方承保的信用保險
使用進出口貿易的各種保險是一種有效的規避風險的方法。很多國家為了鼓勵本國進出口業務的開展,對外貿企業提供進出口貿易保險,這些保險對外貿企業在進出口貿易中因風險遭受的損失都給予一定補償。對于我國外貿企業來說,在從事進出口貿易前,可以選擇簽訂出口信用保險,在一定程度上規避風險,把風險轉嫁給保險機構,使企業本身能更好的進行國際貿易,而減少商業風險帶來的潛在損失。
4.設立信用管理部門
目前,外貿企業內部管理中出口部門和財務部門往往在收賬問題和風險控制上職責不清,出現問題互相推諉。究其根源在于企業內部缺少信用風險管理職能部門,沒有專業人員從事風險管理工作。國際經驗表明信用管理部門是現代出口企業中一個舉足輕重的職能部門,信用風險管理工作是一項專業性、技術性和綜合性較強的工作,必須由特定的部門才能完成。信用風險是國際結算核心風險,風險管理職能部門工作的重點是對客戶信用的管理。
小結
在對外貿易發展中,必須要面對國際結算存在的風險,只要熟悉國際貿易規則,培養樹立良好的風險意識,勤于研究各種結算方式下出現的各種可能風險,在工作中細心研究付款過程中的每一個可疑之處,就可以有效防范各種風險,也只有這樣才能做到未雨綢繆,安全穩妥地與外商進行交易,促進我國外貿業務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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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對外貿易交往過程中,結算是至關重要的一步,直接關系到能否順利收到貨款。常用的國際結算業務的種類有匯款、托收、信用證、保函、保理等。進入20世紀六七十年代,全球進出口貿易額的85%以上都是采用信用證方式來結算的。這與信用證結算是銀行信用的特點分不開。隨著出口競爭方式日益多元化,出口商只憑商品本身的優勢已不能滿足競爭的需要,而使用商業信用交易方式使交易過程簡化,無疑是進一步增強競爭力的良好手段。由于金融危機使得國際市場的經濟大環境惡化,從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這些外貿企業對自己的市場拓展力度減小,對一些有著良好回報項目的投資也非常謹慎。因此要全面提升外貿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出口貿易的風險防范以及增加融資能力,就必須加強對我國外貿企業國際結算業務風險管理。同時,運用有效的手段來防范風險,已成為國際貿易發展的趨勢。所以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后,國際貿易結算中出現了非信用證化趨勢,信用證支付方式的使用率迅速下降。在非信用證方式下,除了傳統的匯付、托收外,近年來國際保理、福費廷等新興的國際結算方式在國際結算中所占的比重也越來越大。保理既以債權轉讓的方式降低了出口商的收匯風險,又兼具融資、信用保險、賬款管理及追收等多種職能,因而深受歐美貿易商的青睞,近年來在我國的業務開展也很迅猛。
1、國際結算最新發展趨勢
1.1 信用證結算方式出現邊緣化
長期以來,在匯款、托收和信用證三大基本結算方式中,信用證(L/c)這種以銀行信用作為付款保證的支付方式,一直處于主導地位。但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的不斷加深,買方市場在全球貿易中逐步形成。與此同時,出口競爭的方式日益多元化,競爭的層次也愈來愈深,出口商單憑商品本身的優勢(品質、包裝、價格)占有市場已不能完全滿足競爭的需求,而是使用商業信用交易方式來進一步增強競爭力,同時,運用有效的手段來防范風險,已成為許多國家出口商的一種常規做法。由此,商業信用重新成為國際貿易發展的重心所在,整個貿易國際結算市場則出現了信用證結算方式被邊緣化的傾向。
1.2 附屬結算方式的開始廣泛的應用
國際結算中的附屬結算方式日益廣泛應用國際結算中的附屬結算方式,如保理、保函和包買票據等,越來越被廣泛地應用,它們作為新的結算方式,也可能會取代信用證結算方式的主導地位。國際保理業務在世界各地發展迅速,在我國的發展方興未艾。原因在于,發展國際保理業務對出口商、進口商和銀行都有獨特的優勢。對進口商而言,運用國際保理業務最大的優勢在于能獲得無追索權的、手續簡便的貿易融資,出口商出口貨物后,就可以獲得80%的預付款融資和100%的貼現融資;借助保理業務可以向客戶提供賒銷、付款交單、承兌交單等商業結算方式,因而,大大增強了產品出口的競爭力;特別是那些出口業務增長性極好的急需資金的中小企業,運用保理業務,不僅可以增強產品出口的競爭力,而且可以得到融資。
1.3 國際結算的電子化程度越來越高
在全球,國際交易中的電子化支付越來越普遍。當前,我國國際結算方式主要還是以傳統方式為主,電子化程度在不斷增強之中,目前我國開展國際結算業務的商業銀行都已經加入SWIFT網,每天不停運轉的電腦系統具有自動加押、核押等安全功能,因此,國際結算的安全性和效率已經逐步提高。
1.4 國際結算的匯率風險不斷增大
在我國,一方面,人民幣尚未實現完全可自由兌換,匯率形成機制不健全,在政府有管制的浮動匯率機制下,國際結算所使用的貨幣兌換成本和風險較大;另一方面,外匯匯率的市場化機制在逐步完善之中,匯率的浮動幅度在逐步增大,伴隨著貨幣增值或貶值的不確定性增強,同時不斷蔓延的全球金融危機還在沖擊各國的經濟穩定和金融安全環境,國際結算貨幣的匯率風險必然隨之增大。
2、國際結算發展趨勢的潛在風險與防范對策
在當達的交換中,沒有“信用”為基礎,就不可能有貿易的產生和雙向流動。但另一方面,信用活動總是伴隨著信用風險。信用風險是指在以信用關系規定的交易過程中,交易的一方不能履行給付承諾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可能性。由于國際貿易是跨國家的商人間的交易,又由于各個國家間的商業習慣及法律差別很大,國際間商業交易的正常運行勢必受各國法律環境差異的影響。在不了解對方法律環境的情況下,一旦產生貿易糾紛,則將極不利于糾紛的解決。國際詐騙的存在,又加深了這種復雜性。國際結算中的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再加上我國開展國際業務的時間較其它發達國家還尚短,相關業務人員專業知識不足、不規范操作、考慮問題不夠周全造成的結算風險提高。
在國際結算中,客戶信用風險又稱應收賬款風險,是指進口方拖欠出口方貨款產生應收賬款風險的可能性。在國際貿易中,宏觀環境的不確定性,進口國貿易政策變化、經濟滑坡、國際市場變化、利率變化匯率變化等,這些因素均會導致信用風險發展中國家在信用管理領域較發達國家而言嚴重滯后,再加上開展國際業務的時間較短,因此導致風險較大。歐美等發達國家在信用風險管理方面已有多年的研究和實踐經驗,形成了較有效的監控機制,并提供較有力的司法保障。但是,目前國際社會的信用欺詐司法約束嚴重不足,盡管國際社會為促進貿易公平健康發展而制定了一系列公約或規則,但對如何懲治信用欺詐尚未制定足夠完備和具有強制約束力的法律規定。目前,可采用以下的防范方法:
2.1 交易前與貿易目標國政府簽署合作協議
與目標國政府簽署合作協議是一種尋求官方保護的方法。外貿企業應盡可能與目標國政府簽訂官方合作協議,以使今后的國家風險最小化。這樣可以為進出口貿易提供法律保護和支持,可作為解決糾紛的依據。
2.2 對貿易的合作國進行風險評估了解所在國的政策及經濟環境并做出評估,可以大大減少國家風險的發生概率也可以通過市場調研的方式進行分析,其中包括貿易國政府的支持力度及態度、各筆交易風險與收益的對比、當地消費者偏好和當地同行業市場規模等。
2.3 簽訂由官方承保的信用保險
使用進出口貿易的各種保險是一種有效的規避風險的方法。很多國家為了鼓勵本國進出口業務的開展,對外貿企業提供進出口貿易保險,這些保險對外貿企業在進出口貿易中因風險遭受的損失都給予一定補償。對于我國外貿企業來說,在從事進出口貿易前,可以選擇簽訂出口信用保險,在一定程度上規避風險,把風險轉嫁給保險機構,使企業本身能更好的進行國際貿易,而減少商業風險帶來的潛在損失。
2.4 設立信用管理部門及專職機構且建立信用風險管理制度
目前,外貿企業內部管理中出口部門和財務部門往往在收賬問題和風險控制上職責不清,出現問題互相推諉。究其根源在于企業內部缺少信用風險管理職能部門沒有專業人員從事風險管理工作。國際經驗表明信用管理部門是現代出口企業中一個舉足輕重的職能部門,信用風險管理工作是一項專業性、技術性和綜合性較強的工作,必須由特定的部門才能完成。信用風險是國際結算核心風險,風險管理職能部門工作的重點是對客戶信用的管理。客戶信用管理實質上就是對客戶的支付信用和支付能力進行評價。企業要制定客戶資信管理制度,以客戶資信管理為核心實施一套防范和控制客戶風險的管理方法,包括收集管理客戶信息、建立完整的數據庫進行資信調查、篩選信用良好的客戶和剔除信用不良的客戶。
建立信用風險管理制度,就是要從根本上改變銷售和管理決策嚴重失控的局面,在企業內部形成科學的制約機制,以新增設的信用管理部門掌握和評估客戶資信狀況,對每筆交易的價值和風險進行獨立的、科學的、定量化的審核,并以此對應收賬款發生和運行的各個環節進行嚴格的監控。這樣能使企業的交易決策權限和拖欠風險職責更加明確,以有效地控制應收賬款,而且使企業的銷售管理體制從對外銷員的管理為主拓展到以對客戶的管理為主這一現代銷售模式上來。
一、中小型外貿企業應收賬款損失現狀
根據商務部研究院2005年對近千家出口企業的抽樣調查,我國出口企業平均壞賬率約為5%(同期發達國家僅為0.25%-0.5%)。如果以5%的壞賬損失率為靜態值測算我國近8年來的壞賬規模,中國經常項目下貨物出口的損失規模是驚人的(如表1所示)。
當然,以2005年平均5%的壞賬損失率作為靜態值來對出口壞賬規模進行估值缺乏科學性,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的報損數據更能直觀和準確的反映出口壞賬的基本情況。據中國信用保險公司統計數據表明,2003年到2007年,參保企業的報損率平均為1.3%,而2008年以來,由于國際貿易保護主義抬頭,國際信用環境惡化,收匯風險大幅度提升,無論是北美、歐盟還是新興市場,參保企業報損率均超過了3%,而這一數值還是中國信用保險公司在經過資信調查,剔除了資信欠佳的進口商基礎之上的。
另一方面,美國為刺激本國疲軟的經濟,實行量化寬松的貨幣政策,利用美元對外貶值促進出口;歐盟陷入歐債危機的深淵,世界對歐元信心不足,再加上中國對歐美長期的貿易逆差使得歐美等國積極施壓人民幣升值,不僅削弱了中小型外貿企業的出口競爭力,而且打壓了他們的利潤空間,遠期付款的結算方式使得出口商可能面臨匯率和資金時間價值的雙重損失。
從表2可以看到,在歐美政府的大力施壓下,人民幣兌美元和歐元在過去的五年多時間里匯率已經累計升值分別達9.54%和20%。雖然目前中國出口以人民幣結算的比例在增加,但主要集中在東盟地區。作為中國第一及第二大貿易伙伴,中國對歐盟以及美國出口主要以美元為主,從長期來看,人民幣升值預期使得外貿企業出口的外匯收入縮水,盈利空間被匯率上升進一步擠壓。
二、中小型外貿企業收匯風險成因分析
(一)出口結算方式的選擇
傳統的出口結算方式主要包括匯付(先付款后發貨,先發貨后付款)、托收(即期付款交單、遠期付款交單、承兌交單)、信用證結算(即期付款信用證、遠期付款信用證、假遠期信用證)等三種方式,同時還有銀行保函、備用信用證、國際保理以及福費廷(包買商)等四種附屬結算方式。由于大部分中小型外貿企業出口產品缺乏品牌價值,產品附加值低,同質化嚴重,在國際市場上還面臨越南等國的強力競爭,所處行業是典型的買方市場,普遍缺乏議價基礎,在國際商務談判中處于不利位置,為了增加出口,不得不將貿易條件作為提升出口競爭力的一個重要手段,賒銷(O/A)成為企業維系生存的無奈選擇。有調查顯示,目前,我國近七成的出口合同都是采用放賬賒銷的形式,已經取代了信用證和預付款等成為主流支付方式。這種方式雖然促進了出口的增長,但是壞賬損失風險卻大大提高。
(二)國際信用環境惡化
作為中國最大的貿易對象,歐美市場消費量大,商業信用好,支付能力強,是外貿企業出口的必爭之地。由于歐美等國有發達的信用監管體系,商業信用能很好的約束企業的交易行為,企業信譽普遍良好,是外貿行業傳統意義上的優質市場。然而,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歐美等國國內經濟低迷,消費者消費意愿和消費水平大大降低,很多企業面臨流動資金緊張甚至破產的風險,貨款拖欠現象嚴重,給外貿企業帶來了巨大的出口損失。
(三)信用風險管理意識相對淡薄
目前,我國中小型外貿企業在發生貨款被拖欠之后,從成本控制角度考慮,對于拖欠期相對較短的往往通過訂單經手外貿業務員自身追收貨款,而對于拖欠時間較長的貨款則委托專業的機構追收貨款,部分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險的則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而進口商身處世界各國的現狀使得出口商在追討賬款時困難重重,相當被動。外貿行業是高風險行業,從接單、制造、出運到交貨、結匯等各個環節都存在風險,要保證安全收匯,每一個環節都要加強風險管理,而很多企業缺乏風險的事前管理,未進行外企信用評估就在結匯方式上給予優惠條件,對授信額度缺乏控制,同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沒有加強客戶信用動態管理,賬款追討不及時。
(四)賒銷缺乏債權擔保
由于中國出口商缺乏等級債權人的意識,對于出口賒銷往往就是以信用做為擔保條件,如果由于進口商申請破產而出現貨款拖欠,往往很難收到貨款。以中國主要出口市場美國為例,如果進口商申請破產,出口商貨款的追收只能走法律程序。根據美國的法律,企業申請破產后,法院將通過破產程序保證同級債權人獲得同比例的金額分配。美國破產法規定的債權人主要有三個等級:擔保債權、無擔保優先債權和一般無擔保債權。一般只有在上一個等級的債務得到全部清償后,下一個等級的債務清償才能開始。而現實是,中國出口商的角色一般都是無擔保普通債權人,受償等級較低,在破產財產被用以償還銀行或者保理商的抵押擔保債權后,幾乎就很難再得到分配了。
(五)商品質量問題遭拒付
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進口商除了在貨款拖欠上花樣百出外,還會找各種理由變相拒絕付款或者降低付款額度,任何細微的商品質量問題都可能成為進口商拒絕付款的一個重要理由。我國不少商品的出口是以打貨樣或者船貨樣作為標準來裝船出口的,但由于商品出口量大,在一批商品中難免出現個別商品存在質量問題,外商借此拒絕付款或者要求更低折扣,而出口商為了追討貨款,不僅需要提交證明材料,而且要與進口商據理力爭,這個過程往往需要花費時間成本和協調成本,進口商貨款拖欠時間越長意味著更大的匯率風險損失,而協商解決的結果往往是出口商的利率和折扣損失。
三、加強中小型外貿企業收匯風險管理的對策
(一)建立切實可行的信用管理制度
對于我國大部分中小型外貿企業而言,由于其出口總量相對有限,企業機構相對精簡,很多小企業甚至只有總經理以及外貿業務員兩級,外貿業務員負責外銷業務的所有環節,包括客戶開發、合同簽訂、合同履行、單據繕制、客戶管理及維護,總經理本身不僅從事公司的管理,掌控全局,自身也兼做本公司的出口業務,從企業成本管理的角度來看,建立一個獨立的應收賬款決策機構和信用管理部門相對困難。因此,筆者認為,可以根據企業規模的大小來配備專門的風險管理人員:如果是小型企業,行政管理工作相對有限,可以由企業行政管理人員負責整理外貿業務員提交的客戶資信等級分類情況,跟蹤和監控應收賬款并向總經理匯報,由總經理做最終決策;對于規模較大的中型外貿企業,可以在財務管理部門下設風險管理分部,并直接向財務經理匯報(流程如圖1)。
這種信用管理制度可以給企業決策層提供較為及時、完整的信息,提高決策質量,從源頭上加強對收匯風險的控制。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可以對交易各環節所出現的問題進行掌控處理,如果由于債務人的財物狀況出現了問題,亦能夠及時采取措施進行債務追討,實現事前、事中與事后控制,降低收匯風險。對于初涉外貿領域或者缺乏相應信用風險管理經驗的中小型外貿公司而言,也可以實施信用管理委托制,將客戶信用風險管理工作外包給專門的信用咨詢管理公司。
(二)充分利用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提供的多種服務
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自2001年12月運營以來,實現了超常規、跨越式的發展。根據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提供的數據顯示,2002年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承保金額僅為27.5億美元,而金融危機發生以來,2009年1月至2011年11月,出口信用保險承保金額達5405.7億美元,是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2002年-2008年間累計承保金額的3.1倍;2012年1-11月總承保金額3072.2億美元。過去十年的年均增長率達到70.5%,其中短期出口信用保險實現承保金額2480.7億美元,重點服務群體是中小型外貿企業。截至2011年底,我國出口信用保險覆蓋率達11.2%,已經超過了世界10.5%的平均水平,部分省份如浙江、福建、廣東、云南均超過了20%,接近世界中上水平。2012年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共向1838家企業支付賠款11.8億美元。
以上數據表明,我國中小型外貿企業已經越來越重視出口信用保險對于轉嫁企業收匯風險、促進出口的重要作用。但是,目前中小型外貿企業對于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提供的其它風險控制服務還缺乏一定的認識和重視,需要及時轉變觀念,了解相關服務并充分利用:簽訂出口合同前選擇資信評估服務,將海外企業資信調查報告、企業信用評級和國家風險手冊及行業分析報告作為決策依據,防范各種商業風險;在商品出運后,繕制好所有單據,通過保險融資服務辦理押匯或人民幣貸款業務,加速企業資金周轉;在外商拖欠貨款時利用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多年國際商帳追收經驗,解決逾期欠款難題,進一步降低收匯風險。
(三)依據客戶信用等級爭取多樣化的出口結算方式
近些年來,高額的出口壞賬損失和高比率的出口信用保險理賠率讓人觸目驚心。中小型外貿企業必須轉變觀念,在洽談出口業務時慎重考慮以賒銷為優惠條件的招攬客商方式,在實務中盡力爭取對自身相對公平甚至有利的結算方式。
在國際信用環境惡化的情況下,對于金額較少的出口業務,例如樣品單、尾貨單堅決選擇西聯匯款(WEST UNION)、速匯金(MONEY GRAM)等快捷匯付方式,先付款后發貨;如果出口量較大,盡量采用即期信用證作為結算方式,若無法滿足,可爭取假遠期信用證、遠期信用證或者備用信用證,獲取銀行付款承諾;如果由于信用證銀行費用以及資金周轉等原因,進口商堅決不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出口商在了解進口商具體資信情況后可以給予相應的授信額度,靈活的采用匯付與跟單托收比例結合的方式,同時通過出口押匯降低風險,或者辦理國際保理業務和福費廷(包買商買斷)業務來轉嫁風險,也可以通過中國市場上一些融資公司的融資產品早日收匯。如中國出口融資(英國)有限公司就針對中國外貿企業出口賒銷量巨大的現狀推出了“創新型賒銷解決方案”,出口企業可選擇30天、60天、90天甚至120天的賒賬期限,并獲得在出貨后可立即獲得發票金額80%貨款的承諾;對于金額偏大的出口業務,可以選擇信用證與匯付、信用證與托收等方式,也可以在簽訂出口合同時規定分批發貨、分期付款來控制風險。針對不同的貿易額以及不同等級的外商,采用多樣化的出口結算方式組合雖然會增加公司的管理成本,但卻可降低外貿公司的非系統性風險,提高公司應收賬款的安全性。
(四)運用切實可行的金融工具規避匯率風險
對于采用賒銷(O/A)、遠期付款交單(D/P)、遠期承兌交單(D/P)結算方式或遭遇外商拖欠貨款的出口商來說,時間越長匯率風險越大。為控制匯率風險,中小型外貿公司應該利用合適的金融工具規避匯率風險。
目前,金融衍生工具主要包括遠期合約、金融期貨、金融期權以及互換協議四大類。由于金融期貨是在期貨交易所交易,實行會員制,需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并且逐日結算,交易會員往往要預留一筆數量相對可觀的流動資金避免被強行平倉,而在現行國際經濟環境下,中小型外貿企業準時回收貨款比較困難,資金鏈相對緊張,保證金制度會增加企業資金負擔;金融期權買賣的是一種執行合同或者不執行合同的權利,期權購買者既能實現保值,又有可能從匯率變動中獲利,但是期權費和期權交易傭金比較高,加上中國實行歐式期權,只能在到期日行使權力,無法在最有利的時機選擇執行或不執行合同,購買期權收益往往低于購買成本,因此匯率變動不大的情況下購買金融期權性價比不高,而如果匯率變動大且趨勢明顯,金融期權不容易購買;遠期合約是在場外進行的交易,通過實現約定幣種、金額、匯率和交割時間,到約定時間進行實際交割,交易程序簡單,交易方式靈活并且不要求實際資金支付,對中小型外貿企業而言是一種較為理想的規避匯率風險的工具;貨幣互換是通過不同幣種債權、債務的調換達到保值的目的,但尋求合適交易對象比較困難,搜尋成本較高。為提高中小型外貿企業規避金融風險的能力,政府需要加強對場外市場的引導。如證監會下設出口匯率風險管理部門,統一收集中小型外貿企業出口應收債務或者進口應收債權情況,將企業債權債務信息進行統一匿名,幫助企業尋找合適的交易對象,達到規避匯率風險的目的。
由于中小型外貿企業抗風險能力相對較弱,在世界經濟普遍低迷、國際信用環境惡化的環境下,企業必須加強風險管理,通過建立低成本、高效的風險管理制度,利用金融機構多樣化風險控制服務,采用靈活多變的結算方式降低應收貨款的壞賬損失風險,運用行之有效的金融管理工具規避匯率波動損失,保障企業資金安全,為企業持續發展提供經濟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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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市場越來越趨向于買方市場,對于以外向型為主的浙江外貿企業來說,將面臨著來自買方和競爭對手的雙重壓力。而且,在后金融危機的背景下,國外需求的萎靡不振使買方市場特征更加突出,出口的競爭壓力進一步增大。于是浙江外貿出口企業為擴大出口,并力求使自己的商品占領國際市場,除了以高質量、低價格作為競爭手段外,更應該在出口結算模式上向進口商提供更具競爭力的優惠條件。
一、浙江傳統外貿出口結算模式的缺陷
浙江外貿企業的傳統結算模式主要包括預付款、信用證和賒銷等方式,每種方式都有其不容忽視的缺陷。
第一,預付款。預付款這種支付方式對外國進口商來說極其不安全也不夠吸引。除非雙方已經合作很久,外國進口商相信本國出口商可以保證準時發貨且貨品質量良好,否則這種方式很有可能導致外國進口商利益嚴重受損。
第二,信用證。信用證是國際貿易中最常用的支付方法之一,雖然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兩方交易的安全性,但是由于信用證和基礎貿易相分離的原因,信用證這種結算方式不能保證出口商貨物的質量和數量是否相符,當單據符合信用證要求,銀行就實施付款,而不管與單據有關的貨物、服務及其他行為方面出現的問題。而且因交易條件嚴苛,很容易造成客戶的流失,限制業務的擴展和市場競爭力的提高。信用證結算效率也非常低,成本業比較高。
第三,賒銷。雖然賒銷結算方式相較于信用證結算而言其成本更低,交易流程也更為簡便,更加吸引進口商,但是對國內出口商而言風險較大,且外貿進出口雙方的合作多是短期的合作。目前,賒銷方式適用于熟悉的進口商或者金額不大的交易,這種方式下出口商承擔了很大的風險。
二、網絡結算模式的優勢及其運用現狀
第一,網絡結算模式的優勢。外貿企業采用網絡結算模式具有如下優勢:首先從安全性角度來看,國際結算電子化收發不存在先天的風險,且有自己的確定程序,完全可以通過技術手段防范提單欺詐;其次是高效性,采用電子提單可簡化許多重復和繁瑣的手續,提高提單簽發的速度;再次是準確性,電子提單可避免紙張單證分次、分散繕打發生不一致的錯誤,即便有錯誤也可以立即由單據的簽發方通過EDI進行更正,減少拒付事件。國際結算電子化是外貿企業發展的方向,將大大的幫助企業提高交易效率,減少交易成本。
第二,網絡結算模式現狀及其成因。總體來看,浙江在外貿出口企業中,以網絡支付平臺為結算方式的企業并不多,在結算方面使用網絡結算的方式還較少,即使運用了網絡支付平臺,也只與其他結算方式并存,并沒有成為主要形式。文章通過對31家浙江外貿出口企業進行問卷調查和訪問,發現僅有2家企業的結算方式中包含網絡支付平臺,具體如圖1所示。
而在使用網絡支付平臺的企業中,大部分使用的信用卡。絕大部分外貿企業則是沒有使用過網絡支付平臺,具體如圖2所示。
在調查浙江外貿企業不使用網絡支付平臺的原因時,大多數企業指出由于對原有支付方式已經比較滿意且熟練,認為利用網絡平臺風險大,安全系數不高,所以沒有進行網絡支付的打算。可見,對傳統的結算模式的路徑依賴很大程度上阻礙了外貿出口企業進行結算模式的創新。
三、浙江外貿企業出口結算模式的創新方向
網絡時代網絡出口結算模式最關鍵的問題就是交易風險和信用風險問題。所以,要解決網絡交易平臺安全系數低的問題,首先必須構建網絡信用評價平臺。信用評價平臺是依托于進出口企業的商業信用,雙方交易銀行的銀行信用、雙方國家的政府信用三個方面的一個龐大數據庫。只要雙方進行交易就會在此數據庫中留下數據,并且將這些數據透明化,便于以后與之進行貿易的企業、銀行和政府機構進行查閱參考。
四、浙江外貿網絡信用評價平臺的構建思路
浙江外貿出口企業的網絡信用評價平臺主要依托政府官網以及知名度較大的網絡運營商如阿里巴巴等,對與浙江省有貿易往來的所有國外企業及銀行機構的信息上傳到信用評價平臺上,建立即包括國內相關企業及機構的信用數據庫,也包括國外相關貿易企業及機構的數據庫。網絡信用評價平臺實施會員制,由專門組織對加入平臺的企業和組織進行審核,以確保平臺上的企業和機構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并保證各種信用數據得到合法的利用。信用評價平臺構建包括數據庫和數據采集兩項內容:
(一)數據庫
數據庫的內容是由信用評價平臺的本質決定的。因為網上信用評價平臺是商業信用、銀行信用、政府信用三方面的集合體,所以數據庫是由企業的商業信用數據,銀行的信用數據以及國家的政策數據三部分組成。
1、企業商業信用。企業的商業信用數據主要包括:(1)訂單:訂單中指定交易的貨物、數額,訂單成立時間。(2)訂單的完成情況:若企業完成了訂單,企業所選擇的交易方式,選擇的支付貨款的銀行,企業完成交易的時間;若企業未完成訂單,則數據庫中記錄其未完成訂單的具體原因是什么。(3)其他:在貿易中雙方有無糾紛,損失或者意外情況;如果有,是否已經妥善解決。
為了確保數據都是動態變動的,要求一旦有了新的交易數據,此數據庫就會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更新,而且在最后的條目中應該顯示至今為止的交易成功率,方便相關人員查詢和進行企業間的對比。浙江外貿出口企業要確保網絡收匯安全,務必要獲得全面的國外進口商的信用信息,所以,數據庫不僅包括出口企業的相關信用信息,尤其是要涵蓋進口商有關信用情況。
2、銀行信用。銀行的商業信用數據主要包括:(1)接受進口企業付款的委托任務:進口企業所選擇的結算方式,支付的數額以及委托任務成立時間。(2)任務的完成情況:任務若完成,則記錄任務完成的時間,若任務未完成,說明具體未能完成的原因以及是否解決。
3、政府信用。政府的信用數據主要包括:(1)政府在進行外貿的時候提供了哪些渠道和法規政策。(2)完成情況如何。(3)效果如何。(4)貿易壁壘的類型極其程度。
(二)數據的搜集方式
企業的商業信用數據可以由海關開設一個網站,任何出口企業若想要進口中國的貨物就必須在這個網站上進行登記以上數據庫的內容,同樣,國內任何進口企業也必須在海關開設的網站上登記以上數據庫所要求的內容。銀行信用和國家信用可以由專門設立的專家調研組來收集資料和分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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