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0 15: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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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能夠作為優秀員工候選人上臺述職,我倍感自豪。2010年度,我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績,這不但得益于各位同事的支持與默契配合,更得益于武陵城建安公司優良的團隊氛圍和企業文化對我的熏陶。在這里,我對各位領導的栽培和厚愛,對各位同事對我工作的支持表示深深地感謝!下面將一年來的工作情況作一總結,為2011年的工作確立新的目標。
一、內勤工作
1、資料管理:a、按照資料的類別進行了劃分并編號登記在冊,做到了隨用隨取,借、還登記詳細;b、先后完成了公司企業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的延期及新申請;項目員工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審、續辦和新辦;公司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延期及新申請;c、湖南省建筑業農民工技能培訓班的開辦及資料整理、“湖南省百萬農民工同上一堂課”的開辦及資料整理;d、物業維修資料核對及登記,并積極配合藍世紀物業公司處理業主的投訴事宜,督促項目部對已完工程保修期內的質量問題及時進行維修;e、部門日常性資料整理。
2、施工現場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理賠工作。2月份辦理了金灘春天項目部泥工陳仕云工傷保險理賠,同時代表公司會同項目部與工傷事故當事人及家屬進行了賠償協商。
3、及時處理各項目部管理人員及項目員工的申、投訴事宜。
4、與上級主管部門的工作銜接。6月份公司“安全生產月”活動、8月及11月份公司各項目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及度公司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等工作。
5、參與各項目部部分分項工程工程量的驗收;參與部分建筑材料的市場價格調查。
二、安全生產方面
1、年初,公司與各部門、各工程處第一責任人簽定了安全生產責任狀,年底經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檢查驗收,綜合評定為優良,取得了較好的成績,10年度公司繼續被評為懷化市安全生產先進單位。
2、協助完善了安全生產相關管理制度,使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規范化、制度化。
3、為了提高項目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專業技能,8~10月份開辦了順天國際農民工技能培訓班,組織在建項目的部分項目員工進行了學習,并發放《建筑工人施工安全規范手冊》、《進城務工人員培訓教材》等書籍100多套。
4、積極響應市安委會關于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的號召,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項目工人觀看《建筑行業班組安全管理》和《公共安全教育》等安全生產教育光碟,在全公司營造“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良好氛圍,加大安全法制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全體員工安全生產防范意識。
5、組織每月一次的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并負責對施工現場進行日常性安全檢查,通過檢查,糾正違章行為,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在全年開展集中安全大檢查中,共下達安全生產檢查通報10份,下達安全整改通知270余條。
6、通過公司全體員工的共同努力,全年僅發生輕傷事故1起,杜絕了重傷事故的發生。
三、存在的問題
一年來,本人能敬業愛崗、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1、內勤工作都是邊干邊摸索,經驗不足,以致工作起來不能游刃有余,工作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2、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還不夠細致,隱患整改督控力度不夠。
四、今后努力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決心努力提高專業技能及工作水平,為公司快速發展,貢獻自己應有的力量。我想我應努力做到:第一,加強專業知識學習,并拓寬知識面;第二,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真正做好領導的助手;第三,勤下工地,加強施工現場隱患排查力度,對隱患整改不到位的相關責任人嚴格按公司制度處罰,形成良好的工作風氣;第四、遵守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維護公司利益,積極為公司創造更高價值,力爭取得更大的工作成績。
一、完成我局制定的共同管理目標:
生技科堅持把提高職工的思想覺悟和工作熱情放在首位,從不把政治思想學習作為形式主義來抓,不但堅持了每星期二、五的政治學習制度,按照布置的學習內容組織認真進行學習,每個人都作好了心得筆記和學習感想,并且把學習的結果運用到生產技術管理的各個方面,以學習促進各項工作的開展,端正了工作態度,提高了大家的工作積極性,從而保證了全科職工自覺遵守勞動紀律,無發生遲到曠工現象;在完成本職工作任務的同時,認真完成上級布置的臨時任務;自覺遵守法規、法令,沒有發生任何違紀現象;積極開展黨風廉政建設,無發生任何與黨風廉政建設相違背的人和事;無發生違犯計劃生育現象;上半年完成通訊報導12篇,按局規定篇數完成上半年宣傳工作。
二、圓滿完成XX科工作目標:
進入20__年以來,我們首先對我局工程安排情況進行了認真的分析,分清輕重緩急,工作有重點有重心,把110千伏XX輸變電工程、110KVXX電廠配套工程的XXX變電站、XX變電站和110KVXX線、第二期35KV農網建設改造項目和35千伏XX、XX、XX、XX、XXX、XX、XX、XX、XX等變電站的設備工程,站容站貌、主變增容等電網改造工作作為今年工作重點來完成,全年共完成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完成110KVXX變前期準備土建施工協調以及安裝協調工作,110KVXX輸變電工程是我局今年工作的重點工作,也是省市電業局要求必須按時完成的項目。為了作好這項工作,我們生技科進行了具體分工,明確了責任。盡可能壓縮前期設計時間,經常與市院設計人員溝通,為下一步施工盡可能爭取多余的時間,在施工過程中及時協調施工過程中存在的有工程技術等方面的問題并及時向領導進行匯報,并與施工安裝單位、設計單位、設備廠家等聯系,協商督促解決,有力的促進了工程順利實施。目前,已完成該工程基礎開挖,砼墊層預制,設備招標,圖紙會審、土建施工、設備安裝等方面的工作,為惠溝變早日投運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2、完成我局部分輸、配電改造工作,由于我局輸、變電設備以及站容站貌陳舊,我們結合我局實際,先后制定出XX變、XX變土建改造方案,XX新建方案、XX變、XXX增容方案,全市渡夏方案。目前,大部分工程都已實施結束,為我局供電安全提供了可靠的供電保證。為我局創一流縣級供電企業有了一個良好的開端。
3、規劃設計和上報第二期35KV農網建設改造項目、第二期35KV農網改造是我局一項重要工作之一,也是XX科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為此,我科10名成員均參與了該項工作,付出了大量勞動和精力。本次共實施35KV輸變電工程7項,完成投資XXXX萬元,由于對施工加大了協調力度,及時處理施工過程中存在問題,使35KV工程按省市局要求時間完工,并順利通過市局組織的初步驗收,受到了市局驗收人員的好評。
4、根據省市局領導安排和農網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組織有關人員對第三期城網工程進行了勘測、設計。目前,已完成整個城區的負荷調查、預測。中低壓電網的規劃,配電變壓器的位置選擇,短路電流計算,無功補償、圖紙繪制框架設計、匯總項目選擇等工作。
5、為配合路網和城區嵩山大道改造,先后制訂了XX公路兩側電力線路改造工程和XX道路兩側電力線路改遷計劃。
6、完成我市變電站一次系統圖繪制和保護方案的計算工作。
7、在非典防治工作方面,我們按照局要求,堅持作到一天四簽到,天天量體溫,杜絕了非典源的傳播途徑。
8、完成電網安全度夏高峰負荷調整方案的制訂工作。
9、完成電網應急措施制訂工作。
10、完成了新增變電布點35KVXX變電站的可研、初設、施設工作。
11、完成XXX變電站的擴建開工準備工作。
12、根據局安全風暴會議精神完成了輸電線路缺陷處理的方案制訂工作。
13、完成東、西區電網優化方案編設工作。
14、完成XX電廠接入系統110KV音紙線路的規劃、勘測、設計工作。
15、完成局下達的各項臨時性的任務。
三、廉潔自律方面
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同時,注重對職工進行廉潔方面的教育,杜絕吃、拿、卡要現象在我科發生,無發生任何與黨風廉政建設相違背的人和事,無發生違紀現象。
四、團結方面
二、履行職責,踏實工作。
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大力加強廉政作風建設,做好廉政風險防范工作, 開展“兩級監督”工作,支部黨員沒有發生任何違紀行為,未發現違反廉潔從業相關規定的行為。
1、認真貫徹上級反腐倡廉決策部署,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學習貫徹公司上級黨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精神,加強思想道德建設,積極引導全體黨員始終堅持黨的性質和宗旨,保持黨的純潔性;認真貫徹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落實領導責任,明確任務分工,確保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履職到位,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各項任務的落實。
2、深入開展反腐倡廉教育,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組織學習黨風廉政建設各項文件,觀看警示教育片,定期安排黨風廉政建設專題學習,組織學習黨風廉政建設典型案例。通過集中學習、警示教育、約談提醒等多種方式,利用展板、網頁、郵件、微信等多種渠道,有針對性地開展教育提醒,引導廣大黨員領導干部深刻反思、引以為戒,舉一反三、警鐘長鳴,強化紀律和規矩意識。
及時對合作廠家、設備廠商、關鍵崗位人員,科室主任等進行廉潔警示談話和誡勉提醒,全年共完成廉潔約談64人次,有針對性地教育廉潔從業理念。積極開展紀律教育,反活動,全體七所黨員及群眾完成作風問題查擺及整改清單。
3、加強對支部內各科室日常工作的監督檢查,持續開展廉潔風險防控檢查,開展“兩級監督”專項整治活動,對各專業工作中的風險問題進行專項排查。針對專業涉及廉潔風險點代維、維保費用結算、網絡改造及零星維修、建設項目驗收、物業租賃、倉庫物資管理管理等存在風險的問題進行專項整改,健全制度,規避可能存在的風險點。定期檢查風險防控工作落實情況,并定期向公司報告風險防控工作的情況。
三、率先垂范,廉潔自律。
宏觀經濟略有回暖跡象,券等;然后春節前后。一些以往操作頻繁的客戶又有些按捺不住,要繼續進行股票和權證的短線操作,對市場進行了綜合分析后,對各種股票板塊和證券品種進行了對比,建議這些客戶可以選擇一些防御類行業的股票或者資源類的上市公司,盡量回避權證類的高風險品種,對于保守的客戶,也建議可以適當嘗試etf產品的二級市場投資,這樣可以在保證資本安全的前提下,把握打盤上漲的幅度,收益較為穩妥,這段時間的工作既繁重有辛苦,既要參考很多資料和數據,反復研究,又要向客戶耐心的介紹各品種的特點,得出的結論的理由,以及一些品種在操作上的簡單技巧和注意事項并隨時與客戶進行溝通,交流彼此對市場的看法;接著是創業板”上市,身處證券行業,這段時間的工作非常緊張和繁重,而且讓我一次陷入矛盾之中:創業板”開通手續,公司是下達了任務指標的采取了很多聯系和通知客戶的措施,而通過對學習各國創業板市場的資料,特別是參加了天津地區持證人繼續教育活動,聽了老師對風險投資和創業板市場的分析后,覺得大多數客戶非常不適合參與創業板市場的投資,因此對前幾批發行的創業板股票的資料進行了非常深入的分析并及時傳達各客戶;第四季度,市場通脹預期愈演愈烈,大盤也已逐漸顯示了上漲乏力的跡象,但個股依然活躍,新入市的客戶依然滿倉操作,并們有及時地調整倉位,一旦大盤調整會有風險很大,建議客戶要控制好倉位,保留較大比例的帳戶資金,等待時機。以上這些行為包含著大量的查閱資料,分析對比,思考總結和交流溝通的工作,怎一個“忙”字了得?
積累了更多的經驗,也正是因為這一年來不同以往的忙碌。督促自己去學習更多的知識,解更多類型的投資品種和市場,提升了自己適應更多不同變化的能力。
考取了cfp資格兩年多以來,通過在證券行業十幾年的工作。漸漸領悟出很多老師和前輩們常常教悔的道理:
才能讓自己學習到更多的東西,謙虛:只有保持謙虛的態度。使自己的知識和意念常“新”
一、主要負責的日常工作任務
(1)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
一年來,公司共出臺了包括招投標管理、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員工管理、檔案管理等八個方面近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經濟合同管理和大宗材料、設備采購是公司經濟管理的重點之一
(2)企業品牌建設
品牌是消費者對產品或企業的信賴與忠誠,而且是長期與持久的信賴與忠誠。品牌是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獨樹一幟,也是對消費者的鄭重承諾,是企業綜合素質的體現。未來長期在市場競爭中取勝的法寶就是品牌。
(3)工程管理方面
通過工程部全體的努力,不斷提高工程質量,確保工程進度,各專項責任人全面負責自己區域內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工作,保質保量完成公司下達的任務。
(4)物業管理方面
物業公司緊跟公司發展的節拍,不斷吸收和借鑒物業管理行業精華和成功經驗,專業服務水平和內部管理水平得到逐步提高。現在,物業公司各班組已初步形成依章辦事,遵守公司規章紀律和客戶服務程序的良好風氣,各項工作基本實現有章可循,有據可依,有記錄可查
(5)員工培訓方面
公司在提高全體員工的專業素質上和內部管理水平上做了不少努力,持續進行各種的員工培訓,通過學習,全體員工的工作意識與服務技巧有了較大的提高,專業素質得到加強。
二、工作中取得的成績和不足
在這一年里,經過全體公司員工的共同努力,使我們公司的知名度,在市場上被越來越多的客戶所認識,優質的產品加上優良的產品品質獲得了客戶一致好評,也取得了寶貴的銷售經驗和一些成功的客戶案例。這是我認為我們做的比較好的方面,但是在其它工作中我們做法還存在很大的問題。
下面是我們公司2014年總的銷售情況:
從銷售業績上來看,我們的工作是做的不夠好。客觀因素例如:產品品牌眾多,很多產品由于比較早的進入市場,導致產品價格混亂,但是雖然這些客觀因素的存在多多少少會影響到業績,但是我們在工作中的其他一些做法也大有問題,主要表現在:
(1)銷售工作最基本的客戶訪問量太少
從市場部得到的客戶訪問量的記錄總結:從這些數字可以看出我們基本的訪問客戶工作沒有做好
(2)溝通不夠深入
銷售人員在于客戶溝通過程中,不能把公司產品,企業文化十分清晰地傳達給客戶,了解客戶的真實想法和意圖。對客戶的某些建議不能迅速作出反應,不能及時了解客戶對我們產品的接受程度。
(3)工作沒有一個明確的目標和詳細計劃
銷售人員沒有養成一個寫工作總結和計劃的習慣,銷售工作處于放任自流的狀態,從而引發銷售工作沒有一個統一的管理,工作時間沒有合理的分配,工作局面混亂等現象出現
(4)新業務的開拓力度不夠
業務增長小,也別業務員的工作責任心和工作計劃性不強,業務能有待提高。
展望2015
2015年里,望大家恪守以往取得的成績和好的工作方法,改善2014年的不足,互勉互勵,有則加勉,無則改之。以全新的面貌,飽滿的精神,積極的態度讓工作上一個新臺階,特在此列出如下的2015年工作計劃
(1)明年,我公司將相繼在杭州和無錫增建兩個辦事處,此舉將會在一定程度上加大我公司知名度,擴展現有市場空間,壯大公司現有規模。
(2)明年7月份要在江西開始建造花園式的工業園區,主要是注塑加工;肯定了我們公司的專業技能。
(3)在2015年,為更改好的激發員工積極性和保障員工福利,我公司將會完善公司體系加大員工保險制度。比如我們將會將車連進行統一的改革,以及繳納員工住房公積金。
(4)積極創新、加大力度開拓營銷市場在明年,我們將會本著“全行抓營銷、全員抓營銷”的經營理念,上下齊心,積極創新。進一步的健全營銷體系、優化客戶結構、完善激勵機制、加強風險控制,努力提高核心競爭力,保持競爭優勢
保險期內,該車被盜,查無下落。貿易公司要求保險公司按30萬元的80%即24萬元理賠。理由是:1.保險金額30萬元,是投保人與保險人協商確定的;2.該車購置雖13年,但因很少使用,且保養很好,所以認定價值為30萬元符合實際,保險金額沒有超過實際價值;且保險公司已按保險金額30萬元計收了保險費。保險公司只同意給予10萬元的80%,即8萬元。理由是保險單正本背面印載了《機動車輛保險條款》,《條款》中已載明:“保險車輛實際價值按下列公式確定:實際價值=新車購置價/國家規定使用年限×(國家規定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
法律分析
筆者意見是實際價值應以30萬元來定。分析如下:
一、實際價值可以約定。在保險的專業術語中,保險金額,指投保人對保險標的的實際投保金額,也是保險人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實際價值,也稱保險價值,通常指保險財產在某一特定時期和特定地區的市場價格。兩者含義不同。若保險金額與實際價值相等,稱足額投保,投保人利益得到最大保護,因為出險時會得到十足賠償;若保險金額小于實際價值,稱不足額投保;若保險金額大于實際價值,稱超額投保。我國保險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可以由投保人和保險人約定并在合同中載明,也可以按照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確定。”該條款從法律上認可了雙方約定是實際價值的確定方式之一。
二、該30萬元可以視為對實際價值的約定。雖然保險金額與實際價值并不是同一個概念,但前者的確定應以后者為基礎,盡量反映后者又不準超過后者。我國保險法對超額保險規定: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超過保險價值的,超過的部分無效。所以,除非保險欺詐,投保人是不會主動將保險金額定得高于實際價值(保險價值)的。否則,由于高出的部分法定無效,保險人不按此計算賠償費,而自己卻要多繳納保費。本案中,保單里并沒有“實際價值”的反映,保險金額是依據實際價值雙方協商確定的。貿易公司填寫“保險金額”30萬元,并愿按此價格計算和繳納保費,這說明30萬元是貿易公司對該車實際價值的估定;保險公司按此價格計算和收繳保費,說明保險公司承認了貿易公司對實際價值的估算,30萬元是雙方對當時車的實際價值協商一致的結果。
三、將30萬元視為車的實際價值有其合理性。保險公司提供的實際價值計算公式符合國家有關汽車折舊的規定,但是實際生活紛繁復雜,一個簡單的公式并不能將所有的情況都概括進去。比如一個單位同時購買了品牌、型號、價格完全相同的兩部車,一部經常使用且保養不好,一部偶爾使用且保養甚好。若干年過去了,若按公式計算,兩部車的“實際價值”是一樣的;而實事求是地論價,兩部車的“實際價值”則是不一樣的。正因為要適應各種情況,保險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雙方約定也是確定實際價值的方式之一。車已丟失,無法核值,即使沒有證據證明貿易公司說的“很少使用”、“保養很好”是事實,但也沒有什么證據證明這不是事實。
四、計算公式可以否定。其一,實踐中投保程序是這樣的:首先,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由投保人填寫投保單,投保單雙方簽字,然后在投保人繳納保險費的前提下,保險公司簽發有本公司印章的正式保險單給投保人,由投保人核對保險單上填寫的數字與投保單上是否一致,不一致則提出,一致則無須簽字即生效。由此程序可看出,投保單是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此案投保單上并沒有特約條款,也沒有說實際價值要按什么公式去計算,能反映車輛實際價值的只有投保金額,而投保金額是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確定的。其二,從理論上講,投保單是投保人向保險人申請訂立保險合同的書面要約,保險人在收到投保單后,經逐項審核,認為符合保險條件,接受投保,要在投保單上簽字蓋章,即作出承保的意思表示,完成承諾。之后保險公司盡快簽發正式保單,正式保單只由保險公司單方面簽字蓋章。《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在“投保單”中沒有,保險公司也未告知投保人,后來才出現在“保險單”中。如此重要的條款增加應視為新的要約,但卻既未向投保人告知又未經投保人認可和簽字,因此也就無效。而投保單因為雙方均簽字蓋章,所以具備了要約與承諾的全部要件,應視為雙方協商一致的有效合同。因此保險單并非有效合同,其背面的計算公式,在本案中也就沒有法律效力。
法律思考
1.實驗材料準備不充分
(1)在新課程中,該實驗安排在12月份至次年1月份。由于洋蔥根尖是較理想的實驗材料,但是天氣寒冷,根尖的培養需要很長時間,而且此時的生根率不高,如果不準備充足的根尖,往往會出現實驗材料不足而無法開展實驗的情況。
(2)由于洋蔥根尖的有絲分裂活躍時期在根長約5cm時,上午10:00至下午2:00。不可能所有班級都在這段時間進行實驗。因為按照教材上講的用鮮活材料做實驗,學生不可能都取到處在細胞有絲分裂最活躍時期的根尖,所以會影響實驗效果。
2.教材要求剪取2~3mm根尖進行解離
由于根尖太小,解離后又很滑,因此不容易用鑷子取出,即使取出解離酥軟的根尖,也容易把根尖破壞。此外,在染色時又會出現根尖太短的現象,它浸沒在染液中很難找到,更難取出。
3.教材要求將材料在清水培養皿中漂洗10min
由于實驗時間太長,要完成實驗時間很緊張。
4.根據教材要求制作的裝片效果差
(1)“用鑷子弄碎洋蔥根尖”,這樣制成的裝片會出現根冠細胞、生長點細胞、生長區細胞雜亂排列重疊嚴重的現象,不利于學生觀察。
(2)教材描述:“在裝片的蓋玻片上再加一片載玻片,然后輕壓。”這樣操作會出現壓片后拿去載玻片時帶起蓋玻片的現象,破壞臨時裝片,導致實驗失敗。
二、改進方法
1.材料準備
避開寒冷,在天氣溫暖的時候培養根尖。此時的洋蔥生根率高,根生長旺盛。待根長到約5cm時,在上午10:00至下午2:00剪取健壯的根2~3cm進行固定,以便隨時取用。操作如下:將剪好的根尖放在固定液中(固定液的配制:一份冰醋酸+3份95%酒精)15~30min,再取出放入70%酒精中保存。由于固定好的根尖都處在有絲分裂最活躍時期,不僅是做裝片的理想材料,還可以根據需求量來準備根尖。
2.解離
取固定好的洋蔥根,將有生長點的一端放在解離液中,另一端架在裝解離液的培養皿沿上,充分解離3~5min。
3.漂洗
待根尖酥軟后,用鑷子夾住沒有解離的一端取出,用細流水漂洗解離端約2~3min。
4.染色
將漂洗后的根尖用吸水紙吸去表面的水,把解離過的一端放進盛有質量濃度為0.01g/mL的龍膽紫溶液的培養皿中,另一端置于培養皿沿上,染色3~4min。如果染色劑質量濃度大或染色時間長,就會出現染色過深的現象,從而影響觀察。
5.制片
1.實驗材料準備不充分
(1)在新課程中,該實驗安排在12月份至次年1月份。由于洋蔥根尖是較理想的實驗材料,但是天氣寒冷,根尖的培養需要很長時間,而且此時的生根率不高,如果不準備充足的根尖,往往會出現實驗材料不足而無法開展實驗的情況。
(2)由于洋蔥根尖的有絲分裂活躍時期在根長約5cm時,上午10:00至下午2:00。不可能所有班級都在這段時間進行實驗。因為按照教材上講的用鮮活材料做實驗,學生不可能都取到處在細胞有絲分裂最活躍時期的根尖,所以會影響實驗效果。
2.教材要求剪取2~3mm根尖進行解離
由于根尖太小,解離后又很滑,因此不容易用鑷子取出,即使取出解離酥軟的根尖,也容易把根尖破壞。此外,在染色時又會出現根尖太短的現象,它浸沒在染液中很難找到,更難取出。
3.教材要求將材料在清水培養皿中漂洗10min
由于實驗時間太長,要完成實驗時間很緊張。
4.根據教材要求制作的裝片效果差
(1)“用鑷子弄碎洋蔥根尖”,這樣制成的裝片會出現根冠細胞、生長點細胞、生長區細胞雜亂排列重疊嚴重的現象,不利于學生觀察。
(2)教材描述:“在裝片的蓋玻片上再加一片載玻片,然后輕壓。”這樣操作會出現壓片后拿去載玻片時帶起蓋玻片的現象,破壞臨時裝片,導致實驗失敗。
二、改進方法
1.材料準備
避開寒冷,在天氣溫暖的時候培養根尖。此時的洋蔥生根率高,根生長旺盛。待根長到約5cm時,在上午10:00至下午2:00剪取健壯的根2~3cm進行固定,以便隨時取用。操作如下:將剪好的根尖放在固定液中(固定液的配制:一份冰醋酸+3份95%酒精)15~30min,再取出放入70%酒精中保存。由于固定好的根尖都處在有絲分裂最活躍時期,不僅是做裝片的理想材料,還可以根據需求量來準備根尖。
2.解離
取固定好的洋蔥根,將有生長點的一端放在解離液中,另一端架在裝解離液的培養皿沿上,充分解離3~5min。
3.漂洗
待根尖酥軟后,用鑷子夾住沒有解離的一端取出,用細流水漂洗解離端約2~3min。
4.染色
將漂洗后的根尖用吸水紙吸去表面的水,把解離過的一端放進盛有質量濃度為0.01g/mL的龍膽紫溶液的培養皿中,另一端置于培養皿沿上,染色3~4min。如果染色劑質量濃度大或染色時間長,就會出現染色過深的現象,從而影響觀察。
5.制片
二、著力規范司(執)法行為。一是注重以問題為導向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促進司(執)法工作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二是大力推進司(執)法公開,重視以公開促規范、促公正。三是強化落實責任。嚴格落實司(執)法責任制和有關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責任追究等制度,實現司(執)法的全過程留痕,加強監督制約,高標準嚴要求,切實規范司(執)法權力的配置和運行。
中圖分類號:C932.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5)48-0072-01
一、名詞解釋
95598知識信息:涵蓋全省電價電費、電能計量、故障報修、供用電技術、營業業務及綜合類通用知識信息及各市縣地域性、特色性差異知識信息兩部分。
合格信息:是指格式規范、內容準確、報送及時、時限有效的知識信息。
市縣公司知識信息報送合格率:市縣公司向省遠程工作站報送的合格信息數占市縣公司報送總數的比例,即:市縣公司知識信息報送合格率=(市縣公司報送合格信息數/市縣公司報送信息總數)*100%。
二、95598知識管理背景
知識經濟時代的21世紀,對智力資本的管理與運用,更多的取決于企業的知識管理能力。知識管理是對知識(包括顯性知識和隱性知識)的管理、共享及應用。電力行業對知識管理關注度較高,2005年左右已開始制定規劃,進行全行業的知識管理建設和實施。
2013年,國家電網公司按計劃推進95598業務上收工作,供電服務熱線受理業務過程中,咨詢類業務數量占比較大,95598知識管理在95598全網全業務集中推進工作中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知識信息是客服代表解決客戶訴求的業務支撐材料,報送的知識信息不準確,極易產生服務風險,造成服務投訴。知識信息也為窗口服務人員提供明確的服務標準,完善差異知識信息有利于規范各地市特色服務行為。市縣公司知識信息報送合格率低,同一知識信息在省公司層面需多次反復,影響信息報送效率,不利于知識信息平臺鞏固工作的開展。
95598投訴、舉報、建議、意見、表揚五項業務上收國網公司前,省客戶服務中心組織開展了95598知識收集整理工作,順利搭建了省級95598知識信息平臺,基本滿足了五項業務上收后的業務受理需求。2014年10月, 國網公司95598實現全網全業務集中,為完善業務支撐平臺,基于山東公司客戶訴求多、服務信息量大、業務開展地域差異性強、更新頻繁等特點,需進一步提高市縣公司95598知識信息報送合格率,以保障本省優質服務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提升策略研究與實施
(一)完善制度建設和通報考核機制建立
國網公司在各省公司搭建知識信息平臺初期已下發《知識采編報送規范和要求》,針對知識信息采編模板、內容、格式、注意事項等提出了明確的要求。但省客戶服務中心未制定知識報送相關管理辦法,未明確各基層單位知識報送職責、流程、考核標準,無法引起市縣公司對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視,極易出現信息報送滯后、報送內容不合格等情況。為此,省客服中心制定并《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知識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明確省、市、縣三級知識管理體系責任劃分,規范報送流程,制定考核標準。省客服中心還定期《95598知識維護工作周報》及其它階段性知識維護分析報告,針對市縣公司知識維護存在的問題進行通報,并提出改進建議。通過制定并施行相關管理辦法,知識維護分析報告等措施,實現了對市縣公司知識管理的考核,指標覆蓋率達100%。
(二)建立“一對一”溝通模式
全省三級知識管理體系建立初期,部分基層單位對知識信息管理工作重視程度不夠,未設置知識管理專責人,全省知識信息報送人員固定的5個地市公司,信息合格率均達到80%以上,但其他報送人員不固定的地市公司由于溝通渠道不順暢,相關采編規范及要求不能實時傳達,無法在規定時限內保質保量完成報送任務,致使市縣公司知識信息報送合格率相對較低。也由于知識信息采集工作開展時間較短,省客服中心未及時組織報送人員進行知識采編相關內容的專項培訓,報送人員采編水平參差不齊,且均無相關工作經驗,所以很多基層單位無法按照采編要求規范完成報送工作。為此,省客服中心及時下發《集中開展95598知識收集整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單位固定知識信息報送專責人,匯集報送人員的聯系電話、辦公自動化郵箱等信息,并通過公司內部實時通信平臺(騰訊通)建立知識維護工作群。通過固定報送人員,知識信息征詢過程高效順暢,信息傳達有效率達100%。多次組織地市公司知識信息報送人員開展信息架構、知識采編等內容的培訓,對系統操作進行現場演練。進行相關技能培訓后,地市公司知識信息報送人員測試成績均達到85分以上,合格率為100%,采編能力得到顯著提高。
(三)完善系統功能需求
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編報規則第12號公開發行證券的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
第一章、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的基本要求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擬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和已上市公司增發股份、配股,以及已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等,擬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司或已上市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所聘請的律師事務所及其委派的律師(以下“律師”均指簽名律師及其所任職的律師事務所)應按本規則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工作報告并制作工作底稿。本規則的部分內容不適用于增發股份、配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等的,發行人律師應結合實際情況,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并提供適當的補充法律意見。
第三條、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是發行人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申請公開發行證券的必備文件。
第四條、律師在法律意見書中應對本規則規定的事項及其他任何與本次發行有關的法律問題明確發表結論性意見。
第五條、律師在律師工作報告中應詳盡、完整地闡述所履行盡職調查的情況,在法律意見書中所發表意見或結論的依據、進行有關核查驗證的過程、所涉及的必要資料或文件。
第六條、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的內容應符合本規則的規定。本規則的某些具體規定確實對發行人不適用的,律師可根據實際情況作適當變更,但應向中國證監會書面說明變更的原因。本規則未明確要求,但對發行人發行上市有重大影響的法律問題,律師應發表法律意見。
第七條、律師簽署的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報送后,不得進行修改。如律師認為需補充或更正,應另行出具補充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
第八條、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所用的語詞應簡潔明晰,不得使用“基本符合條件”或“除XXX以外,基本符合條件”一類的措辭。對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的事項,或已勤勉盡責仍不能對其法律性質或其合法性作出準確判斷的事項,律師應發表保留意見,并說明相應的理由。
第九條、提交中國證監會的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應是經二名以上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經辦律師和其所在律師事務所的負責人簽名,并經該律師事務所加蓋公章、簽署日期的正式文本。
第十條、發行人申請文件報送后,律師應關注申請文件的任何修改和中國證監會的反饋意見,發行人和主承銷商也有義務及時通知律師。上述變動和意見如對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有影響的,律師應出具補充法律意見書。
第十一條、發行人向中國證監會報送申請文件前,或在報送申請文件后且證券尚未發行前更換為本次發行證券所聘請的律師或律師事務所的,更換后的律師或律師事務所及發行人應向中國證監會分別說明。
更換后的律師或律師事務所應對原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發表意見。如有保留意見,應明確說明。在此基礎上更換后的律師或律師事務所應出具新的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
第十二條、律師應在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中承諾對發行人的行為以及本次申請的合法、合規進行了充分的核查驗證,并對招股說明書及其摘要進行審慎審閱,并在招股說明書及其概要中發表聲明:“本所及經辦律師保證由本所同意發行人在招股說明書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的內容已經本所審閱,確認招股說明書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內容出現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引致的法律風險,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律師在制作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的同時,應制作工作底稿。
前款所稱工作底稿是指律師在為證券發行人制作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過程中形成的工作記錄及在工作中獲取的所有文件、會議紀要、談話記錄等資料。
第十四條、律師應及時、準確、真實地制作工作底稿,工作底稿的質量是判斷律師是否勤勉盡責的重要依據。
第十五條、工作底稿的正式文本應由兩名以上律師簽名,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加蓋公章,其內容應真實、完整、記錄清晰,并標明索引編號及順序號碼。
第十六條、工作底稿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律師承擔項目的基本情況,包括委托單位名稱、項目名稱、制作項目的時間或期間、工作量統計。
(二)為制作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制定的工作計劃及其操作程序的記錄。
(三)與發行人(包括發起人)設立及歷史沿革有關的資料,如設立批準證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等文件或變更文件的復印件。
(四)重大合同、協議及其他重要文件和會議記錄的摘要或副本。
(五)與發行人及相關人員相互溝通情況的記錄,對發行人提供資料的檢查、調查訪問記錄、往來函件、現場勘察記錄、查閱文件清單等相關的資料及詳細說明。
(六)發行人及相關人員的書面保證或聲明書的復印件。
(七)對保留意見及疑難問題所作的說明。
(八)其他與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相關的重要資料。
上述資料應注明來源。凡涉及律師向有關當事人調查所作的記錄,應由當事人和律師本人簽名。
第十七條、工作底稿由制作人所在的律師事務所保存,保存期限至少7年。中國證監會根據需要可隨時調閱、檢查工作底稿。
第二章、法律意見書的必備內容第十八條、法律意見書開頭部分應載明,律師是否根據《證券法》、《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出具法律意見書。
第一節律師應聲明的事項第十九條、律師應承諾已依據本規則的規定及本法律意見書出具日以前已發生或存在的事實和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發表法律意見。
第二十條、律師應承諾已嚴格履行法定職責,遵循了勤勉盡責和誠實信用原則,對發行人的行為以及本次申請的合法、合規、真實、有效進行了充分的核查驗證,保證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
第二十一條、律師應承諾同意將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作為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股票所必備的法律文件,隨同其他材料一同上報,并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律師應承諾同意發行人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說明書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國證監會審核要求引用法律意見書或律師工作報告的內容,但發行人作上述引用時,不得因引用而導致法律上的歧義或曲解,律師應對有關招股說明書的內容進行再次審閱并確認。
第二十三條、律師可作出其他適當聲明,但不得做出違反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的免責聲明。
第二節法律意見書正文第二十四條、律師應在進行充分核查驗證的基礎上,對本次股票發行上市的下列(包括但不限于)事項明確發表結論性意見。所發表的結論性意見應包括是否合法合規、是否真實有效,是否存在糾紛或潛在風險。
(一)本次發行上市的批準和授權
(二)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的主體資格
(三)本次發行上市的實質條件
(四)發行人的設立
(五)發行人的獨立性
(六)發起人或股東(實際控制人)
(七)發行人的股本及其演變
(八)發行人的業務
(九)關聯交易及同業競爭
(十)發行人的主要財產
(十一)發行人的重大債權債務
(十二)發行人的重大資產變化及收購兼并
(十三)發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與修改
(十四)發行人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議事規則及規范運作
(十五)發行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及其變化
(十六)發行人的稅務
(十七)發行人的環境保護和產品質量、技術等標準
(十八)發行人募集資金的運用
(十九)發行人業務發展目標
(二十)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
(二十一)原定向募集公司增資發行的有關問題(如有)
(二十二)發行人招股說明書法律風險的評價
(二十三)律師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問題
第三節本次發行上市的總體結論性意見
第二十五條、律師應對發行人是否符合股票發行上市條件、發行人行為是否存在違法違規、以及招股說明書及其摘要引用的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的內容是否適當,明確發表總體結論性意見。
第二十六條、律師已勤勉盡責仍不能發表肯定性意見的,應發表保留意見,并說明相應的理由及其對本次發行上市的影響程度。
第三章、律師工作報告的必備內容
第二十七條、律師工作報告開頭部分應載明,律師是否根據《證券法》、《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出具律師工作報告。
第一節律師工作報告引言
第二十八條、簡介律師及律師事務所,包括(但不限于)注冊地及時間、業務范圍、證券執業律師人數、本次簽名律師的證券業務執業記錄及其主要經歷、聯系方式等。
第二十九條、說明律師制作法律意見書的工作過程,包括(但不限于)與發行人相互溝通的情況,對發行人提供材料的查驗、走訪、談話記錄、現場勘查記錄、查閱文件的情況,以及工作時間等。
第二節律師工作報告正文
第三十條、本次發行上市的批準和授權
(一)股東大會是否已依法定程序作出批準發行上市的決議。
(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規定,上述決議的內容是否合法有效。
(三)如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有關發行上市事宜,上述授權范圍、程序是否合法有效。
第三十一條、發行人發行股票的主體資格
(一)發行人是否具有發行上市的主體資格。
(二)發行人是否依法有效存續,即根據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發行人是否有終止的情形出現。
第三十二條、本次發行上市的實質條件
分別就不同類別或特征的發行人,對照《證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逐條核查發行人是否符合發行上市條件。
第三十三條、發行人的設立
(一)發行人設立的程序、資格、條件、方式等是否符合當時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并得到有權部門的批準。
(二)發行人設立過程中所簽定的改制重組合同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是否因此引致發行人設立行為存在潛在糾紛。
(三)發行人設立過程中有關資產評估、驗資等是否履行了必要程序,是否符合當時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四)發行人創立大會的程序及所議事項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發行人的獨立性
(一)發行人業務是否獨立于股東單位及其他關聯方。
(二)發行人的資產是否獨立完整。
(三)如發行人屬于生產經營企業,是否具有獨立完整的供應、生產、銷售系統。
(四)發行人的人員是否獨立。
(五)發行人的機構是否獨立。
(六)發行人的財務是否獨立。
(七)概括說明發行人是否具有面向市場自主經營的能力。
第三十五條、發起人和股東(追溯至發行人的實際控制人)
(一)發起人或股東是否依法存續,是否具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擔任發起人或進行出資的資格。
(二)發行人的發起人或股東人數、住所、出資比例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三)發起人已投入發行人的資產的產權關系是否清晰,將上述資產投入發行人是否存在法律障礙。
(四)若發起人將其全資附屬企業或其他企業先注銷再以其資產折價入股,應說明發起人是否已通過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取得了上述資產的所有權,是否已征得相關債權人同意,對其原有債務的處置是否合法、合規、真實、有效。
(五)若發起人以在其他企業中的權益折價入股,是否已征得該企業其他出資人的同意,并已履行了相應的法律程序。
(六)發起人投入發行人的資產或權利的權屬證書是否已由發起人轉移給發行人,是否存在法律障礙或風險。
第三十六條、發行人的股本及演變
(一)發行人設立時的股權設置、股本結構是否合法有效,產權界定和確認是否存在糾紛及風險。
(二)發行人歷次股權變動是否合法、合規、真實、有效。
(三)發起人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質押,如存在,說明質押的合法性及可能引致的風險。
第三十七條、發行人的業務
(一)發行人的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二)發行人是否在中國大陸以外經營,如存在,應說明其經營的合法、合規、真實、有效。
(三)發行人的業務是否變更過,如變更過,應說明具體情況及其可能存在的法律問題。
(四)發行人主營業務是否突出。
(五)發行人是否存在持續經營的法律障礙。
第三十八條、關聯交易及同業競爭
(一)發行人是否存在持有發行人股份5%以上的關聯方,如存在,說明發行人與關聯方之間存在何種關聯關系。
(二)發行人與關聯方之間是否存在重大關聯交易,如存在,應說明關聯交易的內容、數量、金額,以及關聯交易的相對比重。
(三)上述關聯交易是否公允,是否存在損害發行人及其他股東利益的情況。
(四)若上述關聯交易的一方是發行人股東,還需說明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對其他股東的利益進行保護。
(五)發行人是否在章程及其他內部規定中明確了關聯交易公允決策的程序。
(六)發行人與關聯方之間是否存在同業競爭。如存在,說明同業競爭的性質。
(七)有關方面是否已采取有效措施或承諾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業競爭。
(八)發行人是否對有關關聯交易和解決同業競爭的承諾或措施進行了充分披露,以及有無重大遺漏或重大隱瞞,如存在,說明對本次發行上市的影響。
第三十九條、發行人的主要財產
(一)發行人擁有房產的情況。
(二)發行人擁有土地使用權、商標、專利、特許經營權等無形資產的情況。
(三)發行人擁有主要生產經營設備的情況。
(四)上述財產是否存在產權糾紛或潛在糾紛,如有,應說明對本次發行上市的影響。
(五)發行人以何種方式取得上述財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是否已取得完備的權屬證書,若未取得,還需說明取得這些權屬證書是否存在法律障礙。
(六)發行人對其主要財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使有無限制,是否存在擔保或其他權利受到限制的情況。
(七)發行人有無租賃房屋、土地使用權等情況,如有,應說明租賃是否合法有效。
第四十條、發行人的重大債權債務
(一)發行人將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雖已履行完畢但可能存在潛在糾紛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是否存在潛在風險,如有風險和糾紛,應說明對本次發行上市的影響。
(二)上述合同的主體是否變更為發行人,合同履行是否存在法律障礙。
(三)發行人是否有因環境保護、知識產權、產品質量、勞動安全、人身權等原因產生的侵權之債,如有,應說明對本次發行上市的影響。
(四)發行人與關聯方之間是否存在重大債權債務關系及相互提供擔保的情況。
(五)發行人金額較大的其他應收、應付款是否因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發生,是否合法有效。
第四十一條、發行人重大資產變化及收購兼并
(一)發行人設立至今有無合并、分立、增資擴股、減少注冊資本、收購或出售資產等行為,如有,應說明是否符合當時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是否已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續。
(二)發行人是否擬進行資產置換、資產剝離、資產出售或收購等行為,如擬進行,應說明其方式和法律依據,以及是否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續,是否對發行人發行上市的實質條件及本規定的有關內容產生實質性影響。
第四十二條、發行人章程的制定與修改
(一)發行人章程或章程草案的制定及近三年的修改是否已履行法定程序。
(二)發行人的章程或章程草案的內容是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三)發行人的章程或章程草案是否按有關制定上市公司章程的規定起草或修訂。如無法執行有關規定的,應說明理由。發行人已在香港或境外上市的,應說明是否符合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第四十三條、發行人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議事規則及規范運作
(一)發行人是否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
(二)發行人是否具有健全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議事規則,該議事規則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三)發行人歷次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召開、決議內容及簽署是否合法、合規、真實、有效。
(四)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歷次授權或重大決策等行為是否合法、合規、真實、有效。
第四十四條、發行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及其變化
(一)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上述人員在近三年尤其是企業發行上市前一年是否發生過變化,若存在,應說明這種變化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三)發行人是否設立獨立董事,其任職資格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其職權范圍是否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第四十五條、發行人的稅務
(一)發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執行的稅種、稅率是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若發行人享受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等政策,該政策是否合法、合規、真實、有效。
(二)發行人近三年是否依法納稅,是否存在被稅務部門處罰的情形。
第四十六條、發行人的環境保護和產品質量、技術等標準
(一)發行人的生產經營活動和擬投資項目是否符合有關環境保護的要求,有權部門是否出具意見。
(二)近三年是否因違反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而被處罰。
(三)發行人的產品是否符合有關產品質量和技術監督標準。近三年是否因違反有關產品質量和技術監督方面的法律法規而受到處罰。
第四十七條、發行人募股資金的運用
(一)發行人募股資金用于哪些項目,是否需要得到有權部門的批準或授權。如需要,應說明是否已經得到批準或授權。
(二)若上述項目涉及與他人進行合作的,應說明是否已依法訂立相關的合同,這些項目是否會導致同業競爭。
(三)如發行人是增資發行的,應說明前次募集資金的使用是否與原募集計劃一致。如發行人改變前次募集資金的用途,應說明該改變是否依法定程序獲得批準。
第四十八條、發行人業務發展目標
(一)發行人業務發展目標與主營業務是否一致。
(二)發行人業務發展目標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是否存在潛在的法律風險。
第四十九條、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
(一)發行人、持有發行人5%以上(含5%)的主要股東(追溯至實際控制人)、發行人的控股公司是否存在尚未了結的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案件。如存在,應說明對本次發行、上市的影響。
(二)發行人董事長、總經理是否存在尚未了結的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案件。如存在,應說明對發行人生產經營的影響。
(三)如上述案件存在,還應對案件的簡要情況作出說明(包括但不限于受理該案件的法院名稱、提起訴訟的日期、訴訟的當事人和人、案由、訴訟請求、可能出現的處理結果或已生效法律文書的主要內容等)。
第五十條、原定向募集公司增資發行的有關問題
(一)公司設立及內部職工股的設置是否得到合法批準。
(二)內部職工股是否按批準的比例、范圍及方式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