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1-20 19: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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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為指導,牢固樹立和實踐科學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模式,探索監管機制,努力提高藥品經營企業管理水平和監管能力,確保公眾用藥安全有效。
二、工作目標
通過加強對認證合格的藥品經營企業實行動態、持續、追蹤監管,提高企業法律意識、質量意識和自律意識,促進企業嚴格按照GSP要求經營,淘汰不符合GSP要求的藥品經營企業,進一步規范和凈化我市藥品流通市場秩序。
三、檢查對象
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管理辦法》、《安徽省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及效能建設明確的目標任務,對全市已取得《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的藥品經營企業進行全面的跟蹤檢查。
四、檢查形式及標準
監督檢查包括GSP跟蹤檢查、專項檢查、日常檢查三種形式。監督檢查按省局制定《藥品批發企業GSP認證檢查項目》、《藥品零售連鎖企業GSP認證檢查項目》和《藥品零售企業GSP認證檢查項目》執行,重點檢查帶*項。
五、檢查方法
從今年起GSP跟蹤檢查全部實行飛行檢查,按照認證現場檢查方法和程序進行,采取事先不告知,突擊檢查的方式進行。檢查實行組長負責制。
六、檢查內容
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規定,重點檢查藥品購進渠道、藥品質量以及人員、倉庫、票據管理等環節,以貫徹實施新頒布的《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局令第26號)為契機,嚴肅查處掛靠、過票、出租、出借柜臺以及從非法渠道購貨、藥學技術人員“掛名”等違法違規行為;未經許可擅自變更經營場所、倉庫地址和擴大經營范圍等許可事項的企業;有群眾舉報和不良行為記錄的企業;參與虛假藥品廣告宣傳的企業等;檢查的重點品種是:廣告藥品,血液制品,生物制品,中藥飲片,以及首營品種,退貨、換貨品種,臨床促銷品種等。
七、檢查報告的處理
1、對企業實施監督檢查,檢查組必須在檢查報告中如實反映現場檢查情況,客觀描述存在的缺陷,填好相應的表格文件。各縣局對企業GSP跟蹤檢查不要求在檢查報告中寫出是否通過現場檢查的結論。
2、檢查組在現場檢查完成后,要向被檢查企業反饋發現的缺陷項目和問題,企業負責人應在檢查報告上簽字,檢查報告完成后,各縣局應于每月10日前將上一個月的檢查情況報送2份給市局,由市局統一匯總上報省局備案。
3、在監督檢查中發現藥品經營企業有嚴重違反或屢次違反GSP規定的,由縣局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行政處罰,同時將違規企業列入不誠信企業“黑名單”,將檢查情況向當地政府通報。
4、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缺陷項目和問題,企業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并提交書面整改報告。藥品批發企業和零售連鎖企業在GSP跟蹤檢查結束后30天內整改,并將整改報告交市局;藥品零售企業在GSP跟蹤檢查結束15天內整改,并將整改報告交縣局,對問題較多的藥店縣局要進行跟蹤復查。
八、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監督檢查工作機制
加強監督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是完成監督檢查工作的重要保證。各縣局要按照省、市局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本轄區監管實際,研究制訂出切實可行的年度藥品經營企業日常檢查和藥品零售企業GSP跟蹤檢查方案和計劃,并于每年2月報市局。全市監督檢查工作一般從每年3月1日開始,11月底前完成,各縣局要統籌安排,明確重點,講究方法,注重效果,要加強本轄區監督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以確保年度監督檢查工作順利完成。
2、嚴肅工作紀律,保證監督檢查質量。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進一步整頓和規范藥品流通秩序,加強對藥品流通領域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藥品流通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強化藥品流通領域的規范管理,提高藥品流通企業的質量管理意識和誠信經營意識,保障公眾用藥安全,促進藥品流通產業的健康發展。
二、工作目標
通過整頓和規范藥品流通秩序專項工作,進一步提高藥品經營企業質量責任意識,深刻理解GSP的精神實質,自覺按照GSP規定經營藥品,完善藥品質量控制體系,確保經營藥品質量可控。增強藥品監管部門的責任感,樹立科學監管理念,提高依法監管的能力,建立和完善藥品流通監管的長效機制,促進藥品流通秩序明顯好轉。
三、主要內容
(一)嚴厲打擊經營假劣藥品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各種形式的無證經營、出租出借藥品經營許可證的行為,查處和糾正藥品批發企業掛靠經營以及藥品零售企業出租、出借柜臺等行為,發現以各種形式掛靠經營等出租出借“許可”權利的應當立案查處,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許可證。
(二)強化藥品批發企業、藥品零售企業GSP認證后的監督檢查,健全完善認證后的監督檢查制度。繼續做好GSP跟蹤檢查工作,主要是藥品質量控制制度,采購渠道及藥品供應商資質的合法性,有關票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隨貨同行、原始憑證等),各項記錄的真實性,藥品儲存養護的規范性等。今年未列入跟蹤檢查的企業要結合日常檢查工作進行抽查,有舉報投訴的要重點檢查。發現違反GSP規定的要按照《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監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的有關條款給予警告和整改、停業整頓和罰款的處罰,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按照省局的要求,各縣局自6月份開始,務必于每月的上旬將上一個月縣局檢查填寫的《藥品經營企業日常監督檢查記錄》上報市局,由市局匯總統一上報省局市場監督處備案。
(三)加強疫苗流通企業的監督檢查,重點是檢查企業質量管理人員的配備、疫苗質量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疫苗冷鏈設施設備的使用和維護、疫苗購銷渠道和儲運管理。查處無疫苗經營范圍的藥品批發企業違規經營疫苗的行為。
(四)進一步整頓和規范藥品廣告秩序,加大藥品廣告的日常監管力度。一是加強對違法藥品廣告和相關企業的管理,建立健全違法藥品廣告警示制度。特別要加強對出現在媒體虛假藥品廣告上的零售藥店的監督檢查,嚴禁藥店參與虛假廣告的傳播,一經發現嚴厲查處。對群眾投訴多、具有潛在質量隱患的品種要進行監督抽驗。二是做好媒體藥品廣告的監測,發現違法藥品廣告的要做好核實、取證工作,及時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三是加強與新聞媒體、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聯系,完善藥品廣告協查機制,形成整治違法藥品廣告合力,共同打擊違法藥品廣告行為。建立藥品虛假廣告緊急停播、停刊工作建議制度,及時制止虛假廣告的傳播。四是嚴格執行違法藥品廣告的統計上報制度,每月三日前按時將上月監測的違法廣告情況填表上報,零數據也應上報。
(五)認真貫徹落實《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加強藥品分類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做好處方藥憑處方銷售、其他處方藥登記銷售、藥師在崗情況的檢查,發現藥品零售企業違規銷售處方藥的,要予以糾正。自5月1日起,按《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局令第26號)第三十八條規定進行處理。
(六)加強對基層醫療機構藥品質量的日常監管,要對縣以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渠道、藥品儲存條件和藥品臺賬記錄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檢查。要加強對達標“規范藥房”的監督檢查,防止出現回潮現象。全面推進個體診所、學校、廠礦醫務室、社區醫療服務站等縣以下醫療機構的藥品規范化管理。
(七)加快藥品經營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藥品經營企業藥品安全長效監督管理機制。爭取年內推行應用藥品經營企業信用體系計算機管理系統。各縣要結合專項檢查做好藥品經營企業信用信息的采集,對企業信用進行規范而科學地評價,促進藥品經營企業提高質量意識和道德信用。
四、工作步驟
(一)組織實施。
一是檢查對象:主要是藥品批發企業、零售(連鎖)企業、基層醫療機構、有關廣告媒體。重點檢查疫苗經營企業、新開辦藥品批發企業、GSP飛行檢查中有嚴重缺陷項的企業、有投訴舉報的企業、有加盟店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設置在城鄉結合部的藥店和近年來在日常檢查中問題較多的企業。
二是檢點:藥品批發企業:有無掛靠經營行為;藥品采購渠道及相關的合法資質,隨貨同行票據等原始憑證、驗收復核等記錄的真實性;質管人員在崗情況,新辦企業一年內變更質量負責人及質量機構負責人;在庫藥品養護及不合格藥品處理;企業有無向無證商店超市等供應藥品。藥品零售連鎖企業:藥學技術人員配備、加盟藥店的配送、店堂廣告、門店擅自進貨等。零售藥店:藥學技術人員兼職掛職;出租出借柜臺;藥品供應商合法資質、處方藥憑處方銷售和登記銷售、店堂廣告、乙類非處方藥店超范圍經營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基層醫療機構:向無證的機構或個人采購藥品、儲存條件、過期失效藥品處理、有關記錄、管理制度。有關媒體:廣播、電視中各類有關藥品廣告的專家講座。
(二)時間安排
按照全市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的總體部署,藥品流通秩序專項檢查從**年5月開始,12月中旬基本完成。專項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5月至6月初動員部署,組織學習,提高認識、明確任務,布置工作。
第二階段:7月集中開展自查自糾,各藥品批發企業、零售連鎖企業和藥店要對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定》和本方案的檢點進行自查,發現問題進行整改,不得回避、隱瞞。市縣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指導,督促轄區內企業按時做好自查自糾。
第三階段:8月至11月底開展監督檢查,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進行檢查。除重點對象、重點內容外,還要對藥品經營企業自查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檢查他們是否按照要求認真自查和整改,對有舉報投訴的要集中力量進行核查,對敷衍了事、避重就輕、走過場的企業要提出警告。
第四階段:12月總結提高,建立健全長效監管制度。市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認真整理和總結專項檢查工作的成果、經驗、問題和教訓,提出進一步加強藥品流通領域監管的意見和建議,為探索和建立藥品流通長效監管機制做貢獻。總結報告內容:檢查工作總體情況,包括企業自查情況和監督檢查情況;檢查工作取得的成效;藥品流通領域在的主要問題;案件情況和有關違規問題處理情況;加強監管機制和制度建設的意見。
五、工作要求
根據藥品、醫療器械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通過有針對性地開展各類專項檢查和日常監督檢查,以高風險產品企業為重點,提升全區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水平,引導企業牢固樹立產品質量第一責任人的質量意識,增強企業的自律意識、守法意識和誠信意識,建立科學長效的監管體系,確保人民群眾用藥用械安全有效。
二、工作分工
1、各分管領導對應負責分管工作日常監管的有效實施及相關工作的協調。
2、各監管組根據分片責任負責各自片區的藥品、醫療器械日常監管工作及監管數據的錄入、更新,本組數據的匯總。
3、藥械科負責區人民醫院、區中醫院、醫藥藥材有限公司、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等重點單位的日常監管工作。同時,負責對各監管組日常監管數據的匯總、總結、通報。
4、各駐廠監督員負責駐廠企業的日常監管及駐廠監督工作。
5、監察室負責監察各片區監管工作的有效落實。
三、工作任務
重點監管單位(見附件1),每年不少于4次檢查,檢查覆蓋率達到100%;一般監管單位,每年不少于1次檢查,檢查覆蓋率達到100%。同時,將日常檢查與專項檢查、飛行檢查、藥械安全信用分類管理等有機結合,提高工作效率。做好企業開辦、變更、換證、認證及質量體系考核等相關工作,做好跟蹤檢查。加大對高風險企業的檢查力度,發揮駐廠監督員的作用,督促企業建立并有效運行質量管理體系。
四、檢點
(一)藥品安全監管。強化藥品生產企業日常監管,統籌飛行檢查、跟蹤檢查和日常檢查等多種手段,重點加強高風險產品、管理水平差和信用等級較低企業的監督檢查,保證高風險企業飛行檢查率達到100%。進一步規范中藥飲片炮制,加強藥品委托加工和中藥提取物監管。按照省、市局統一部署,啟動醫療機構制劑質量標準提高工程,加強督促指導,嚴格規范制劑配制,提高制劑質量。貫徹實施新修訂藥包材質量標準,藥包材生產企業、藥用輔料生產企業日常檢查覆蓋率100%。加大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蛋白同化制劑和肽類激素經營使用單位的檢查頻率,防范流失風險。強化醫療機構放射性藥品配制管理。進一步完善藥品安全風險預警機制,積極引導企業開展不良反應監測工作,不斷提升監測水平。
1、藥品生產企業檢點:
(1)關鍵崗位人員:企業負責人、質量保證部門和質量控制部門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藥品生產及物料管理負責人專業、學歷、資歷、培訓情況、變更情況及其履行職責的實際能力;
(2)質量保證部門:按規范獨立履行對物料不準投入生產、不合格產品不準放行及不合格物料、不合格產品處理等職責;具有對物料供應商質量保證體系審計、評估及決策等質量否決權;
(3)質量控制部門:按規定獨立履行職責;每種物料、中間產品、產品檢驗采用的標準及方法符合規定;按規定實行檢驗及留樣;按實驗數據如實出具檢驗報告;如有委托檢驗,其被委托方選擇的原則、資質、協議及其執行情況;
(4)物料供應商:選擇供應商原則、審計內容、認可標準、審計人員的組成及資格、實地考核確定原則、考核周期及執行情況;批準及變更供應商的審批程序及其執行情況;按規定與物料供應商簽訂合同,供應商資質證明資料具有供應商印章;每種物料供應商的檔案齊全、完整;
(5)物料管理:原、輔料的使用及產品放行情況;物料驗收、抽樣、檢驗、發放標準、程序及其執行情況;如采用計算機控制系統,其驗證能夠確保不合格物料及不合格產品不放行;
(6)生產管理:所有藥品均按照法定標準、生產工藝組織生產;物料平衡、偏差處理及不合格品處理情況;
(7)成品的取樣、檢驗、留樣是否規范;必須做到批批全檢;不合格成品不得放行;
(8)批生產記錄、檢驗原始記錄是否及時填寫、字跡清晰、內容真實完整,并按規定保存;
(9)藥品銷售及不良反應報告:銷售記錄能夠全面、準確反映每批藥品的流向,必要時能夠追查并及時召回全部產品;退回產品及召回產品的處理程序及其執行情況;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及其執行情況;
(10)自檢與整改:企業自檢執行情況;接受檢查、跟蹤檢查的次數及其發現缺陷的整改落實情況;
(11)委托生產:藥品委托生產符合規定;委托生產或接受委托生產藥品質量監控情況。
2、醫療機構檢點:
(1)藥械使用質量管理組織和藥學技術人員配備情況;
(2)藥械使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3)藥械購進渠道是否規范、合法,購進藥械時是否索取合法憑證并有完整記錄;
(4)是否按藥械說明書標明的儲存條件存放藥品和醫療器械;
(5)是否加強在庫藥械的養護管理,確保藥械質量;
(6)是否按規定保證冷藏藥品冷鏈的完整性;
(7)是否加強特殊藥品管理,有防止流弊的有效制度及措施;
(8)是否規范調配、使用藥械,有防范差錯的有效措施;
(9)不合格藥械是否按規定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10)藥劑科以外的科室如檢驗科、防保科、放射科自行購進藥械質量管理情況;
(11)醫療機構制劑是否經批準進行調配,是否在市場銷售;
(12)是否按規定上報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
(13)是否建立了高風險醫療器械,特別是建立植入、介入醫療器械可追溯制度并有實施記錄。
(二)藥品流通監管。全面推進藥品經營企業新版GSP認證,建立健全認證工作機制,統籌推進認證指導和日常檢查,加強GSP認證的跟蹤檢查(見附件2),確保跟蹤率達100%。深化藥品經營企業電子監管和遠程監管工作,根據省、市局部署選擇部分零售藥店開展核注核銷試點,提高藥品核注核銷準確率和預警信息處理率。推動醫療機構遠程監管工作。開展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中藥材、中藥飲片經營質量及基本藥物配送企業和批發、連鎖企業冷藏藥品經營質量專項檢查。強化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及交易服務監管,嚴厲打擊網絡違法藥品信息、非法銷售藥品行為。
1、批發企業檢點:
(1)企業對供貨方資質審查情況(包括供貨企業和人員、批準文號和生產批號、包裝和標識等);
(2)企業購銷活動中票據管理情況(有無掛靠經營、走票過票等違法違規行為,購銷票據、購銷記錄和藥品實物是否一致等);
(3)企業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品種管理情況,“三項一限”制度制定執行情況;
(4)企業倉儲條件及管理情況;
(5)企業中藥材中藥飲片采購驗收、檢驗報告書留存情況;
(6)冷藏藥品冷鏈操作管理情況;
(7)企業電子監管、遠程監管工作開展情況。
2、零售(連鎖)企業檢點:
(1)進貨渠道、購銷資質檔案等情況;
(2)是否存在超方式、超范圍經營現象;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證照、柜臺現象;是否存在購銷票據與實物不符,購銷票據和記錄不真實的現象;
(3)藥品零售企業“十二個不”的執行情況;零售連鎖企業“八個統一”的執行情況;
(4)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及含興奮劑制劑等藥品的購進渠道和銷售管理情況,“三項一限”制度制定執行情況;
(5)中藥飲片的采購驗收、檢驗報告書留存情況;
(6)質量負責人在職在崗履職情況;
(7)遠程監管工作的開展情況。
(三)醫療器械監管。做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環節的日常監管工作,重點監管單位每年不少于5次,一般監管單位每年不少于1次。采取醫療機構醫療器械規范化跟蹤檢查模式,現場檢查率95%以上。繼續推進《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實施工作,重點做好二、三類器械生產企業的宣傳、輔導和實施工作。繼續推進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的覆蓋面達到50%以上。開展打擊虛假注冊申報、違規生產、非法經營、夸大宣傳、使用無證產品等行為的醫療器械“五整治”專項行動。
1、生產企業檢點:
(1)生產組織實施情況,是否有擅自接受委托生產和降低生產條件的情況;
(2)原、輔料的使用及放行情況;物料驗收、抽樣、檢驗、發放標準、程序及其執行情況;
(3)是否按照產品生產工藝和各項產品標準嚴格控制生產過程,生產記錄是否真實、齊全;
(4)生產設備和檢驗設備(含計量器具)是否按企業的程序文件(或管理制度)進行生產設備的維修、保養和檢驗設備的周期檢定、保養,設備狀態標識是否明顯;
(5)是否按產品標準進行過程和出廠檢驗,出廠產品是否有產品合格證,各項檢驗的記錄是否真實、齊全、規范;
(6)原輔料庫、半成品庫及成品庫的儲存環境是否滿足生產規模和質量控制的要求。設施設備是否齊全,產品擺放是否合理,各項記錄(出入庫臺賬、貨位卡、溫濕度)是否齊全;
(7)產品說明書、標簽和包裝標識是否規范。在用產品說明書、標簽和產品大小包裝的內容與注冊證是否一致;
(8)銷售記錄是否全面、準確反映每批產品的流向,必要時能夠追查并及時召回全部產品,及時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9)是否建立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管理制度,并指定部門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
2、經營企業檢點:
(1)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人等人員是否熟悉醫療器械相關法規規章;
(2)各項規章制度是否健全并認真貫徹執行;
(3)企業有無經營未經注冊、無合格證明、過期、失效或者淘汰的醫療器械現象;
(4)購銷渠道是否合法,購銷記錄是否健全,能否做到票、賬、貨相一致。三類以上醫療器械產品的購銷存數據是否按規定錄入安全監管服務系統等;
(5)培訓檔案、健康檢查檔案是否健全;
(6)有無超范圍經營或降低經營、倉儲條件;
(7)企業質量管理人員是否在職在崗,有無擅自變更經營、倉庫場所、質量管理人等許可事項;
(8)加大對企業宣稱“無償贈送”、“無償試用”等營銷模式的檢查力度。
五、工作要求
1、成立領導小組。5月24日,省、市電視電話會議后,我局立即召開局黨組會議,貫徹會議精神,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專項行動的綜合協調、新聞宣傳、檢查指導工作,推動專項行動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確保此次專項行動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2、制訂行動方案。我區及時制定專項行動方案,明確了工作目標、內容、時間和要求。并組織力量,分四個小組分片開展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全面監督檢查,生產企業重點檢查是否持有效的證書和批件,是否存在無證和超范圍生產行為,原料是否與配方一致,是否按照批準的和生產工藝組織生產,批生產記錄情況等。經營企業重點檢查索證索票、標簽、說明書、批準文號的合法性等。還加強了對保健食品廣告監測。
3、加強溝通協調。區食安辦將專項行動方案轉發至各鎮、開發區、街道食安辦,要求結合轄區實際,充分發揮食品藥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的作用,配合我局開展工作。并加強與工商、公安等部門的溝通銜接,
二、突出重點,加強監管
根據市局打“四非”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要求,我區打“四非”專項行動分為檢查整治、案件查辦和規范提高三個階段。三個階段的工作任務互為銜接,時間進度服從工作質量,重在解決問題和排除隱患。
1、檢查整治階段。充分發揮相關業務科室和基層協管員、信息員的作用,一是對轄區內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開展一次拉網式檢查,以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的合法性,《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執行情況等為檢查內容,對多年來一直處于長期停產狀態的企業和多年不生產的品種進行疏理,名單上報市局建議考慮吊銷許可證和批準文號。二是以食品批發市場、大中型超市、專賣店、藥品經營企業為重點,加大對保健食品經營者的監督檢查力度,對保健食品主要集散地和批發市場等進行全覆蓋的監督檢查。以經營合法性、銷售產品合法性、標識和說明書、索證索票制度、銷售臺賬及出廠檢驗報告等為檢查內容。檢查經營保健食品是否取得有關許可、是否經營假冒保健食品文號、標志以及未經批準聲稱特定保健功能產品、經營的保健食品是否產品質量不合格或來源不明、市場開辦者對入場的保健食品經營者是否履行市場開辦責任、是否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藥物仍然繼續經營的。三是對本轄區內違法廣告涉及的保健食品進行核查,及時移送工商部門查處。四是根據省、市重點監督檢查的產品及企業名單,組織進行飛行檢查,結合外地協查情況和保健食品季節性生產特點,組織對雪佳、五洲、金日洋參、湖寶等生產企業展開了飛行檢查,查閱企業準入生產手續、進貨票據、批生產記錄、銷售臺賬等資料,指導企業完善管理制度。
2、案件查辦階段。根據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查處一批違法違規行為,形成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的震懾力。案件涉及轄區外企業的,及時將有關信息通報相關部門協查。區食安辦加強與工商、公安等部門的溝通與配合,加強對各鎮、開發區、街道食安辦工作的指導。
3、規范提高階段。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查找監管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環節,督促企業規范和加強內部管理,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繼續保持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切實鞏固專項行動成果。
三、正視問題,加強自律
當前保健食品監管的法律法規還不完善,我區保健食品生產經營量多、分布散,對我局的監管工作提出嚴峻挑戰。目前主要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
1、生產經營行為還不夠規范。有的企業制定了一系列規章制度,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并不按照制度規定去做,進貨驗收、生產過程控制、產品檢驗等流于形式。有的企業產品標簽、說明書不規范,用法用量、產品規格和批件不一致。抽檢發現有的經營企業經營的產品含法律明令禁止添加的藥物。
2、企業負責人法制意識淡薄,對員工培訓力度不夠。由于一部分企業生產時斷時續、市場銷售不夠理想等方面的原因,存在員工流動快、培訓不及時、培訓內容針對性不強等現象,一些員工不具備基本的專業知識,生產記錄不完善,規章制度執行不力。有的企業負責人還存在一些錯誤的思想認識,不能嚴格按照法規要求管理企業,甚至還有鉆法律空子、打法律球的行為。
四、穩步推進,成效顯著
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我局通過短信平臺向轄區所有藥品批發、連鎖和零售藥店群發短信500多條,區、鎮兩級出動檢查人員1887人次,檢查(協查)保健食品生產企業40多家次,批發企業、專營店、零售藥店、大型商場超市等保健食品經營企業892家。經過為期三個月的檢查整治、案件查辦,我區打“四非”工作成效顯著,上報信息4條、報送報表4次、階段總結9次,按時向市局報告專項行動的進展、成效和遇到的問題。
1、檢查企業覆蓋面廣。本次行動,做到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檢查覆蓋面100%,大部分生產企業現場檢查2次以上;批發企業、專營店、大型商場、連鎖超市檢查覆蓋面100%,零售藥店、小超市等經營企業檢查覆蓋面超過了80%,檢查記錄規范、完整。
2、全區情況全面掌握。我區保健食品生產企業14家,擁有保健食品批準文號38個。經營企業1043家,其中批發連鎖企業15家、大型商場超市、專賣店20家、藥店544家,其余為小商店超市。我區14家生產企業中常年生產的3家(佳爾科、雪佳、五洲),去年有過批量生產的4家(奧奇、慶和、湖寶、三健),已停產1年以上,目前車間正在改造,或處于觀望狀態準備改造的3家(金日洋參、錦仁堂、康富來),已停產3年以上的4家(唯一、華南、紅太陽、遠亞),其中“唯一”、“華南”的車間已改作他用或已拆除。有關我區生產企業的現狀已向市局作了報告。
3、重點企業重點監管。結合打“四非”重點檢查企業名單和保健食品季節性生產的特點,對省、市局制定的“打四非”重點監督檢查企業和產品重點檢查,做到了全覆蓋。特別是對外地協查較多的“雪佳”、“全烈”等企業進行了多次突擊檢查。現場對企業生產車間、倉庫和化驗室進行認真、詳細檢查,針對發現的問題,當場指導企業進行整改,完善管理制度,還對企業生產的產品進行了抽檢。
4、配合上級監測抽檢。根據省、市重點監督檢查的產品及企業名單和市局風險監測抽樣的要求,組織進行突擊檢查,配合市局開展共抽檢產品25批次,其中減肥類12批、輔助降血糖類1批、緩解體力疲勞類12批。
5、外地協查回復及時。共協查回復各地協查函35份,每次協查均到企業現場核查企業相關的資質、品種的批件、涉及具體生產批號的產品查閱相應批生產記錄、檢驗記錄、銷售記錄和原輔料臺帳,并要求企業出具相關情況說明。35份外地協查均做到了及時核實情況、及時回復。我局發函協查問題保健食品16個。
6、案件處置嚴格依法。對于保健食品的案件處置,我局做到嚴格依法查處,遇到問題產品,法規、稽查、保化三個科室認真研究法律法規,以確定最適合的法律條款和處罰標準。目前,共移交稽查涉嫌保健食品違法案件12個,立案5個。
五、加強宣傳,營造氛圍
這次行動中,我局在遍布全區的170余塊社區電子屏上循環播放食品公益廣告和相關常識,大大提高了公眾食品安全知識知曉度。
9月4日,我局舉辦了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負責人培訓班,轄區內保健食品生產企業、保健食品專營店、大型超市、連鎖超市和醫藥連鎖、批發企業負責人60余人參加了會議。會上介紹了保健食品基礎知識、當前形勢和監管要求,詳細講解了保健食品的定義、分類、行政許可流程、包裝標識、索證索票和臺帳管理等內容,還結合相關案例培訓了相關法律法規。到會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現場簽訂了質量安全承諾書,有效促使企業進一步牢固樹立第一責任人意識、進一步加強產品質量管理、進一步加強誠信和道德建設。
六、再接再厲,科學監管
下階段,我局將主要從做好鞏固成果,建立長效機制方面開展工作:
1、辦理案件,對有問題保健食品依法查處。對檢查中發現的假冒保健食品,一律停止銷售并依法嚴肅處理;發現生產經營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黑窩點”,及時取締;對涉嫌違法行為,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并配合做好調查取證工作;動員社會監督力量,形成全面治理和嚴厲打擊的高壓態勢和合力。
2、加強宣傳,積極引導生產經營企業加強自律。做好保健食品科學知識宣傳教育,引導公眾樹立科學保健理念,規范媒體行為,支持鼓勵媒體開展輿論監督,公開監督電話,充分利用社會力量,形成全方位的監督氛圍,促進企業誠信經營。
3、加強指導,督促企業建立和完善臺賬管理。加強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原料供應商建檔情況、原料收貨查驗和使用等方面的監督檢查,督促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按照批準的配方和工藝組織生產,健全各項管理制度,確保批生產記錄真實性和完整性,嚴格執行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督促生產經營企業加強質量意識,堅決履行質量第一負責人責任制度,檢查生產經營企業《保健食品質量承諾書》執行情況和索證索票和臺賬管理制度落實情況。
以“*”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全國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會議和全國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源頭打擊、終端監管”的工作方針和“突出重點、帶動全面”的工作思路,進一步整頓和規范藥品生產流通秩序,建設農村藥品監管和藥品供應網絡,確保人民用藥的安全有效。
二、工作目標
以求年底達到以下目標:在全省范圍內加大對藥品市場的治理整頓力度,查處一批制售假劣藥品和醫療器械大案要案,搗毀一批制假售假窩點,抓獲一批違法犯罪嫌疑人,嚴厲打擊制假售假為首分子,使我省藥品制假售假勢頭得到有效遏制;打擊虛假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加強藥品的監督抽驗,進一步規范藥品生產、流通、使用單位行為,使我省藥品市場(包括**、*中藥材專業市場)秩序得到明顯好轉、藥品的質量明顯加強;推進和加強我省農村藥品監管和藥品供應網絡建設,加強對農村用藥的日常監管,使廣大農村安全用藥情況得到明顯改善。
三、工作任務及措施
藥品放心工程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藥品研究、生產、流通、使用等各個環節,需要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從多方面加強整治、規范和建設,共同推進我省藥品放心工程工作的落實。
(一)加強專項整治工作力度
1.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安廳、打假辦繼續開展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違法犯罪專項行動。8至9月間,聯合對重點督辦案件查處情況進行督查;9月底對聯合開展的專項行動進行總結表彰;專項行動結束后,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繼續保持打假高壓態勢,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的違法犯罪行為。
2.嚴厲查處生產、經營、使用無證醫療器械行為。要對已注冊產品進行全面清查,加大對醫療器械產品質量監督抽驗,公告不合格醫療器械的產品名稱及相關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對作用機理不明、不具備理療、輔助療效的增高儀、減肥儀及部分日常生活用品冠以醫療作用的產品,堅決清理,已發放注冊證的予以撤銷;重新審核植入體內的整容、矯形醫用生物材料的使用說明書,嚴格注明禁忌癥和注意事項,對不符合要求的,其產品禁止銷售。
3.對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心臟起搏器、骨科內固定器材、醫用防護口罩、醫用防護服、橡膠等納入國家重點監管醫療器械產品,全面檢查生產企業執行質量管理規范的情況,對擅自降低生產條件,不按要求組織生產的,依法嚴肅查處。加強日常監督,防止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重復使用,發現重復使用的要依法查處。
4.開展對*、*中藥材專業市場的專項整治工作。依法查處中藥材專業市場銷售假劣中藥材、中藥飲片、毒性中藥材以及瀕危動植物中藥材的違法犯罪行為;進一步規范中藥材專業市場經營秩序,建立中藥材專業市場監管責任制。加強對一些重點地區的監管,堵住源頭、管住買家,防止出現新的非法藥品集貿市場。*、揭陽市藥監局要按照省藥監局、糾風辦、公安廳、工商局的部署,開展一次對中藥材專業市場的專項整治。要加強日常監管,加大對市場的巡查力度,使整治工作收到實效、確保中藥材專業市場規范經營。
5.加大對違法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日常監測工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健全我省藥品廣告監測網絡,完善對違法藥品廣告公告的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告。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系,密切合作,協助有關部門對違法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單位和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
(二)規范藥品生產流通秩序
1.進一步加強對藥品生產企業、醫院制劑室的監管力度,確保藥品生產單位、醫院制劑室按照有關要求組織生產和配制藥品。各市藥監局應組織開展一次對醫院制劑室的檢查工作。
2.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二類專項檢查,對違規銷售和使用二類的依法予以查處。
3.加大對藥品批發企業證照管理。重點查處買賣、出租、出借或變相買賣、出租、出借《藥品經營許可證》,吸納他人掛靠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
4.積極推進流通領域藥品分類管理工作。*年底前,省內藥品零售企業基本達到藥品分類管理要求;零售藥店銷售二類、粉針劑、大小容量注射劑和其它憑處方銷售品種,必須嚴格做到憑處方銷售。沒有實施藥品分類管理的藥店,不得銷售憑處方銷售的藥品。開展對零售藥店藥學技術人員在崗在職情況的檢查、登記工作,督促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履行職責,確保零售藥店藥學技術人員配備落實到位。
5.加快GMP、GSP認證步伐。按照國家標準,加快GMP、GSP認證工作進度,提高認證工作質量,實現我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的規范管理。對逾期未通過GMP認證藥品生產企業,依法停止生產;對逾期未通過GSP認證繼續經營的藥品經營企業,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直至取消藥品經營資格;對已通過GMP、GSP認證的生產、經營企業要進行日常抽查,進一步鞏固、完善、提高藥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
6.積極推進藥品流通體制改革。繼續貫徹執行《關于推進我省藥品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粵藥監通〔*〕88號)文件精神,允許現有的批發企業通過資產重組或收購等方式跨區跨市遷移。大力發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營銷方式。
7.配合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制訂出臺《*省醫療診所基本用藥目錄》,初步實現城鄉醫療診所的用藥規范化。
8.編輯出版《*省地方習用藥材標準》,使我省地方藥材使用有法定標準,保障人民用藥的安全有效;修訂《*省醫療機構制劑規范》,提高我省醫療機構制劑的標準及配制水準,保證醫療機構制劑的質量。對已換發制劑批準文號的醫療機構制劑進行深入考察,對療效不確切,處方不合理,質量標準低的醫療機構制劑,撤銷其制劑批準文號。
9.加強上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管理,及時向社會藥品不良反應通報,促進合理用藥。
(三)推進行業誠信體系和農村藥品監管網絡建設
1.推行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失信懲戒機制。通過政府網站、《*藥品監督》以及新聞媒體,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定期公告,起到警示和懲戒作用。通過在全省范圍內開展藥品零售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示范藥店”活動,加大宣傳力度,樹立行業新風,引導誠信經營、為民服務的理念,構建質量可靠、服務優質、環境整潔的購藥環境,真正讓人民群眾用藥放心。
2.加快農村藥品監管網絡建設。加大農村藥品打假力度,要加強與鎮、村的聯系,確定一批農村藥品“質量信息員”,形成群防群治的農村監管體系。監管網絡建設的目的是保證藥品監管信息反饋渠道暢通、反饋的信息及時準確。各地在建設農村藥品監管網絡時,要遵循積極穩妥、因地制宜原則,抓點帶面,逐步推開。
3.推進農村藥品供應網絡建設。鼓勵大型批發企業跨地區兼并市、縣級批發企業,將市、縣級批發企業改組為區域性基層配送中心,將銷售網絡由城市向鄉村延伸;鼓勵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在農村開辦門店;鼓勵合法藥品經營企業到偏遠農村設點銷售藥品;允許符合條件的綜合商店經批準登記后銷售乙類非處方藥,打擊無證藥販和游醫,使群眾買藥方便,用藥放心。
4.擴大農村用藥知識的宣傳普及。加大農村普法和用藥知識普及的工作力度,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開展法律和用藥知識宣傳活動,提高農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和科學用藥常識。及時向新聞媒體供稿,宣傳我省實施藥品放心工程和市場整治成效,以及我省藥品優質名牌企業。在我省新聞媒體開辟藥品放心工程知識宣傳專欄,普及藥品安全知識,增強人民群眾藥品消費維權意識。
四、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時間為8月中下旬。藥品放心工程實施方案部署到各市;各市局要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具體行動計劃。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和督查指導。時間自8月下旬到12月中旬。各市局要按照方案要求,摸清底數,全面開展企業整改工作,并對典型案例進行公開曝光。省局將組織督查組分赴各地進行督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第三階段,總結驗收。時間為12月中旬。各市局對照目標認真做好自我檢查驗收和工作總結,并于12月15日前將組織實施藥品放心工程的情況上報省局,省局將組織抽查。
五、幾點要求
1.密切配合,狠抓落實。在地方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加強與有關部門協調,通力協作,形成合力,從本地區實際出發,理清思路,抓好落實。要按照國務院〔*〕65號文件的要求,主動向當地政府匯報,從各地實際出發,科學制訂規劃,適當增加投入,重點建設中藥材標準化生產基地和藥品、醫療器械檢驗檢測體系,確保人民用藥安全有效。
2.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省局將設立“實施藥品放心工程領導小組”,加強領導,協調行動。領導小組由陳元勝局長擔任組長,黃希澤副局長任副組長,局辦公室、安監、注冊、器械、流通、稽查等處室(分局)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流通處,負責日常工作。各市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負責做好本轄區內實施藥品放心工程工作。要根據省局《實施方案》要求,制定具體行動方案,并于*年8月底將方案報省局,要切實負起責任,加強領導和協調,結合本地區的實際,因地制宜地確定工作重點,明確工作任務和目標,落實責任制,把工作想細、做細,把任務和責任逐級分解到有關單位和人員,務求專項整治取得實效。每階段工作完成后,各市要將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報省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3.加強交流,及時通報。各地應加強專項整治工作信息溝通與交流,自9月上旬開始,各市局應每半個月將本地區實施藥品放心工程的情況向省局匯報一次,重大情況及時報告。
4.加強輿論宣傳,發揮社會監督作用。要充分發揮消費者協會和醫藥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的作用,加強藥品的行業自律。公布舉報投訴電話,發動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監督。要重視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大張旗鼓地宣傳報道藥品生產經營和質量安全監管中的好典型,對影響惡劣的違法違規案件要公開
中下旬。藥品放心工程實施方案部署到各市;各市局要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具體行動計劃。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和督查指導。時間自8月下旬到12月中旬。各市局要按照方案要求,摸清底數,全面開展企業整改工作,并對典型案例進行公開曝光。省局將組織督查組分赴各地進行督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二、關于食品放心工程的工作安排
(一)食品放心工程的重點:突出源頭污染治理和與百姓生活關聯度較高的品種,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違法犯罪活動。
重點品種:糧、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產品等。
重點環節:農產品種植、養殖;食品生產加工,特別是大中城市城鄉結合部食品加工點;重點品種批發、零售等流通環節。
從現在開始,通過階段性整治,在*年底前基本達到下列目標:
1.非法生產、經營、使用禁用和違規使用限用農藥、獸藥行為得到有效控制。
2.重點品種安全質量合格率較往年有明顯提高。
3.無證照生產、加工、經營食品的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4.制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大案要案得到及時查處。
(二)強化對食品源頭污染的治理。
預期目標:農藥殘留、獸藥殘留超標率較年初有明顯下降。
主要措施:
1.農業部要加強農業投入品的管理,全面實施“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以解決蔬菜有機磷農藥殘留為突破口,進行植物產品農藥殘留超標整治;以嚴查“瘦肉精”污染為主線,進行畜產品違禁藥物濫用和獸藥殘留超標整治;以查氯霉素污染為切入點,進行水產品藥物殘留超標整治。嚴格按農業部公告的禁用和限用藥物及其他化合物的要求,加大對農業投入品管理的力度。
2.衛生、質檢、工商、商務等部門針對重點品種,在各環節建立和完善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索證、索票制度,監督檢查企業建立完整的購銷臺賬,保證各環節進貨渠道合法,加強檢測檢驗,確保貨源質量安全。
3.食品藥品監管局組織力量,重點對食品源頭污染治理進行綜合監督和檢查,對重點品種整治效果作出評價。
(三)嚴格市場準入,規范經營行為。
預期目標:建立食品管理各環節的準入條件和標準,突出流通渠道的規范和企業購銷記錄制度的監督實施,依法實行行政許可,嚴格把關;建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退出機制。
主要措施:
農業部根據農業國家和行業標準制定修訂計劃,突出無公害農產品和優勢農產品行業標準的制定修訂;引導和支持農產品生產基地建立以自檢為主的速測網絡;對無公害食品生產基地開展采收前檢測和對進入市場的農產品開展檢測;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制度,把好農產品市場準入關。指導和支持各地今年內新建無公害農產品示范基地100個,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綜合示范區50個。
衛生部重點組織對學校食堂、餐飲單位,包括各類賓館、飯店、餐館、酒樓、飲食店等以及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推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加強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衛生日常監管和衛生許可證發放的監督管理。做好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進一步完善食品衛生法規、標準和食品污染物監測網絡。
質檢總局全面推進加工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認真開展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強制檢驗和計量監督等工作。圍繞原材料進廠把關、生產設備、工藝流程、產品標準、檢驗設備與能力、環境條件、儲運、包裝等方面進行審查。今年年底完成對米、面、油、醬油、醋等五類食品的審查、發證,并逐步對肉制品、乳制品、飲料、調味品、方便面、餅干、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等10類食品實行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嚴格生產條件,凡不具備保證食品質量安全基本條件的企業,不準開業生產,已經開業的要立即停業整頓。凡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不準出廠銷售。把好進出口食品質量關。對食品制假重點品種、重點區域組織專項執法檢查和打假行動,嚴厲打擊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取締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窩點。會同有關部門加快農產品、食品質量安全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推廣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建立完善統一權威的農產品食品標準、認證、檢驗檢測體系。
工商總局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進行一次普遍排查,審核其主體資格,嚴格執行衛生許可前置審批規定,把好市場主體準入關。嚴格檢查進入市場的食品質量,重點組織對糧油、酒類、調料、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奶、豆制品、水發產品、飲料等食品及節日消費食品的專項質量抽查,及時向社會公布抽查結果。對食品廣告的虛假宣傳、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標識使用違法行為等,嚴肅查處,監管到位。
商務部加強對食品流通業的行業指導和管理,整頓和規范食品流通秩序,推進流通體制改革。加快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行業自律機制,實施上市銷售食品安全市場責任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檢測體系,加大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管理力度,嚴把市場準入關。建立具有保障食品安全質量、符合環保要求的銷售網絡體系,年內爭取在每個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建立一個樣板市場;在有條件的大中城市積極推行“農改超”,中等城市和大中城市的郊區基本實現農貿市場退路進廳。
公安部督促指導地方公安部門及時依法查處制售假冒偽劣、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查處制假售假違法犯罪分子;指導地方公安部門配合有關行政管理部門,開展行政執法工作,查處暴力抗法案件。
海關總署按照職能分工,認真履行食品進出口監管職責。
食品藥品監管局督促監督食品市場準入條件和標準的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各有關部門行政審批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各有關部門積極推行信用體系建設,強化食品生產企業法人、食品市場主辦者、大型超市經營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要根據職責探索規范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和規范市場準入制度,注意總結食品產銷“場廠掛鉤”、“場地掛鉤”,“農改超”,食品購銷索證、索票等經驗并加以推廣。
(四)取締無證照食品生產經營行為,打擊制售假劣食品違法犯罪活動。
預期目標:無證照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得到清除,全國重大制售假劣食品違法犯罪活動得到有效遏制。
主要措施:
1.由地方人民政府發出公告:要求城鄉結合部等區域無證照食品加工經營點,限期關閉,做好場所退租加工設施撤除等工作。
2.組織有關部門,在全國大中城市,對城鄉結合部非法加工經營點進行拉網式檢查,徹底清除無證照生產經營食品的行為。
3.各地政府選擇問題多、群眾反映大的食品,集中查處生產、加工、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有毒有害食品,在食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以及商標侵權、虛假廣告宣傳等行為。涉嫌構成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有關部門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察。
4.公安機關配合有關行政管理部門,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查處制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追根溯源,搗毀制假窩點,嚴懲制假售假違法犯罪分子。
(五)抓好消費環節監管,突出學校食堂和餐飲業食品安全的管理。
預期目標:建立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規范,分地區、分類別進行試點,全面推廣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
主要措施:
1.衛生部組織對全國所有學校食堂進行一次突擊檢查,發現問題,邊整邊改,逐步完善監管措施;
2.對餐飲業按照量化分級管理規定,確定重點環節進行監管;
3.衛生部、教育部建立學校食堂衛生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三、關于藥品放心工程工作安排
實施藥品放心工程必須加大對藥品研究、生產、經營、使用全過程的監督。今年要突出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嚴厲查處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打擊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違法活動。
預期目標:查處一批制假售假大案要案,取締一批違法生產經營企業,搗毀一批制假售假窩點,凈化藥品、醫療器械市場,保證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
主要措施:
1.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安部繼續深入開展聯合打擊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專項行動。8月至9月間,對兩部門聯合確定的重點督辦案件查處落實情況進行督查;9月底前對*等11個重點地區聯合打擊情況進行總結和驗收。
2.嚴厲查處生產、經營、使用無證醫療器械行為,對已注冊產品進行全面清查。對不屬醫療器械的增高儀、減肥儀、點穴治療儀及部分日常生活用品冠以醫療作用的產品,堅決清理,已發放注冊證的予以撤銷;重新審核植入體內的整容、矯形醫用生物材料的使用說明書,嚴格注明禁忌癥和注意事項,對不符合要求的,禁止其產品銷售。
3.對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心臟起搏器、骨科內固定器材等納入國家重點監管醫療器械產品,全面檢查生產企業執行質量管理規范的情況。對擅自降低生產條件,不按要求組織生產的,依法嚴肅查處。
對無證產品進行全面查處,依法嚴厲查處生產、經營、使用無證醫療器械行為,加大對醫療器械產品質量監督抽驗和虛假醫療器械廣告查處力度。
(二)開展對中藥材專業市場整治。
預期目標:建立中藥材專業市場監管責任制,確保中藥材專業市場合法經營。
主要措施:
1.食品藥品監管局、公安部、國務院糾風辦、工商總局聯合開展一次對中藥材專業市場的整治。中藥材專業市場嚴禁銷售各種中藥飲片、毒性中藥材、瀕危動植物中藥材,嚴禁銷售假劣中藥材,違者一律依法嚴厲查處。
2.建立中藥材專業市場監管責任制,*(區、市)藥監、工商等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的中藥材專業市場監管,嚴格規范中藥材專業市場合法經營。
(三)規范藥品生產經營秩序,推進農村藥品監督供應網絡建設。
預期目標:年底前,地市以上城市零售連鎖企業和中型零售企業達到藥品分類管理的要求;一半以上藥品生產企業和大中型藥品批發、零售連鎖企業以及大型零售企業完成GMP、GSP認證工作;*、江西、陜西、*等試點地區藥品零售連鎖門店或服務點要覆蓋100%的鄉鎮和60%行政村;藥品配送網絡要覆蓋90%的村衛生室和藥店;農村藥品監督形成縣、鄉、村三級網絡,掃除農村藥品監督空白點盲區。
主要措施:
1.對藥品批發企業進行檢查。重點查處一批買賣、出租、出借或變相買賣、出租、出借《藥品經營許可證》,吸納他人掛靠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
2.開展全國性二類專項檢查,對違規銷售和使用二類的予以查處。
3.積極推進流通領域藥品分類管理工作。*年底前,地市以上城市零售連鎖企業和中型零售企業必須達到分類管理要求;零售藥店銷售二類、粉針劑、大小容量注射劑和其他必須憑處方銷售的品種必須做到憑處方銷售。實施藥品分類管理的零售藥店,其專業技術人員沒有履行職責或者未按規定配備專業技術人員的,要取消藥品分類管理藥店的資格;沒有被確定為藥品分類管理的藥店,不得銷售必須憑處方銷售的藥品。
4.加快GMP、GSP認證步伐。完成對全國大中型藥品批發、零售連鎖企業以及大型零售企業的GSP認證,促使全國地市級以上城市的藥品批發、零售連鎖企業以及中型藥品零售企業實施完成GSP。對逾期達不到標準的藥品經營企業,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直至取消藥品經營資格。
5.加強農村藥品監督供應網絡建設工作。
(四)嚴格藥品審批和管理,從源頭上確保上市藥品質量。
預期目標:建立起科學的藥品審評機制,實現藥品審評的公開、公正和透明。在今年年底停止地方標準藥品的上市流通,確保藥品質量。
主要措施:
1.嚴格藥品審批管理,依法加大對新藥研究開發的監督力度,進一步深化藥品審評機制改革,強化藥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質量可控性的評價。
2.嚴格執行藥品標準,依法取消藥品地方標準。對于標準低,組方不合理的藥品進行全面清理,發現一個淘汰一個。
3.加強上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管理,提高不良反應病例報告的上報率和報告質量,向社會藥品不良反應通報,促進合理用藥。加強藥品廣告審查工作,加大對虛假藥品廣告的查處力度。
四、宣傳教育工作
宣傳教育工作要貫穿食品藥品放心工程的始終,要結合階段性任務搞好宣傳教育工作。
(一)配合國辦通知和電視電話會議,側重宣傳食品藥品專項整治工作部署。發動群眾,發揮社會監督作用(7月下旬)。
(二)編印各種宣傳資料,分期分批向社會發放。在有關媒體開辟專項整治專欄。主要內容是普及食品藥品安全知識,增強人民群眾食品藥品消費的維權意識和責任意識(8月至10月)。
(三)印發公告。
(四)公布舉報電話,發動社會監督。引導和鼓勵消費者,對制售假劣食品藥品的違法行為和違法違規生產經營食品藥品的行為進行舉報。
(五)正面宣傳近年來食品藥品市場整頓的成效,有重點地宣傳一些名牌企業,增強人民群眾消費的信心(8月至12月)。
(六)總結性宣傳。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對專項整治進行綜合性報道。
五、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為動員部署階段,時間為7月下旬。食品藥品放心工程實施方案部署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具體行動計劃。
第二階段為集中實施和督查指導階段,時間自7月下旬到12月中旬。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嚴格按照方案要求,組織各有關部門開展排查活動,摸清底數;開展企業全面整改工作;全面取締無證照生產經營行為和取消不符合生產經營要求的企業的資格,并對典型案例進行公開曝光。
各有關部門加強對本部門、本系統專項整治工作的經常性督促檢查。食品藥品監管局會同公安部、農業部、商務部、衛生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海關總署等部門,將組織督查組分赴各地進行督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第三階段為總結驗收階段,時間為12月下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對照目標認真做好自我檢查驗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各有關部門將本地區、本部門開展食品藥品放心工程情況于今年年底之前上報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對各地上報的材料進行匯總后上報國務院。
六、幾點要求
(一)地方人民政府統一負責本區域內的食品藥品放心工程,要進一步加強領導,明確牽頭單位和辦事機構,協調指揮本地區的專項整治工作。對跨地區、跨部門大案要案,要及時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協助做好地區間和部門間聯動。認真執行《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加強辦案協作,切實提高執法效能,保證打擊取得實效。
(一)建立和健全農村農產品流通體系
1.加快推進農產品交易市場建設和改造升級。由貿發部門負責,供銷、海洋與漁業、糧食部門配合。在農產品主產區縣(市)有重點地建設和改造升級一批糧油、果蔬、水產品、肉類等專業批發市場;加快批發市場的信息系統、物流裝備、農產品冷鏈系統以及食品安全檢疫檢測設施建設,逐步建成區域性的農產品集散中心、價格中心、加工配送中心和信息服務中心。開展農產品批發交易市場標準化工作,促進農產品交易市場改善經營環境,加強農產品質量檢測工作,完善經營設施。今后五年內全市要培育40個標準化農產品批發市場,其中國家級4個,省級6個,培育5個農產品經營龍頭企業;新建和改造升級水產品批發市場以及農貿市場7個,其中省級重點扶持2個,市級重點扶持5個。
2.發展各種類型的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由供銷部門負責,鼓勵發展為農民提供包括信用、供銷、技術推廣等在內的服務的行業協會和購銷服務合作社,鼓勵發展和壯大農村經紀人隊伍,為農民提前產中產后服務。今后五年內全市要新發展農村行業協會20個,專業合作社23個。
3.建設農產品信息網絡。由貿發部門牽頭,供銷社配合,在縣(市、區)、鄉(鎮)、村三級建立信息站點,建立和完善農產品市場供求、交易及價格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制度,完善農產品國內外市場供求、價格信息、農村電子商務、農產品網上展銷等服務功能,提高農產品流通信息服務水平,進一步整合流通信息資源,推進網絡互補,信息聯通。依托**現有的信息服務網絡、“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龍頭企業、各農產品專業批發市場信息服務中心平臺,規范公共商務信息服務推廣站,設立基層服務網絡,三年內建設萬村千鄉龍頭企業信息服務站50個,供銷社系統基層信息服務站90個,村級商務信息服務點169個(其中供銷社系統建立村級信息服務點120個,通過網上商品供求信息促進商品成交額達1億元以上),農產品集散地商務信息網站1個,涉農網站1個,培育500個農戶骨干,培養50名大學生村級信息員,開展商務信息服務站建設。五年內實現每個縣(市、區)、鄉(鎮)、行政村都有一個農產品信息站(點),形成“三級延伸、雙向輻射”的信息網絡。
4.發展一批有經濟實力、有經營管理經驗的大型生鮮超市連鎖企業。由貿發部門負責,加快建立和發展生鮮農產品加工、包裝、存貯、運輸為一體的統一配送系統和冷鏈系統。鼓勵連鎖超市集團建立自有的農產品生產基地或與生產基地產銷對接、定單、定牌生產。開展農產品連鎖經營的試點工作,重點依托現有大型連鎖綜合超市發展農產品連鎖經營,逐步
加大現有大型連鎖綜合超市中的農產品經營份額,國家試點企業力爭用三年時間,使食用農產品的銷售比例達到25以上。
(二)建設和完善農村食品經營網絡
1.建設“萬村千鄉”農家店。由貿發部門牽頭,供銷社配合,按照開展“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試點工作的要求,積極引導大中型商貿流通企業進入鄉村,加快推進農村流通產業的發展,積極鼓勵有實力的商貿流通企業到農村開辦直營店、發展加盟店。改造和新建連鎖經營網點,拓展農村市場,充分發揮供銷社在農村零售網點的作用,依托現有經營設施,逐步開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完善農村服務網絡體系。鼓勵農村食品經營網點適應農村居民生活需求變化,增加服務項目,擴大經營品種和經營規模**年在泉港區、石獅市、晉江市、南安市、惠安縣、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8個試點縣(市、區)的鄉(鎮)和村建立860個消費品農家店和農資農藥店,并建立縣級生活消費品配送中心。2007年8個試點縣(市、區)鄉(鎮)、村計劃建立400個消費品農家店和農資農藥店。力爭用3年時間發展和改造鄉(鎮)“農家店”1800家,8個試點縣(市、區)和**市區建立生活消費品和生產資料配送中心,并依托在**的大中型流通企
業,構建全市消費品流通網絡。
2.加強縣鄉加工食品批發網絡建設。由貿發部門牽頭,工商、質監、衛生、糧食、供銷部門配合。在城區發展輻射農村、規范經營的加工食品批發市場或批發一條街,發展向農村小店統一配送食品的骨干批發企業和配送中心。在重點鄉鎮培育一批講求信譽、規范經營的加工食品批發戶。今后五年內全市要
實現縣縣有較規范的加工食品批發市場(街),鄉鄉有較規范的加工食品批發戶。
3.加強中心集鎮商業建設。由貿發部門負責,在中心集鎮積極發展食品超市、便利店、自選店等新型業態,把集鎮食品商業網點建設納入小城鎮建設規劃,合理布局,逐步形成輻射周邊的農村商業中心;以現代流通方式新辦超市、便利店、專賣店、購物中心253家,營業面積8萬平方米。
二、建設農村食品監管責任網
聯席辦負責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建設全市農村食品監管責任網,建立農村食品安全應急處置機制,對重大食品中毒事件及時進行處置,依法開展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主要措施:
(一)由市聯席辦牽頭協調農業、衛生、質監、工商、糧食部門,構建部門間信息溝通平臺,建立農村食品安全信息監測系統和信息通報網絡,實現信息的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開展農村食品安全性調查分析工作,及時研究分析農村食品安全形勢,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
(二)由農業、漁業、工商、供銷、檢驗檢疫部門負責,落實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衛生安全監管責任,加大農業投入品專項整治力度,從源頭上治理農產品污染。繼續推進“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深入組織開展農藥殘留、濫用畜禽產品違禁藥物、水產品藥物殘留等專項整治,加強農藥、獸(漁)藥生產、銷售和使用環節的監督,依法加大違規處罰力度,建立健全有效的日常監管機制,確保農產品和食品加工原料的質量安全。向農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和動植物生長激素等知識,推廣使用低殘高效農藥、獸藥和無污染添加劑。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制度和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開展農產品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的檢測。同時在蔬菜、茶葉、水果等主產(基地)鄉(鎮)農辦設立快速檢測室,每
星期深入產地2-3次開展產品上市前的抽查檢測工作。繼續抓好禽畜的防疫檢疫工作,防控疫病發生,加強生產(外調)源頭監管,防止疫病禽畜產品上市。推進無公害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綜合示范區、養殖小區、示范農場和出口生產基地的建設,積極開展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認定及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工作,推廣“基地+公司+農戶”模式。今后五年內全市要新認定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場30個(不含水產品)、無公害水產品生產基地3萬畝、無公害農產品45個(其中水產品20個)。
(三)由貿發、農業、工商部門負責,加強牲畜屠宰行業的監管,依法取締非法屠宰,推行定點屠宰場、市場兩個“準入準(退)出”制度,鞏固和發展豬肉產銷監控工作,提高生豬、牛、羊定點屠宰率。加強牲畜屠宰檢疫、“瘦肉精”檢測、肉品品質檢驗工作,嚴格查處定點屠宰場為私宰肉蓋章出證的行為。強化肉品“兩證”、“兩章”市場準入制度,進一步推行無公害和品牌肉上市,加強對集貿市場、生鮮超市肉品銷售的監管,落實市場開辦者責任制度和經營者準入退出制度,建立健全肉品采購檢查驗收、索證索票、臺帳登記和不合格肉品退出銷毀制度。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加大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市場執法力度,依法取締非法屠宰場和屠宰窩點,徹底摧毀其經營網絡。對涉黑勢力和團伙私屠濫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為要嚴厲打擊,追究其刑事責任,震懾違法者。
(四)落實加工食品質量衛生安全監管責任,大力整頓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由質監、衛生部門負責,工商部門配合,建設農村加工食品監管責任網,完善監管制度。各鄉(鎮、街道)要明確分管領導,并配備1-2名食品質量安全協管員,食品生產加工較集中的行政村(居委會)也要配備食品質量安全協管員,人員從鄉(鎮、街道)現有從事經濟工作的同志中選配。食品生產加工質量安全協管員主要職責和任務是:協助質監部門做好對本鄉鎮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和登記造冊;宣傳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及時了解和掌握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情況,組織轄區內的企業逐一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督促其完善保證產品質量生產必備條件,嚴格按照質量法律法規履行產品出廠檢驗義務;發現企業重要情況變化或有違法違規行為、存在質量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向縣(市、區)質監部門報告,并協助質監部門督促企業進行整改。縣(市、區)政府要加強領導,組織深入加工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清理整頓,從源頭上抓好食品安全監管。質監、衛生、工商等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協作,緊密配合,深入調研,摸清情況,扎實開展清理整頓,強化食品生產加工管理,依法嚴肅查處無生產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無衛生許可證的生產經營行為和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行為,建立農村食品生產加工的有效管理機制。行政村(居委會)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積極支持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食品生產加工安全工作,形成聯防聯控聯治的工作機制。縣(市、區)質監部門要定期向鄉(鎮、街道)通報食品加工安全有關信息,強化食品質量安全協管員培訓,指導和督促其按照協管職責,做好加工食品安全的監管工作。
通過整治,到**年全市各類加工食品生產企業全都具備相關證照,28類加工食品生產企業都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
(五)落實食品流通環節監管責任,開展農村食品市場整治。由工商部門負責,衛生部門配合,加強對農村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工商部門要把好農村食品市場主體準入關,指導和監督農村批發市場、集貿市場、超市開辦者和經營者建立健全農產品和食品的索證索票、驗證、檢測、標識及公示制度,開展對農村流通領域食品質量衛生監測。健全和完善市工商局流動監測車不定期巡回檢測、各縣(市、區)局每月抽檢、基層工商所每周定向檢測制度,形成三級過濾式快速檢測網,特別要加大食品批發市場、批發店的巡查力度,建立健全大宗、敏感食品的日常抽查檢測、結果公示制度,切斷假冒偽劣食品流通的關鍵環節。要廣泛深入地組織開展對農村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小商店、小超市、代銷點、流動攤販的整治,對農村無營業執照和超范圍經營的行為進行查處,依法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提高經營者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嚴把食品進貨關、貯存關、銷售關,依法經營合格食品。到**年全市農村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店全都具備相關證照,市場上的28類食品基本具備QS標志,禽畜肉產品都有票有證;集貿市場、批發市場、超市都建立快速檢測,對上市的蔬菜、水果、水產品進行抽檢、公示。
(六)落實餐飲業食品衛生監管責任,加強農村餐飲業整治。由衛生部門負責,加強農村餐飲業監管隊伍建設,鄉(鎮、街道)從事文教衛生干部中確定1-2名食品衛生監測員,明確職責,落實監管責任,專門培訓,加強農村食品衛生和餐飲業的監管。與工商、質監部門緊密配合,開展各種檢查督促,嚴厲打擊生產加工、銷售假冒偽劣、“三無”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行為,及時食品安全警告或警示,建立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報告網絡體系,完善監管機制,確保農村食品安全;認真貫徹落實《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等規定,組織開展農村餐飲業的清理整頓,嚴格把好衛生許可證準入關,對不符合條件的要限期整改,對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堅決吊銷衛生許可證,嚴格查處無證照餐館經營行為。到**年全市農村餐飲店、學校食堂都要具備相關證照;衛生、教育部門要大力開展對農村學校食堂的整治,督促其完善設施、規范管理,推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首先在縣級城區以上學校食堂全面實施,重點加強對各大專院校、中小學校、幼兒園食堂學生用餐和課間餐學生營養餐的監督檢查,改善食品加工衛生條件,提高衛生質量意識,建立學校食物中毒責任追究制度,并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加強農村自辦宴席食品安全的管理,降低食源性疾病發生率。同時,認真組織開展“食品衛生示范店”、“食品衛生示范街”等活動,以點帶面,分類指導,不斷提高農村食品衛生水平。
(七)公安部門負責依法查處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有毒有害食品以及非法經營的犯罪行為,嚴厲打擊在食品安全行政執法過程中出現的妨礙公務和暴力抗法的違法犯罪行為。
(八)財政部門負責做好農村食品安全行政監管經費的保障和資金落實工作。
三、建設農村食品群眾監督網
由工商部門負責牽頭組織建設全市農村食品群眾監督網。主要措施:
(一)建立多方合力機制,實行食品安全巡察員制度。
1.組建相對固定的分別由人大、政協、社會團體、企業主、群眾代表、新聞媒介、專業人士等人員組成的食品安全巡察員隊伍,建立完善市局
、縣(市、區)局、工商所三級監督聯動、方便群眾參與的監督平臺。
2.建立工商部門、名優食品企業、農村經銷商、農村消費者四方互動機制。采取定期邀請食品生產商(供應商)、經營者和村民小組長、村民代表召開約談會,協助食品生產商舉辦產品推介會等形式為經營者掌握農村信息和了解農民消費需求、村民了解食品市場信息提供互動平臺,進一步增進購銷雙方和監管與被監管雙方的信任,形成名優食品產銷信息互通的良性機制。
3.建立工商、名優食品企業聯手打假機制。與名優企業建立經常性的聯手打假機制,實行食品名優企業聯絡員制度,采取專人聯系、定期溝通的辦法,利用名優企業掌握市場信息準、識假專業能力強的優勢,定期深入廣大農村開展聯合打假,維護名優食品企業的合法權益。
4.建立紅盾維權監控網。深入開展紅盾維權進鄉村活動,依托社區居委會、小區物業管理等組織在全市建立“紅盾維權站”、聘請紅盾維權聯絡員,把維權投訴網點延伸到邊遠山區,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讓群眾投訴有門,投訴方便,處理及時,進一步提高對農村市場食品安全的監控能力。
(二)由各鄉鎮政府負責,工商部門配合,建立鄉鎮一級消委會分會,做到人員到位、機構健全、履行職責規范、農村維權作用明顯,至少要達到“六個一(一人、一牌、一證、一室、一薄、一欄)的標準。“一人”,即至少有一人兼職做監督維權工作;“一牌”,即懸掛統一式樣的鄉鎮分會標識牌;“一證”,即為工作人員頒發的社會監督員證;“一室”,即調解室,可單獨設立,也可與鄉鎮政府其它合用;“一薄”,即投訴、舉報登記薄;“一欄”,即固定宣傳欄,刊登法律法規、消費警示等內容,并配備投訴舉報電話。到**年全市鄉(鎮、街道)要100建立消委會分會。
四、實施步驟
(一)準備部署階段(**年5-6月)
市建設“食品放心工程”聯席辦根據省政府印發《**省農村食品安全“三網”建設工作方案》制定5年全市食品安全現代流通網、監管責任網、群眾監督網建設實施方案,并由市政府印發各地執行。根據省里試點工作的要求,我市確定晉江市、安溪縣為農村食品安全“三網”建設試點。
(二)試點階段(**年7月-**年12月)
晉江市、安溪縣制定試點具體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并及時做好工作總結。市級有關部門加強試點工作指導,及時總結工作經驗教訓,組織觀
摩學習,完成試點工作總結。
(三)全面實施階段(2007年1月-**年9月)
一、建設農村食品現代流通網
由市貿發局牽頭,市供銷社、糧食局、海洋與漁業局配合,組織建設全市農村食品現代流通網。在“十一五”期間,發展一批農村現代農產品和食品流通骨干企業,初步形成以各縣(市)城區中心市場和骨干企業為核心、鄉鎮市場和重點店為骨干、村級店為基礎,布局合理、規范有序,便利安全的農村現代食品流通網絡。主要措施:
(一)建立和健全農村農產品流通體系
1.加快推進農產品交易市場建設和改造升級。由貿發部門負責,供銷、海洋與漁業、糧食部門配合。在農產品主產區縣(市)有重點地建設和改造升級一批糧油、果蔬、水產品、肉類等專業批發市場;加快批發市場的信息系統、物流裝備、農產品冷鏈系統以及食品安全檢疫檢測設施建設,逐步建成區域性的農產品集散中心、價格中心、加工配送中心和信息服務中心。開展農產品批發交易市場標準化工作,促進農產品交易市場改善經營環境,加強農產品質量檢測工作,完善經營設施。今后五年內全市要培育40個標準化農產品批發市場,其中國家級4個,省級6個,培育5個農產品經營龍頭企業;新建和改造升級水產品批發市場以及農貿市場7個,其中省級重點扶持2個,市級重點扶持5個。
2.發展各種類型的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由供銷部門負責,鼓勵發展為農民提供包括信用、供銷、技術推廣等在內的服務的行業協會和購銷服務合作社,鼓勵發展和壯大農村經紀人隊伍,為農民提前產中產后服務。今后五年內全市要新發展農村行業協會20個,專業合作社23個。
3.建設農產品信息網絡。由貿發部門牽頭,供銷社配合,在縣(市、區)、鄉(鎮)、村三級建立信息站點,建立和完善農產品市場供求、交易及價格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制度,完善農產品國內外市場供求、價格信息、農村電子商務、農產品網上展銷等服務功能,提高農產品流通信息服務水平,進一步整合流通信息資源,推進網絡互補,信息聯通。依托__現有的信息服務網絡、“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龍頭企業、各農產品專業批發市場信息服務中心平臺,規范公共商務信息服務推廣站,設立基層服務網絡,三年內建設萬村千鄉龍頭企業信息服務站50個,供銷社系統基層信息服務站90個,村級商務信息服務點169個(其中供銷社系統建立村級信息服務點120個,通過網上商品供求信息促進商品成交額達1億元以上),農產品集散地商務信息網站1個,涉農網站1個,培育500個農戶骨干,培養50名大學生村級信息員,開展商務信息服務站建設。五年內實現每個縣(市、區)、鄉(鎮)、行政村都有一個農產品信息站(點),形成“三級延伸、雙向輻射”的信息網絡。
4.發展一批有經濟實力、有經營管理經驗的大型生鮮超市連鎖企業。由貿發部門負責,加快建立和發展生鮮農產品加工、包裝、存貯、運輸為一體的統一配送系統和冷鏈系統。鼓勵連鎖超市集團建立自有的農產品生產基地或與生產基地產銷對接、定單、定牌生產。開展農產品連鎖經營的試點工作,重點依托現有大型連鎖綜合超市發展農產品連鎖經營,逐步加大現有大型連鎖綜合超市中的農產品經營份額,國家試點企業力爭用三年時間,使食用農產品的銷售比例達到25以上。
(二)建設和完善農村食品經營網絡
1.建設“萬村千鄉”農家店。由貿發部門牽頭,供銷社配合,按照開展“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試點工作的要求,積極引導大中型商貿流通企業進入鄉村,加快推進農村流通產業的發展,積極鼓勵有實力的商貿流通企業到農村開辦直營店、發展加盟店。改造和新建連鎖經營網點,拓展農村市場,充分發揮供銷社在農村零售網點的作用,依托現有經營設施,逐步開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完善農村服務網絡體系。鼓勵農村食品經營網點適應農村居民生活需求變化,增加服務項目,擴大經營品種和經營規模。20__年在泉港區、石獅市、晉江市、南安市、惠安縣、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8個試點縣(市、區)的鄉(鎮)和村建立860個消費品農家店和農資農藥店,并建立縣級生活消費品配送中心。20__年8個試點縣(市、區)鄉(鎮)、村計劃建立400個消費品農家店和農資農藥店。力爭用3年時間發展和改造鄉(鎮)“農家店”1800家,8個試點縣(市、區)和__市區建立生活消費品和生產資料配送中心,并依托在__的大中型流通企業,構建全市消費品流通網絡。
2.加強縣鄉加工食品批發網絡建設。由貿發部門牽頭,工商、質監、衛生、糧食、供銷部門配合。在城區發展輻射農村、規范經營的加工食品批發市場或批發一條街,發展向農村小店統一配送食品的骨干批發企業和配送中心。在重點鄉鎮培育一批講求信譽、規范經營的加工食品批發戶。今后五年內全市要實現縣縣有較規范的加工食品批發市場(街),鄉鄉有較規范的加工食品批發戶。
3.加強中心集鎮商業建設。由貿發部門負責,在中心集鎮積極發展食品超市、便利店、自選店等新型業態,把集鎮食
品商業網點建設納入小城鎮建設規劃,合理布局,逐步形成輻射周邊的農村商業中心;以現代流通方式新辦超市、便利店、專賣店、購物中心253家,營業面積8萬平方米。二、建設農村食品監管責任網
聯席辦負責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建設全市農村食品監管責任網,建立農村食品安全應急處置機制,對重大食品中毒事件及時進行處置,依法開展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主要措施:
(一)由市聯席辦牽頭協調農業、衛生、質監、工商、糧食部門,構建部門間信息溝通平臺,建立農村食品安全信息監測系統和信息通報網絡,實現信息的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開展農村食品安全性調查分析工作,及時研究分析農村食品安全形勢,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
(二)由農業、漁業、工商、供銷、檢驗檢疫部門負責,落實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衛生安全監管責任,加大農業投入品專項整治力度,從源頭上治理農產品污染。繼續推進“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深入組織開展農藥殘留、濫用畜禽產品違禁藥物、水產品藥物殘留等專項整治,加強農藥、獸(漁)藥生產、銷售和使用環節的監督,依法加大違規處罰力度,建立健全有效的日常監管機制,確保農產品和食品加工原料的質量安全。向農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和動植物生長激素等知識,推廣使用低殘高效農藥、獸藥和無污染添加劑。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制度和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開展農產品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的檢測。同時在蔬菜、茶葉、水果等主產(基地)鄉(鎮)農辦設立快速檢測室,每星期深入產地2-3次開展產品上市前的抽查檢測工作。繼續抓好禽畜的防疫檢疫工作,防控疫病發生,加強生產(外調)源頭監管,防止疫病禽畜產品上市。推進無公害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綜合示范區、養殖小區、示范農場和出口生產基地的建設,積極開展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認定及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工作,推廣“基地+公司+農戶”模式。今后五年內全市要新認定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場30個(不含水產品)、無公害水產品生產基地3萬畝、無公害農產品45個(其中水產品20個)。
(三)由貿發、農業、工商部門負責,加強牲畜屠宰行業的監管,依法取締非法屠宰,推行定點屠宰場、市場兩個“準入準(退)出”制度,鞏固和發展豬肉產銷監控工作,提高生豬、牛、羊定點屠宰率。加強牲畜屠宰檢疫、“瘦肉精”檢測、肉品品質檢驗工作,嚴格查處定點屠宰場為私宰肉蓋章出證的行為。強化肉品“兩證”、“兩章”市場準入制度,進一步推行無公害和品牌肉上市,加強對集貿市場、生鮮超市肉品銷售的監管,落實市場開辦者責任制度和經營者準入退出制度,建立健全肉品采購檢查驗收、索證索票、臺帳登記和不合格肉品退出銷毀制度。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加大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市場執法力度,依法取締非法屠宰場和屠宰窩點,徹底摧毀其經營網絡。對涉黑勢力和團伙私屠濫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為要嚴厲打擊,追究其刑事責任,震懾違法者。
(四)落實加工食品質量衛生安全監管責任,大力整頓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由質監、衛生部門負責,工商部門配合,建設農村加工食品監管責任網,完善監管制度。各鄉(鎮、街道)要明確分管領導,并配備1-2名食品質量安全協管員,食品生產加工較集中的行政村(居委會)也要配備食品質量安全協管員,人員從鄉(鎮、街道)現有從事經濟工作的同志中選配。食品生產加工質量安全協管員主要職責和任務是:協助質監部門做好對本鄉鎮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和登記造冊;宣傳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及時了解和掌握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情況,組織轄區內的企業逐一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督促其完善保證產品質量生產必備條件,嚴格按照質量法律法規履行產品出廠檢驗義務;發現企業重要情況變化或有違法違規行為、存在質量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向縣(市、區)質監部門報告,并協助質監部門督促企業進行整改。縣(市、區)政府要加強領導,組織深入加工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清理整頓,從源頭上抓好食品安全監管。質監、衛生、工商等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協作,緊密配合,深入調研,摸清情況,扎實開展清理整頓,強化食品生產加工管理,依法嚴肅查處無生產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無衛生許可證的生產經營行為和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行為,建立農村食品生產加工的有效管理機制。行政村(居委會)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積極支持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食品生產加工安全工作,形成聯防聯控聯治的工作機制。縣(市、區)質監部門要定期向鄉(鎮、街道)通報食品加工安全有關信息,強化食品質量安全協管員培訓,指導和督促其按照協管職責,做好加工食品安全的監管工作。通過整治,到20__年全市各類加工食品生產企業全都具備相關證照,28類加工食品生產企業都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
(五)落實食品流通環節監管責任,開展農村食品市場整治。由工商部門負責,衛生部門配合,加強對農村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工商部門要把好農村食品市場主體準入關,指導和監督農村批發市場、集貿市場、超市開辦者和經營者建立健全農產品和食品的索證索票、驗證、檢測、標識及公示制度,開展對農村流通領域食品質量衛生監測。健全和完善市工商局流動監測車不定期巡回檢測、各縣(市、區)局每月抽檢、基層工商所每周定向檢測制度,形成三級過濾式快速檢測網,特別要加大食品批發市場、批發店的巡查力度,建立健全大宗、敏感食品的日常抽查檢測、結果公示制度,切斷假冒偽劣食品流通的關鍵環節。要廣泛深入地組織開展對農村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小商店、小超市、代銷點、流動攤販的整治,對農村無營業執照和超范圍經營的行為進行查處,依法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提高經營者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嚴把食品進貨關、貯存關、銷售關,依法經營合格食品。到20__年全市農村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店全都具備相關證照,市場上的28類食品基本具備QS標志,禽畜肉產品都有票有證;集貿市場、批發市場、超市都建立快速檢測,對上市的蔬菜、水果、水產品進行抽檢、公示。
(六)落實餐飲業食品衛生監管責任,加強農村餐飲業整治。由衛生部門負責,加強農村餐飲業監管隊伍建設,鄉(鎮、街道)從事文教衛生干部中確定1-2名食品衛生監測員,明確職責,落實監管責任,專門培訓,加強農村食品衛生和餐飲業的監管。與工商、質監部門緊密配合,開展各種檢查督促,嚴厲打擊生產加工、銷售假冒偽劣、“三無”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行為,及時食品安全警告或警示,建立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報告網絡體系,完善監管機
制,確保農村食品安全;認真貫徹落實《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等規定,組織開展農村餐飲業的清理整頓,嚴格把好衛生許可證準入關,對不符合條件的要限期整改,對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堅決吊銷衛生許可證,嚴格查處無證照餐館經營行為。到20__年全市農村餐飲店、學校食堂都要具備相關證照;衛生、教育部門要大力開展對農村學校食堂的整治,督促其完善設施、規范管理,推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首先在縣級城區以上學校食堂全面實施,重點加強對各大專院校、中小學校、幼兒園食堂學生用餐和課間餐學生營養餐的監督檢查,改善食品加工衛生條件,提高衛生質量意識,建立學校食物中毒責任追究制度,并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加強農村自辦宴席食品安全的管理,降低食源性疾病發生率。同時,認真組織開展“食品衛生示范店”、“食品衛生示范街”等活動,以點帶面,分類指導,不斷提高農村食品衛生水平。(七)公安部門負責依法查處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有毒有害食品以及非法經營的犯罪行為,嚴厲打擊在食品安全行政執法過程中出現的妨礙公務和暴力抗法的違法犯罪行為。
(八)財政部門負責做好農村食品安全行政監管經費的保障和資金落實工作。
三、建設農村食品群眾監督網
由工商部門負責牽頭組織建設全市農村食品群眾監督網。主要措施:
(一)建立多方合力機制,實行食品安全巡察員制度。
1.組建相對固定的分別由人大、政協、社會團體、企業主、群眾代表、新聞媒介、專業人士等人員組成的食品安全巡察員隊伍,建立完善市局、縣(市、區)局、工商所三級監督聯動、方便群眾參與的監督平臺。
2.建立工商部門、名優食品企業、農村經銷商、農村消費者四方互動機制。采取定期邀請食品生產商(供應商)、經營者和村民小組長、村民代表召開約談會,協助食品生產商舉辦產品推介會等形式為經營者掌握農村信息和了解農民消費需求、村民了解食品市場信息提供互動平臺,進一步增進購銷雙方和監管與被監管雙方的信任,形成名優食品產銷信息互通的良性機制。
3.建立工商、名優食品企業聯手打假機制。與名優企業建立經常性的聯手打假機制,實行食品名優企業聯絡員制度,采取專人聯系、定期溝通的辦法,利用名優企業掌握市場信息準、識假專業能力強的優勢,定期深入廣大農村開展聯合打假,維護名優食品企業的合法權益。
4.建立紅盾維權監控網。深入開展紅盾維權進鄉村活動,依托社區居委會、小區物業管理等組織在全市建立“紅盾維權站”、聘請紅盾維權聯絡員,把維權投訴網點延伸到邊遠山區,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讓群眾投訴有門,投訴方便,處理及時,進一步提高對農村市場食品安全的監控能力。
(二)由各鄉鎮政府負責,工商部門配合,建立鄉鎮一級消委會分會,做到人員到位、機構健全、履行職責規范、農村維權作用明顯,至少要達到“六個一(一人、一牌、一證、一室、一薄、一欄)的標準。“一人”,即至少有一人兼職做監督維權工作;“一牌”,即懸掛統一式樣的鄉鎮分會標識牌;“一證”,即為工作人員頒發的社會監督員證;“一室”,即調解室,可單獨設立,也可與鄉鎮政府其它合用;“一薄”,即投訴、舉報登記薄;“一欄”,即固定宣傳欄,刊登法律法規、消費警示等內容,并配備投訴舉報電話。到20__年全市鄉(鎮、街道)要100建立消委會分會。
四、實施步驟
(一)準備部署階段(20__年5-6月)
市建設“食品放心工程”聯席辦根據省政府印發《__省農村食品安全“三網”建設工作方案》制定5年全市食品安全現代流通網、監管責任網、群眾監督網建設實施方案,并由市政府印發各地執行。根據省里試點工作的要求,我市確定晉江市、安溪縣為農村食品安全“三網”建設試點。
(二)試點階段(20__年7月-20__年12月)
晉江市、安溪縣制定試點具體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并及時做好工作總結。市級有關部門加強試點工作指導,及時總結工作經驗教訓,組織觀摩學習,完成試點工作總結。
(三)全面實施階段(20__年1月-20__年9月)
在試點取得成功的基礎上組織全市全面實施農村食品安全“三網”建設。市、縣(市、區)聯席辦每年年初組織聯席會議有關部門分別制定下達當年食品安全現代流通網、監管責任網、群眾監督網建設工作年度工作計劃(含年度目標任務),并認真組織實施。開展年度“三網”建設工作督查評估。
一、基本情況
,我市各有關部門嚴格遵循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各地分級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應急工作方針,切實加強部門配合,扎實做好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事件預防等基礎工作,全年未發生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事件。
二、應對工作評估總結
(一)加強應急組織領導。成立了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長由市長或分管副市長擔任,成員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我局,辦公室主任由我局局長擔任。藥品安全應急管理也專門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領導應急管理工作。加強部門聯動,明確各職能部門的職責,建立健全處置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事件運行機制和救助體系,加大物資、資金保障力度,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處置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消除突發事件危害。
(二)健全應急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明確應急處置原則、程序、方法及保障措施。在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方面,陸續制定出臺了《鹽城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工作規則》、《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應機制》、《鹽城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鹽城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操作手冊》等一系列保障制度,力求從制度上落實監管責任,保證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在應對藥品、醫療器械安全突發事件方面,制定了《問題藥品應急處置工作程序》,不斷完善預警發現處置機制,及時控制和有效處置在安全性方面存在問題的各類藥品和醫療器械;強化與公安、衛生等其他行政部門協作配合機制,建立包括藥品監督、衛生防疫、臨床治療等專家組成的預后處置組,研究對使用過問題藥品人群的補救方法措施;建立完善突發事件的監測預警、信息報告制度,建立統一的藥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
(三)加強日常監督管理。我們切實采取措施在生產、流通、使用等環節強化藥品、醫療器械日常監管。一是強化生產環節監管。對14家藥品生產企業開展了47次飛行檢查和跟蹤檢查,共發現各類管理缺陷74項次,督促企業落實整改措施。開展醫用分子篩制氧設備、高風險醫療器械等監督檢查,建立醫療器械監管責任體系,進一步規范醫療器械生產行為。二是強化經營環節監管。開展藥品經營企業gsp復認證工作,已有3家藥品批發企業和藥品零售連鎖企業、179家零售藥店順利通過了gsp復認證現場檢查。并對認證滿兩年的18家批發企業、5家零售連鎖企業進行gsp跟蹤檢查。與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公安局聯合開展含可待因復方口服制劑專項整治工作,加大特殊藥品監管力度。將醫療器械日常監管與專項檢查、注冊核查、體系考核相結合,努力提高醫療器械監管水平。三是強化使用環節監管。啟動國家藥品安全示范縣創建工作,積極推行城市藥品安全“網格化”管理。聯合衛生部門對23家二級及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執行《江蘇省醫療機構藥品使用質量管理規范》情況進行檢查,提高規范藥房、合格藥房創建水平。首次舉辦全市adr報告質量評比活動,加強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我市參與在線呈報單位數862家,居全省第一;上報藥品不良反應病例報告3884份,居全省第三。四是嚴格監管基本藥物定點配送企業。開展基本藥物配送情況專題調研,實行基本藥物定點配送企業報備制度,對全市6家定點配送企業進行了專項檢查,并完成了省局下達的基本藥物抽樣檢驗任務,基本藥物質量安全得到有效保證。
(四)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在食品安全方面,聯合相關部門開展問題乳粉清查、“地溝油”專項治理、學校食堂餐飲安全檢查等專項整頓,切實規范食品市場秩序。在藥品、醫療器械安全方面,以血液制品、生物制品、中藥制劑等為重點品種,深入開展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打擊制售假劣藥械違法行為;開展非藥品冒充藥品專項檢查,查處食品、保健食品、消毒產品、化妝品等領域的違法行為;開展藥品冷鏈管理專項檢查,加強生物制品監管;開展藥品生產、制劑配制專項檢查,確保不發生源頭性藥害事件。,全系統共出動執法人員21016次,檢查涉藥單位7513家,立案查處違法違規案件558起,其中查獲的“9?16”特大假冒人血白蛋白案被列入國家藥監局公布的十大典型假藥案之一。
(五)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分別成立食品和藥品專家庫,對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開展咨詢、技術指導并參與應急處置和評估工作。組成由監管人員、專家等組成的應急處置隊伍,通過應急演練和崗位練兵等形式,培養和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回應能力。
(六)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加大食品藥品培訓宣傳力度,全系統新畢業食品安全工程碩士研究生35名,積極開展“3?15”、“12?4”宣傳咨詢活動,配合市電視臺舉辦“3?15”電視晚會;組織市區300個家庭參觀食品安全科普知識全國巡展,廣泛宣傳食品安全知識;組織基層藥監人員自編自演法制小品節目,參加全市“五五”普法專場文藝演出,通過各種形式廣泛深入宣傳食品藥品法律法規和飲食用藥安全知識,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
三、工作建議
(一)夯實應急工作基礎。強化應急管理組織建設,加大應急經費的投入,保證應急物資儲備齊全。加強應急管理隊伍建設,通過學習培訓、應急演練等方式,建設一支“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高素質應急管理隊伍。
(二)健全應急處置機制。完善應急預案,不斷健全預警發現處置機制,為防范和處置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強藥品日常監管。深入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活動,加大監督管理力度,切實保證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
(四)加大法制宣傳力度。加強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執法人員應急處置能力,不斷增強群眾增強綜合防控和自我防控意識。
四、趨勢分析
(一)發生趨勢。
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隱患:一是集體性食物中毒。二是污染源引起的原發性食物中毒。三是企業管理不當造成的食品污染引起暴發性食物中毒。
藥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隱患:一是醫藥產業結構不合理、產能過剩。二是突發群體性藥械危害、嚴重藥械不良反應。三是部分藥品生產經營者缺乏社會責任、無序競爭、偏面追求經濟效益而導致的產品質量問題。四是農村藥品安全存在隱患。
(二)對策措施。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市委“兩創一促”總要求為指針,以解決好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按照集中整治與制度建設、嚴格執法與科學管理、扶優與治劣相結合的原則,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負其責、業主自律誠信、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以塊為主、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加快推進執法監管向漁農村延伸,著力改善消費環境,保障消費安全,擴大消費需求,推動漁農村現代服務業發展,促進社會主義新漁農村建設。
(二)目標要求。以切實解決當前漁農村市場產品質量、食品安全和服務質量方面的突出問題為抓手,鞏固和擴大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小”行業質量安全長效監管機制,促進各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2008年工作目標:摸清全市“十小”行業的基本狀況并建立質量安全監管檔案;建立健全目標考核責任制和各項監管制度;制定“十小”行業的生產經營規范和服務標準;在重點鄉鎮(街道)開展“十小”整治試點,解決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區域性、行業性質量安全問題。在此基礎上,注重典型示范,總結“十小”整治工作規律,開展“十小”行業示范點活動。
2009年工作目標:在全市漁農村全面開展“十小”整治行動,充分發揮示范點的典型引路作用,推動“十小”行業按照經營規范和服務標準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即:扶植引導基礎條件較好的“十小”生產經營單位上規模、上水平;改造提升基礎條件較差的“十小”生產經營單位達到規范要求;關停轉化達不到經營規范和服務標準的“十小”生產經營單位。同時,對故意制售假冒偽劣產品,以及生產經營條件惡劣、產(商)品質量安全隱患嚴重又不主動整改或屢次整改仍不到位的,要堅決予以打擊或關停,凈化漁農村消費環境,規范市場秩序。
2010年工作目標:鞏固和深化“十小”整治成果,制假售劣、商業欺詐等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十小”生產經營行為基本符合規范要求;漁農村市場監管網絡基本形成;“十小”行業質量安全長效監管機制基本健全;漁農村消費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整治重點
重點對象:生產經營食品、藥品、漁農資、液化氣、音像制品、美容美發、漁農村客運等涉及群眾身心健康安全產品或服務的站、點、店、戶。
重點區域:縣城及縣城以下的城鄉結合部、中心鎮和“十小”行業比較集中的區域,以及無證照生產經營問題突出的區域。
重點問題:生產經營中“臟、亂、差”和“無、散、低”等問題。具體包括:無證照或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生產經營的行為;生產經營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標準產品的行為;生產經營假冒偽劣產品的行為;違反相關管理規定從事音像制品、客運經營的行為等。
三、主要任務和責任部門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質量安全整治。督促納入監管的小作坊業主履行質量安全承諾,嚴格按照《浙江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安全基本要求》組織生產;以桶裝飲用水、“兩豆”(豆制品及豆芽)、干制海產品、茶葉、米面制品等五類食品為重點,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對無證照或證照不齊、達不到取證條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和取締力度;嚴厲打擊使用非食用原料、有毒有害物質、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以及違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鼓勵小作坊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按照龍頭帶動、區域集中等“五種模式”整合提升,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積極探索建立有效的監管機制。通過整治,促使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到證照齊全,生產場所符合保障食品質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三框一盒”齊備并執行相關規定,食品生產加工操作人員均持有健康證等。此項任務由質量技監部門負責牽頭,衛生、工商、食品藥品監管、環保、城管執法等部門配合。
(二)小食雜店質量安全整治。進一步完善監管制度,規范經營行為,嚴格執行食品進貨臺帳制度,積極鼓勵小食雜店改造提升為放心示范商店,逐步引導納入經營食品統一配送體系。通過整治,促使小食雜店做到證照齊全并上墻,店面整潔衛生,嚴格實行臺帳登記制度,嚴禁無證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以及經銷過期變質、有毒有害、假冒偽劣食品。此項任務由工商部門負責牽頭,經貿、衛生、質量技監、食品藥品監管、城管執法、供銷等部門配合。
(三)小餐飲店質量安全整治。全面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逐步推廣食品衛生信息公示制度,進一步規范衛生許可和監督工作,嚴格執行餐飲原料進貨登記制度,嚴厲查處無證照經營行為。通過整治,促使小餐飲店(包括小漁家樂、小農家樂、小食堂)做到證照齊全(需證照的)并上墻,環境整潔衛生,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健全、明示并有效執行,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原料進貨臺帳并實行進貨驗收,有專用的垃圾桶,餐飲工作人員持有健康證并穿戴整潔。此項任務由衛生部門負責牽頭,工商、城建、食品藥品監管、環保、城管執法等部門配合。
(四)小藥店質量安全整治。進一步完善藥品質量認證和日常監管制度,嚴格執行藥品經營許可、索證索票、進貨臺帳制度,禁止超范圍經營。通過整治,促使小藥店、小診所、藥品專柜(零售點)做到證照齊全并上墻,場所整潔衛生,嚴格執行藥品購進查驗、索證索票和臺帳登記制度,完善藥品儲存條件,做好庫存藥品養護,按規定銷售和使用藥品,從業人員具備相應資質。嚴禁無證無照、超范圍經營藥品,嚴禁銷售和使用假劣藥品,嚴禁違法虛假藥品廣告。此項任務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牽頭,衛生、工商等部門配合。
(五)小漁農資店質量安全整治。推進漁農資店連鎖經營和放心漁農資店建設,杜絕禁用漁農藥的銷售,嚴厲打擊銷售劣質漁農資行為,維護漁農資市場秩序。通過整治,促使小漁農資店做到:證照齊全并上墻;經營范圍和經營內容相符;建立化肥、漁藥、農藥、獸藥、種子、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重要漁農資的進貨索證和銷售臺帳制度;執業人員具備漁農資銷售相關專業技能和一定的漁農資使用指導能力。此項任務由農林部門負責牽頭,海洋與漁業、工商、質量技監、供銷、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配合。
(六)小菜場整治。延伸農貿市場監管觸角,加強對漁農村小菜場整治力度。通過整治,促使小菜場做到:建立商品準入制度,實行規范管理。不符合登記條件的固定和臨時小菜場,確屬群眾生活需要的,應納入鄉鎮(街道)和新漁農村建設規劃,并加強引導和管理。對不符合基本條件和嚴重違法經營的,依法取締。此項任務由工商部門牽頭,市場、農林、經貿、城建、食品藥品監管、城管執法等部門配合。
(七)小美容美發店整治。督促業主嚴格執行有關衛生操作規程,加大對消毒殺菌設施投入,預防感染和疾病傳播,嚴厲打擊使用假冒偽劣產品提供服務的行為,保障公共衛生安全。通過整治,促使小美容美發店(包括足浴店)做到證照齊全并上墻,從業人員定期體檢并持有健康證,具備必須的消毒殺菌設備和工作間,經營場所、使用的設備和工具以及毛巾等用品定期消毒。查驗化妝品、消毒用品等質量,建立并實施索證索票制度。此項任務由經貿部門負責牽頭,公安、衛生、工商、質量技監、環保、城管執法等部門配合。
(八)小音像店整治。保護知識產權,嚴禁租售盜版音像制品;保護未成人身心健康,嚴厲打擊銷售、暴力、迷信等違法音像制品;加大對音像游商地攤的打擊力度,依法取締“黑網吧”。通過整治,促使小音像店(包括網吧)做到持有工商營業執照并取得行業經營許可,音像店經營的音像制品有合法進貨憑證,正版率達到90%以上,有良好的經營秩序。“黑網吧”得到有效遏制。此項任務由文廣新聞出版部門負責牽頭,工商、公安等部門配合。
(九)漁農村小客運質量安全整治。嚴厲打擊客運車輛(船只)超員超速和無證營運等違法違章行為,嚴禁不符合營運要求的車輛(船只)從事客運。整治漁農村客運經營秩序,嚴格執行客運營運許可、客運車輛(船只)定期檢測、司乘人員資質審查、客運安全管理等制度。通過整治,促使漁農村小客運做到證照齊全,手續完備,車輛(船只)技術狀況良好,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按規定投保第三者責任險和乘運人責任險,遵章守法,不發生超員、超速、疲勞駕駛等嚴重違反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確保行車、行船安全。此項任務:車輛由公安部門負責牽頭,交通、工商、安全監管、農林等部門配合;船只由海事部門負責牽頭,港務、海洋與漁業、公安、交通、工商、安全監管等部門配合。
(十)小液化氣供應點質量安全整治。嚴格執行液化氣經營的布點審批規定,加強液化氣經營場所的安全管理,增強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服務水平,建立行業服務規范,公開服務承諾,收費明碼標價。通過整治,促使小液化氣供應點做到證照齊全,從業人員具有相關資質,經營場所符合相關規定要求,液化氣使用鋼瓶100%經過檢驗合格并建立定點充裝供應合同,不短斤缺兩,從業人員熟悉業務知識并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建立進貨登記臺帳并索取相關證明和檢驗報告。此項任務由城建部門負責牽頭,工商、公安、質量技監、物價等部門配合。
四、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市政府成立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十小”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質量技監局。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組、小食雜店和小菜場整治組、小餐飲店整治組、小藥店整治組、小漁農資店整治組、小音像店整治組、小美容美發店整治組、小客運整治組、小液化氣供應點整治組等九個整治組和一個宣傳組,分別由質量技監、工商、衛生、食品藥品監管、農林、文廣新聞出版、經貿、公安(海事)、城建和市委宣傳部等十一個部門負責牽頭。各牽頭單位要切實負起責任,會同配合部門編制具體的整治與規范行動方案,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與規范標準,落實各項整治與規范任務。各縣(區)政府和鄉鎮(街道)都要明確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組織專門力量,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十小”整治實施方案,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并將“十小”整治納入年度考核,確保工作目標順利完成。各級政府要為“十小”整治提供必要的經費、裝備等保障,推動整治與規范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堵疏結合,分類治理。要把整治工作與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社會主義新漁農村建設、“平安**”建設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圍繞群眾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民生問題,堅持科學發展、改善民生、促進和諧的基本原則,正確處理好三個關系:一是整治與創業就業的關系。既要整治問題嚴重的生產經營單位(個體工商戶),更要注重規范、服務、提升,做到寬嚴相濟,讓更多的群眾成為創業者。二是整治與便民利民的關系。既要關停取締一批無證照及制假售劣的“十小”單位,又要整改幫扶一批“十小”單位達到規范要求,方便群眾生活。三是整治與發展傳統產業的關系。在大力整治存在嚴重質量安全隱患“十小”單位的同時,注意保護小而精、小而優的傳統產業。要打扶結合、疏堵并舉,積極出臺政策鼓勵和幫助“十小”單位通過連鎖配送、合作經營、區域集中、聯合加工等多種方式聯小做大、規范發展。
(三)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圍繞整治與規范的目標任務和重點,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建立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區域聯動的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無論是牽頭部門還是配合部門,都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指揮下,集中時間,集中力量,群策群力,積極主動,認真履職。要積極推進誠信建設,建立健全失信懲戒機制。同時,要通過加快信息化建設、充分發揮相關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的作用等途徑,不斷完善治理網絡,推動“十小”行業質量安全水平的不斷提高。
一、基本情況
,我市各有關部門嚴格遵循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各地分級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應急工作方針,切實加強部門配合,扎實做好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事件預防等基礎工作,全年未發生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事件。
二、應對工作評估總結
(一)加強應急組織領導。成立了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長由市長或分管副市長擔任,成員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我局,辦公室主任由我局局長擔任。藥品安全應急管理也專門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領導應急管理工作。加強部門聯動,明確各職能部門的職責,建立健全處置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事件運行機制和救助體系,加大物資、資金保障力度,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處置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消除突發事件危害。
(二)健全應急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明確應急處置原則、程序、方法及保障措施。在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方面,陸續制定出臺了《鹽城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工作規則》、《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應機制》、《鹽城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鹽城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操作手冊》等一系列保障制度,力求從制度上落實監管責任,保證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在應對藥品、醫療器械安全突發事件方面,制定了《問題藥品應急處置工作程序》,不斷完善預警發現處置機制,及時控制和有效處置在安全性方面存在問題的各類藥品和醫療器械;強化與公安、衛生等其他行政部門協作配合機制,建立包括藥品監督、衛生防疫、臨床治療等專家組成的預后處置組,研究對使用過問題藥品人群的補救方法措施;建立完善突發事件的監測預警、信息報告制度,建立統一的藥品安全事故監測、聯絡體系。
(三)加強日常監督管理。我們切實采取措施在生產、流通、使用等環節強化藥品、醫療器械日常監管。一是強化生產環節監管。對14家藥品生產企業開展了47次飛行檢查和跟蹤檢查,共發現各類管理缺陷74項次,督促企業落實整改措施。開展醫用分子篩制氧設備、高風險醫療器械等監督檢查,建立醫療器械監管責任體系,進一步規范醫療器械生產行為。二是強化經營環節監管。開展藥品經營企業gsp復認證工作,已有3家藥品批發企業和藥品零售連鎖企業、179家零售藥店順利通過了gsp復認證現場檢查。并對認證滿兩年的18家批發企業、5家零售連鎖企業進行gsp跟蹤檢查。與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公安局聯合開展含可待因復方口服制劑專項整治工作,加大特殊藥品監管力度。將醫療器械日常監管與專項檢查、注冊核查、體系考核相結合,努力提高醫療器械監管水平。三是強化使用環節監管。啟動國家藥品安全示范縣創建工作,積極推行城市藥品安全“網格化”管理。聯合衛生部門對23家二級及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執行《江蘇省醫療機構藥品使用質量管理規范》情況進行檢查,提高規范藥房、合格藥房創建水平。首次舉辦全市adr報告質量評比活動,加強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我市參與在線呈報單位數862家,居全省第一;上報藥品不良反應病例報告3884份,居全省第三。四是嚴格監管基本藥物定點配送企業。開展基本藥物配送情況專題調研,實行基本藥物定點配送企業報備制度,對全市6家定點配送企業進行了專項檢查,并完成了省局下達的基本藥物抽樣檢驗任務,基本藥物質量安全得到有效保證。
(四)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在食品安全方面,聯合相關部門開展問題乳粉清查、“地溝油”專項治理、學校食堂餐飲安全檢查等專項整頓,切實規范食品市場秩序。在藥品、醫療器械安全方面,以血液制品、生物制品、中藥制劑等為重點品種,深入開展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打擊制售假劣藥械違法行為;開展非藥品冒充藥品專項檢查,查處食品、保健食品、消毒產品、化妝品等領域的違法行為;開展藥品冷鏈管理專項檢查,加強生物制品監管;開展藥品生產、制劑配制專項檢查,確保不發生源頭性藥害事件。,全系統共出動執法人員21016次,檢查涉藥單位7513家,立案查處違法違規案件558起,其中查獲的“9?16”特大假冒人血白蛋白案被列入國家藥監局公布的十大典型假藥案之一。
(五)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分別成立食品和藥品專家庫,對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開展咨詢、技術指導并參與應急處置和評估工作。組成由監管人員、專家等組成的應急處置隊伍,通過應急演練和崗位練兵等形式,培養和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回應能力。
(六)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加大食品藥品培訓宣傳力度,全系統新畢業食品安全工程碩士研究生35名,積極開展“315”、“124”宣傳咨詢活動,配合市電視臺舉辦“315”電視晚會;組織市區300個家庭參觀食品安全科普知識全國巡展,廣泛宣傳食品安全知識;組織基層藥監人員自編自演法制小品節目,參加全市“五五”普法專場文藝演出,通過各種形式廣泛深入宣傳食品藥品法律法規和飲食用藥安全知識,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
三、工作建議
(一)夯實應急工作基礎。強化應急管理組織建設,加大應急經費的投入,保證應急物資儲備齊全。加強應急管理隊伍建設,通過學習培訓、應急演練等方式,建設一支“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高素質應急管理隊伍。
(二)健全應急處置機制。完善應急預案,不斷健全預警發現處置機制,為防范和處置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強藥品日常監管。深入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活動,加大監督管理力度,切實保證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
(四)加大法制宣傳力度。加強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執法人員應急處置能力,不斷增強群眾增強綜合防控和自我防控意識。
四、趨勢分析
(一)發生趨勢。
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隱患:一是集體性食物中毒。二是污染源引起的原發性食物中毒。三是企業管理不當造成的食品污染引起暴發性食物中毒。
藥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隱患:一是醫藥產業結構不合理、產能過剩。二是突發群體性藥械危害、嚴重藥械不良反應。三是部分藥品生產經營者缺乏社會責任、無序競爭、偏面追求經濟效益而導致的產品質量問題。四是農村藥品安全存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