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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結構抗震設計中,建筑結構設計人員需要正確認識抗震設計的意義和價值,并且加大了對建筑抗震設計要點的控制力度,從而優化和完善建筑結構的抗震性能,保障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為此,研究抗震設計在建筑房屋結構設計中的應用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
1建筑工程結構抗震設計的重要性
抗震設計在建筑工程結構設計中占據著重要的位置。首先,能夠完善工程結構的抗震性能。工程人員可采取切實可行的技術手段,增強建筑工程結構承受地震作用的能力,從而維持工程結構的穩定性和安全性。其次,有助于提高建筑工程結構整體剛度。在工程設計中,建筑工程結構的剛度存在十分明顯的不足,這也是其在地震作用下產生變形或塌陷的主要因素。抗震設計中,設計人員需根據工程實際采取多種措施增加結構剛度,強化抗震能力。最后,建筑工程抗震設計也可減輕地震對建筑工程結構的負面影響,以削弱地震災害對社會的不利影響。
2建筑工程結構抗震性設計的基本原則
為優化建筑工程結構設計中的抗震性能,完善建筑抗震設計,設計人員應準確把握建筑工程結構抗震設計的主要原則。
2.1簡單化原則
在建筑工程結構設計中,結構形式越簡單,計算簡圖越明確,地震作用傳遞途徑也越直接。與復雜的建筑結構體系相比,簡單的建筑工程結構體系可增加力學計算的準確性,從而有效平衡項目結構設計,最大限度地避免結構設計過于復雜度高所引發的設計不全面問題。同時,建筑形體的規則性還可減少地震災害對建筑結構的負面影響,弱化地震作用過程中的力學傳遞效果,優化建筑的抗震性能。
2.2抵抗性原則
為有效加強建筑工程結構在地震作用下的穩定性和安全性,應在結構體系設計中全方位考慮地震作用。為此,設計人員在工程結構設計期間,要建立相對科學和完善的抗震體系模型,確保發生地震災害時,建筑結構依然能夠保持相對穩定性,抵御地震災害的負面作用,也可充分展現模型的預防性作用和優勢。上述工作也是建筑結構抗震設計中的重點內容。為加強結構的穩定性和安全性,要求合理設置抗震能力,且抗震性能設置不宜過大,需保障其自身結構體系力學的平衡性效果。
2.3合理性原則
科學合理的結構布局可以有效抵御地震作用時造成的沖擊力,提升建筑的抗震能力。因此,在工程結構抗震設計中,設計人員要從結構的整體特點入手,將在地震作用下可能首先發生位移或形變的建筑部位找出來,并對導致這一部位出現形變的原因進行分析,找出設計不合理之處,進而對現有的結構布局進行優化和調整。然后再次重復同一的實驗,直至整個布局受力平衡且無明顯變形或形變位置為止。建筑結構抗震設計中,遵循合理性原則,可對建筑結構形態、連接部位特征以及受力情況等進行綜合分析與考量,合理調整結構性能參數,科學選擇材料設備,提高建筑結構設計質量,降低地震災害對建筑的影響,減少坍塌問題的產生。
3抗震設計在建筑結構設計中的應用
隨著社會經濟發展速度的加快,人們對生活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建筑作為生活及工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人們對其要求也在逐漸提升。若想切實的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則就需要切實的做好建筑結構設計工作,并在其中融入抗震設計內容,一方面避免建筑建立在危險區域的可能,另一方面對建筑結構進行優化調整,對其性能及受力狀態進行重新設計,以提升建筑強度、承載性能,提高建筑整體的穩定性和安全性。
3.1科學選址
建筑抗震結構設計中,建筑選址尤為關鍵,雖然突發的地震災害可能使建筑物轟然倒塌,但科學合理的地理位置也可顯著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在發生地震災害時,建筑結構可能產生明顯的移位現象。不同結構和不同性質的土體上,位移的程度也會存在較大的差異。如建筑結構設置于無法滿足工程建設要求的土體上,不僅不利于完善建筑結構的性能,而且也會加大建筑物坍塌的風險。為此,在建設項目選址的過程中,要以可有效控制地震作用影響的地區為首選,并全方位考量附近地形和地貌概況,將工程建設在平坦開闊的區域,注重建筑物周邊土體的密實度和穩定性,進而承受不同的荷載組合。若無法避開不利地質區域,設計人員可以發揮自身的專業優勢和技術優勢,采取切實可行的改進措施,根據建筑的抗震能力,采取有效的地基基礎設計和加大上部結構剛度的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地震災害對建筑結構的負面影響。
3.2設置多道抗震防線
在建筑物抗震設計的過程中,設計人員應根據實際設置多道抗震防線,采取該設計模式可控制地震對建筑物的不利影響。在建筑結構設計中,應在抗震體系中應用延性優勢較為明顯的構件,這也是建筑結構抗震的第一道防線。或者也可設置多種其他的建筑構件,形成第二和第三道防線。發生地震災害時,如第一道防線受損,則可充分利用其他防線的作用和功能承受地震災害所帶來的沖擊,為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多到抗震防線的設置也能夠消減地震作用力對建筑結構的威脅,尤其是對高層建筑的威脅,保證建筑在地震災害中的穩定性,降低危險系數,減少對居民及周邊環境的連帶影響。
3.3合理布局,控制地震能量
采取減少地震作用的方法可有效減輕地震災害對建筑結構造成的負面影響。為嚴格控制地震災害產生的能量,在建設土木工程結構的過程中,還需認真分析建筑物位移動作的影響因素,且在結構設計的過程中注重因素的合理預測與定量分析,以期在結構設計的過程中減弱地震震動產生的能量。同樣重要的是,發生地震時,為嚴格控制建筑物可能出現的破損和變形問題,需認真分析和設計建筑底部位置的塑性變形,這種方法在地質硬度較高的土木工程建設中具有十分顯著的優勢。在設計過程中,工作人員應將結構間的關系及力傳導方向等進行思考和分析,合理利用結構間的協作關系,實現對地震能量的消減和把控,降低地震能量波集中傳導對局部建筑結構帶來的影響和威脅,保證建筑的質量。在力傳導分析中,要做好應力均衡劃分的思考,避免局部應力過大帶來的威脅,保證建筑結構的質量。
3.4加強結構抗震設計
3.4.1防震縫設計
以預防地震為基本原則組織抗震結構設計,對于無法滿足設計要求的建筑,可以在特定位置設置防震縫,合理利用防震縫分解建筑內部結構,使建筑內部結構成為獨立于其他結構的重要單元。縫隙兩側也需預留結構寬度,保證防震縫兩側建筑完全分離。如出現地震作用,則防震縫可有效減輕地震產生的波動,以規避建筑的某個部分影響建筑結構的其他部分。
3.4.2抗震墻設計
建筑結構設計中,如發生嚴重的地震災害,則建筑物抗震墻所受的影響最為明顯。墻體受到地震作用后,會產生不同程度的裂縫問題,如問題較為嚴重也會引發建筑倒塌的情況。所以,抗震墻設計也成為建筑結構設計中的關鍵內容。墻體設計需要高度滿足建筑抗震性能的要求。在建筑結構設計中,可采取精細化設計方式。墻體橫向設計期間,始終堅持均勻設計原則,確保發生地震災害時,墻體不易產生橫向位移。在墻體縱向設計階段,為抵御嚴重的地震災害,要規避墻體豎向裂縫,這里縱向設計與橫向設計的有機結合可有效減輕地震災害對建筑結構的不利影響。同時也可提高建筑結構的承載力。通常情況下,建筑剛度與墻體的數量有著十分密切的聯系,如墻體的數量無法滿足工程結構設計的要求,則建筑結構的剛度過小,進而造成建筑位移過大,降低建筑結構的抗震能力。所以,抗震墻設計和布置在抗震設計中占據著極為關鍵的位置。
3.4.3構件設計
現代房屋建筑建設中,工程質量與結構穩定性關系密切。輕質高強的工程受地震作用的影響較小,也可減少地震災害所引發的生命財產損失。為維持建筑結構的穩定性,要求人員采取有效措施減輕結構的自重。在規范施工的前提下,減輕結構重量,采用低質高強的材料能更好的維護房屋整體結構穩定性,增強其抵御地震的能力。
結語
現階段,我國的地震災害發生頻率顯著上升,為有效減輕地震災害對人們日常生活的負面影響,在建筑結構設計期間,務必高度重視結構抗震設計,分析和總結建筑結構設計中的過往經驗,將總結的經驗教訓應用于工程結構設計中,且做好建筑的防震縫設計、抗震墻體設計以及構件設計,以此提升建筑結構抗震設計水平,優化房屋抗震性能,加快現代建筑行業的前進腳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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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楊德明.抗震設計在房屋建筑結構設計中的應用[J].住宅與房地產.2019(06)
[3]肖凱峰.簡述抗震設計在房屋建筑結構設計中的應用[J].城市建筑.2020(05)
引 言:在城市建設高速發展的背后, 突發性災害事件的發生概率也在悄然 上升, 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經濟損失也在大幅度上升。為此, 在建設現代化城市的進程中, 應未雨綢繆, 盡力做好防災減災工作,將可能造成的災害損失減少到最小。
1 地震災害的主要特點
1.1 對生活環境的破壞嚴重
地震是從根本上進行破壞,不可避免地加劇環境資源和生態環境的惡化。城市地震對城市環境的破壞嚴重,災后幾乎失去生存環境。
1.2 經濟損失巨大
城市地震災害的另一特點是經濟損失巨大,而且,城市越發達,現代化程度越高,災害的經濟損失也越大,這主要是因為現代化城市的財富集中度相對較高,現代化城市中的各種生命系統工程較多,相較于普通的鄉村或山區,人們對現代化城市的投入巨大。若城市建筑等減災工作不到位,更會加大城市地震的人口傷亡和經濟損失。
1.3 人口傷亡巨大
地震具有較強的突發性,發生時間幾乎只有幾秒鐘,而且,一旦發生地震,人們不僅逃生時間短,逃生地點也很少,城市地震尤其嚴重。更槽糕的是,城市往往是人口密集的地方,即使地震不很強烈,造成的傷亡也將相當嚴重。
1.4 地震后往往伴隨其他災害
城市地震不僅能直接造成的巨大危害,還將導致其他災害隨即發生,如房屋工程破壞導致的火災、水災,特定工廠破壞造成的爆炸、有毒物質泄漏,環境巨大變化引發的瘟疫等等,都嚴重威脅了人類生存。
2 防震減災工作的相關措施分析
2.1加強地震科普知識的宣傳教育
面對近年來嚴峻的地震災害,需要國家地震有關部門、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科學預防和應對災害,需要通過災害科學知識的普及教育,喚醒民眾的災害、防災意識,使民眾懂得如何科學應對,減輕災害乃至避過災害。因此,我國的防災科普教育,不僅在提高全民的科學技術素質方面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在預防減輕各種自然災害方面更有現實的重大意義。
2.2 積極開展城市地震應急演練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民生為重,進一步做好嚴峻形勢下的防震減災工作,增強人民群眾在地震中逃生自救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這就要求我們將地震應急演練融入滲透到我們的生活中,寧可備而不震,不可震時無備。社會各級部門,如學校、醫院等都應在政府的正確組織領導下,定期開展地震應急演練。各級政府應加強組織領導, 分工明確, 各負其責。成立地震科普教育領導組,全面協調地震、教育、衛生、消防、廣電等部門。地震部門應編寫科普教案,起草演練規范, 提出演練要領與步驟。醫護人員應在演練現場對參演人員進行自救互救環節進行培訓。消防人員講解滅火逃生注意事項、滅火器材的應用等。廣電部門進行全程跟蹤報道, 通過實例向社會宣傳。要求從實戰出發, 假戲真做, 充分體現實戰性和突然性。按照“地震警報―就近避震―緊急疏散―避難場所集結―被壓人員的搜救―自救互救處置”等幾個環節進行。此外,社區作為防震減災工作的基礎單元,建立一支反應迅速、訓練有素、突擊力強的志愿者隊伍,可以在強烈地震發生之后,專業救援隊伍未到來之前,在第一時間內開展有效地自救互救,從而把損失減小到最低限度,建設城市社區地震應急救援志愿者隊伍是十分必要的,也是科學、合理的。
2.3 提高城市周邊地震臺站監測力度
地震監測預報是防震減災工作的基礎和首要環節。對地震信息和地震前兆信息進行連續或定期的科學監測,對破壞性地震發生的時間、地點、震級和地震影響的準確測定能夠極大減少地震災害帶來的破壞和損失。因此,必須加強監測預報科研隊伍建設,加強對地震預報工作的研究,完善預測預報機制,并在城市及其周邊更加合理的布設強震動儀、應力儀等專業設備,提供有效數據,為我們的監測預報研究提供良好前提,為在不久的將來攻克地震預測這一世界難題積累高質量的數據基礎。
2.4 加強地震應急避難場所規劃
避難場所建設規劃是防災措施的重要內容,城市是人口、建筑物密集的區域,地震發生后,為了確保救災工作高效進行,確保人員能快速撤離于安全地區,規劃出避震路線通道和避難場所是城市防震減災的主要對策之一。這些地方應當不受地質災害或周圍可能出現塌陷物影響的空曠地域, 而且應該具備一般臨時居住的生活條件。首先合理控制城市建筑密度和人口密度,二是疏散路線要通暢。在設計和改造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時,道路要寬闊,在必要地段建造橋梁,增加城市的對外通道,形成四通八達的交通網。在人員集中的公共建筑如影劇院、圖書館、辦公大樓、商場、車站等應設置寬敞的安全出口和明顯的人員疏散標志,引導人員快速定向流動,避免造成混亂、擁擠、堵塞等事故。在城市中面積開闊地、高大建筑、高架電線、地下管線較少的地區建設地震應急避難場所,這些場所可以是城市中的廣場、公園、綠地、室外體育運動場所等避震安全地帶,應力求均勻分布,并保證居民在地震等災害發生后能夠迅速到達的場所。要更多的考慮防災要求所需要的基本建設,這是亟需加強的方面。
2.5 搞好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規定:“防震減災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御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作為震前的預防措施,如何去防御地震成了有效減輕地震災害的根本。破壞性地震引起的建筑物、工程設施的倒塌、破壞,以及相伴生的次生災害是導致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主要原因,據統計,世界上130 次巨大的地震災害中,90 %~95 %的傷亡是由于建筑物倒塌造成的。可見,如果房屋建筑沒有進行抗震設防的話,也很難保證在破壞性地震面前就做到不傷亡、少損失。因此,提高房屋抗震能力,加強抗震設防標準,是有效減輕地震災害的關鍵。
我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有《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國務院條例,有中國地震局《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管理規定》,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等行業規章。同時具備較完善的建筑抗震各項標準體系,如《建筑抗震設計規范》等國家標準。可見提高房屋建筑的抗震能力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關鍵在于落到實處。也只有環環相扣,落實到位,才能真正實現房屋建筑“小震不壞、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抗震設防目標。只有各相關部門只有密切協作,加強監管力度,嚴格責任追究,才能更好地做好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工作,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在地震時才能做到最大程度的減小損失。
3 結語
總之,在我國加快經濟建設的同時,應高度重視可能出現的地震安全隱患。同時做好城市防震減災工作,才是我國城市化建設的正確途徑。
參考文獻:
Abstract: When the earthquake happened will produce a lot of seismic secondary disasters, such as flood, fire, building collapses, hazardous and harmful gas leakage, especially in the city, the school, hospital, office, shopping malls, business and other important places with dense population, if not timely preventive measures, induced secondary disasters will be more, danger will be stronger. This article on how to strengthen the secondary disaster of earthquake prevention and strategies are discussed and researched, and strive to promote the cause of reducing city secondary disaster of earthquake.
Key words: earthquake disaster; disaster; prevention measures; countermeasure
中圖分類號:U457+.5文獻標識碼:A
1.防止地震火災。
1.1使用火具設施、器械等的安全化。
現代大城市內使用著大量的火具設施設備,從國內外歷史地震災害狀況分析,地震時火具設施設備起火的危險性是極高的,為此,在城市應基于防火的有關條例與規定,大力普及帶有抗震安全裝置的石油天然氣燃燒機、火具設施設備周圍留有標準安全距離、消防用滅火裝置的成品油天然氣等各種配置安全措施。同時,為保證火具的使用功能,要建立完善的火具設施設備使用的檢查、維修、鑒定等安檢制度。
防止電氣器具等起火。作為地震時住宅等電氣器具及配線的安全對策,應開發研制應用帶有感震機能的分電盤和帶有感震機能的萬能插口。
1.2危險物品設施等的安全對策
1.2.1液化石油天然氣消防設施。
首先對經營銷售者進行必要的科學指導,并制定相關制度,以確保其安全;其次,根據有關規定,加強對液化石油天然氣設施設備的抗震維修加固,如采取新技術、新工藝最大限度地阻止容器轉倒和配管破損,防止液化石油氣泄漏引發二次災害。
1.2.2火藥類儲存。
火藥類危險物品在地震時由于受沖擊搖晃和地震等引發災害的危險性是極高的。因此,負有貯藏火藥危險物品義務的部門,應嚴格按照危險物品條例或有關規定,在技術上嚴加管理;火藥類危險物品的所有者、管理者應定期對其貯存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做好對物品的檢驗及現場安全檢查。
1.2.3石油等危險物。
地震發生時不僅僅易起火成為火源,而且還是引起火災蔓延擴大的主要因素。對此貯存設施設備要加強其構造的抗震設防,完善各項檢查制度。
1.2.4化學藥品。
在阪神等大地震災害中出現過化學藥品等轉倒、傾翻泄出造成火災的事例。對生產、存放、使用化學藥品的部門,如學校、醫院、科研所,對其貯藏設備和化學藥品要進行定期檢查,采取防止傾倒漏出的具體措施,制定具體的不同藥品類的安全防護措施。
1.3加強指導居民的防火對策
為徹底防止地震時家庭火災的發生,要加強對城市每一個居民的防火知識和防火技術方法教育,定期進行應急演練,讓居民學會使用各種消防器具。做好自防自救。
1.4建設和完善消防水利工程,防止火災蔓延擴大
目前,為防止地震發生時火災蔓延,必須加強消防水利工程的規劃與建設,城市應分等級分區域建設消防水利工程。對原有的水利工程機能進行維修加固,同時對重要地區建設防火水槽,對社區、街道和居民集中區也設地下水槽、抽水機井等,尤其是消防水力不足地區、人口密集的住宅地區應加強防火水槽、雨水貯藏和水上公園等水源建設,以便應急情況下備用。
對于沿海、沿河沿江等城市具有巨大水利資源的區域,應大力建設引入城市內或周圍的凈水場、供水場、貯水池、上下水處理等設施,確保消防用水安全。
2、防止懸崖、峭壁、組合墻體等發生破壞的安全化措施
2.1陡傾斜地的安全化。
陡傾斜地在地震發生時最易發生崩塌、下滑等破壞現象,而且對人和物造成的傷害也極其嚴重。因此,對陡峭傾斜地區的防止崩塌對策中最重要的是對其進行危險性分析、評估鑒定,視其危險性和緊迫性,決定移民或進行有效的加固措施。
2.2懸崖、峭壁的安全化。
一般地講,在懸崖峭壁附近建設建筑物都是比較危險的,尤其是處在地震危險性評估情況高的地區內更為危險。最佳對策是遠離懸崖峭壁。如原因特殊,應請有關災害預防專家進行指導,采取相應措施,確保建筑物的建設安全。
2.3組合墻體的安全化。
城市市區重要街道,尤其是作避難通道和學生上學路兩邊的組合墻體、護墻,應在抗震評估基礎上采取針對性維修加固措施;新建的墻體,應在基礎、配筋、柱樁等方面嚴格按照建筑物抗震設防有關規定進行設計和施工。
3、防止窗玻璃和廣告物等落下物傷人的安全對策。
在國內外的地震災害實例中已經證明,有許多窗玻璃、戶外廣告物、屋上突出物等在地震災害發生時而被動搖晃落下傷人的情況。因此,在地震危險區內的城鄉建筑物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應對窗玻璃、屋內外廣告物的設置、穩定性、牢固性、安全性進行評估分析,并加強維護管理。
4、防止危險物災害對策。
4.1對高壓氣體設施等的安全對策。
大城市內為數眾多的高壓氣體經營者和高壓氣體設施分布在城市各個街道、社區。高壓氣體一方面具有城市生活的方便性;另一方面,具有潛在的有毒性、可燃性、爆炸性等危險,在地震災害發生時更易引起次生災害的發生。因此,對于城市內的高壓氣體設施要給予合理安全的規劃和布置,以便滿足市民的需要,方便市民;對其設施要依法按抗震設防標準進行抗震設防、抗震設計、抗震鑒定及抗震維修加固。對高壓氣體設施所需的防火應急物資要進行充分的準備,以備在地震災害發生時應急搶險使用或調用。對其組織者、管理者、經營者,要加強培養、教育和訓練等管理工作,進一步提高其應急管護能力。
4.2對劇毒物品及其儲藏保管設施的安全對策。
對劇毒物品及其儲藏保管設施除進行抗震鑒定、抗震維修加固外,為防患于未然,還要建立嚴格的檢查、培訓和事故發生時應急措施、定期舉辦防火演練等活動。對使用劇毒物品的部門如教育部門、科研部門、化學實驗室等藥品保管部門及其場所,要建立完善相應的安全檢查制度,并采取必要的抗震措施,保證地震時容器、棚架等不翻倒、不散落,減少事故的隱患。
4.3水源設施的維修加固。
水源設施一定要進行抗震維修加固,以免在地震災害發生時水源設施被破壞而造成水患和水災。同時,消毒用的液化鹽素(CI)要加強管理,避免洩漏引發的二次災害,最好用其它安全性高、易處理的消毒劑及其設備代替它。
4.4放射性作用設施的安全對策。
放射性同位素(RI)的使用、銷售、廢棄處理的部門如城市醫院、衛生等部門要對所屬RI保管容器可能出現破損事故的處理、測定可能泄露的放射性、設定危險性、進入管道等進行強化管理體制,并有相應的應急措施。
4.5危險物品等運送的安全對策。
地震的前兆與預報
雖然地震發生的時間、地點和強度等具有隨機性,人類還無法控制,但自然災害發生和發展的過程都具有自身的規律,理論上是可以認識和預測的。日本該國在地震可預測性之一災害前兆的預測和預報這一方面就為地震的防范樹立了新概念。該國充分利用現代電子信息技術,建立和健全了相對完善的地震監測與預報網,多次地震預報的成功,取得了巨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為地震的減災發揮出了重要的作用。
震前的應急預案
日本處于環太平洋地震帶上,本身國土上多火山地震,為了降低地震帶來的威脅,日本政府對地震高度重視,結合本國地形構造復雜、人口密度大、單位面積資產密度大的國情實際,制定出了許多較為完善且合理的應急預案。一但發生地震,有關部門可以在30分鐘內自動算出受災規模,根據地震監測數據,政府可以迅速啟動相關預案,做出及時且較準確的救災措施,有效的減輕地震所帶來的損失。
國民的防震減災意識
日本本國社會經濟基礎雄厚,政治穩定,一般有足夠的物力和財力來對本國國民進行防震減災的宣傳教育。較強的防震減災意識,使日本國民在面臨地震時,一般都會保持相對的冷靜,懂得應急措施,清楚防災緊急通道,在災中自救和互救意識比較強。在日常時候,日本國民有防震的準備,家庭或公司通常都備有地震應急包等應急設施。較強的防震減災意識,使得日本國民在面對地震災害時,有效的降低了人身的易損程度,有效的降低了人員傷亡。
建設防震減災工程
一、認清形勢,增強做好防震減災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我國是世界上地震最活躍和地震災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20世紀全球大陸35%的7.0級以上地震發生在我國,全球因地震死亡120萬人,我國占59萬人,居各國之首;我國大陸大部分地區位于地震烈度Ⅵ度以上區域,50%的國土面積,包括23個省會城市和2/3的百萬人口以上大城市,位于Ⅶ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區域。地震形勢非常嚴峻,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切實增強危機管理意識。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站在全局的高度,進一步認清當前防震減災工作面臨的嚴峻和復雜的形勢,深刻認識安全生產領域做好防震減災工作的重要性,增強做好安全生產領域防震減災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二、科學制定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提高應對地震災害及其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能力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尤其是地震重點危險區的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把制定地震災害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作為近期的一項重要工作。要主動與當地地震部門聯系,根據本區域地震活動的特點和趨勢,有針對性地組織排查、分析地震災害可能對本地區安全生產造成的危害,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防范和應對措施。在此基礎上,科學制定本部門有關地震災害的應急預案。要督促、指導、檢查本地區生產經營單位特別是礦山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運單位組織評估地震災害可能對本單位重要生產經營設施、場所及作業活動造成的影響,按照有關規定加固設防,并針對地震可能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制定應急預案。制定地震災害有關安全生產應急預案要在危險性分析、消除隱患和完善安全措施的基礎上進行。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會同地震部門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地震災害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演練,通過演練,磨合機制,檢驗預案,教育公眾,提高防災、減災和避災能力。
三、加強領導,把防震減災工作落到實處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作為同級政府防震減災工作領導機構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把防震減災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要明確一位領導同志和責任單位負責本部門防震減災工作,按照防震減災聯席會議的部署,配合同級地震部門抓好本地區安全生產領域的防震減災工作。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在各類安全生產檢查、督查中,要重視對重要生產經營設施、場所地震應急準備情況的檢查;在辦理安全生產各類審查、驗收、許可時,要重視對抗震設防狀況的核查;發現生產經營設施、場所不符合防震減災有關規定、標準,可能導致次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要督促有關單位改正,必要時提請地震部門處理。對于地震災害容易引發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重要生產經營設施、場所,安全監管部門和地震部門要積極協調配合,加強監控和管理。
四、建立健全協調機制,聯合應對地震災害
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組成人員
指揮長:區長
副指揮長:主管副區長及武裝部、政府辦、發改局、民政局、公安分局、科技局等有關部門負責同志。
成員:宣傳部、財政局、城管局、人防辦、衛生局、機關事務管理局、統計局、農辦、商務局、安監局、教育局、團區委、土地分局、環保分局、規劃分局、質監分局、消防科等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同志。
區抗震救災指揮部主要職責是:分析、判斷地震趨勢和確定應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組織區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受災地區進行緊急救援;密切注視震情發展變化,及時向上級指揮部報告;承擔其它有關地震應急和救災的重要工作。
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科技局。辦公室主任由區科技局局長擔任,辦公室成員由區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的負責同志組成。指揮部辦公室下設綜合聯絡、震情信息、災情信息、新聞宣傳、條件保障等組。辦公室主要職責是:匯集、上報震情災情和抗震救災進展情況;提出具體的抗震救災方案和措施建議;貫徹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指示和部署,協調有關單位之間的應急工作,并督促落實;掌握震情監視和分析會商情況;研究制定新聞工作方案,指導抗震救災宣傳,組織新聞會,對有關新聞稿進行審核;起草指揮部文件、簡報,負責指揮部各類文書資料的準備和整理歸檔;承擔區抗震救災指揮部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監測和預警
(一)信息監測
依托市地震局專業監測機構,構建由社會監測點、區值班室、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各有關單位聯為一體、覆蓋全區的地震信息監測網絡,實現監測信息共享。
(二)信息報告
區科技局加強與市地震局的聯系,密切關注地震信息,及時上報震情和趨勢判斷意見。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所有部門要增強防震減災意識,在接到可能發生、即將發生或已發生的地震信息后,應立即做出分析判斷,及時上報。
(三)預警預防行動
上級防震減災主管部門劃定我區為地震重點危險區,我區進入臨震應急期。政府采取應急防御措施,主要內容是:防震減災主管部門加強震情監視,隨時將震情變化報告當地政府和市地震局;根據震情發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圍工程設施情況,避震通知,必要時組織避震疏散;要求有關部門對生命線工程和次生災害源采取緊急防護措施;督促檢查搶險救災的準備工作;平息地震謠言,保持社會安定。
(四)地震預警級別及
依據地震的緊迫程度,分為3級:“地震重點危險區劃分”,是指對未來一年或稍長時間內可能發生5級以上地震的區域作出劃分;“地震短期預報”,是指對3個月內將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震級作出預報;“臨震預報”,是指對10日內將要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震級作出預報。依據地震的嚴重程度,分為3級:“5級至6級地震”;“6級至7級地震”;“7級以上地震”。
全國性的地震重點危險區劃分,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文件的方式;省行政區域內的地震預報,由省人民政府;我市區域內已經地震短期預報,如發現明顯臨震異常,在緊急情況下,市人民政府可以48小時之內的臨震預報,并同時向省人民政府及省地震局和中國地震局報告。
三、應急響應
(一)地震災害事件分級
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人員死亡300人以上,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7.0級以上地震,可初判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
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人員死亡50人以上、300人以下,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6.5—7.0級地震,可初判為重大地震災害。
較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人員死亡20人以上、50人以下,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6.0—6.5級地震,可初判為較大地震災害。
一般地震災害,是指造成人員死亡20人以下,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5.5—6.0級地震,可初判為一般地震災害。
(二)地震應急響應分級和啟動條件
應對特別重大地震災害,啟動I級響應。由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組織領導、指揮和協調地震應急工作,負責人為區長。
應對重大地震災害,啟動Ⅱ級響應。由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組織領導、指揮和協調地震應急工作,負責人為區長。
應對較大地震災害,啟動Ⅲ級響應。由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組織領導、指揮和協調地震應急工作,負責人為區長。
應對一般地震災害,啟動Ⅳ級響應。由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組織領導、指揮和協調地震應急工作,負責人為區長。
(三)信息報送和處理
1、地震系統的災情速報
地震災情速報指地震系統內對地震災情和地震影響情況的速報。地震災情速報內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壞的范圍、人員傷亡、經濟影響和社會影響等。
區防震減災主管部門負責迅速啟動當地的地震災情速報網,收集地震災情,并迅速派人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較大損失的地區了解震害信息,向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收集災害損失情況,匯總上報區政府和市地震局。
區防震減災主管部門盡快了解震區地震影響和大致破壞情況,震后1小時內(夜晚延長至2小時)將初步了解到的情況報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及時了解和掌握災情發展動態,按1、2、6、6、6、…小時間隔向市地震局報告或傳真動態信息。如有新的突發災情,應隨時報告。
區防震減災主管部門要做到“有災報震災,無災報平安”。
2、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災情報送
震區各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迅速調查了解災情,向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報告;重大地震災害和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情況可越級報告。
區民政、公安、安監、農業、城管、教育、衛生等有關部門迅速了解震情災情,及時報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
發現因地震傷亡、失蹤或被困人員有港澳臺人員或外國國籍人員,有關部門、邀請單位要迅速核實并上報市外辦和區抗震救災指揮部。
3、震情災情公告
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公布震情和災情信息。時應符合保密工作規定。
(四)緊急處置
地震災害現場實行政府統一領導、防震減災主管部門綜合協調、各部門參與的應急救援工作體系。
現場緊急處置的主要內容是:溝通匯集并及時上報信息,包括地震破壞、人員傷亡和被埋壓的情況、災民自救互救成果、緊急救援行動進展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劃分責任區域,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組織查明次生災害危害或威脅;組織力量消除次生災害后果;組織協調搶修通信、交通、供水、供電等生命線設施;估計救災需求的構成與數量規模,組織救援物資的接受與分配;組織建筑物安全鑒定工作;組織災害損失評估工作。
各級各類救援隊伍要服從現場指揮部的指揮與協調。救援隊伍到達災區后向現場指揮部報到,報告隊伍實力,了解災情與救援行動進展;由現場指揮部劃定責任區,部署救援任務;必要時向現場指揮部請求大型機械等條件支援;在救援行動進程中報告救援行動進展、新發現的情況、需要請示的問題;與現場指揮部協調轉移、撤離的安排。實施救援行動時,要執行黨對少數民族的政策,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體現黨和國家對少數民族的關懷。
(五)人員搶救與工程搶險
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請求上級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開展災區搜救工作。
在地震廢墟中進行人員搶救要按照搜索營救程序實施。現場快速展開:現場快速勘察,設置警戒線,建立救援基地;搜索行動:展開人工搜索,盡快發現地表或淺埋的受難者,進行犬搜索,找尋被掩埋于廢墟下的受難者,對重點部位進行儀器搜索以精確定位;營救行動:采用起重、支撐、破拆及狹窄場地營救,高空營救等方式,使受難者脫離險境;醫療救護行動:由具有現場急救經驗的專業醫護人員,對受難者進行救護,并迅速轉送醫療站。
軍隊負責搶救被壓埋人員,進行工程搶險。
區公安分局組織調動公安消防部隊趕赴災區,撲滅火災和搶救被壓埋人員。
區衛生局組織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隊伍搶救傷員,消除疫情。
不同救援隊伍之間要積極妥善地處理各種救援功能的銜接與相互配合;友鄰隊伍之間要劃分責任區邊界,同時關注結合部;區塊內各隊伍之間要協商解決道路、電力、照明、有線電話、網絡、水源等現場資源的共享或分配;各隊伍之間保持聯絡,互通有無,互相支援,遇有危險時傳遞警報并共同防護。
(六)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對震損建筑物能否進入、能否破拆進行危險評估;探測泄漏危險品的種類、數量、泄漏范圍、濃度;評估危險品泄漏的危害性,采取處置措施;監視余震、火災、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災害、損毀高大建筑物繼續坍塌的威脅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誘發的坍塌危險,及時向救援人員發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七)群眾的安全防護
區民政局做好災民的轉移和安置工作。
區政府具體制定群眾疏散撤離的方式、程序、行動的組織指揮方案,規定疏散撤離的范圍、路線、避難場所和緊急情況下保護群眾安全的必要防護措施。
(八)次生災害防御
商務、安監、國土資源、環保、公安、農業、城管、發改、教育、技術監督、消防等部門,對處在災區的易發生次生災害的設施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加強監控,防止災害擴展,減輕或消除污染危害。
(九)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
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市地震局及有關部門開展地震災害調查,進行損失評估,及時上報評估結果。
(十)應急結束
應急結束的條件是:地震災害事件的緊急處置工作完成;地震引發的次生災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經過震情趨勢判斷,近期無發生較大地震的可能;災區基本恢復正常社會秩序。達到上述條件,由宣布災區進入震后應急期的原機關宣布災區震后應急期結束。有關緊急應急措施的解除,由原決定機關宣布。
四、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因救災需要臨時征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適當補償或者作其他處理。
(二)社會救助
區民政局負責接受并安排社會各界的捐贈。
(三)保險賠付
協調保險機構及時核實受災和損失情況,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保險賠付。
(四)調查和總結
由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對地震災害事件進行調查,總結地震應急響應工作并提出改進建議,上報市抗震救災指揮部。
五、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應配備相應設備、人員,確保應急通信系統暢通。
(二)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有關部門和單位應按規定要求具備必要的地震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擁有云梯車、挖掘機械、起重機械、頂升設備等特種救援設備,配備現場地震應急指揮車,并報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三)應急隊伍保障
建立以駐區軍隊和武警、民兵應急分隊、預備役部隊、企事業單位專項應急隊伍為基本力量,以社區自救互救組織、志愿者隊伍為補充力量的地震應急隊伍體系,并組織開展培訓和演練。
各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要動員社會力量,建立群眾性自救互救組織和應急工作志愿者隊伍。
(四)交通運輸保障
城管、交管等部門負責交通工具、運輸設施和運輸秩序的保障及應急保障儲備的組織協調工作,并按規定確定儲備標準。
(五)醫療衛生保障
區衛生局建立醫療衛生保障數據庫,明確醫療救護隊伍、醫療設施和物資調度等;對災區可能發生的傳染病進行預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暴發流行;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疫情等。
(六)治安保障
長安公安分局要加強對重要目標的警戒,對災區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七)物資保障
區發改局會同商務局、財政局等單位,制定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方案。
區政府各有關部門及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建立應急救援物資保障數據庫。
(八)經費保障
財政部門:積極爭取上級的資金支持,做好區政府應急資金準備及應急撥款。
民政部門:積極爭取上級的救濟物資和資金支持,做好區政府應急救濟款的發放工作;做好接受、調配社會各界捐款、捐物工作。
(九)社會動員保障
區民政局要會同工會、共青團、婦聯和紅十字會等組織,制定社會動員方案,建立應急社會動員的長效機制。組織動員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公眾參與日常訓練和演習,提高應急技能和心理承受能力。
(十)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區有關部門要規劃設計具備應急水源、照明和衛生設施的緊急避難場所,利用公園、綠地、廣場、停車場、體育場、學校操場和其它空地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十一)宣傳、培訓和演習
宣傳:教育、科技、文體、衛生、共青團等相關部門通力協作,開展防震減災科普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公眾減災意識和心理承受能力,動員社會公眾積極參與防震減災活動。利用學校、企業、臺站的基地建設,最大程度宣傳和解釋防震減災法律、法規、防震減災科普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的地震應急意識,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培訓: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定期組織各級應急管理、救援人員和志愿者進行業務知識及技能的培訓。將培訓經費列入本年度財政預算。
演習:各有關部門、行業、單位要按照預案要求,協調整合各種應急救援力量,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開展不同形式和規模的地震應急演習。
六、附則
(一)獎懲與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的有關規定,對本預案實施中的行為進行獎懲。
(二)預案的與解釋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最大程度減輕地震災害損失,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根本宗旨,按照“一隊多用、專兼統一、軍民結合、平戰相兼”的原則,成立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全面提升政府科學應對突發事件能力,為和諧建設做出積極貢獻。
二、基本情況
(一)隊伍名稱:區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以下簡稱區救援隊)。平時,區救援隊在區防震減災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日常訓練;震時,在區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下,實施緊急救援。
(二)組成規模:區救援隊設隊長一人,由區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擔任。根據部門職能和實際需要,下設11支分隊,包括1支專業分隊和10支兼職分隊,分別由公安、消防、地震、衛生、民政、交通運輸、水利、環保、通訊、電力、供水、燃氣、熱力等部門專業人員組成。總人數約255人,所有隊員均為兼職,原有工作任務、隸屬關系不變,具體配置如下:
1、搜救分隊
建隊單位:公安消防大隊
建隊人數:30人
主要職責:在救援現場,用人工搜索、高科技生命探測儀等手段,尋找受難者,幫助受難者脫離險境;嚴防地震次生火災的發生,及時撲滅火災。
2、社會治安分隊
建隊單位:公安分局
建隊人數:50人
主要職責:加強對黨政機關等要害部門和金融單位、儲備倉庫、救災物資集散點等重要目標的警戒;加強對危險、有害有毒物品的管理;防范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嚴防哄搶事件的發生,及時制定災區社會治安管理辦法;做好防火、防盜、消防、搶險、交通安全管理和災區特別管制措施處置等工作。
3、地震現場工作分隊
建隊單位:區地震局
建隊人數:5人
主要職責:加強地震監測和震情、災情速報,及時通報地震趨勢判定意見;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地震災害現場宏觀考察、地震災害損失調查與評估工作,為救援總體部署提供科學依據;及時平息地震謠傳、誤傳事件,安定民心,穩定社會。
4、醫療救護及防疫分隊
建隊單位:區衛生局
建隊人數:30人
主要職責:實施緊急醫療救護,搶救傷員;采取衛生防疫措施,防控疫病暴發流行;監測災區飲用水源、食品衛生,確保災區食品安全。
5、災民救助分隊
建隊單位:區民政局
建隊人數:20人
主要職責:調配發放帳篷、衣被、食品、飲用水等救災物資,組織轉移和安置災民;做好災情調查、統計和上報工作。
6、交通保障分隊
建隊單位:區交通運輸局
建隊人數:20人
主要職責:做好救災道路和災后道路的搶修、疏通工作,優先保證搶險救災人員、物資的運輸和災民的轉移、疏散。
7、水利設施搶修分隊
建隊單位:區水利局
建隊人數:10人
主要職責:負責災害后次生水災的預警,及時提出抗洪、搶險、抗旱方案與措施,供領導決策指揮;負責工程防洪搶險、水毀工程修復和除險加固等工作的技術指導、管理維護及河道清淤清障,充分發揮工程防洪效益和河道行洪作用。
8、環境污染防控分隊
建隊單位:環保分局
建隊人數:10人
主要職責:加強對災區環境監測和保護,對有毒、有害氣(液)體的輻射泄漏、擴散進行有效偵查;對造成次生災害以及放射性物質污染進行緊急處置;對易燃、易爆、有毒設施進行檢查,提出可行性防控措施。
9、通信保障分隊
建隊單位: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
建隊人數:30人(各單位10人)
主要職責:啟動地震應急通信系統,保持災害現場與區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的通信聯絡;及時組織力量修復被破壞的通信設施,保證震情、災情信息和應急指揮通信暢通。
10、城市供電保障分隊
建隊單位:供電公司
建隊人數:20人
主要職責:迅速修復被毀損的電力設施和調度系統,優先搶修、恢復城市供電,保證災區電力供應。
11、市政設施(自來水、燃氣、熱力)搶修分隊
建隊單位:自來水公司、港華燃氣公司、熱力公司
建隊人數:30人(各單位10人)
主要職責:修復被破壞的供排水、熱力、燃氣設備;恢復供水、熱力、燃氣調度系統功能;保證災區用水、用熱供應,確保燃氣安全。
三、啟動條件和程序
(一)根據《市區地震應急預案》規定,區救援隊依據震情和災情,確定以下應急啟動原則:
1、發生5級以下強有感地震(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的情況下),原則上不啟動;特殊情況除外。
2、一般地震災害后,經區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批準,方可啟動。
3、發生較大地震災害和重大或特別重大地震災害,造成建(構)筑物嚴重破壞和人員傷亡,經區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批準,迅速啟動趕赴災區,實施緊急救援。
(二)發生非地震重大災害,造成建(構)筑物及其他嚴重破壞和人員傷亡的,經區政府批準后可派出,具體行動由區政府統一指揮。
(三)其他地區發生重大或特別重大地震災害后,根據地震災區政府的請求或省、市政府的指示,經區政府批準后可派出。在地震災害現場實施緊急救援工作時,接受當地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的調度指揮。
四、有關要求
(一)人員要求
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應急分隊組建工作,指定精通業務的分管同志負責并擔任分隊長,抽調業務骨干充實到救援分隊中任成員。
(二)裝備及經費要求
區救援隊的技術裝備主要包括:隊員個人防護裝備;標志、搜尋、搶險、破拆、救援技術裝備;通訊設備;專用機動車輛等。
區救援隊人員經費由所在單位負責,區政府給予適當補貼。各單位每年都要安排一定的經費用于完善、維護應急裝備,組織演練、培訓等工作,保障應急車輛、特種救援設備和救援隊伍時刻處于戰備狀態。區救援隊啟動后,所需經費納入抗震救災經費預算專項安排。
(三)培訓要求
各救援分隊每年都要安排專門時間對救援隊員進行應急救援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區防震減災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組織一次地震緊急救援集中演練。區救援隊按照“平戰相兼”的原則,除完成日常備勤和訓練任務外,隊員要做到熟練掌握應急救援技術與裝備的使用方法,熟悉裝備技術性能,熟練使用裝備展開救援行動,能夠維護、維修所配發的技術裝備。
(四)救援保障要求
區救援隊在實施緊急救援過程中,各街道、區直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為災后快速、高效地開展緊急救援活動提供便利條件和后勤保障。
(五)實施步驟
一是制定印發組建方案,成立區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
二是編制工作章程,于5月10日前將隊員信息登記表和匯總表報區地震局。
1.2丹江口水庫地震及次生災害的研究情況及意義自1970年蓄水至1985年,庫區內誘發地震800余次,南水北調中線丹江口大壩加高工程竣工后,壩高將由162m增至176.6m,正常蓄水位將升至170m,庫容將從210億m3增至339.1億m3,加大了水庫再次誘發地震的可能性。中國地震局地震研究所表明:二期蓄水后,水庫水域范圍擴大,在新淹沒區內具有發震構造條件的部位上,發生5級作用的地震是有可能的。一般天然地震在主震發生后,總體上震級水平呈衰減趨勢,在震情發展的預測分析上較有把握,而水庫發震機理和誘震因素很復雜,在震群活躍期震級往往維持在一定的水復發作,趨勢判斷難度很大,從而加大了應急決策的難度。2006年,湖北省政府確定了十堰城區、丹江口、竹溪、竹山、房縣為省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開展丹江口水庫誘發地震研究、地震及次生災害的防治,對保障水庫上下游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的供水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2丹江口水庫地震災害的應急管理工作情況
2.1編制完成《丹江口水庫防洪搶險應急預案》預案以切實做好水庫遭遇突發事件時的防洪搶險調度和險情搶護工作、力保水庫工程安全、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減少損失為目的,對險情監測與報告、險情搶護、應急保障等方面應急工作進行了嚴格、細致的規定和部署,并根據水庫管理的內、外部環境變化作適時的調整,為水庫面對突發事件時的防洪搶險應急工作提供了指導。
2.2水庫防洪調度積累了豐富的應急管理經驗,具備一定的地震災害應急能力多年的防洪調度積累了豐富的應急處理經驗,培養了大批運行、檢修專業人員。2008年抗擊雪災和四川抗震救災中,漢江集團的搶險救災隊伍分別擔負了搶修郴州城區主干線“兩桂”線和疏通高危險級的文家壩堰塞湖的任務,體現了我們在電力、水利應急搶險方面的技術實力。
3丹江口水庫加強地震災害應急管理工作的對策與措施
3.1加強地震監測臺網的建設,提高地震災害的預警能力。目前,丹江口水庫的遙測地震臺網的技術水平為第二代,隨著二期加高工程的進行,應建設和三峽同級的第四代綜合觀測和數字地震遙測臺網。對可能誘發地震的地段要設專業地震臺網進行地震活動特征監測,以及各種地震前兆的監測研究,根據誘震預測采取防、治相結合的抗震措施。這樣不僅有利于水庫的防洪安全、水庫的安全調水和周邊民眾的生活安全,還可為丹江口水庫誘發地震研究提供寶貴的數據資料,為防震減災打下堅實的基礎。
3.2制訂、完善和落實水庫防震減災應急預案,加強預案的科學性及可操作性預案制訂、完善和落實中應注重以下方面的問題:
3.2.1須做到一旦地震,應快速對大壩的安全作出地震反應評價,提出應急措施,制定抗震減災方案,并通過遠程通信網絡將抗震減災的方案與措施在最短的時間內呈報至決策部門,使地震引起的直接與次生性災害降至最低限度。
3.2.2預防措施重點要對在強震中最易破壞的部分進行改進,或加強結構,或改變型式,提高其抗震能力,如變電站的構架、送出線路的桿塔、設備儀表的保護、閘門的啟閉系統、土石壩壩坡、上壩道路等。水利工程的破壞主要是變電、輸電架構和送出線路的倒塌、送電中斷;機電設備、儀表、通訊、備用電源的損壞;其次是邊坡崩塌,交通中斷;泄洪設施如閘門、啟閉機的破壞,導致不能正常啟閉泄洪;廠房圍墻和生活設施倒塌。地震災害發生后,關鍵要密切監測和巡查水利工程的可能受損結構、部位及設施,及時對險情進行應急處理,使地震災害的損失和危害降至最小。
3.2.3地震災害中水利工程的應急處理還涉及到水、雨、工情的監測預報和水利工程的優化調度問題。除降雨、余震等引發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對水利工程造成的不利影響外,山區河流沿岸的崩山、滑坡、泥石流,可能壅堵河道,形成堰塞湖等次生災害,當湖泊水位上升到一定高度后,可能沖潰堵塞壩,形成潰壩災害,對下游大壩造成沖擊。因此,預案應對工程進行科學合理的調度,在可能的情況下,既保證正常的供水、供電,又要保證工程的安全,做好準備確保大壩的泄洪設施安全,讓大壩順利泄水,降低蓄水位,甚至考慮騰空庫容,避免出現潰壩事故。預案中還需強調,水利部門有權對易發生次生災害的設施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加強監控,還有必要提出應急性的群眾轉移、避災方案,情況緊急時,可強制組織下游群眾避災疏散,以防止災害擴展,減輕或消除危害。
3.2.4應發展應急通信優勢技術,建立起一套空中與地面相結合、有線與無線相結合、固定與機動相結合的立體應急通信系統,加強互聯互通監管和通信相關設施保護工作。制定詳盡周密的應急通信保障預案,還應定期進行應急通信演練活動。
3.2.5與地方政府積極協作,開展防震減災科學知識的普及和宣傳教育及人員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地震應急避難場所,推進搶險救援志愿者隊伍建設。
3.3加強水庫管理單位與地方政府間的溝通和協調,緊密結合內、外部應急預案
一、地震人為災害含義辯析
地震災害從后果及致災過程上分析,一般可分為地震原生(一次)災害,地震次生(二次)災害和地震衍生(三次)災害。按照比較常見的解釋,地震原生災害是指地震時由于地震動或地殼斷層的作用,造成建(構)筑物的破壞、倒塌及由此引起的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地震次生災害是指因地震誘發而導致的其它災害。如地震時大壩潰裂,釀成水災;爐火傾覆,火種撤出,引起火災;建筑物倒塌砸壞劇毒氣體容器,造成毒害,高層建筑破壞引起的玻璃雨撒,油庫、火藥爆炸、燃燒或滑坡、海嘯、泥石流等造成的次生災害。地震的三次災害又叫地震衍生災害或廣義次生災害,指因地震災害造成的政治、經濟、社會等方面的職能失調,社會秩序混亂,停工停產而造成的重大損失。如電腦控制系統失靈,造成記憶毀滅,指揮系統和生命線系統失控,災民基本生活需求無法保證,傷亡人員得不到及時救治,社會治安惡化等系統的不正常反應。
地震時,幾十秒甚至幾秒種這個短暫的瞬間人們應變行為的失當,將會造成嚴重的傷亡,即所謂的人為災害。它與地震原生、次生和衍生災害有很大的區別。錢學森同志認為:“人為災害發生非常頻繁,損失很大,不容忽視,不考慮人為災害的災害學是不全面的”。人為災害包括:①各種爆炸事故;②火災;③核工廠事故;④化工廠泄放毒物事故等。可見,這里所講的人為災害是相對于自然災害而言的人為致災過程。本文所說的人為災害,是指地震時由于人們的應變行為不當或因地震謠傳、誤傳而引起的錯誤行為造成的災害。其前提是地震自然災害或地震謠傳、誤傳的大環境。
二、人為災害成因分析
一是對地震災害心理上的誤解和扭曲。地震作為一種自然災害,有其孕育、發展和爆發的過程,對于地震,人類并不是一無所知。但是由于地震巨大的破壞性,給人們心理上蒙上了一層可怖的陰影,對地震既存有戒心,又有僥幸。從心理傾向和情感上看,人們對地震普遍關注,渴望了解地震,而又憎惡和恐懼地震,聞震心驚,談震色變,一有風吹草動,就不辯真偽,驚慌失措,造成悲慘結局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不良心理素質所致。
二是地震、抗震科普知識匱乏,應急應變能力低下。從地震抗震知識了解程度上看,真正了解的是少數,一無所知的也是少數,大部分則屬一知半解。這種認識上的匱乏和心理素質的障礙,反映到行為上,必然盲目行動,導致錯誤行為。震時人們災害基本上都是由于不懂得正確的地震應急避難方法所致,稍有震感,就盲目外逃或跳樓。1556年1月23日華縣發生8級大地震,死亡83萬多人。幸存者秦可大在地震后一文中深有感觸地寫到:“卒然聞變,不可疾出,伏而待之,縱有覆巢,可寄完卵,力不可辦者,預擇空隙之地,審趨避可也。”他列舉了李羔外逃覆壓而死,左熙躲在床下,“賴床格支撐,止傷一指,是避者反遇害焉”。曾經遭受過地震災難的唐山及刑臺、海城等地群眾總結的“小震不用跑,大震跑不了,要想把命保,就地躲藏好”的順口溜,是有充分科學依據的。
三、減輕人為災害的對策
歷史地震的慘痛教訓,向我們提出了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就是在遭遇未來地震襲擊時,怎樣才能有效地減輕人為災害,在地震時恐怖的一瞬間,真正做到臨震不亂,隨機應變,審時度勢,保命求生。
(1)單位減災對策
單位及社會團體,是城市的基本單元和重要組成部分,其抗震能力的提高,對減輕地震災害至關重要。
1.單位都要把抗震工作作為大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和領導任期目標責任制;
2.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普及地震、抗震科普知識,提高廣大職工的抗震意識和震時的應急應變能力。
3.組織抗震防災演習和專業隊伍的培訓教育,提高技術素質和快速反應能力;
4.學校、幼兒園、俱樂部和農貿市場等人流集中的公共場所都要編制應急預案,落實各項防災措施。
5.重要部位和崗位,要有嚴明的紀律和安全操作規程,震時嚴禁逃崗或因錯誤操作造成不應有的災害。
6.在短臨預報后,對群眾搭建的防震棚的防火安全等問題要作出明確規定,認真搞好宣傳,及時組織檢查,防患予未然。
(2)家庭應急對策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落實家庭應急對策,對抗震防災工作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1.家庭成員都要全面了解震前準備、臨震應急、震時自救、震末搶險和震后救災等各個時段的具體要求。
2.每個家庭成員都要了解住所周圍的環境條件及避震的場地、路線和有關規定。
3.每個家庭成員都要熟悉水電閘、閥的位置及煤氣爐灶的應急關閉操作要求。
4.每個家庭成員都要懂得搶險救災的基本知識,學會簡易的急救方法。
5.臨震前要清理家中易爆、易燃物品,容易塌落的高架物品及陽臺的花盆、磚塊等危險物品。
6.在短臨預報后或出現大量宏觀前兆異常震情十分緊張時,應建立家庭抗震防災應急箱(包),準備必要的熟食、飲水、手電、蠟燭、常用藥品、小型收音機等,以備震后使用。
(3)個人自救對策
在地震發生時的短暫瞬間,人們應變行為的正確與否,是減少人為災害的關鍵。
1.居住平房的人員,如果屋外有空曠野地,地震時可審時度勢,隨機應變,以最快的速度外出避震或就地隱蔽在室內較安全的地方。
2.居住樓房的人員,地震時千萬不要驚慌跳樓或外逃,應立即躲避在家俱、床、桌子或灶房、廁所和空間較小的房間,主震后立即撤離。
3.如果地震發生在夜間,不要因尋找衣物或穿衣耽誤時間,要爭分奪秒立即向安全地帶轉移或就近隱蔽。
1.建筑結構中抗震設計的意義
建筑的抗震設計在避免地震災害的所有措施中具有重要意義。在近年的地震災害報道中,我們根據新聞數據可以真的了解到,按照國家標準的規范設計的工業建筑和民用建筑,雖然在地震中收到了不同程度的損害,但是終究沒有倒塌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人民的生命安全。因此建筑中的抗震設計在震災中保護人民人生安全和減少災難中的經濟損失都起到很大的作用。因此在未來的建筑領域的發展中,強調和注重抗震設計的理念極具意義。
2.抗震設計的建筑規劃
2.1地域的選擇。地震區域內的建筑物會被嚴重破壞,建筑設計者們就要先從建筑的場地下手,地質條件是決定建筑物在災害中受損程度的第一個因素。首先應該選擇相對開闊并且地質硬度對建筑有一定支撐力的地域,減少在地震期間地基的深陷造成的不同程度的房屋倒塌。其次應避免地質松軟的河岸、山坡地段,如在地震期間該地段在地震的影響下房屋倒塌的幾率極高。2.2地基設計。房屋建設初期是,如果可以全部建立在天然的地基上或者是樁基上,那就最穩妥的辦法,盡量避免天然地基與樁基混搭使用的狀況,這樣直接影響到房屋建筑的整體剛性,也會降低房屋的整體抗震性。房屋建筑的地基深淺度也需注意。房屋建筑的基礎埋置過錢,那就會降低基礎部分的嵌固作用,地震災害來臨的時候,房屋建筑會將強烈的振幅,加大了地震災害的發生率。設計者在房屋建筑的基礎深度設計部分,應當將埋置深度盡量加大,確保上層建筑的抗震性能。2.3屋頂與墻體的抗震設計。在地震災害中,房屋建筑質量越重的受到的災害程度越重,建筑物的質量與其地震受損度是成正比的。如果建筑物的質量較輕,在地震災害中反而受損度很小,所以受損程度跟房屋建筑的結構設計密不可分。建筑設計者在對房屋結構設計的時候,在房屋建筑墻壁材料的選材上,應圍繞著材質輕便的材質多加考慮,并且在屋頂的設計中也不要添加過多的裝飾和附加建筑,避免增加房屋的高度與重量,影響到建筑物對地震災害的抗震性。
3.建筑結構抗震設計的改進策略
3.1砌體結構建筑設計改進策略。由于砌體結構建筑的弱點就在于它的材料與堆砌方式,導致地震來臨的時候在剪切和連接等問題上引發房屋不同程度的受損或倒塌。房屋的轉角處在地震中,所吸收的震力最多最強,因為其剛度之大,又銜接兩個水平的墻體,同時受到兩個墻體水平方向傳來的震力,所以轉角處的墻體最先被破壞,改進的建議:建筑施工時應重視構造柱和墻體的施工先后,并且在轉角處的墻體之間加入鋼筋和構造柱,加強轉角處縱橫墻之間的連接,從而達到提高抗震的目的。3.2框架結構建筑設計改進策略。建筑結構抗震設計中不建議采用單跨框架結構,在《抗震規范》第6.1.5條規定,“高層建筑不用采用單跨框架結構,多層建筑不宜采用單跨框架結構”。顯而易見,單跨框架的混凝土結構抗震能力低弱,在08年汶川地震災害經驗表明,采用單跨框架架構建筑的學校等其他建筑,在地震災害中倒塌的比例非常大。改進建議:在單跨框架結構的外側可設置框架柱。砌體墻針對剛性小、抗震能力低的特性,應按照《抗震規范》中的規定,采取相對的措施來減少對主建筑的抗震影響。比如應設置水平懸梁、圈梁、拉結筋等于主體建筑結構可靠拉結。3.2.1剪力墻結構的改進建議。連系梁端極為敏感的開動剪力墻中,在震災中很容易被震力造成垂直的彎曲和裂縫,還容易出現走向傾斜的剪切裂縫。在汶川地震中剪力墻連梁部位由于剪力過大,而出現了剪力墻與連梁不問出現了很嚴重的十字形受損裂縫。建議設計剪力墻和連梁的時候,如果能讓連梁在強制底部屈服之前發生彎曲,那么就可以最大效果的消耗地震災害中的地震能量,從而保證墻體不被破壞。3.2.2墻肢破壞的改進建議。由于剪力墻底部墻肢受到的震力最大,極容易出現裂縫和最先被破壞。隨著震力的強度與方向不同,墻肢底部出現的裂縫也不同。有時地震散發出強大的拉力時,在水平受用的墻肢往往橫向壓力較小,但在底部卻容易出現不同程度的水平裂縫。剪切斜裂縫的情況容易出現在層低但寬度廣的墻肢,而剪力墻高寬比例小時,墻肢出現的斜向裂縫可能會對墻肢更具破壞性。
4.磚混結構的改進建議
在地震災害的研究中,可發現多層磚混結構房屋的抗震能力與墻體的面積是成正比的,因此可通過適當磚混結構的墻體面積來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多層磚混結構建筑承載震災能量的部分是底層結構,為了減輕整個結構對震災的承載力,設計方案中可在墻體面積上著手。例如墻縱、橫墻屬于磚混房屋的主要承重結構,因此為了避免在震災發生時墻體傾斜或倒塌,應在縱、橫墻的布置中多下功夫。縱、橫墻的連接同樣重要,在連接處增加水平拉筋等措施,可以有效地防止地震作用使縱、橫墻交接處被拉開,保證了房屋的整體性。橫墻是震力的主要承載者,確保建筑能夠將橫向震力傳遞給橫墻,在設計中橫墻的數量的距離都應符合抗震規范要求,避免由于布置問題而使墻體被震力破壞。
5.總結
近年來隨著地震災害等各種自然災害的不斷發生,建筑結構抗震設計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是否把抗震技術作為當代房屋建筑設計中重要項目看待,直接關系到地震災害來臨時房屋建筑的抗震能力,直接影響到社會的發展與人民生活的穩定。
作者:彭杰
1 引言
地震是人類社會面臨的一種嚴重的自然災害。據統計,地球每年平均發生500萬次左右的地震,其中,5級以上的破壞性地震約占1000次。地震通常給人類帶來巨大的經濟和財產損失,其產生的影響是長久的。目前,科學技術還不能準確預測并控制地震的發生。長期的工程實踐證明,地震并不可怕,完全可以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手段來減輕和防止地震災害,對建筑結構進行抗震設計即是減輕地震災害的一種積極有效的方法。
我國為地震多發區,全國大部分大中城市處于地震區,由于城市人口及設施集中,地震災害會帶來嚴重生命和財產損失。據統計,全國450個城市中有3/4處于地震區,而其中大中城市的4/5以上均在地震區。因此,為了抗御和減輕地震災害,有必要進行建筑結構的抗震分析與設計。
2 地震對建筑的破壞作用
多層和高層鋼筋混凝土房屋大致有以下震害現象:
(1) 平面布置不當產生的震害
建筑物的平面不規則、質量和剛度分布不均勻、不對稱而造成剛度中心與質量中心有較大不重合,易使結構在地震時由于過大的扭轉反應而嚴重破壞。如:1985年墨西哥城地震中,平面不規則的建筑物也產生了整體扭轉破壞,角柱破壞嚴重。
(2) 豎向不規則產生的震害
結構沿豎向的布置或剛度有過大突變時,突變處應力集中,剛度突然變小的樓層成為薄弱層,變形過大,極易發生破壞,甚至倒塌。1976年羅馬尼亞地震,某4層框架房屋底層為咖啡館,無隔墻,而上面幾層為住宅,磚隔墻多,震后,底層柱因柱折斷而倒塌。
(3) 防震縫處碰撞
防震縫兩側的結構單元由于各自的振動特性不同,在地震時會發生不同形式的振動,如果防震縫寬度不夠或構造不當,就有可能發生碰撞而導致震害。例如:唐山地震時,北京民航大樓防震縫處的女兒墻和北京飯店西樓防震縫處的外貼磚假柱被破壞。
(4) 框架柱的震害
框架柱在地震時的破壞有不同的情形。一般框架長柱的破壞發生在柱上下兩端,特別是柱頂。其變現形式是,在彎矩、剪力、軸力的復合作用下,柱頂周圍有水平裂縫或交叉裂縫,嚴重者會發生混凝土壓碎,箍筋拉斷或崩開,縱筋受壓屈曲呈燈籠狀。短柱由于剛度較大,分擔的地震剪力大,而剪跨比又小,容易導致脆性剪切破壞。
3 防震抗震一般措施
(1) 對基礎結構的要求
選擇建筑場地時,應掌握地震活動情況和工程地質的有關資料,宜選擇有利地段,避開不利場地,不在危險地段建設。地基和基礎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同一結構單元的基礎不宜設置在性質截然不同的地基上;同一結構單元不宜部分采用天然地基,部分采用樁基;地基為軟弱黏性土、液化土、新近填土或嚴重不均勻土時,應估計地震時地基不均勻沉降或其他不利影響,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高層建筑宜采用筏形基礎,必要時可采用箱形基礎以增強結構的整體性與穩定性;當地質條件好、荷載較小且能滿足地基承載力和變形要求時,也可采用交叉梁基礎或其他基礎形式;地基承載力或變形不能滿足要求時,可采用樁基,樁基承臺之間設基礎系梁。單獨柱基適用于地基土質較好、層數不多的框架結構,單獨樁基之間有時也需要按規范要求設置基礎系梁。框架-抗震墻結構和部分框支抗震結構的抗震墻基礎,應有良好的整體性和抗轉動能力。
基礎埋深應根據地基土質、地震烈度及建筑物的體型和高度等條件來確定。根據具體情況,基礎埋深可采用地面以上的房屋總高度的1/18~1/15。為了保證在地震作用基礎的抗傾覆能力,高度比大于4的高層建筑基礎底面不宜出現零應力區,高度比不大于4的高層建筑基礎底面的零應力區面積不宜超過基礎底面面積的15%。地下室頂板作為上部結構嵌固部位時,地下室層數不宜少于兩層,地下室頂板不宜有較大洞口,地下室結構應能承受上部結構屈服超強及地下室本身的地震作用。
(2) 建筑結構的規則性
建筑結構不規則可能造成較大的地震扭轉效應,產生嚴重應力集中,或形成抗震薄弱層。因此,在建筑抗震設計中,應使建筑物的平、立面布置規則、對稱,具有良好的整體性。質量和剛度變化宜均勻,防止在平面上質量中心與剛度中心不重合而造成嚴重的扭轉振動。豎向抗側力構件的截面尺寸和材料強度宜自下而上逐漸減小,避免抗側力結構的側向剛度和承載力突變而形成薄弱層。
建筑結構的不規則類型可分為平面不規則和豎向不規則。當采用不規則建筑結構時,應按建筑抗震設計規范的要求進行水平地震作用計算和內力調整,并應對薄弱部位采取有效的抗震結構措施。
對體型復雜、平立面特別不規則的建筑結構,可按實際需要在適當部位設置防震縫,形成多個較規則的抗側力結構單元,但應注意使設縫后形成的結構單元的自振周期避開場地上的卓越周期。
(3) 結構延性的利用
除強度與剛度要求外,在地震區結構要有良好的抵抗塑性變形的能力,即延性要求。這樣通過結構的塑性變形來吸收和消耗地震輸入能量,有利于抗御倒塌破壞,提高抗震潛力。
在設計中,可采用多種構造措施和耗能手段來增強結構與構建的延性。如對于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采用強柱弱梁、強剪弱彎、強節點弱構件的設計思想,對砌體結構采用配筋措施等。在結構中通過設置一些耗能節點或耗能支撐,吸收并耗散地震能量,也可大大提高結構的延性。此外,如國際著名抗震專家日本武滕清提出的在高層框架結構設置帶豎縫的混凝土墻板,不僅增加了柔性框架抗側力強度和剛度,還大大改善了其延性性能。
(4) 建筑材料
建筑物所受地震荷載大小和它的重量成正比,減輕建筑物重量是減少地震荷載最有效的途徑,也是較為經濟的措施。要減輕建筑物的自重,就要求在滿足抗震強度的前提下,盡量用輕質高強的建材來建造主題結構和圍護結構。如當前采用陶粒混凝土、石膏板隔墻、空心大板框架,另外要是建筑物的中心位置盡量降低。
(5) 施工質量
建筑物在強震作用下的完好程度,既是對抗震設計的檢驗,也是在檢驗施工質量。房屋的抗震能力與施工質量有很大的關系,因此,在進行建筑施工時要注意按圖施工,注意原材料的規格和性能,做好隱蔽工程的驗收檢驗,確保混凝土的標號和鋼筋的力學、物理性能,還要加強薄弱部分的施工與檢查,注意施工工序,對工程質量高標準、嚴要求。
4 結論
本文介紹了地震災害對建筑的破壞作用,并從基礎結構、設計、施工等方面探討了建筑防震抗震的措施,可在實際應用中為建筑設計施工提供參考。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