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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內外關于中期票據的定義。
20世紀80年代早期,在美國等成熟債券市場中,中期票據(Medium-termNotes)作為連接短期商業票據和長期債券之間的“橋梁”性產品出現,其期限通常在2-5年之間。在歐洲貨幣市場發行的中期票據,稱為歐洲中期票據(EMTNs)。隨著市場的發展,中期票據逐漸突破了期限的限制,10-30年期限之間的中期票據變得更為普遍,中期票據已成為企業代替中期貸款的又一融資形式。
在我國,所謂銀行間債券市場中期票據業務,是繼短期融資券之后推出的又一項直接債務融資工具。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中期票據業務指引》(以下簡稱《指引》),中期票據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經監管當局一次注冊批準后,在注冊期限內按照計劃連續、分期地以公募形式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債務融資工具。
二、中期票據的分類。
中期票據是一種直接融資行為,發行者通過發行票據在資金市場上直接從投資者手中獲得資金。由于商業票據的期限較短,流動性較高,因此中期票據的二級市場不發達,交易主要集中于一級市場。參與發行過程的主體,依據其所處的地位不同,可以分為三類。
第一,發行者即借款人。在美國市場上,發行者主要是大公司、非銀行金融機構,近年銀行、政府和政府機構也開始涉足中期票據市場。大型的銀行控股公司、企業財務公司發行了大部分的票據。大公司的信譽高,違約風險小,因此他們能夠壟斷發行市場。在歐洲貨幣市場上,最開始主要是一些美國企業,他們利用票據籌集低廉的歐洲美元資金為自己的海外子公司融資。此后銀行、金融機構、政府紛紛涌人該市場。到19%年3月止,發行在外的歐洲中期票據已達到5000億美元,遠遠超過美國市場。
第二,中介機構。主要有以下幾類:首先是承銷商,可以由一個承銷商擔任,也可以組成承銷團。一般發行都通過承銷商,也有一些發行者有自己的發行隊伍,主要見于美國市場。但是,直接發行的發行費用較高,每期商業票據如果要直接發行,它的最佳發行規模為20億美元(美國市場)。美國市場的承銷主要由幾家大的機構壟斷,他們是美林公司(MERRILLYNCH)、高盛(GOLDMENSACHS)、雷蒙兄弟(LEHMENBROTHERS)。歐洲貨幣市場的發行主要采取承銷團的方式,發行者會指定一家主承銷商,它負責組織承銷團,給發行者提供財務咨詢。主承銷商并不因為它的特殊地位而獲得額外報酬。美國的投資銀行主導了歐洲貨幣市場的承銷……其次是由發行者委托的發行和償付人。人通常是一家具有清算功能的銀行,它將表明持有票據的證明提交給承銷商,收取資金。當票據到期的時候,它從發行者處收到資金。負責償付,同時收回證明。有時候人和承銷商是同一主體,但是它們在業務上必須分開。在美國市場上還存在著為發行者提供信貸額度或備用信用證的銀行或其他機構,這些機構保證在發行者不能償還本金時負責償還,或者保證發行者能獲得他們想要的金額。歐洲市場缺少這種支持,因為最開始進人市場的發行者主要是信譽卓著的大企業,他們利用歐洲貨幣市場環境寬松的有利條件,完全依靠自身的實力發行票據,以節省先頭手續費。
第三,投資者。購買中期票據的投資者主要是機構投資者,美國市場的這個特征十分明顯。因為根據美國《1933年證券法》第4(2)條規定,如果商業票據由機構投資者購買,而且該票據不在市場上交易,該票據的發行可以免于申請登記。貨幣市場共同基金、保險公司、信托機構、投資公司、養老基金甚至地方政府都參與中期票據投資。其中,貨幣市場共同基金占據主導地位。主要原因在于票據的面額都比較大,小投資者沒有實力參與。歐洲貨幣市場票據的通常面額為50萬美元和1的萬美元,美國市場的最小面額為2。5萬美元,但是大部分的票據以100萬美元的整數倍標值。中期票據項目的設計通常作法,中期票據的發行者與承銷商簽訂一份發行承銷合同,與已有的票據包銷便利不同,承銷商并不負責包銷所有票據,他們只承擔最大努力義務。該合同與合同、備忘錄等文件構成一份項目合同,它規定了中期票據項目的一些基本問題,如發行期限、金額等。此后,發行者可以在合同規定的框架內靈活選擇發行商業票據的種類,他可以根據自己的要求和市場資金情況選擇幣種、期限。每次發行,他只要和承銷商簽訂一份定價補充協定,該協定參考承銷合同制定。于是發行者節省了每次發行票據重新擬定合同的成本。發行者一般指定二三家投資銀行作為承銷商,然后簽訂多邊協定,就票據發行的形式、法律基礎、交割時間表作出安排。目前,中期票據的合同條款已經建立起行業標準,節約了擬定合同的時間。傳統上中期票據采用私寡發行方式,承銷商將票據銷售給少數大的機構投資者。近來,公開在貨幣市場發行的方式逐漸流行,1995年,歐洲貨幣市場的公開發行量為9印億美元,比1994年增長69%。
三、中期票據市場的意義。
眾所周知,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相比,具有市場透明度高、風險分散等特點,有利于金融穩定。成功市場經濟國家中直接融資市場在融資體系中均占有主導性地位,而我國金融市場的現狀是融資結構明顯分化,企業直接債務融資市場發展緩慢。在目前國際經濟環境不穩定,國內實施宏觀調控,既要防止經濟由偏快轉向過熱,抑制通貨膨脹,又要防止經濟下滑,避免過大起落的背景下,交易商協會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推出中期票據業務,是對特定經濟發展時期金融創新的全新嘗試。中期票據業務的推出,結束了企業中期直接債務融資工具長期缺失的局面,提高了直接融資比例。從宏觀層面來看,它有利于進一步提高儲蓄向投資轉化的效力,降低銀行體系的系統性風險,有效平衡銀行機構的信貸資源;減輕股權融資的壓力,有利于資本市場協調、可持續發展;保證當前宏觀調控政策的平穩推進。從微觀層面來看,有利于企業優化財務結構,降低融資成本,豐富投資者投資渠道。
四、我國中期票據市場的管理方式。
借鑒美國等市場的成功經驗,我國中期票據目前實行交易商協會注冊的市場化管理方式,由協會組織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員進行自律管理。交易商協會的七項自律規則具體地明確了中期票據管理戰術?!吨敢访鞔_規定企業的注冊程序:交易商協會設注冊委員會,注冊委員會委員由來自銀行、券商、基金公司、評級公司等市場相關專業人士組成,目前共有81名注冊委員會委員。其中,每周的注冊會議由5名注冊委員會委員參加,參會委員從注冊委員會全體委員中抽取,2名以上(含2名)委員認為不符合相關要求,交易商協會就將不接受發行注冊。
《指引》中還明確規定,企業發行中期票據待償還余額不得超過企業凈資產的40%;對于募集資金的規模,指引并沒有嚴格限制,僅規定應用于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并在發行文件中明確披露具體資金用途,企業在中期票據存續期內變更募集資金用途應提前披露。而且因為投資期限的延長會增大投資風險,所以《指引》中指出,企業還應在中期票據發行文件中約定投資者保護機制,包括應對企業信用評級下降、財務狀況惡化或其他可能影響投資者利益情況的有效措施,以及中期票據發生違約后的清償安排。由此可見,中期票據進入門檻相對較低、發行更為便利,市場普遍認為它豐富了企業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融資的渠道,將會得到發行主體的青睞。尤其是在從緊貨幣政策環境下,中期票據的發展前景不可限量,并且隨著市場的深化,中期票據的交易結構將有更大的創新和豐富,從而帶動新型信用債券和結構化證券的涌現,引領中國信用債券市場進入新紀元。
五、中期票據市場在我國的發展有重要意義。
第一,中期票據可以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改善企業的資本結構。根據2008年4月22日首批中期票據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情況來看鐵道部兩只3年和5年期的中期票據的票面利率分別確定為5.08%和5.28%外,其余6只中期票據的票面利率整齊劃一地呈現為3年期5.3%,5年期5.5%的水平。而目前我國銀行貸款3年期和5年期利率分別為7.56%和7.74%,兩者相比,中期票據有低成本融資的優勢。企業作為市場經濟中的理性人會主動核算融資成本,降低銀行貸款規模,提高直接融資比例和中期融資比例,改善并優化公司融資結構。通過對首批中期票據募集資金的用途分析,可以發現除了用于項目建設投資,中期票據融資的另一大用途就是償還成本較高的銀行貸款,其中,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用于置換銀行借款的部分約占募集資金的40%。所以在貸款利率高企,貨幣當局控制銀行貸款規模的背景下,中期票據自然受到廣大融資者的青睞。預計隨著時間的推移,中期票據低融資成本的優勢必將凸現,發行中期票據的企業會越來越多。
第二,從投資者的角度,中期票據提供了一種新的固定收益產品。中期票據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和流通,大大地豐富了商業銀行等機構投資者投資品種。我國的銀行間債券市場是以銀行、非金融機構和企業參與的一個債券發行和交易市場。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原有的中長期品種包括國債、政策性銀行債、企業債等,債券品種單一,缺少企業憑借自身信用發行的無擔保的固定收益類產品。中期票據的引入將在一定程度上改善這一局面。從2008年2月短期融資券的持有者結構看,商業銀行占73.51%,其中全國性商業銀行占60.97%,城市商業銀行占8.81%,由于短期融資券收益高于同期限央票收益,商業銀行更樂意持有短期融資券。類似地,企業發行的中期票據利率會高于同期限國債利率,商業銀行等機構投資者投資中期票據可以提高資金的收益率。
第三,中期票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銀行的貸款業務,但也為銀行中間業務的發展提供了機遇。與中長期貸款相比,中期票據低發行利率的優勢十分明顯。根據前文的分析,中期票據利率比銀行貸款利率低200個基點以上。從長遠來看,中期票據低融資成本的優勢將吸引更多企業采用中期票據的方式替代貸款融資。從首批發行中期票據企業情況來看,除鐵道部以外均為大型央企,資信等級為AAA級,這些企業長期以來都是商業銀行的優質客戶。優質客戶發行中期票據必將使銀行企業貸款業務受到很大影響。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中期票據的籌集資金用途包括償還銀行貸款和置換銀行貸款。企業從降低融資成本角度選擇中期票據替代銀行貸款的“脫媒”行為必須引起商業銀行的高度重視。從首批中期票據的發行情況來看,主要的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紛紛加入到中期票據的承銷商行列中來。這些商業銀行均有短期融資券的承銷歷史,為銀行承銷企業中期票據積累了寶貴經驗。根據以往短期融資券的承銷情況,主承銷商能獲得的短期融資券的承銷費率大約為融資額的0.4%,承銷團成員能獲得的分銷費率大約為融資額的0.15%。因此銀行在短期融資券的承銷業務中可以獲得豐厚的利潤。而與短期融資券相比,中期票據的發行規模大許多,所以中期票據的承銷業務能為商業銀行帶來一筆不菲的收入。
以往我國商業銀行過分依賴于存貸款利差收入,中間業務收入在總收入中的比重過小。中期票據的承銷業務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改善這一不合理的局面,使商業銀行收入結構更加合理,同時承銷收入不占用銀行資本金和法定準備金等資源,這是承銷收入不同于貸款收入的一大優勢。面臨中期票據的積極和消極作用,商業銀行應該客觀地看待中期票據所導致的企業“脫媒”現象,抓住機遇迎接挑戰。大力發展中期票據的承銷業務,建立新型銀企關系。根據首批中期票據發行的情況分析,從融資成本的角度,具有優良資信等級的企業傾向于選擇中期票據來替代中長期貸款。這些企業都是銀行重要的貸款客戶。因此銀行可以將原有的貸款業務客戶轉變為中期票據承銷業務的客戶資源。由于銀行和企業有著多年的業務往來,彼此熟悉對方的情況,銀行在此基礎上開展承銷業務可以根據企業的資產負債和現金流狀況,為企業量身定做中期票據融資方案,安排發行金額與期限,同時爭取中期票據的承銷資格。這樣既保留了客戶資源,又能擴大銀行的承銷業務。
第四,從貨幣政策的角度,中期票據緩解了貨幣政策的壓力。在當前金融機構的信貸額度是人民銀行貨幣政策的主要工具之一。從2008年金融機構的貸款數據分析,一季度人民幣貸款增加13326億元,同比少增891億元,較2007年同期下降7%,信貸額度控制的效果尚屬理想。如果按照一季度貸款占全年35%的比例計,則全年貸款將達到3.8萬億,而去年全年新增貸款為3.6萬億。因此可以推斷央行將繼續采取措施執行信貸規模管制。中期票據作為直接融資,實質上是資金需求方和供給方之間直接的資金融通。投資者購買中期票據一方面滿足了一些企業剛性的生產性資金需求,另一方面又避免了通過銀行貸款方式的融資所導致的貸款總量快速增長,緩解了貨幣當局通過信貸規模管制進行貨幣政策調控的壓力。
六、中期票據市場對商業銀行帶來的問題及建議。
中期票據對銀行貸款的替代效應,使商業銀行傳統業務面臨挑戰。競爭加劇行業分化,商業銀行盈利水平差距擴大。中期票據業務帶來了相應的經營風險,為商業銀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商業銀行是中期票據的主要投資主體,使得信用風險分散的效果并不明顯。商業銀行在承銷中期票據時的余額包銷及代清償增加了商業銀行的經營風險。因此,商業銀行應大力發展投資銀行業務,推動銀行陰歷模式的轉型;延伸客戶服務,開發中小企業信貸市場;提高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能力,防范中期票據信用風險。
參考文獻:
[1]包香明。美中期票據市場概況,推出中期票據擴大直接融資[N].金融時報,2006-03-18.
[2]潘渭河。歐洲票據市場的發展和EMTN[J].國際商務研究,2002,(2)。
對于投資不同的體制有不同的模式。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投資主要是圍繞資本市場而展開的,更多的是講證券、金融、風險、收益、資本資產定價、投資組合績效、利率和債券管理等等。計劃經濟框架下的投資,主要是圍繞項目而展開的,就是所謂“大基建”體制。目前,盡管已經把“投資體制”擴展為“投融資體制”,但仍然是在項目層次上講融資。隨著電力體制改革的深化、市場主體的完善,必然要求電力投融資體制由“項目管理”向“資本管理”轉變。
1我國電力改革市場化取向的必然要求
廠網分開后,出現了電力投融資的新主體,并將形成四個層面,并因此構成我國電力工業發展形勢下的多元化投融資主體。
第一個層面是廠網分開后形成的七個投融資主體,即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和五家發電集團公司,是我國國家層面上的投融資主體。它們將經營、管理原國家電力公司所經營管理的約l萬多億元的發電資產和電網資產。在這一層面上還有二峽總公司、國投電力公司和國華電力公司等。
第二個層面是以電力建設基金由地方政府支配的那部分組建的各省、市、自治區的電力開發公司或電力投資公司。從1988年到2000年底,前后13年累計征收電力建設基金約940億元人民幣,其中由地方政府支配的資金約407億元人民幣。
第三個層面是由外商直接投資的電力企業。隨著改革開放的逐步深人,我國電力工業利用外資的渠道不斷拓寬。一方面是利用世界銀行貸款、亞洲開發銀行貸款、外國政府貸款、國際商業銀行貸款等作為重點項目的融資;另一方面,外商直接投資辦電也得到不斷發展。外資來源幾乎涉及到世界上所有的發達國家和地區,從而形成電力工業利用外資的多樣化的基本格局。到2001年底,我國累計批準外資投資電力的金額已超過千億美元,實際利用外資額也超過500億美元,其中原國家電力公司系統‘不包括華能集團)利用外資簽約額達128億美元,累計使用額86億美元。
第四個層面是由電力行業內部其他企業和非電力行業以及地區之間橫向聯合組成的企業。例如一些金融機構、煤炭、冶金和地方小企業投資辦電,北京與內蒙、山西聯合辦電等。這些投融資主體是在1985年國務院批轉國家經貿委等部門《關于鼓勵集資辦電和實行多種電價的暫行規定》后慢慢形成的。
同時.未來電力投資需求量大。我國“十五”期間新增電源投資包括結轉投資規模約5400億元人民幣,共需要資本金(按規定20%計算)約為1080億元人民幣;全國電網建設與改造項目需要資金約3700億元人民幣,需要資本金(按規定20%計算)740億元人民幣?!笆濉钡健笆濉彼膫€五年計劃中,電力建設項目總計所需資金約4萬億元人民幣,其中資本金需要8000億元人民幣。無論是項目資本金還是項目融資都將出現較大缺口。
而當前,我國電力投融資體制主要還是項目管理型,存在諸多弊端:一是以具體項目為核心融資,建管分離,管理效率低下;二是投資主體未能實現多元化;共是融資方式不合理,多采用銀行貸款和發行企業債券等債務性融資方式,企業還本付息壓力大,加重了企業的經營負擔。因此,電力投融資體制必須進行實質性改革,其總體目標應該是:建立起針對出資人的資信評價體系,以資信等級為依據,實施對出資人融資能力的宏觀調控。放棄項目的行政審批,形成投資決策、資本決策、信貸決策只權鼎立,相互制約各負其責的投融資格局。嚴格金融監管,放松金融準人,嚴格市場秩序,放松資本管制,培育財務投資者與戰略投資者之間良性互動的資金供求機制。
2如何實現融資項目資本管理
事實上,國家目前已著手投融資體制改革,其核心是:“將全社會資金引人經濟建設的各個領域,將市場機制運用到投資、融資、退出、建設、運營、管理等各個環節,從而形成全社會資源有效配置”。我們應該認識到,真正要實現電力項目投融資的資本管理,要解決好如下四個問題:
①投資主體應能通過投資活動的全過程,使資產保值和增值,進一步提高再投資的能力。因此,必須使投資者依法擁有責、權、利。
②投資者在國家產業政策和規劃方針的指導下,既能自主投資,又有規避風險的意識,其投資行為將受到規范和約束。
③作為投資主體的企業應通過自我努力增強融資功能,建立起合理的資金框架結構。
④政府和行業管理者,能夠有效地運用調控手段和制度、規范,使投資者所造求的微觀效益與社會效益相協調。
因此,項目融資應向企業融資轉變,電力投資主體應體現多種經濟形式。
一是完善電力投融資相關機制,特別是進人和退出機制的再造。要依據“誰投資、誰決策、誰受益、誰承擔風險”的原則,在國家宏觀調控下,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對經濟活動的調節作用,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逐步建立投資主體自主決策、銀行獨立審貸、融資方式多樣、中介服務規范、政府宏觀調控有力的新型投融資體制。
二是收縮政府直接投資范圍,引入民間資本,實現電力投資主體多元化。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昊曉靈曾指出,“中國現在不缺資金,關鍵是要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而資源配置不合理,是目前資金使用效益低下的根本原因。”外資、民間資本實際上對電力項目熱情很高,據統計,目前電力、煤氣、自來水生產和供應業中,民間投資只占3.2%,引人民間資本和外資的空間很大。
三是大力發展債券市場,鼓勵各種資本加盟債市。全面發展包括國債、金融債、公司債、市政債、抵押貸款債等在內的債券市場,已是當務之急。目前,美國市政債券市場已經成為美國各州、縣政府以及下屬政府機構籌集公共事業所需資金的重要市場。
美國資本市場,所謂“市政債券”,指的是各州及州以下市政機構發行的長期債券。在中國,除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企業債幾乎是可有可無的配角,而地方政府債迄今近乎為零。專家形容說,“重股輕債”使中國的證券市場變成了“破腳的殘疾”。目前,國家電網公司正積極推出2003年電網建設企業債券,利用債券市場融資,也成為銀行、股市之外第下條重要的融資渠道。
3開創電力投融資的新思路
隨著全球經濟的進一步市場化、國際化,我國資本市場快速發展,新的融資方式不斷出現。與此相應,電力企業也應在融資手段上拓寬思路?,F在看來,有以下四種新型的電力融資方式。
(l)商業票據融資
商業票據是一種由商業信用關系形成的短期無擔保債務憑證。在商業票據市場比較發達的國家,一些信譽良好的大公司發行無擔保短期商業本票,在市場上可以流通,用于籌措短期資金。目前我國的票據功能仍僅僅局限于支付信用結算工具,票據市場交易主要對象就是銀行承兌匯票,而無商業本票。人們談論和研究的票據市場只是指匯票的本論文由整理提供貼現市場,票據的融資功能未能得以充分發揮。相對于發達國家的票據市場而言,我國的票據市場只是半個市場。雖然我國不少電力公司信譽卓著,但不能通過發行商業票據或發行短期融資券的方式來籌集所需的流動資金。筆者認為,電力財務公司可以發揮自己依托于電力產業又具備金融背景的優勢,為電力企業商業票據的發行積極創造條件,并發行部分商業票據。
(2)資產支持證券化融資
資產支持證券化是80年代興起的于美國的一種新型融資工具,指在未來產生穩定、可預測的現金流的資產基礎上,經過一定的匯集組合,配以適當的信用增級手段,以資產所產生的預期現金流為支持,資本市場發行證券進行融資,將資產的風險和收益進行分割與重組。資產證券化的股票、債券和TOT(轉讓—運行一一轉讓)這些融資方式都是以基礎資產產生的現金流為支持的,為融資提供支持的資產是該企業的所有資產。電力項目作為國民經濟的基礎設施,收入安全、持續、穩定,符合資產支持證券化融資的基本要求。盡管當前有關的法律、法規尚未建立,會計準則、稅收制度以及資產證券化產品技術、人才資源等因素對其有一定的影響和制約,但電力行業作為國家重點支持發展的基礎產業,可以爭取作為試點。超級秘書網
論文關鍵詞:融資;投資;短期票據
一、問題提出
公司財務理論認為:資金的取得和使用的組合結構具有內在的客觀規律性。資金的取得按照所得資金使用期限的長短可分為短期資金籌集和長期資金籌集,短期資金一般期限在一年以內,主要投資于現金、應收賬款、存貨等,資金成本較低,常采用商業信用,發行短期融資券和取得銀行流動資金借款等方式來籌集。長期資金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主要投資于新產品的開發和推廣、生產規模的擴大、廠房和設備的更新改造,資本成本較高,常通過長期負債和發行權益性證券取得。資金的期限結構和所購置資產的期限結構配置得當,可以降低企業的資本成本,化解企業的財務風險,增加企業價值,配置不得當,則要么增加企業風險,要么增加企業成本,均不利于企業的長期穩定發展。生產經營過程中,實際上很難達到資產和資本的完全配合,如何駕馭資金的使用,權衡風險和收益以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是每個經營者必須面對的現實問題。
在資金期限結構匹配理論前提下,如何靈活內部優化資本結構,面對、應對政策性市場系統風險帶來的融資困境,利用長短期債務相互轉化融合的辨證思路,進一步設計優化長短期債務的“內部”期限結構及長短結合,在企業可承受財務風險范圍內,利用“短融”進行“長投”解決企業暫時性融資約束也是企業的一個重要選擇,值得企業進行研究思考。本文以某大型企業票據貼現理財實踐為對象,通過案例研究對企業長短期債務的轉化融合進行初步研究,以期提供一種解決企業融資約束,降低資本成本的理財管理思路。
二、案例基本情況
1.案例公司歷史沿革
2xx8年5月,某大型中央企業集團公司(以下簡稱B集團公司)下屬某省分公司(以下簡稱F分公司)經集團公司授權,與該省某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C公司)股東正式簽署《C水電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受讓C公司股東在C公司100%股權;收購工作完成后,B集團公司授權F分公司在授權范圍內代行集團公司層面經營管理責任權限。
A公司股東B集團公司,系國有大型中央企業,經營范圍涉及能源投資、建筑施工、相關領域技術開發、集團相關業務延伸領域及金融,屬綜合型經營集團,在相關業務領域內占有重要市場份額,資金實力雄厚,信譽良好,分別與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簽訂有戰略合作協議,獲得巨額的長短期信用額度,資金來源渠道順暢。
F分公司屬B集團公司在某省派出的經營管理機構,在其授權下,對B集團在當地業務的開展進行統一協調、統籌管理,并對各個開發業務項目的經營管理進行管理、監督、指導和考核。
2xx8年8月,C公司修改公司章程,更名為“A水電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并修改公司章程規定:A公司由B公司100%全額出資成立,B公司為A公司唯一股東;A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6000萬元,實收資本為1500萬元,其他資本金在公司成立后兩年內按實際工程建設需要,分期分批到位;A公司主要負責XX江流域XX水電站(以下簡稱G水電站)的開發、建設和運營。當月,A公司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手續,新公司正式成立。
9月,該省發改委印發《XX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XX水電站項目變更的批復》,同意C公司在建水電站項目法人由原C公司公司變更為A公司,新公司正式獲得水電站開發建設權。
2.案例公司財務狀況
截止到2xx9年底,A公司主要負責對G水電站項目進行投資開發和建設,建設期除發生工程建設成本費用外,項目無投產、無(電力)銷售行為發生、無生產運營收入。
G水電站項目設計概算總投資4.8億元,項目投產發電資金來源為:金融機構融資約3.5億元,分別與兩家商業銀行簽訂1.3億元、2.2億元20年期長期固定資產貸款合同,其余資金由股東按工程進度分批分期投入;項目建設采用設計、施工、采購總承包管理模式,總承包合同項目內投資3.8億元,其采購管理、成本費用控制由總承包單位具體負責,日常預算管理、投融資管理具有剛性,A公司主要依合同進行管理;總承包合同外及公司內部的采購管理、成本費用控制由公司自行管理,日常預算管理、投融資管理具有可控性,管理上主要依內部相關財務制度進行。
截止到2xx9年底,A公司G水電站工程項目進展形象:引水隧洞支洞全部陸續貫通,進入引水隧洞主洞開挖施工,廠房圍堰填筑完成、基坑開挖,電站綜合樓基本完工,各參建單位陸續入住并辦公,實現大江截流,上下游圍堰施工全面展開,電站項目進入了工程建設高峰期。
截止到2xx9年底,A公司資產總額為9472.4萬元,其中:流動資產386.5萬元,占總資產的4.08%;固定資產凈值99.6萬元,占總資產1.05%;在建工程8986.2萬元,占總資產的94.87%;負債總額為7692.4萬元,其中:外部銀行借款融資6500萬元;所有者權益為1780萬。
3.票據自貼發行
(1)票據發行背景。次貸危機的導火索引發了世界級的金融大地震,席卷全球的次貸金融危機引發全球各國經濟不同程度的衰退,對中國經濟也產生顯著影響。2009年底,中國經濟受金融危機影響經國家宏觀政策投資調控已呈現好轉趨勢,但國際經濟發展總體前景仍不明朗,在此情況下,國內金融政策雖然相對寬松,但在結構上有松有緊;預計在經過2009年國家四萬億投資計劃和政策實施后,2010年國內金融政策很可能進一步趨緊,影響各商業銀行各月可發放貸款規模。
B集團公司雖屬于綜合性央企,但發電能源業務占其業務比例甚大,近年來煤炭能源價格持續不斷上漲,又由于電力銷售價格受政策影響限制,不能隨時進行“煤電聯動”調整,造成集團能源業務板塊不斷虧損,虧損額度巨大,進而影響到集團其他業務板塊及全集團的整體收益。
在國際國內及行業環境的壓力下,B集團公司提出年度增收節支目標,將增收節支活動在全集團全面細致展開,要求各子、分公司財務部牽頭制定目標方案、行動計劃、行動措施制定及其目標任務分解等系列工作,要求各所屬單位主動出擊、多方挖潛,開拓創新財務管理工作。F分公司財務經營管理部,在集團增收節支目標的指導下,基于分公司所屬業務項目均處于基建期實際,通過周密分析論證,提出通過將長短貸信用捆綁的方式發行商業承兌匯票,降低項目在建期資本化利息的思路。
F分公司根據其所管理下屬企業A公司管理建設G水電站工程項目2010年進入建設高峰期,年度總資金需求量大、相對集中、且受當地干濕季天氣影響具有很大不確定性的特點,決定先以A公司為突破口率先實施該財務管理方案。
(2)票據發行方案。A公司以集團增收節支為指導思想,根據公司建設期投融資特點,通過改進票據發行的金融創新形式,以降低融資費用為目的,擬定具體方案如下,發行票據類別:商業承兌匯票;發行票據金額:首期擬發行500-1500萬元;發行票據期限:6個月;貼現方:發行方貼現;利息承擔方式:發行方承擔利息;收款方獲得貼現金額:票面金額;貼現利息:約為3.6%;票據到期歸還:六個月后,提取長期貸款合同款項歸還;融資費用節約率:約1.7個百分點(長貸利率5.3456%-貼現利率3.6%)。
(3)票據發行過程。2010年8月,A公司通過開戶銀行和總承包單位協助成功簽發一筆“商業承兌匯票”業務,票據期限6個月,面額1000萬元。為通過發行短期票據配合基本建設投資、降低融資成本、拓展項目未來盈利空間、改善融資環境走出了企業財務管理金融創新的第一步。
第一,準備商業匯票知識。A公司在2010年初,在F分公司統一安排下,下發學習資料,針對A公司財務人員進行票據業務操作知識培訓,為全面掌握商業承兌匯票業務知識,并投入到具體的實踐操作之中做準備。
第二,協調金融機構。2010年3月,A公司開始與開戶銀行就發行票據一事展開協商,經過雙方友好協商,開戶銀行上級行審核同意,達成以下意向:A公司以在開戶銀行長期基建貸款合同中未提取款項為保證,采用A公司發行、承兌方式,向收款方(電站建設總承包方,以下簡稱D公司)發行商業承兌匯票;票據發行后,由發行方A公司向開戶銀行進行貼現,貼現利息以當期同業市場同期貼現利率為準,貼現資金由開戶銀行受托支付給收款方,貼現利息由貼現銀行從A公司銀行基本賬戶直接劃收;短期票據發行占用信用額度,從開戶銀行授予B集團整體信用中分割相應份額使用。
第三,收款方協調。由于缺乏成功先例和操作經驗,在與收款方D公司的協商中,D公司非常擔憂會否承擔連帶責任以及是否占用D公司自身銀行授信額度問題;為消除中南設計院的擔憂,A公司財務人員會同D公司財務人員多次到各自開戶銀行詳細了解責任承擔的具體情況,采用向D公司出具正式承諾函、正式溝通文函等方式,保持良好暢通有效的溝通,消除雙方操作疑慮和障礙,明確各自相關權責利。在三方共同努力下,最終A公司、D公司與銀行就發行票據一事達成三方合作協議。
第四,票據正式發行。8月中旬,A公司財務人員根據電站工程進度資金需求,獲得公司管理當局授權委托書后,成功簽發第一筆商業承兌匯票:面額1000萬元,期限6個月,貼現率3.86%,貼現金額1000萬元。A公司當日向其開戶銀行進行貼現,貼現資金直接受托支付給D公司,貼現利息由貼現銀行直接從A公司基本賬戶直接劃收。此次商業承兌匯票成功發行在F分公司尚屬首例,該創新對F分公司經營管理具有重要意義:
(1)降低企業成本。依據A公司長貸利率與貼現率差計算,該次票據發行節約融資利息成本約1.7%。依照A公司2010年9-12月資金計劃,擬發行6000萬商業承兌匯票,按當前利差水平可節約數十萬元融資成本。
(2)改善融資環境。商業承兌匯票是建立在商業信用基礎上的信用支付工具,具有權利義務明確、可約期付款、可轉讓貼現、辦理手續方便等特點。
(3)緩解銀行放貸與自有資金到位矛盾。根據現行法規政策,銀行固貸發放要求投資單位資本金先到位方可發放貸款,而實踐中股東投入資本金往往按基建工程財務預算及進度情況撥付,二者之間存在一定的矛盾,而以基建貸款額度為擔保,發行商業承兌匯票并貼現以靈活獲得資金,即解決兩者之間矛盾,又保證項目資金。
(4)調節長短期授信額度。B集團與銀行之間簽署年度長貸授信總額協議,但B集團近幾年能源投資項目很多,下半年可能總額不夠導致無法獲得融資,影響工程進度。辦理商業承兌匯票可以提前鎖定貸款額度,由銀行事先安排項目資金需求保證項目建設。
三、理財案例有益啟示
1.拓展融資空間改善融資環境
案例實質是企業利用金融機構授予企業的長短期信用額度,①將兩者相互結合、相互轉化的巧妙運用。以長期信用為保證,以短期授信額度發行短期票據,獲得長期使用資金,票據到期后,從銀行獲得預先安排的長期信用資金歸還時間上確定的短期債務,以“短融長投”方式獲得融資,既拓展企業融資空間,改善企業“融資約束”環境,也豐富企業融資手段和支付手段、協調企業產供銷關系,保證資金需求,又為銀行有計劃地提供良好信貸服務創造確定性條件。
2.提高投融資效率
企業投資項目一般具有資金需求量大、不確定性、期限長及停工損失巨大等特點,為防止資金短缺導致的巨額損失,建設單位往往傾向于一次性提取大量貸款資金存放在賬戶中,貸款資金沉淀問題顯得尤其突出,增加財務費用支出,不必要地推高資產負債率。通過發行靈活迅速的短期票據融資,即可總體降低資金成本,又可有效減少資金沉淀避免不必要長貸資金利息支出,優化資金管理,提高企業建設項目期投融資匹配效率。
3.合理優化投融資優化傳遞良好財務管理形象
一、國內外關于中期票據的定義。
20世紀80年代早期,在美國等成熟債券市場中,中期票據(Medium-termNotes)作為連接短期商業票據和長期債券之間的“橋梁”性產品出現,其期限通常在2-5年之間。在歐洲貨幣市場發行的中期票據,稱為歐洲中期票據(EMTNs)。隨著市場的發展,中期票據逐漸突破了期限的限制,10-30年期限之間的中期票據變得更為普遍,中期票據已成為企業代替中期貸款的又一融資形式。
在我國,所謂銀行間債券市場中期票據業務,是繼短期融資券之后推出的又一項直接債務融資工具。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中期票據業務指引》(以下簡稱《指引》),中期票據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經監管當局一次注冊批準后,在注冊期限內按照計劃連續、分期地以公募形式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債務融資工具。
二、中期票據的分類。
中期票據是一種直接融資行為,發行者通過發行票據在資金市場上直接從投資者手中獲得資金。由于商業票據的期限較短,流動性較高,因此中期票據的二級市場不發達,交易主要集中于一級市場。參與發行過程的主體,依據其所處的地位不同,可以分為三類。
一、我國目前小企業銀行信貸的現狀
通過考察國際上有關方面在小企業貸款方面的良好做法和先進經驗,結合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小企業客戶雙方普遍存在的問題,銀監會、人民銀行陸續出臺了《銀行業開展小企業貸款業務指導意見》等政策文件,著力解決小企業融資問題。
截至2009年末,全國小企業貸款余額達5.8萬億元,占企業貸款余額的比例為22.2%,較上年增加1個百分點,同時小企業貸款(不含票據融資)增速比企業貸款平均增速高5.5個百分點,比各項貸款增速高0.61個百分點。[1]
2010年2月23日,中國銀監會表示,今年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小企業的投入力度,對小企業貸款明確提出兩項“不低于”的監管硬指標:即小企業貸款余額的增量不低于2009年,增速不低于全部貸款的平均增速。
二、各國小企業貸款現金銀行的具體實踐
1. 德國
德國政府通過資金支持來激勵小企業的創立,成為小企業創業投資基金的主要來源。德國政府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支持,是通過直屬于聯邦經濟部的德國復興信貸銀行(KFW)和直屬于財政部的德國平衡銀行(DTA)實現的。
除了直接向小企業提供各種貸款之外,這兩家銀行還免費向企業提供融資咨詢服務;對小企業,聯邦政府設立創新基金 (ERP),規定凡新成立的企業存在自有資金不足的情況,可以得到'ERP'計劃的自有資金證明,憑證明到銀行貸款,進行創業實踐。
此外,成立擔保銀行也是德國政府扶持小企業發展的有效手段。德國在各州設有私法性質的量保銀行,在政府設有公法性質的再擔保機構,為小企業在成立和發展階段向商業銀行、儲蓄銀行貸款提供擔保。畢業論文,國際經驗。。
2. 美國
美國發展起來了小客戶信用評分方法來管理小企業貸款,借鑒了信用卡貸款的經驗,主要依賴企業的歷史信用來做出貸款決策,減少了人為因素對貸款的影響。這是一項運用現代數理統計模型和信息技術對客戶信用記錄進行定量分析從而做出決策的新技術,成本低而效率高,最大限度利用了大銀行集中決策和處理標準信息的優勢。這種方法擴大了小企業貸款的客戶范圍,加強了小企業信貸市場競爭,提高了小企業信貸市場的效率。
3. 韓國
韓國中央銀行(韓國銀行)通過相應措施,鼓勵商業銀行、金融機構為小企業貸款:一是規定性指導金融機構對小企業貸款的最低比例,全國性商業銀行為45%,地方性商業銀行為60%,外國銀行分行為35%(約有25%的外國銀行分行在韓國不受這一比例限制)。二是實施優惠貸款利率。韓國銀行將各商業銀行、非銀行類金融機構對小企業貸款的支持力度作為再貸款優惠利率的參考因素之一。此外,韓國各商業銀行業通過常規貸款業務和商業票據貼現方式為小企業提供各種融資業務。
4. 日本
建立專門為小企業服務的中小金融機構,包括民間中小金融機構和政府金融機構兩大類。實施利率優惠政策,支持在市場中處于競爭劣勢的小企業發展。畢業論文,國際經驗。。小企業可以按照最低利率在國家專業銀行獲得貸款,可以延長還款期限,對小企業還實行無抵押貸款。
5. 歐盟
歐盟設立了專為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政策性銀行——歐洲投資銀行(EIB),其資金的90%用于歐盟不發達地區的投資項目,10%用于東歐國家和與歐盟有聯系的發展中國家。主要通過三種方式對小企業進行融資:一是全球貸款,用于支持小企業在工業、服務業、農業領域的投資和與歐盟發展規劃、能源及運輸有關的小規?;A設施投資。二是貼息貸款,為雇員人數不超過250人、固定資產少不超過7500萬歐元的企業提供貼息貸款,利息補貼由歐盟財政預算支持。三是阿姆斯特丹特別行動計劃(ASAP),是用EIB的經營利潤所設立的總額為10億歐元的三年期計劃,旨在對高度勞動密集型和新技術領域的小企業進行投資和資金支持。[1]
三、對我國的經驗啟示
1.銀行要加強針對小企業融資的信貸產品開發
銀行要努力開展信貸創新,通過對信貸品種、信貸期限、信貸流程、信貸方式、信貸制度的創新增強對有市場、有效益、有信用的小企業融資的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適合小企業特點的評級制度,適當下放小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審批權限。大力開發如產業鏈放貸、供應鏈融資、流動資產質押、機器設備按揭貸款等產品。進一步開發貸款類金融工具,例如出口退稅賬戶托管貸款。將授信、貿易融資和理財產品進行組合設計,推出“訂單質押”、“發票質押”、“存貨質押”、“收費權質押”、“知識產權質押”、國內保理等擔保方式,滿足了不同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畢業論文,國際經驗。??梢詫⑿刨J利率與抵押擔保設計成負相關的關系,由此達到分類式信貸契約的均衡。依托交易鏈延伸,積極發展有真實物流和現金流的貿易融資業務,推進小企業貿易融資業務發展。探索小企業資產證券化、小企業集合債券等新業務,多渠道支持小企業資金需要。
通過對小企業信貸的客戶信用評分方法,為信用狀況良好的企業提供綠色貸款通道。針對困難企業專門出臺授信指引,實行“一戶一策”,逐個落實差異化授信政策,支持基本面良好、暫時出現經營困難的企業渡過難關。建立新型小企業風險管理體系,包括情景分析和行業動態追蹤機制、標準化授信提案和授信審批機制、多維度的早期預警機制、防范道德風險的反欺詐機制、資產組合管理機制等,簡化業務流程,加強標準化管理,開發了中小企業客戶定性信用評估系統。
在此過程中,應滿足本銀行風險控制的要求,加強對利率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等風險種類的動態監管。
2.發展地方性中小銀行,組建為小企業服務的民營銀行
建立主要服務地方中小企業和個人的地方商業銀行,在《商業銀行法》的框架下發展規模適度的民營銀行。
相對于大銀行而言,中小銀行在對小企業貸款方面有明顯的信息優勢,在收集信息的激勵方面,中小銀行扁平化的組織結構使得信息易于在基層經理和上級領導之間傳遞,信息損耗較少,基層經理的激勵較強。因此,發展以中小銀行為代表的新型銀行,可以滿足小企業信貸的現實需要,使關系型信貸成為小企業融資的中堅力量。
從我國中小企業的實際情況看,最有效的直接融資渠道就是組建民營銀行。民營銀行能夠解決中小企業急需風險資金的要求,為高新科技企業尤其是民營高新科技企業融資創造條件。有利于降低不良貸款,有效控制風險,促進我國良好金融秩序的建立,在控制風險的同時,積極增加贏利,為中小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提供很好的服務。畢業論文,國際經驗。。
3.減少現存銀行體系的金融抑制,放松利率管制
減少信貸資源的行政性分配,減少信貸資源配置上的國家管制。我國對于貸款利率的上限限制,使得銀行不能把風險與收益配比,不符合市場運行規律??梢詮闹行°y行、民營銀行開始逐步放寬到所有銀行對小企業信貸的利率限制,通過放寬利率浮動幅度、浮動利率制度、全面放開貸款利率等不同程度的手段,將銀行業產權的漸進改革與利率的漸進市場化改革結合起來,避免對資金的過度需求和資金使用的無用損耗。
4.對國有控股銀行和股份制銀行加大商業化的改革力度
雖然要大力發展中小銀行和民營銀行,但大銀行對小企業融資仍有一些比較優勢,例如有較高的金融分析技術和信息處理技術,專業的信用風險模型和風險分析人員,管理成本相對較低,風險態度更接近中性,降低對小企業貸款的抵押要求。
國有控股銀行和股份制銀行應創新服務模式,提升服務質量,提高小企業客戶的滿意程度。將小企業信貸業務納入中長期的發展策略,強化小企業信貸主體部門建設,與各級政府部門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簽訂小企業金融服務協議,加入各地小企業金融服務支持平臺,尋求政府部門的專業指導??梢試L試建立流水線式或一站式服務模式,建立批量承做、組團放款方式,縮短信貸審批周期。
與國外小企業信貸經驗豐富的金融機構結成戰略伙伴關系,推動產品創新、模式創新、管理創新。
5.完善小企業信貸支持體系
小企業的信用條件一般都比較差,信用記錄不完善,缺少充足的抵押品。直接導致了貸款困難,進而嚴重影響小企業的成長。小企業貸款需要外部擔保來提升小企業的信用等級,幫助小企業取得貸款。通過擔保機構介入,能有效解決小企業抵押品不足和難以找到保證人的問題。
在當前我國小企業信貸擔保機構監督能力和篩選能力較為低下的背景下,應該以銀行為主來選擇擔保對象,而不是以擔保機構為主。畢業論文,國際經驗。。擔保機構實行部分擔保,通過讓銀行承擔部分風險的做法激勵銀行履行對企業的監督責任,發揮銀行對貸款對象事前篩選和事后監督的主導作用。擔保機構與銀行在“共享利益、共擔風險”的原則下實行比例擔保,建立起與銀行風險聯動機制,有效分散和化解風險,促進擔保機構與金融機構的共同發展。畢業論文,國際經驗。。以“流程管理”為核心,從嚴格的信貸準則、明確的客戶標準、精準的授信額度核定、健全的授后跟蹤四方面著手,完善信貸支持體系。
參考文獻
[1]董彥嶺.中小企業銀行信貸融資研究.經濟科學出版社,2005(8).
[2]李揚,楊思群.中小企業融資與銀行.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1(8).
[3]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日本國際協力機構(JICA).中國中小企業金融制度報告.中信出版社,2005(8).
[4]中國銀監會完善小企業金融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小企業融資工作國際經驗借鑒.北京: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12).
[5]何韌.美國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關系借貸淺析.新金融,2005(2):43~45.
[6]林強.小企業信貸違約影響因素分析.東南學術,2009年第4期,103~109.
[7]林毅夫,孫希芳.信息、非正規金融與中小企業融資.經濟研究,2005(7):35~44.
[8]林毅夫,李永軍.中小金融機構發展與中小企業融資.經濟研究,2001(1):10~18,53.
[9]紀敏.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制度創新.中國金融,2005(9):16~18.
[10]姜秀昶.國外中小企業融資的經驗做法及對我國的啟示.山東經濟,2004(1):75~77.
[11]萬強,黃新建.國外中小企業融資經驗對我國的啟示.特區經濟,2009(1):102.
[12]袁象,余思勤.國外中小企業融資制度給我國的借鑒及啟示.科技創新導報,2008(7):108.
關鍵詞:票據市場貨幣政策信用
一、票據市場影響貨幣政策傳導的理論基礎
貨幣政策是指中央銀行為實現既定的經濟目標(穩定物價,促進經濟增長,實現充分就業和平衡國際收支),運用各種工具調節貨幣供給和利率,進而影響宏觀經濟的方針和措施的總合。貨幣政策的實施需要在一個有效的市場環境內,而貨幣市場因其能夠靈活反映短期資金供給與需求的變化,比較準確的反映出市場信息,成為貨幣政策的理想實施場所。如前所述,票據市場在貨幣市場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通過票據市場對貨幣政策的傳導進行研究,有利于加深對貨幣政策有效性的認識,同時也可由此找出貨幣政策傳導不利的原因。
在貨幣政策工具中,再貼現政策和公開市場業務都可以在票據市場中得以實施。再貼現政策是中央銀行通過制定和調整再貼現利率來干預和影響市場利率以及貨幣市場的供應和需求,從而調節市場貨幣供應量的一種政策措施。公開市場業務則是指中央銀行通過買進或賣出有價證券,吞吐基礎貨幣,調節貨幣供應量的活動。目前,世界各主要發達國家的銀行和金融機構都設有功能齊全的票據專營機構,各國中央銀行也將公開市場操作和再貼現作為貨幣政策調控的重要手段,把貨幣政策直接傳導到基層商業銀行和企業,并通過票據市場來吸收反饋、調控或修改貨幣政策。首先,中央銀行通過調節再貼現利率和額度,影響人們運用票據進行融資的成本,由此發揮金融宏觀調控的作用,調節貨幣供應量。其次,通過再貼現對象和再貼現票據的選擇,直接引導信貸資金的流向,促進信貸結構的調整,從而增強貨幣政策工具選擇的靈活性。最后,通過公開市場業務在票據市場買賣各種票據,進行國民經濟的宏觀調控,促進商業票據流通,減少資金占用,加速資金周轉。因此,票據市場是中央銀行運用貨幣政策實行宏觀調控的理想場所。
二、我國票據市場存在的問題及對貨幣政策的影響
1.票據市場信用制度不健全,影響貨幣政策的預期目標
我國的票據市場建立之初,市場經濟制度才開始建立,信用機制也剛剛起步,在這樣的環境下,票據市場的信用狀況至今為止仍不容樂觀,違約行為時常發生,而且市場上充斥著大量的假票據和克隆票據,為貼現資金帶來了很大的安全隱患。目前我國的票據信用形式主要是由銀行承兌匯票,其中一個原因便是市場信用制度的不健全,導致票據的買賣雙方不得不選擇信譽度高的銀行作為中介來進行承兌,雖然要付出一定的成本,但同時也得到了較好的安全保障。所以,在我國銀行承兌匯票在票據市場中占有很大的比例。
但與此同時,在貼現與承兌的過程中所產生的信用風險轉由銀行承擔。如前所述,當市場上存在假票據或克隆票據時,銀行的信用風險將大大增加,進而影響我國金融系統的穩定,出于安全方面的考慮,央行有可能會行使最后貸款人的職責,將資金注入有風險的金融機構,從而維持金融的穩定。但同時這也是一種投放基礎貨幣的行為,導致貨幣供應量的變化,最終可能會對貨幣政策的目標產生影響。
另外,在一個具有完善的信用機制的票據市場中,票據的高安全性相對會具有高流動性,而商業銀行也傾向于持有這種票據,其持有票據的貨幣則是從超額準備金中提取的,這樣就會降低商業銀行的超額準備金率,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貨幣乘數增大,進而貨幣供應量增加。然而由于我國票據市場信用機制的不健全,票據的安全性和流動性都還存在一定的問題,因此商業銀行對票據的持有意愿并未達到發達票據市場的水平,所以我國票據市場對貨幣乘數的影響較弱。
2.票據市場交易結構存在問題,影響貨幣政策的操作力度
我國票據市場交易主體缺乏,票據種類單一,貼現和再貼現規模小,是票據市場發展以來一直都面臨的問題。一個完善的票據市場,可以將供求雙方有機地聯系在一起,形成相互制約的整體,中央銀行通過這樣的體系傳導政策會得到顯著的效果。由于我國票據市場交易主體貧乏,只有企業,商業銀行和中央銀行,銀行要“身兼數職”,且各銀行間利益趨同,相互很難制約。而且銀行出于其本身對存貸規模的追求,以及不良資產率降低的需要,作為票據交易的一方,很難公正、客觀地承擔起有效傳導貨幣政策的任務。
票據市場種類單一,市場規模小,直接影響了中央銀行通過公開市場業務實施國民經濟的宏觀調控。進行公開市場業務要以豐富的票據種類和一定的票據規模為基礎,以我國目前的票據市場情況來看,除了支票和銀行匯票較為普及以外,本票和商業匯票較少,而且商業匯票中一大部分都是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仍占有絕對的地位。并且,盡管我國近幾年票據市場的發展速度加快,但同發達國家比還存在很大差距,票據市場遠未達到央行宏觀調控所需要的票據規模,不利于公開市場業務的靈活操作。
3.票據市場定位不明確,阻礙貨幣政策功能的發揮
關于我國票據市場定位的問題,主要爭論在于貼現票據是否要嚴格區分為貿易性票據和融資性票據。在國際上,貼現票據并無貿易性和融資性的區分,各商業銀行審查的重點是風險程度。但從我國國情出發,為防范風險,將票據市場限定為發展以真實貿易背景的票據為前提的市場,不支持融資性票據的貼現和再貼現。然而,在實際的操作中,很難區分貿易性和融資性的票據,中央銀行也并沒有明確的標準和規范的制度,商業銀行很難操作,許多融資性票據經過技術操作后進入市場。當然,這也反應了在市場經濟下,供需是由市場決定的,融資性票據有其存在的必要性,說明企業的融資需求可以通過票據市場滿足。
正是由于我國政策管制和市場客觀需要的矛盾,使得我國票據融資波動較大。融資性票據的出現是市場發展的必然,如果我國不明確解決這個問題,勢必使商業銀行在業務拓展中遇到經營和政策的風險,導致運作不暢,最終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的功能發揮也會收到阻礙。
三、關于我國票據市場發展的政策建議
1.完善票據市場的信用機制
票據市場是一個古老的融資市場,其建立的基礎就是商業信用,因此一個完善的信用環境是票據市場發展的基礎,同時也為貨幣政策的有效實行提供了必備的條件。但是信用制度的完善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而且有賴于整個社會的經濟、法律、道德等因素的改善。而當前票據市場本身應該注意的是信息披露的加強,或者考慮建立票據風險基金,用于參與發行者的違約支付。另外,社會約束措施可以通過建立信用評級機構來執行,負責審核票據市場主體的信用等級,完善信用評級制度,一方面確保票據的安全性、流動性,另一方面可以促進企業重視自身信用的建設。
2.擴大票據交易品種,培育多元化參與主體,健全市場運行機制
票據市場基礎是票據業務,
因此擴大票據交易的種類和規模,并進行品種創新,是票據市場發展的必要出路。所以,中央銀行應該對符合條件中小企業的票據承兌、貼現申請大力予以支持,穩步推進商業銀行的匯票業務,擴大票據承兌、貼現量,努力拓寬票據承兌貼現面。另外,鼓勵推進融資性票據的使用也是近幾年我國票據市場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但我國目前還處在探索使用的過程中,接下來應注重培育和拓展規范、高效的融資性票據市場。
此外,積極發展票據市場的中介機構,培育多元化的市場參與主體,也是我國票據市場應著重解決的問題。
一、我國國有企業并購融資存在的問題
1資本市場融資發展遲緩。在并購實踐中我國國有企業大部分股權融資是通過發行新股和增發配股等方式籌集所需資金的。企業通常以首次上市公開發行時募集的資金作為并購資金,或是一些業績較好的企業通過配股的方式繼續募集資金,為并購做準備。但是我國企業是否具有股票發行資格以及股票發行的規定都比較嚴格,募集資金數額一般不能超過其發行前一年凈資產額的兩倍,上市公司發行新股的,募集資金數額一般不能超過其發行前一年凈資產額。加之我國資本市場正處于調整階段。系統性風險以及政策因素不容忽,這都限制了國有企業的融資發展。導致了只是很少一部分企業能夠利用上述手段進行并購融資。
2貸款融資應用有限。銀行信貸資金受銀行短期偏好信貸傾向、資本金偏低及計劃性經營理念等方面的限制,只是一定程度上解決企業維持與擴大生產的正常經營所需,很難在企業并購中發揮應有的作用。而且根據有關規定,通過銀行借款所融資金不能用于股票二級市場對上市公司的收購,一般只能用于非上市企業的并購或只能用于收購國家股、法人股。而且銀行對企業的并購貸款常常需要提供擔?;蛐枰J款企業以一定的資產作為抵押才能發放。再加上貸款利息比較高,使企業難能負擔此項貸款,因此銀行貸款在企業并購融資中發揮的作用不是很大。
3債券融資比例小。在我國一般只有上市公司或重點國有企業才可以發行公司債券。影響一般國有企業通過發行債券進行融資的因素有,一是發行債券要經過復雜的審批,往往導致資金籌集與需要的時間上不搭配,由于指標的限制,有限的規模決定了發行人選擇的局限性和籌資數量的有限性。二是發行債券的嚴格條件將許多國有企業拒之于債券籌資的門外。三是債券籌資難以用于并購支付。我國對債券籌資的用途有明確的規定,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所籌資金不得用于房地產買賣、股票買賣和期貨交易等與本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風險性投資。股權并購涉及股票買賣,因而該條款限制了為股權并購而發行的企業債券融資。債券融資在企業并購中的應用也十分有限。
4我國企業并購融資受到法律法規的制約。由于金融機構不得為股票交易提供貸款,而股權并購也屬于股票交易范圍之列,因而就限制了銀行為股權并購提供貸款的行為。而債務性融資方面同樣存在諸多限制,<公司法>規定公司制企業累計債券總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40,,債券的利率不得超過國家限定的利率水平等,<企業債券管理條例)規定“企業債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銀行相同期限居民儲蓄定期存款利率40%,這些規定都對債券的發行起到了很大的約束作用。一般而言企業債券的風險比銀行存款的風險要大,高風險下沒有高收益的預期,企業債券就失去了吸引力,再加上債券交易不如股票交易活躍,因而限制了國有企業的融資渠道。
5不規范操作現象嚴重。由于我國市場經濟體制尚不完善,許多企業的并購行為均由政府機構操縱,并非企業自愿,而是政府行為。政府行為對國有企業并購的干預現象比較嚴重。由于政府的干預,不同的企業在計算并購融資需求量時面臨的情況會有很大的差別,一部分企業可以以較低的價格收購目標企業,融資壓力較輕,而另外一些企業有可能會有相對較重的融資壓力。這一方面阻礙融資市場的公平發展,另一方面也造成了企業并購中缺乏應有的積極性與自主性,抑制了企業并購融資的內在沖動。此外行政控制等非市場手段的應用,也很難保證企業并購融資的外在資金支持。政府只關注并購時的資金需求,而并購后的資金支持及企業運作往往因資金缺乏而影響其正常經營和整合效果。
二、國有企業發展并購融資的建議
1拓寬融資渠道。內源融資是企業并購融資的首選,利用內部資金進行并購,一方面不會增加企業的財務負擔,財務風險小,另一方面不會向市場傳遞不利于企業價值的影響因素。在國有企業并購中,應盡可能合理地從企業內部籌集并購資金,除企業自有資金外,利用企業除現金以外的其他資產進行產權置換或產權出資,不僅能降低融資成本,減少融資風險,而且可以盤活存量資產,實現某些領域退出,收回債務等等,對企業是極為有利的。
其次,在保證并購企業控制權并保證每股收益增長的前提下進行換股并購。不僅可以解決資金支付的問題,而且可以降低收購價格被高估的風險和并購整合風險,獲得目標企業管理層支持等多方面的好處,對于大規模的并購尤其如此。目前。我國大多數急需擴張的國有企業并不具備大規模向金融機構融資或者公開發行的條件,利用換股方式進行并購運作不失為一種好的選擇。
再次,國有企業可以利用借款和發行證券(包括債券、股票和可轉換債券)等渠道進行融資。選擇這種融資渠道應綜合考慮融資規模、期限、成本,確定企業的最佳資本結構。如果最佳資本結構要求采用權益融資,那么就采用發行股票。否則應優先考慮銀行借款,再考慮發行債券。
2發展利用創新融資工具。與國外相比。在國際并購融資中廣泛使用的垃圾債券、認股權證、可轉換債券、優先股、票據等融資工具在我國并購融資中應用很少,有些并購融資工具如杠桿收購中的過橋貸款等尚不完善,但是吸收借鑒國外先進融資手段,應該成為國有企業進行并購活動的明智選擇。
[關鍵詞]中小企業;票據融資;承兌;貼現
現階段,我國中小企業的融資除了股權融資、銀行貸款融資和債券融資外,票據融資也將成為其重要的方式。我國票據市場在經歷了1998~2000年的發展和2001年的規范整頓之后,目前逐漸進入良性、健康的發展軌道,對中小企業融資與發展的支撐作用將日益凸現。
一、票據融資在中小企業融資中的獨特優
票據是具有一定格式的、由債權人和債務人約定到期由債務人無條件地支付一定金額的債務憑證,包括匯票、支票、本票。它除了具有支付、結算、匯兌、信用、流通、自動清償等功能外,還具有短期資金(一般在6個月以內)融通的功能,即票據可以充當融資工具,促使資金在資金盈余單位與資金短缺單位之間流動,實現資金融通之目的。票據本身特有的功能,使票據融資在我國中小企業的短期資金融通方面具有無可比擬的優勢:
1.票據融資保證充分,可提升中小企業的商業信用,促進企業之間短期資金的融通。目前,我國中小企業大多由于達不到商業銀行貸款標準與等級,難以從銀行及時補充流動資金。同時,各商業銀行在加強風險管理后,又紛紛出現惜貸現象。這樣一來,就使得資金的需求和供給陷入了兩難的境地。票據融資則有利于解決這個問題:商業銀行通過對企業票據的承兌貼現將原來計劃用于貸款卻放不出去的資金不斷輸入這個較為安全的市場。商業銀行在付出現金后可以拿票據向央行再貼現,或向總行以票據作抵押貸款。這樣從央行到商業銀行再到企業的貨幣通路就打通了。另外,票據融資過程中還可以進一步引進銀行信用,將銀行信用與商業信用有機地結合起來(如由金融機構介入,擔任票據的保證人或付款人),從而提高商業信用,增加中小企業利用商業信用融資的機會。
2.票據融資簡便靈活,中小企業可以不受企業規模限制而方便地籌措資金。銀行目前的信用評級標準主要是按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標準設定的,存在著對中小企業的標準“歧視”,從而導致中小企業因達不到信用等級標準而不能順利申請到貸款。采用銀行承兌匯票貼現融資,則基本不受企業規模的限制,中小企業可輕松地“用明天的錢賺后天的錢”。持有未到期銀行承兌匯票的中小企業若急需資金,可立即到銀行辦理貼現,利用貼現所得資金組織生產,從而創造高于貼現息的資金使用收益。
3.票據融資可以降低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利用票據融資,要比向銀行貸款的成本低得多。如農業銀行山東省德州市分行對中小企業開辦全額、非全額保證金存款抵押和定期存單抵押的銀行承兌匯票業務,只要企業將一部分存款預先存入銀行,就可以簽發銀行承兌匯票,這不但使中小企業解決了交易和支付問題,扣除辦理匯票的手續費(我國目前匯票的手續費較低),還能從存款利息上獲利。
4.票據融資可優化銀企關系,實現銀企雙贏。采用商業匯票融資,一方面可以方便中小企業的資金融通;另一方面,商業銀行可通過辦理票據業務收取手續費,還可以將貼現票據在同業銀行之間辦理轉貼現或向中央銀行申請再貼現,從而在分散商業銀行風險的同時,從中獲取較大的利差收益。由于票據貼現的壞帳率只有千分之五,票據放款比信用放款風險小,因此票據業務也已成為部分商業銀行新的利潤增長點。
二、中小企業票據融資中亟待解決的問題
1.票據的真實貿易背景問題?,F行的票據,不論是銀行承兌匯票,還是商業承兌匯票,都只是交易性票據。交易性票據首先是一種結算工具和支付手段,此類票據的簽發和流通轉讓的依據只能是真實的貿易往來。但是,包括中小企業在內的眾多企業不依據貿易背景簽發、承兌商業匯票,一些商業銀行承兌、貼現商業匯票時未真正堅持真實貿易背景原則的不合規現象屢有發生。2003年,山東省審計部門發現,雖然商業銀行在辦理票據業務時履行了審查之責,跟單資料也基本齊備,但延伸追蹤檢查的結果表明,相當數量的票據不具有真實貿易背景。這種把商業匯票作為融資性票據使用,脫離貿易背景簽發、承兌的商業匯票實際上是一種短期債券。由于《票據法》尚未對這種情況做出解釋和說明,而且市場對這種融資性票據也沒有相應的信用評級制度,其潛在風險不容忽視。
2.票據市場工具單一性問題。根據現行《票據法》的規定,票據市場主體只能辦理交易性票據業務,不能辦理融資性票據業務。而目前在交易性票據中,銀行承兌匯票所占的比重又高達87%,商業承兌匯票所占比重僅為13%.這種近乎單一票據的市場限制了中小企業票據融資的規模和范圍,使其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依賴于銀行信用。另一方面,也不利于金融機構防范票據風險和保持票據市場的健康持續發展。
3.金融機構對票據業務的內控管理問題。目前,票據貼現、轉貼現是賣方市場,商業銀行持有票據的意愿較強。一些金融機構為擴大承兌規模,規避承兌保證金管理制度,通過對辦理承兌業務的中小企業發放貸款用于其繳納承兌保證金;一些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在辦理票據業務時存在無序競爭,故意降低票據交易跟單資料要求;有些商業銀行為增加本行票據業務份額,以票據業務創新為由,降低票據交易利率,放寬承兌、貼現標準。比如:買方付息貼現業務將承兌風險和貼現風險集中在同一銀行;商業承兌匯票保貼業務客觀上造成收票人放松對出票(承兌)人資信狀況的核查;同業間以打包和光票形式辦理轉貼現,實際是同業質押融資;個別銀行為爭得票源甚至搞逆向操作,先給予貼現資金后辦理票據貼現手續,等等。這一系列違規違法的做法雖然客觀上增加了銀行的票據業務量和中小企業的融資總量,但是,盲目擴大承兌、無序競爭的票據市場所帶來的風險遠遠大于它所解決的問題。
4.央行對票據市場的有效調控問題。自2001年再貼現利率上調后,再貼現急驟下降。再貼現余額由2000年末的1256億元下降到2003年8月末的31億元,央行再貼現已淡出票據市場。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票據再貼現作為貨幣政策傳導工具作用的發揮,不利于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完善和貨幣政策操作的有效性。
三、中小企業票據融資的未來政策選擇
目前,承兌票據和貼現未到期匯票等渠道給中小企業提供了多種資金來源,為其發展注入新的活力,同時提高了銀行資金的使用效益,擴大了業務經營范圍。這一業務將是今后我國商業銀行的資產運用新方向,是商業銀行發展業務的一個新的重要增長點。為了更好地發揮票據融資的優勢,引導中小企業票據融資向更規范、有序方向發展,最終實現銀企雙贏之效果,近期可以考慮在以下方面做出政策選擇。
1.切實堅持商業匯票的真實貿易背景原則,加強對票據的合規性管理。堅持商業匯票的真實貿易背景原則,是現階段票據市場健康發展的首選政策。票據市場的發展盡管尚處于交易性票據階段,但企業簽發、承兌商業匯票和商業銀行承兌、貼現商業匯票必須合法合規,必須依據真實貿易背景。對違規票據行為,尤其是對虛構貿易背景簽發、承兌、貼現商業匯票的市場主體,要通過建立通報制度、退出交易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嚴肅查處。同時,各金融機構應加強對其分支機構的承兌授權管理,嚴禁發放貸款作為承兌保證金,控制承兌風險。
2.積極穩妥地發展票據市場工具,在重點推廣使用商業承兌匯票的同時,開展融資性票據的試點工作。鑒于社會信用環境現狀和票據市場發展的實際情況,應按照先交易性票據、后融資性票據,從以商業匯票(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為主、逐步推出本票(商業本票和銀行本票)業務的政策安排,發展票據市場工具。現階段,票據市場要再上一個臺階,關鍵在于商業承兌匯票的推廣使用要有所突破,并使之逐步成為主要的票據市場工具。同時,可考慮在規范管理的前提下,選擇一些地區和具備條件的商業銀行試辦本票業務,為今后發展融資性票據摸索經驗??陀^地分析,無真實貿易背景的融資性票據之所以禁而不絕,并大量流通于票據市場之中,是因為有市場需求:一方面企業有通過票據市場進行低成本融資的需要,另一方面,銀行也有投資商業票據進行資產結構調整的要求。嚴格的禁止,導致了企業想方設法以變通方式披上商業匯票的外衣,進入商業匯票市場進行融資,而銀行只要沒有償付風險,甚至會幫助企業進行變通。因此,與其讓融資性票據以變通方式存在于商業匯票之中,不如增加票據市場工具,適時推出商業本票,允許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商業本票進行融資。這樣的政策選擇,有利于剔除商業匯票市場交易中的非真實貿易背景票據,凈化現時的商業匯票業務,同時也有利于為發展融資性商業票據探索經驗,推進國內票據市場由單純的商業匯票向多樣化的商業票據市場發展,最終向國際票據市場看齊、靠攏。
3.盡快建立健全區域性的統一票據市場。目前應積極利用中心城市票據業務發展迅速和制度建設逐步加強的有利時機,通過降低再貼現利率,適度增加再貼現規模,并逐步取消再貼現的規模分配辦法,由市場供求決定再貼現數量,增加票據在各地區、各銀行之間的流動性,并在此基礎上形成區域性統一的票據市場。
證券化是一項綜合性非常強的系統工程,論文證券化中交易結構的嚴謹有效性需要由相應的法律予以保障,而且資產證券化涉及的市場主體較多,它們之間權利義務的確定也需要以相應的法律為標準,必然需要法律上的協調。我國雖然沒有系統地出臺資產證券化法律,但《證券法》、《公司法》、《信托法》等等相關法律已經很完善,證券法和其他法律文件為證券化留下足夠的發展空間,從歷次金融領域重大舉措來看,在立法上通常都是由國務院頒布有關條例,然后由最高人民法院配套司法解釋,最后由監管部門制訂行政規章,2005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出臺了《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為即將在中國建設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即將實行抵押貸款證券化提供了暫行條例,使得我國對資產證券化的監管法律更加完善,完全有能力對資產證券化的各個環節進行監管。以美國為例,該國也沒有一部專門針對證券化監管的法律,但以《證券法》、《證券交易法》、《統一商法》等構成的美國資產證券化法律體系足以保證資產證券化的順利實行。中國建設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即將實行抵押貸款證券化,那么我國對證券化應如何監管、適用哪一部法律,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則必須明確界定證券的法律性質。
證券的法律性質不僅直接決定著發起人、發行人、和投資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和風險分配,還決定著該證券究竟適用哪部法律規范,如果證券性質是債券,則應當適用《公司法》、《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和有關金融債券的規定;如果性質為所有權憑證,則應當符合有關部門債券轉讓和買斷法律規定;如果為信托收益憑證,則應當符合《信托法》規定。因此在發行證券之前,必須明確定證券的法律性質。
①作為債券的證券的法律性質及效果。在我國成立公司型SPV還有一定的法律障礙,中國的行業和公司管制十分嚴格,根據我國目前有關民商法律,注冊資本制度限制、銀行和證券分業經營制度的限制、證券發行的資格限制使得我國目前無法成立公司型SPV,必須頒布特別法進行規范。雖然采用債券的形式實施證券化在目前還不可行,但在國際上抵押貸款證券化中采用債券的形式發行證券的方式最常見,既然該資產證券的法律屬性是債的性質,那末就必然受到關于債券的法律規定的監管和制約,這些法律監管和制約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a.證券化資產的權屬上,資產的所有權仍然歸屬于發行人,畢業論文不能絕對排除發行人的其他債權人對該資產的追索權,尤其是在發行人破產的情況下。
b.追索權上,投資者在不能完全通過資產或處置抵押品所產生的現金流獲得償付的情況下,有權直接向發行人追索,直至參加發行人的破產清算,因此資產的收益風險仍然由發行人負擔。
c.對于發行人挪用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即無處分權)的,依據我國法律,投資者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即無物權上的排他追及權。
d.在證券的發行上,應當適用《公司法》和《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等法規,如果不作修改,則根據這些法規,SPV作為發起主體幾乎沒有可能。
采用債券的形式發行證券,SPV與發起人之間一般是買賣法律關系,即通常所說的“真實銷售”。通過“真實銷售”,SPV對基礎資產享有了完全的所有權,在發起人破產時,基礎資產不能作為其破產資產,也能使證券化資產與發起人的破產風險相隔離;而SPV與投資者的關系就是債的法律關系,受合同法約束,即投資者為債權入,SPV為債務人。投資者享有按期收回債券本金利息的權利,享有轉讓投資、了解發行人財務經營狀況的權利和法律規定的有關債券人的其他相關權利。SPV作為債務人負有按期支付債券本金、利息的無限責任。
②作為票據的證券的法律性質及效果。發行人不僅可以在資本市場上實行資產證券化,還可以在貨幣市場上實行證券化,通常證券化工具是票據,例如,票據雖然本質上是一種債,應當受到債的法律關系的調整(在這方面與債券相同),但由于票據在商業活動中已經形成了獨特的規范體系,因此在法律性質上體現出許多與債券不同的地方,主要體現在法律適用上,票據主要受票據法調整,一般不適用債券的法律法規;在追索權上,票據法規定票據的持有人可以向其前手無條件追索,直至票據簽發人(即發行人),而債券持有人只能向發行人追償;在發行上,票據的發行條件比債券簡單,發行程序也比較便利,法律上的限制少,監管起來也更簡單。
a.在法律適用上,票據主要受到票據法調整。
b.在運用目的上,我國法律排出了票據的融資功能,僅把票據作為支付工具使用,碩士論文即票據的簽發必須有真實的交易關系作為基礎,而債券則是一種融資工具,并非支付工具。在我國現行的法律制度下,資產證券化無法以票據作為工具,這實際上意味著我國的資產證券化不能用于短期融資。
c.在追索權上,票據的持有人可以向其前手無條件追索,一直到票據簽發人即發行人,而債券持有人只能向發行人追償,因此我國法律對票據持有人的保護更嚴格。
d.在發行上,票據的發行條件比債券簡單,門檻低發行程序也比較便利。
③作為信托收益憑證的證券的法律性質及效果。在抵押貸款證券化的交易過程中,發行人SPV作為委托人的發起人(即銀行)取得抵押款組合,并作為信托資產。隨后將信托財產分割成單位,將本屬于委托人的受益權出售給投資者,投資者取得收益憑證,并因此作為受益人擁有信托財產的收益權,收益范圍為包括一切因管理或處置信托財產而產生的收益。根據信托法規定,在委托人不是信托唯一受益人的情況下,信托財產獨立于委托人的其他財產。因此,在信托收益權部分轉讓給投資者后,信托財產具備獨立性,不作為委托人的遺產和清算財產。由于我國已經頒布了信托法,所以,以信托收益憑證的方式實現抵押貸款證券化在法律監管上具備了可行性。但信托收益憑證還將會受到以下的法律制約:
a.法律性質上,信托收益憑證能否作為證券對待。我國立法雖然對于信托收益憑證是否可以作為證券尚未有明確法律規定。根據我國《證券法》規定,一種憑證是否作為證券對待,應當有法律或行政法規予以確定。在信托收益憑證沒有被法律或行政法規確立為證券前,不能作為證券對待。雖然我國已經發行了許多信托計劃,但這些信托計劃不過只是合同而已。與證券比,這些合同在流動性、無因性、規范性等法律保護方面顯得十分弱小,不能實現規?;蜆藴驶l展。
b.在資產權屬上,信托財產的名義所有人是受托人。所謂“名義所有人”是指受托人只有受托之名,而無所有人之實,醫學論文不承擔貸款的違約風險,委托人也不承擔違約風險;違約風險的實際承擔者是投資者,但與所有權憑證不同,投資者不是資產的所有人只有權分享因信托財產而產生的收益,這意味著受益人在法律上無權直接追索貸款關系中的債務人,而如果是所有權憑證,則有權追索。
c.在追索權上,信托受益憑證對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追索隔離最徹底,受益人只能自行承擔因貸款無法償還而產生的風險。作為對等條件,破產隔離也最徹底。
d.現金流權屬上,現金流名義上屬于受托人,但由于現金流被要求注入到一個獨立的受托管理帳戶上,并由托管人監督資金的劃撥,因此,被受托人挪用的可能性很小。如果被挪用,受益人不能直接向資金接受方追索,但可以向受托人和托管人追償,因為他們違反了信托義務。
e.在發行條件上,由于信托受益憑證不同于債券,因此不必適用有關公司法或其他發債法規的相關規定。
采用信托收益憑證的形式發行,SPV與發起人之間的法律關系。是信托法律關系,即發起人將基礎資產(住宅抵押貸款)轉讓給SPV,成立信托關系,由SPV作為證券的發起人,在此信托關系中委托人為發起人,受托人為SPV,信托財產為證券化資產組合,受益人則為信托收益證書的持有人(即投資者),根據信托的法律關系,發起人將基礎資產信托于SPV以后,這一資產的所有權就屬于SPV,發起人的債權人就不能對這部分資產主張權利,從而實現了證券化資產與發起人破產隔離的要求;SPV與投資者之間的法律關系則為信托法律關系,受信托法的約束,信托文件詳細記載了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SPV作為受托人,應當遵守信托文件的規定,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物,但不對財產管理產生的虧損承擔法律責任,除非證明有過錯行為。受益人則根據信托文件享有信托財產及其衍生權益,但不得干涉受托人的財產管理事物。
此外,我國還可以采用巴塞爾新資本協議對資產證券化的監管要求,巴塞爾新資本協議對資產證券化框架下的信用風險作了明確的界定,并且規定了資產證券化項下處理信用風險的標準化方法,以此來對證券化的資產和信用風險進行內部評級,使風險的控制有一個量化的標準。在未來的證券化實施過程中這些標準都可以逐步實行。
參考文獻:
[1]張世杰.資產支持證券創新金融產品[N].金融時報,2005—5—25.
[2]金德環.資產證券化《投資銀行學》[M].上海: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3.
[3]陳暢.為投資者提供嶄新的投資選擇[N].金融時報,2005—5—25.
[4]李倩.信貸資產證券化:加快金融市場融和[N].金融時報,2005一04—23.
[5]吳曉輝.資產證券化:解決商業銀行資本約束的新路子[N].金融時報.2005—05—12.
[6]范陽.強化外部市場約束一信貸資產證券化推動制度創新[N].金融時報,2005—4—1.
[7]李燕.證券化風險仍須防范[N].金融時報,2005—05—25、
[8]西瓦慈.結構融資——證券化原理指南[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3.
[9]洪艷蓉.美國證券法對資產證券化的規范與借鑒[J].證券市場報,2002,(11).
在我國,所謂銀行間債券市場中期票據業務,是繼短期融資券之后推出的又一項直接債務融資工具。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中期票據業務指引》(以下簡稱《指引》),中期票據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經監管當局一次注冊批準后,在注冊期限內按照計劃連續、分期地以公募形式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債務融資工具。
二、中期票據的分類。
中期票據是一種直接融資行為,發行者通過發行票據在資金市場上直接從投資者手中獲得資金。由于商業票據的期限較短,流動性較高,因此中期票據的二級市場不發達,交易主要集中于一級市場。參與發行過程的主體,依據其所處的地位不同,可以分為三類。
第一,發行者即借款人。在美國市場上,發行者主要是大公司、非銀行金融機構,近年銀行、政府和政府機構也開始涉足中期票據市場。大型的銀行控股公司、企業財務公司發行了大部分的票據。大公司的信譽高,違約風險小,因此他們能夠壟斷發行市場。在歐洲貨幣市場上,最開始主要是一些美國企業,他們利用票據籌集低廉的歐洲美元資金為自己的海外子公司融資。此后銀行、金融機構、政府紛紛涌人該市場。到19%年3月止,發行在外的歐洲中期票據已達到5000億美元,遠遠超過美國市場。
第二,中介機構。主要有以下幾類:首先是承銷商,可以由一個承銷商擔任,也可以組成承銷團。一般發行都通過承銷商,也有一些發行者有自己的發行隊伍,主要見于美國市場。但是,直接發行的發行費用較高,每期商業票據如果要直接發行,它的最佳發行規模為20億美元(美國市場)。美國市場的承銷主要由幾家大的機構壟斷,他們是美林公司(MERRILLYNCH)、高盛(GOLDMENSACHS)、雷蒙兄弟(LEHMENBROTHERS)。歐洲貨幣市場的發行主要采取承銷團的方式,發行者會指定一家主承銷商,它負責組織承銷團,給發行者提供財務咨詢。主承銷商并不因為它的特殊地位而獲得額外報酬。美國的投資銀行主導了歐洲貨幣市場的承銷……其次是由發行者委托的發行和償付人。人通常是一家具有清算功能的銀行,它將表明持有票據的證明提交給承銷商,收取資金。當票據到期的時候,它從發行者處收到資金。負責償付,同時收回證明。有時候人和承銷商是同一主體,但是它們在業務上必須分開。在美國市場上還存在著為發行者提供信貸額度或備用信用證的銀行或其他機構,這些機構保證在發行者不能償還本金時負責償還,或者保證發行者能獲得他們想要的金額。歐洲市場缺少這種支持,因為最開始進人市場的發行者主要是信譽卓著的大企業,他們利用歐洲貨幣市場環境寬松的有利條件,完全依靠自身的實力發行票據,以節省先頭手續費。[論文格式]
第三,投資者。購買中期票據的投資者主要是機構投資者,美國市場的這個特征十分明顯。因為根據美國《1933年證券法》第4(2)條規定,如果商業票據由機構投資者購買,而且該票據不在市場上交易,該票據的發行可以免于申請登記。貨幣市場共同基金、保險公司、信托機構、投資公司、養老基金甚至地方政府都參與中期票據投資。其中,貨幣市場共同基金占據主導地位。主要原因在于票據的面額都比較大,小投資者沒有實力參與。歐洲貨幣市場票據的通常面額為50萬美元和1的萬美元,美國市場的最小面額為2。5萬美元,但是大部分的票據以100萬美元的整數倍標值。中期票據項目的設計通常作法,中期票據的發行者與承銷商簽訂一份發行承銷合同,與已有的票據包銷便利不同,承銷商并不負責包銷所有票據,他們只承擔最大努力義務。該合同與合同、備忘錄等文件構成一份項目合同,它規定了中期票據項目的一些基本問題,如發行期限、金額等。此后,發行者可以在合同規定的框架內靈活選擇發行商業票據的種類,他可以根據自己的要求和市場資金情況選擇幣種、期限。每次發行,他只要和承銷商簽訂一份定價補充協定,該協定參考承銷合同制定。于是發行者節省了每次發行票據重新擬定合同的成本。發行者一般指定二三家投資銀行作為承銷商,然后簽訂多邊協定,就票據發行的形式、法律基礎、交割時間表作出安排。目前,中期票據的合同條款已經建立起行業標準,節約了擬定合同的時間。傳統上中期票據采用私寡發行方式,承銷商將票據銷售給少數大的機構投資者。近來,公開在貨幣市場發行的方式逐漸流行,1995年,歐洲貨幣市場的公開發行量為9印億美元,比1994年增長69%。
三、中期票據市場的意義。
眾所周知,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相比,具有市場透明度高、風險分散等特點,有利于金融穩定。成功市場經濟國家中直接融資市場在融資體系中均占有主導性地位,而我國金融市場的現狀是融資結構明顯分化,企業直接債務融資市場發展緩慢。在目前國際經濟環境不穩定,國內實施宏觀調控,既要防止經濟由偏快轉向過熱,抑制通貨膨脹,又要防止經濟下滑,避免過大起落的背景下,交易商協會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推出中期票據業務,是對特定經濟發展時期金融創新的全新嘗試。中期票據業務的推出,結束了企業中期直接債務融資工具長期缺失的局面,提高了直接融資比例。從宏觀層面來看,它有利于進一步提高儲蓄向投資轉化的效力,降低銀行體系的系統性風險,有效平衡銀行機構的信貸資源;減輕股權融資的壓力,有利于資本市場協調、可持續發展;保證當前宏觀調控政策的平穩推進。從微觀層面來看,有利于企業優化財務結構,降低融資成本,豐富投資者投資渠道。
四、我國中期票據市場的管理方式。
借鑒美國等市場的成功經驗,我國中期票據目前實行交易商協會注冊的市場化管理方式,由協會組織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員進行自律管理。交易商協會的七項自律規則具體地明確了中期票據管理戰術。《指引》明確規定企業的注冊程序:交易商協會設注冊委員會,注冊委員會委員由來自銀行、券商、基金公司、評級公司等市場相關專業人士組成,目前共有81名注冊委員會委員。其中,每周的注冊會議由5名注冊委員會委員參加,參會委員從注冊委員會全體委員中抽取,2名以上(含2名)委員認為不符合相關要求,交易商協會就將不接受發行注冊。
《指引》中還明確規定,企業發行中期票據待償還余額不得超過企業凈資產的40%;對于募集資金的規模,指引并沒有嚴格限制,僅規定應用于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并在發行文件中明確披露具體資金用途,企業在中期票據存續期內變更募集資金用途應提前披露。而且因為投資期限的延長會增大投資風險,所以《指引》中指出,企業還應在中期票據發行文件中約定投資者保護機制,包括應對企業信用評級下降、財務狀況惡化或其他可能影響投資者利益情況的有效措施,以及中期票據發生違約后的清償安排。由此可見,中期票據進入門檻相對較低、發行更為便利,市場普遍認為它豐富了企業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融資的渠道,將會得到發行主體的青睞。尤其是在從緊貨幣政策環境下,中期票據的發展前景不可限量,并且隨著市場的深化,中期票據的交易結構將有更大的創新和豐富,從而帶動新型信用債券和結構化證券的涌現,引領中國信用債券市場進入新紀元。
五、中期票據市場在我國的發展有重要意義。
第一,中期票據可以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改善企業的資本結構。根據2008年4月22日首批中期票據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情況來看鐵道部兩只3年和5年期的中期票據的票面利率分別確定為5.08%和5.28%外,其余6只中期票據的票面利率整齊劃一地呈現為3年期5.3%,5年期5.5%的水平。而目前我國銀行貸款3年期和5年期利率分別為7.56%和7.74%,兩者相比,中期票據有低成本融資的優勢。企業作為市場經濟中的理性人會主動核算融資成本,降低銀行貸款規模,提高直接融資比例和中期融資比例,改善并優化公司融資結構。通過對首批中期票據募集資金的用途分析,可以發現除了用于項目建設投資,中期票據融資的另一大用途就是償還成本較高的銀行貸款,其中,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用于置換銀行借款的部分約占募集資金的40%。所以在貸款利率高企,貨幣當局控制銀行貸款規模的背景下,中期票據自然受到廣大融資者的青睞。預計隨著時間的推移,中期票據低融資成本的優勢必將凸現,發行中期票據的企業會越來越多。
第二,從投資者的角度,中期票據提供了一種新的固定收益產品。中期票據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和流通,大大地豐富了商業銀行等機構投資者投資品種。我國的銀行間債券市場是以銀行、非金融機構和企業參與的一個債券發行和交易市場。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原有的中長期品種包括國債、政策性銀行債、企業債等,債券品種單一,缺少企業憑借自身信用發行的無擔保的固定收益類產品。中期票據的引入將在一定程度上改善這一局面。從2008年2月短期融資券的持有者結構看,商業銀行占73.51%,其中全國性商業銀行占60.97%,城市商業銀行占8.81%,由于短期融資券收益高于同期限央票收益,商業銀行更樂意持有短期融資券。類似地,企業發行的中期票據利率會高于同期限國債利率,商業銀行等機構投資者投資中期票據可以提高資金的收益率。
第三,中期票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銀行的貸款業務,但也為銀行中間業務的發展提供了機遇。與中長期貸款相比,中期票據低發行利率的優勢十分明顯。根據前文的分析,中期票據利率比銀行貸款利率低200個基點以上。從長遠來看,中期票據低融資成本的優勢將吸引更多企業采用中期票據的方式替代貸款融資。從首批發行中期票據企業情況來看,除鐵道部以外均為大型央企,資信等級為AAA級,這些企業長期以來都是商業銀行的優質客戶。優質客戶發行中期票據必將使銀行企業貸款業務受到很大影響。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中期票據的籌集資金用途包括償還銀行貸款和置換銀行貸款。企業從降低融資成本角度選擇中期票據替代銀行貸款的“脫媒”行為必須引起商業銀行的高度重視。從首批中期票據的發行情況來看,主要的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紛紛加入到中期票據的承銷商行列中來。這些商業銀行均有短期融資券的承銷歷史,為銀行承銷企業中期票據積累了寶貴經驗。根據以往短期融資券的承銷情況,主承銷商能獲得的短期融資券的承銷費率大約為融資額的0.4%,承銷團成員能獲得的分銷費率大約為融資額的0.15%。因此銀行在短期融資券的承銷業務中可以獲得豐厚的利潤。而與短期融資券相比,中期票據的發行規模大許多,所以中期票據的承銷業務能為商業銀行帶來一筆不菲的收入。
以往我國商業銀行過分依賴于存貸款利差收入,中間業務收入在總收入中的比重過小。中期票據的承銷業務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改善這一不合理的局面,使商業銀行收入結構更加合理,同時承銷收入不占用銀行資本金和法定準備金等資源,這是承銷收入不同于貸款收入的一大優勢。面臨中期票據的積極和消極作用,商業銀行應該客觀地看待中期票據所導致的企業“脫媒”現象,抓住機遇迎接挑戰。大力發展中期票據的承銷業務,建立新型銀企關系。根據首批中期票據發行的情況分析,從融資成本的角度,具有優良資信等級的企業傾向于選擇中期票據來替代中長期貸款。這些企業都是銀行重要的貸款客戶。因此銀行可以將原有的貸款業務客戶轉變為中期票據承銷業務的客戶資源。由于銀行和企業有著多年的業務往來,彼此熟悉對方的情況,銀行在此基礎上開展承銷業務可以根據企業的資產負債和現金流狀況,為企業量身定做中期票據融資方案,安排發行金額與期限,同時爭取中期票據的承銷資格。這樣既保留了客戶資源,又能擴大銀行的承銷業務。
在我國,所謂銀行間債券市場中期票據業務,是繼短期融資券之后推出的又一項直接債務融資工具。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中期票據業務指引》(以下簡稱《指引》),中期票據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經監管當局一次注冊批準后,在注冊期限內按照計劃連續、分期地以公募形式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債務融資工具。
二、中期票據的分類。
中期票據是一種直接融資行為,發行者通過發行票據在資金市場上直接從投資者手中獲得資金。由于商業票據的期限較短,流動性較高,因此中期票據的二級市場不發達,交易主要集中于一級市場。參與發行過程的主體,依據其所處的地位不同,可以分為三類。
第一,發行者即借款人。在美國市場上,發行者主要是大公司、非銀行金融機構,近年銀行、政府和政府機構也開始涉足中期票據市場。大型的銀行控股公司、企業財務公司發行了大部分的票據。大公司的信譽高,違約風險小,因此他們能夠壟斷發行市場。在歐洲貨幣市場上,最開始主要是一些美國企業,他們利用票據籌集低廉的歐洲美元資金為自己的海外子公司融資。此后銀行、金融機構、政府紛紛涌人該市場。到19%年3月止,發行在外的歐洲中期票據已達到5000億美元,遠遠超過美國市場。
第二,中介機構。主要有以下幾類:首先是承銷商,可以由一個承銷商擔任,也可以組成承銷團。一般發行都通過承銷商,也有一些發行者有自己的發行隊伍,主要見于美國市場。但是,直接發行的發行費用較高,每期商業票據如果要直接發行,它的最佳發行規模為20億美元(美國市場)。美國市場的承銷主要由幾家大的機構壟斷,他們是美林公司(MERRILLYNCH)、高盛(GOLDMENSACHS)、雷蒙兄弟(LEHMENBROTHERS)。歐洲貨幣市場的發行主要采取承銷團的方式,發行者會指定一家主承銷商,它負責組織承銷團,給發行者提供財務咨詢。主承銷商并不因為它的特殊地位而獲得額外報酬。美國的投資銀行主導了歐洲貨幣市場的承銷……其次是由發行者委托的發行和償付人。人通常是一家具有清算功能的銀行,它將表明持有票據的證明提交給承銷商,收取資金。當票據到期的時候,它從發行者處收到資金。負責償付,同時收回證明。有時候人和承銷商是同一主體,但是它們在業務上必須分開。在美國市場上還存在著為發行者提供信貸額度或備用信用證的銀行或其他機構,這些機構保證在發行者不能償還本金時負責償還,或者保證發行者能獲得他們想要的金額。歐洲市場缺少這種支持,因為最開始進人市場的發行者主要是信譽卓著的大企業,他們利用歐洲貨幣市場環境寬松的有利條件,完全依靠自身的實力發行票據,以節省先頭手續費。[論文格式]
第三,投資者。購買中期票據的投資者主要是機構投資者,美國市場的這個特征十分明顯。因為根據美國《1933年證券法》第4(2)條規定,如果商業票據由機構投資者購買,而且該票據不在市場上交易,該票據的發行可以免于申請登記。貨幣市場共同基金、保險公司、信托機構、投資公司、養老基金甚至地方政府都參與中期票據投資。其中,貨幣市場共同基金占據主導地位。主要原因在于票據的面額都比較大,小投資者沒有實力參與。歐洲貨幣市場票據的通常面額為50萬美元和1的萬美元,美國市場的最小面額為2。5萬美元,但是大部分的票據以100萬美元的整數倍標值。中期票據項目的設計通常作法,中期票據的發行者與承銷商簽訂一份發行承銷合同,與已有的票據包銷便利不同,承銷商并不負責包銷所有票據,他們只承擔最大努力義務。該合同與合同、備忘錄等文件構成一份項目合同,它規定了中期票據項目的一些基本問題,如發行期限、金額等。此后,發行者可以在合同規定的框架內靈活選擇發行商業票據的種類,他可以根據自己的要求和市場資金情況選擇幣種、期限。每次發行,他只要和承銷商簽訂一份定價補充協定,該協定參考承銷合同制定。于是發行者節省了每次發行票據重新擬定合同的成本。發行者一般指定二三家投資銀行作為承銷商,然后簽訂多邊協定,就票據發行的形式、法律基礎、交割時間表作出安排。目前,中期票據的合同條款已經建立起行業標準,節約了擬定合同的時間。傳統上中期票據采用私寡發行方式,承銷商將票據銷售給少數大的機構投資者。近來,公開在貨幣市場發行的方式逐漸流行,1995年,歐洲貨幣市場的公開發行量為9印億美元,比1994年增長69%。
三、中期票據市場的意義。
眾所周知,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相比,具有市場透明度高、風險分散等特點,有利于金融穩定。成功市場經濟國家中直接融資市場在融資體系中均占有主導性地位,而我國金融市場的現狀是融資結構明顯分化,企業直接債務融資市場發展緩慢。在目前國際經濟環境不穩定,國內實施宏觀調控,既要防止經濟由偏快轉向過熱,抑制通貨膨脹,又要防止經濟下滑,避免過大起落的背景下,交易商協會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推出中期票據業務,是對特定經濟發展時期金融創新的全新嘗試。中期票據業務的推出,結束了企業中期直接債務融資工具長期缺失的局面,提高了直接融資比例。從宏觀層面來看,它有利于進一步提高儲蓄向投資轉化的效力,降低銀行體系的系統性風險,有效平衡銀行機構的信貸資源;減輕股權融資的壓力,有利于資本市場協調、可持續發展;保證當前宏觀調控政策的平穩推進。從微觀層面來看,有利于企業優化財務結構,降低融資成本,豐富投資者投資渠道。
四、我國中期票據市場的管理方式。
借鑒美國等市場的成功經驗,我國中期票據目前實行交易商協會注冊的市場化管理方式,由協會組織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員進行自律管理。交易商協會的七項自律規則具體地明確了中期票據管理戰術?!吨敢访鞔_規定企業的注冊程序:交易商協會設注冊委員會,注冊委員會委員由來自銀行、券商、基金公司、評級公司等市場相關專業人士組成,目前共有81名注冊委員會委員。其中,每周的注冊會議由5名注冊委員會委員參加,參會委員從注冊委員會全體委員中抽取,2名以上(含2名)委員認為不符合相關要求,交易商協會就將不接受發行注冊。
《指引》中還明確規定,企業發行中期票據待償還余額不得超過企業凈資產的40%;對于募集資金的規模,指引并沒有嚴格限制,僅規定應用于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并在發行文件中明確披露具體資金用途,企業在中期票據存續期內變更募集資金用途應提前披露。而且因為投資期限的延長會增大投資風險,所以《指引》中指出,企業還應在中期票據發行文件中約定投資者保護機制,包括應對企業信用評級下降、財務狀況惡化或其他可能影響投資者利益情況的有效措施,以及中期票據發生違約后的清償安排。由此可見,中期票據進入門檻相對較低、發行更為便利,市場普遍認為它豐富了企業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融資的渠道,將會得到發行主體的青睞。尤其是在從緊貨幣政策環境下,中期票據的發展前景不可限量,并且隨著市場的深化,中期票據的交易結構將有更大的創新和豐富,從而帶動新型信用債券和結構化證券的涌現,引領中國信用債券市場進入新紀元。
五、中期票據市場在我國的發展有重要意義。
第一,中期票據可以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改善企業的資本結構。根據2008年4月22日首批中期票據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情況來看鐵道部兩只3年和5年期的中期票據的票面利率分別確定為5.08%和5.28%外,其余6只中期票據的票面利率整齊劃一地呈現為3年期5.3%,5年期5.5%的水平。而目前我國銀行貸款3年期和5年期利率分別為7.56%和7.74%,兩者相比,中期票據有低成本融資的優勢。企業作為市場經濟中的理性人會主動核算融資成本,降低銀行貸款規模,提高直接融資比例和中期融資比例,改善并優化公司融資結構。通過對首批中期票據募集資金的用途分析,可以發現除了用于項目建設投資,中期票據融資的另一大用途就是償還成本較高的銀行貸款,其中,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用于置換銀行借款的部分約占募集資金的40%。所以在貸款利率高企,貨幣當局控制銀行貸款規模的背景下,中期票據自然受到廣大融資者的青睞。預計隨著時間的推移,中期票據低融資成本的優勢必將凸現,發行中期票據的企業會越來越多。
第二,從投資者的角度,中期票據提供了一種新的固定收益產品。中期票據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和流通,大大地豐富了商業銀行等機構投資者投資品種。我國的銀行間債券市場是以銀行、非金融機構和企業參與的一個債券發行和交易市場。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原有的中長期品種包括國債、政策性銀行債、企業債等,債券品種單一,缺少企業憑借自身信用發行的無擔保的固定收益類產品。中期票據的引入將在一定程度上改善這一局面。從2008年2月短期融資券的持有者結構看,商業銀行占73.51%,其中全國性商業銀行占60.97%,城市商業銀行占8.81%,由于短期融資券收益高于同期限央票收益,商業銀行更樂意持有短期融資券。類似地,企業發行的中期票據利率會高于同期限國債利率,商業銀行等機構投資者投資中期票據可以提高資金的收益率。
第三,中期票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銀行的貸款業務,但也為銀行中間業務的發展提供了機遇。與中長期貸款相比,中期票據低發行利率的優勢十分明顯。根據前文的分析,中期票據利率比銀行貸款利率低200個基點以上。從長遠來看,中期票據低融資成本的優勢將吸引更多企業采用中期票據的方式替代貸款融資。從首批發行中期票據企業情況來看,除鐵道部以外均為大型央企,資信等級為AAA級,這些企業長期以來都是商業銀行的優質客戶。優質客戶發行中期票據必將使銀行企業貸款業務受到很大影響。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中期票據的籌集資金用途包括償還銀行貸款和置換銀行貸款。企業從降低融資成本角度選擇中期票據替代銀行貸款的“脫媒”行為必須引起商業銀行的高度重視。從首批中期票據的發行情況來看,主要的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紛紛加入到中期票據的承銷商行列中來。這些商業銀行均有短期融資券的承銷歷史,為銀行承銷企業中期票據積累了寶貴經驗。根據以往短期融資券的承銷情況,主承銷商能獲得的短期融資券的承銷費率大約為融資額的0.4%,承銷團成員能獲得的分銷費率大約為融資額的0.15%。因此銀行在短期融資券的承銷業務中可以獲得豐厚的利潤。而與短期融資券相比,中期票據的發行規模大許多,所以中期票據的承銷業務能為商業銀行帶來一筆不菲的收入。
以往我國商業銀行過分依賴于存貸款利差收入,中間業務收入在總收入中的比重過小。中期票據的承銷業務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改善這一不合理的局面,使商業銀行收入結構更加合理,同時承銷收入不占用銀行資本金和法定準備金等資源,這是承銷收入不同于貸款收入的一大優勢。面臨中期票據的積極和消極作用,商業銀行應該客觀地看待中期票據所導致的企業“脫媒”現象,抓住機遇迎接挑戰。大力發展中期票據的承銷業務,建立新型銀企關系。根據首批中期票據發行的情況分析,從融資成本的角度,具有優良資信等級的企業傾向于選擇中期票據來替代中長期貸款。這些企業都是銀行重要的貸款客戶。因此銀行可以將原有的貸款業務客戶轉變為中期票據承銷業務的客戶資源。由于銀行和企業有著多年的業務往來,彼此熟悉對方的情況,銀行在此基礎上開展承銷業務可以根據企業的資產負債和現金流狀況,為企業量身定做中期票據融資方案,安排發行金額與期限,同時爭取中期票據的承銷資格。這樣既保留了客戶資源,又能擴大銀行的承銷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