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文責自負。作者應保證對其作品享有著作權,譯者應保證其譯本未侵犯原作者或出版者任何可能的權利,編輯部或其任何成員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
b.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蒙古族的歷史、文化傳統、宗教信仰、文學藝術等方面的研究。
c.一級標題用“一、二、……” 來標識,二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三級標題用“1.2.”來標識,四級標題用“(1)、(2)”來標識。
d.正文語言準確、簡明、生動;用書面語,不用口語;應樸實無華、具體、不空泛,對事物的表述不宜作渲染。一些已知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不宜詳細敘述,應利用文獻標注的方式加以引用。
e.中文摘要一般限在200字以內,應包括研究背景、方法、結果、結論或討論四部分內容;關鍵詞一般3-5個。英文摘要及關鍵詞則與中文的相對應。
f.計量單位一律采用中國國家法定計量單位,有國際符號的計量單位均用符號表示;數值和國際計量單位間應有空格,若之間有漢字則無須空格;復合單位不使用除法格式,而使用乘積格式。
g.來稿請在郵件標題中注明“作者姓名(所屬機構)”,并以附件形式發送論文,同時注明作者姓名、所屬機構、職稱、學位、研究方向、聯系方式。
h.注釋為對文章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說明,均以腳注形式分散標注于正文頁面下方,其序號為①②③……,每頁重新編號,注釋文字與標點應與正文一致。
i.參考文獻是作者在論文中所參考的圖書報刊等資料的引文,文中序號用數字加方括號后附所處頁碼、以上標格式標注,如[1]54。
j.來稿若是各級基金資助項目、科研成果、獲獎成果的論文,請在首頁下方或文后標明。基金項目應注明項目編號。
蒙古學信息(季刊)知識豐富,內容廣泛,貼近大眾,自1980年創刊以來廣受好評,注重視角的宏觀性、全局性和指導性,在業界形成了一定影響和良好口碑。
《蒙古學信息》雜志是一份以蒙古學研究為主旨的學術性期刊,以介紹蒙古學研究成果、傳播蒙古學研究信息、開展蒙古學學術交流、促進蒙古學學科發展為宗旨,秉承嚴謹、求實、創新的學術精神,致力于為國內外蒙古學研究者提供一個權威的學術交流平臺。雜志主要刊發最新的蒙古學研究成果;介紹蒙古學各領域的前沿學術動態;報道國內外蒙古學學術會議、講座等相關信息;對最新出版的蒙古學著作進行評述和推薦。雜志以其實用性、時效性和前瞻性,吸引了國內外眾多蒙古學研究者的關注和認可。其讀者群體覆蓋了學術界、教育界、文化界等多個領域,為推動蒙古學研究的深入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在辦刊過程中,雜志始終堅持嚴格的審稿制度和規范的編輯流程,保證了期刊的學術質量和公信力。同時,雜志還積極與國內外蒙古學研究機構、專家學者建立緊密的合作關系,開展多種形式的學術交流活動,進一步擴大了其在國際蒙古學領域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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