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編輯部收到來稿后進行登記編號,并送專家評審和主編審定,并在3個月內答復作者是否錄用。如在3個月后未得到編輯部消息,可查詢,如作者未取得錄用通知可改投它刊或自行處理。
b.參考文獻要精選,以不少于5篇為宜。引用文獻中書刊的層次、數量、出版年份要仔細挑選核實,盡量引用出版年份較新的期刊論文、書籍、論文集。
c.請同時提供中、英文“內容提要”和作者的工作單位和職稱,附于稿件之末。
d.作者是指科研內容的構思,具體研究工作的執行及撰稿執筆等方面的主要貢獻人員,能夠對論文的主要內容負責答辯的人員,是論文的法定主權人和責任者。作者署名不宜過多,一般不超過8名。
e.正文中不需重復表和(或)圖中的數據,但應對圖表的意義、特點和重大發現做必要的闡述,同時應有相應文字,如“見表1”、“如圖1所示”等字樣指示圖表的位置。
f.注釋采用腳注,每頁重新編號,著作的注釋內容依次為:作者、書名、卷冊、出版者、出版年份、頁碼,期刊的注釋內容依次為:作者、文章名、期刊名、年份、期數。
g.來稿若是各級基金資助項目、科研成果、獲獎成果的論文,請在首頁下方或文后標明。基金項目應注明項目編號。
h.摘要300字左右,應簡明、確切地表達論文的重要內容,內容應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要具體、詳細,不能空泛而談。
i.正文中標題編排格式為:二級標題用“一”或“一、……”(居中、宋體四號);三級標題用“(一)”(首行縮進兩格、宋體五號加粗);四級標題用“1.……”(宋體五號)。
j.題名應以準確、簡明的詞語反映文章中最重要的特定內容。除公知公認者外,盡量不用外文縮略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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